对方城县域中小微企业发展状况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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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6月份,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一改双优”活动,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放在了重要位置。在整个活动的开展过程中,“跟踪百家新建企业,问效百个审批项目,追究百起渎职责任”被称为护航企业发展“三百”行动。我院为了对县域中小微企业发展状况有一个深入而全面的了解,开展好护航企业发展“三百”行动,结合市院年初确立的“调查研究年”活动,专门成立了 “全县中小微企业专题调研小组”,开展了为期近一个月的全县企业摸底排查活动。旨在通过排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现将这次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小微企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县工业经济在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工业强县”为发展战略目标,以“保增长、调结构、促转型”为主线,强力推进我县新型工业化进程,全县中小微企业个数不断增加。截止到2013年,全县共有中小微企业2515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92家,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的23家,5000万元—1亿元的14家,2000万元-5000万元的55家。从发展趋势看,工业的主导作用明显增强,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发展思路更加明晰
  2004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工业强县”发展战略不动摇,以引进培育新兴产业,壮大提升传统工业,扶优扶强龙头企业为主要抓手,认真落实各级制定的政策措施,强力实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加快提升新能源产业集聚区建设水平,努力构建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体系,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着力重视企业家队伍建设,使我县的工业经济发展较以前明显加快。
  (二)主导产业逐步形成
  通过近几年不断培育引进,一批在全市、全省叫得响的高科技企业和项目入驻我县。河南迅天宇科技有限公司2400吨太阳能级多晶硅项目、广宇太陽能公司30兆瓦光伏太阳能电池组件项目、中电投风电项目和中南公司工业级钻石生产项目建成投产,标志着我县新能源、超硬材料产业已成为引领我县工业发展方向的战略新兴产业。
  (三)产业集聚区和超硬材料工业园成效凸现
  我县新能源产业集聚区东西“两园”规划设计13.68平方公里,已建成4.49万平方公里,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3.4亿元,“六通一平”实现全覆盖,入驻企业和项目47个,其中开工生产的22个,已建成标准化厂房148.9万平方米。2011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4亿元,实现税收1.31亿元,从业人员达到4096人。
  (四)工业发展步伐加快,质量和效益协调增长
  较往年相比,全县工业经济各项主要指标均保持和达到两位数的增长速度。2012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将增长16.5%以上,中小微企业已成为方城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来自企业外部的问题
  1、政府职能部门还没有真正实现由管理到服务的职能转变。主要表现为,企业办事难,审批手续慢,职能部门办事效率低。创办一个中小企业必须办理多种审批手续,并有许多种必备条件。如环境影响评价、安全生产评价、消防安全评价、土地使用手续、项目审批、审核、备案、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等等。
  2、吃拿卡要和企业“三乱”问题依然存在。据初步统计,目前我县涉企收费部门多达十几个,收费项目几十项,同时,还要接受安监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以及个别部门的摊派。有的部门到企业检查随意性强。在对企业的走访中南阳伏牛山木瓜食品有限公司反映:“方城大环境是好的,领导们对企业很关心,但是‘小鬼’们很过,他们认为企业就是他们发财地,刁难、卡要等……”。宛北水泥有限公司也反映,有乱到企业检查收费问题。
  3、职务犯罪和盗窃案件始终是困扰企业的蛀虫。职务犯罪带给企业的是无法弥补的损失。盗窃多为居住在企业附近的无业游民或内部职工,在作案的时间和地点上有很大随意性,无规律可循,给案件的排查和侦破带来了难度,需要司法部门加强打击合力。如,风电公司在前期施工及安装设备过程中,有设备被盗现象;中南金刚石公司2006年以来发生盗窃案件16起,被盗窃的均为企业财产。
  (二)来自企业内部的问题
  1、企业自身规章制度不健全。企业的规章制度不健全,主要表现在:(1)人事规章制度不健全,导致出现企业与员工在履行劳动义务和享有劳动权利发生矛盾并引起不必要的诉讼行为,企业将会增加意外管理成本。(2)生产管理、设备、仓储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企业工业材料、生产设施、产品等财物丢失、被盗事件屡有发生。(3)企业的管理规章制度混淆。部分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运行不够规范,权责不到位。内部监督弱化。
  2、企业对员工缺乏法律意识教育。少数企业老板对现代企业管理理念认识不足,仍然沿袭过去的传统管理经验,对企业的管理比较粗放,只重视对员工的技能素质培育,忽略了思想教育,尤其是对员工的普法教育缺失。我县的企业员工大多数是从各地招聘的农民工,员工的素质不高,大多数员工的法律意识淡薄,不少员工甚至是法盲,企业内部监守自盗等犯罪行为时有发生。
  三、对策和建议
  (一)对县委、政府的建议
