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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唱几声粤戏或京剧
写几排行书或狂草
哺我乳汁喂我食粮的母亲
它的名字叫汉语
我是她象形会意的儿子
是她方言俚歌的儿子
我的胸腔里有甲骨文滚烫的血液
我的嘴唇边有北方话呼啸的风声
二
多少年来,我说出了北方相声、四川龙门阵
我唱出了闽南的歌仔戏、陕北的信天游
我还吼出了声母的花开和韵母的春天
而我愧对母亲,浩博的汉语啊
我缺少黄河浩荡的肺活量
缺少长江洪亮而辽远的嗓音
我喊不出的,只用一管瘦笔
写下了泰山日出、故宫背影
写下了陶罐里的鱼纹、丝绸上的路
写下了贩夫的吆喝和走卒的悲苦
三
在我写破的纸笺上
在我唱哑的声带里
那是多少一笔一画的灵与肉
那又是多少字正腔圆的魄与魂
哦,汉语的母亲
我的偏旁是炎部首为黄的母亲
我多说一个音节她就百鸟朝凤
我多写一个撇捺她就风生水起
四
从牙牙学语到蹒跚学步
从风华正茂到垂垂暮年
这一生,我庆幸我以汉语说话
以方块字写诗
我庆幸我生活在这片土地
做了汉语的儿子
当了中国的草民
(选自《山西文学》2009年第5期)
熊焱,曾用名熊盛荣,“80后”的代表性诗人,贵州瓮人,现居成都。
《汉语的儿子》是熊焱近期诞生出的又一迸射着强烈爱国主义挚情的力作。这首诗主题丰腴厚重,意象构建大气磅礴、鲜活灵动,情感投入真挚若狂、细腻如水。诗人运用简洁生动的语言将汉语的精魂揉融进行云流水般的诗行之中,在时空的穿越中,让汉语在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历史隧道中穿梭行驶,坐着这辆快车,诗人狂奔放吼:做“汉语的儿子”,当“中国的草民”!
诗中内在的节奏,如同西北黄土高原汉子仰天高亢的呐喊,粗犷而豪放,又如江南水乡商客沿街扯嗓的吆喝,缠绵而柔情,既似长江的喷涌,黄河的咆哮,也像编钟的悠扬。瓮缶的沉稳,诗中处处张扬着诗人独特的艺术个性。澎湃着每个读者的心际,具有强烈的震撼力。
诗的第一节既像一个婴儿在襁褓中的喃喃细语,又像一个母亲摇晃着襁褓哼唱出的缠绵和爱怜,诗人用纯物质的感受喻汉语为“乳汁”和“食粮”,赞美汉语给予“儿子”的哺育,她的形已深入“儿子”的骨髓,她的音已融入“儿子”的血液。在这一节里,诗人给全诗定下了感情基调:汉字与“我”的母子关系是超过任何物质的精神脊梁。
第二节,诗人依据第一节锁定的感情基调,穿越时空的隧道,通过对汉语的“读”和“写”两个具体化的行为,来凸显汉语母亲这一伟大意象,并从中抒发对母语的敬畏之情。汉语母亲的形象是通过无数个“我”——甘愿做汉语儿子的炎黄子孙的口“说”、“唱”、“吼”出来的,是通过无数个顶礼膜拜于母语的中华儿女的手用“一管瘦笔”虔诚地描摹、勾勒出来的。然而,这位“母亲”丰韵厚实的文化底蕴和博大精深的历史情怀又令“我”敬重和愧疚,难于形容她的富丽与壮美。从这里可以看出,诗人面对祖国璀璨浩瀚的语言文字,既有骄傲与自豪。又有爱怜和忧患。“声母的花开和韵母的春天”,“黄河浩荡的肺活量”,“长江洪亮而辽远的嗓音”,以及“泰山日出、故宫背影”,“陶罐里的鱼纹、丝绸上的路”,“贩夫的吆喝和走卒的悲苦”,这些形象化的语言。再现了中华历史的厚重、祖国文化的魅力,使这一节在全诗中处于主体地位,让文化与历史、祖国与母亲、汉语与儿子紧紧地融汇在一起,
第三节,是诗人站在自我的角度更进一步地宣泄汉语的鲜活与灵动。如果说前一节是一个广角镜头的话,那么这一节则是一个分摄镜头。“我写破的纸笺上”,“我唱哑的声带里”。“一笔一画的灵与肉”,“字正腔圆的魄与魂”,是诗人用丰富深邃和流动美妙的诗句对汉语情感的具体表述。假若诗人没有这种对汉语的广阔情怀。不可能有如此大气磅礴的诗情。事实犹鉴:汉语绝非等同于其他语种的字母文字,她美妙的语音、生动的字形、丰富的寓意,尽在她“一笔一画的灵与肉”中,尽在她“字正腔圆的魄与魂”中。她的鲜活就在于“多说一个音节她就百鸟朝凤”,就在于“多写一个撇捺她就风生水起”。这就是“我的偏旁是炎部首为黄的母亲”——汉语!