  1.认真落实清费减负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坚决兑现从中央到地方已经出台的支持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到令行禁止,逐条对照给企业松绑、给企业减负,涉企服务性收费要严禁利用部门职权或行业垄断地位乱收费。凡涉及项目收费和收费标准的,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县纪委﹙监察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严厉查处。
  2.加大治安综合治理,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各政法部门要依法、公开、公正的办理各类案件,保护各种经济成分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强化服务企业意识,涉及投资环境和与企业生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必须依法办结。及时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治安问题,积极构筑警、企、地共建的治安环境长效机制。   3.明确部门职责,提高服务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水平。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要进一步深化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整合规范部门审批工作流程,规范业务办理程序,减少办事环节,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尽快建立“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体系,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对检察机关的建议
  《南阳市检察机关关于进一步深化服务企业发展工作意见》明确的提出了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深化服务企业发展工作的重意义,严格办理涉企刑事案件,积极查办和预防涉企职务犯罪案件,不断强化对涉企案件的法律监督,全面深化“贴身服务”、扎实做好“阵地服务”、进一步完善“110服务”,积极为企业发展提供有效服务。今年,我院服务企业发展工作以“护航300”行动为契机,探索出了切实可行的服务企业发展“1+4”联动工作机制,并以此为载体开启了服务企业发展工作的新篇章。
  (一)强化与行政执法部门联系,加强日常服务工作
  一方面,要开通多形式、多渠道的与企业沟通交流的平台,及时接受、整理、处理企业反馈的意见或建议,另一方面,要牢固树立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大局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把服务企业发展工作做为一项日常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地为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与“阳光检务”相结合,加强法律宣传教育
  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与“阳光检务”结合起来,通过法律咨询、普法教育等多种形式及电视、网络、报刊等多媒体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为打击经济领域犯罪創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办案的同时,应高度重视办案的社会效果,充分运用刑事手段的教育、震慑功能,震慑犯罪分子,积极引导舆论,为打击经济领域犯罪奠定良好的社会心理基础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增进沟通,建立信息化平台
  检察机关作为监督执法单位,牵头联合其他行政单位,为服务企业发展,创造互通的条件。通过信息化平台做到行政信息公开化、社会化,充分的接受企业和社会的监督。我院探索创新的“1+4”联动机制,就是为了解决各行政机关各自为战、各行其事而创建的,目的就是通过检察院服务企业工作把各个行政机关的力量拧在一起,相互促进、形成合力,为企业提供最便捷、最有效、高质量的服务。
  (四)打击侵害企业权益的刑事犯罪
  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合同欺骗、商标假冒、非法经营、欺诈经营、胁迫交易、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窃取企业商业秘密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统一、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对于盗窃、抢夺企业财产、侵占、挪用企业资金,绑架、敲诈勒索、侵犯企业经营者等严重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及时批捕,提起公诉。通过依法从严从快的严厉制裁、惩罚犯罪者,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五)打击侵害企业权益的职务犯罪
  积极办理企业内部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案件,维护企业内部管理秩序,为保护企业经营者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撑好“保护伞”,对企业及经营者索贿受贿、贪赃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犯罪案件,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针对企业经营者的非法拘禁、搜查、报复陷害、刑讯逼供等侵权犯罪案件、切实保护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和企业经营者的人身权利。
  (作者通讯地址:方城县人民检察院,河南 南阳 47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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