第四节,从每个中国人成长的历程道出汉语是炎黄子孙的家,每个中国人都是在汉语的精神家园里长大。“从牙牙学语到蹒跚学步”、“从风华正茂到垂垂暮年”,拥有了汉语,就拥有了一生。我们从这一节可见:在中华这个大家庭里,一个个鸿儒由于对祖国语言文字的虔诚,断须苦吟,虽咏唱出“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千古绝唱,虽曾有“两句三年得,一吟泪双流”的佳句名篇,却还是辗转反侧、彻夜不眠。自叹没有达到那个至高的境界。我想,诗人熊焱大概也是属于这一类的人吧!如果所有的炎黄子孙都甘愿做这样的“儿子”。当这样的“草民”,汉语就会更加的辉煌灿烂、博大精深。
全诗通过列举汉语的种种特色和精髓,通过震撼历史进出激情的排比文字,通过“儿子”眷眷依怀、“母亲”慈慈相拥的形象,抒发了对汉语真挚而细腻的情感。这种情感实际上表现了诗人对伟大祖国的一种赤诚的情怀。诗人把汉语一个个美妙形象的点连缀起来,形成一个,多棱角的、多情感的爱国层面。
从诗中也不难看出诗人面对当下外语在中国地位的强大和横行的现状,所显露出的一丝丝的忧患。汉语应该到哪里去?国人对于外来语种究竟应该采取什么态度?炎黄子孙应该怎样保护和光大自己的母语?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粗略地理解诗人的答案:必须在好好地掌握母语的前提下,不受纯物质利益的驱使,批判地吸收和兼容外来文化的精髓,使国家矗立在世界民族之林中。获得更多的物质利益和经济效益。如此看来,当今对待汉语“淡化”,甚至随意篡改、套用汉语的现象,无疑是对汉语的漠视和亵渎。曾有人说,英语要从娃娃抓起,熊焱在诗中却说,汉语要从娃娃抓起,诗人这高屋建瓴的慧眼和敬畏母语的壮举,不得不让我们恭敬和折服。他引导我们做出这样的分析:语言的背后是文化,而文化的背后是实力。英语在世界范围内的盛行是英美体系获胜的结果。中国虽然经济快速发展,但语言文化的发展落后于经济的发展。自信心不足,故而才有对英语的崇拜:对英语的崇拜。实际上是对本民族文化不自信的体现。目前,二十亿人在学英语,其中大量在中国,两亿多中学生为了英语考试而奋斗,大学生也为了过四六级狂背单词。的确。我国对于英语的重视程度远远超过母语。这一点,似乎连老外也有所察觉。举国学英语。投入太大,产出太小。这种舍本逐末的做法绝对是得不偿失、令人反思的。难能可贵的是,诗人在这首诗里道出了汉语的勇气和信心,体现出了一种良知和责任,对于诗人自己,这首诗表达了一个堂堂正正的中国人的骨气。因为只有掌握了自己的母语,才能发扬本民族优良的文化传统,建立起一个富有创新精神的强盛的国家。
这首诗,我们仍然可以用诗人自己的这句话来作诠释:“于我而言,写作不是一种单纯的兴趣或爱好,而是我想承担的某种良知和责任,以及我想表现的某种勇气和信心,还有毕尽一生也要献出的热血和骨头!”诗人把人间的大爱融入自己的内心体验。让鲜活的意象和赤诚的情怀在诗中表现得真挚而炽烈,诗人在生活的厚度和广度中。用心去观察世界,梳理人生。审视自我,反省自己,在放泄和自赎中,让他的诗歌承担着一份良知和责任,使民族精神在物质横溢的社会中得以返璞和归真。
唱几声粤戏或京剧
写几排行书或狂草
哺我乳汁喂我食粮的母亲
它的名字叫汉语
我是她象形会意的儿子
是她方言俚歌的儿子
我的胸腔里有甲骨文滚烫的血液
我的嘴唇边有北方话呼啸的风声
二
多少年来,我说出了北方相声、四川龙门阵
我唱出了闽南的歌仔戏、陕北的信天游
我还吼出了声母的花开和韵母的春天
而我愧对母亲,浩博的汉语啊
我缺少黄河浩荡的肺活量
缺少长江洪亮而辽远的嗓音
我喊不出的,只用一管瘦笔
写下了泰山日出、故宫背影
写下了陶罐里的鱼纹、丝绸上的路
写下了贩夫的吆喝和走卒的悲苦
三
在我写破的纸笺上
在我唱哑的声带里
那是多少一笔一画的灵与肉
那又是多少字正腔圆的魄与魂
哦,汉语的母亲
我的偏旁是炎部首为黄的母亲
我多说一个音节她就百鸟朝凤
我多写一个撇捺她就风生水起
四
从牙牙学语到蹒跚学步
从风华正茂到垂垂暮年
这一生,我庆幸我以汉语说话
以方块字写诗
我庆幸我生活在这片土地
做了汉语的儿子
当了中国的草民
(选自《山西文学》2009年第5期)
熊焱,曾用名熊盛荣,“80后”的代表性诗人,贵州瓮人,现居成都。
《汉语的儿子》是熊焱近期诞生出的又一迸射着强烈爱国主义挚情的力作。这首诗主题丰腴厚重,意象构建大气磅礴、鲜活灵动,情感投入真挚若狂、细腻如水。诗人运用简洁生动的语言将汉语的精魂揉融进行云流水般的诗行之中,在时空的穿越中,让汉语在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历史隧道中穿梭行驶,坐着这辆快车,诗人狂奔放吼:做“汉语的儿子”,当“中国的草民”!
诗中内在的节奏,如同西北黄土高原汉子仰天高亢的呐喊,粗犷而豪放,又如江南水乡商客沿街扯嗓的吆喝,缠绵而柔情,既似长江的喷涌,黄河的咆哮,也像编钟的悠扬。瓮缶的沉稳,诗中处处张扬着诗人独特的艺术个性。澎湃着每个读者的心际,具有强烈的震撼力。
诗的第一节既像一个婴儿在襁褓中的喃喃细语,又像一个母亲摇晃着襁褓哼唱出的缠绵和爱怜,诗人用纯物质的感受喻汉语为“乳汁”和“食粮”,赞美汉语给予“儿子”的哺育,她的形已深入“儿子”的骨髓,她的音已融入“儿子”的血液。在这一节里,诗人给全诗定下了感情基调:汉字与“我”的母子关系是超过任何物质的精神脊梁。
第二节,诗人依据第一节锁定的感情基调,穿越时空的隧道,通过对汉语的“读”和“写”两个具体化的行为,来凸显汉语母亲这一伟大意象,并从中抒发对母语的敬畏之情。汉语母亲的形象是通过无数个“我”——甘愿做汉语儿子的炎黄子孙的口“说”、“唱”、“吼”出来的,是通过无数个顶礼膜拜于母语的中华儿女的手用“一管瘦笔”虔诚地描摹、勾勒出来的。然而,这位“母亲”丰韵厚实的文化底蕴和博大精深的历史情怀又令“我”敬重和愧疚,难于形容她的富丽与壮美。从这里可以看出,诗人面对祖国璀璨浩瀚的语言文字,既有骄傲与自豪。又有爱怜和忧患。“声母的花开和韵母的春天”,“黄河浩荡的肺活量”,“长江洪亮而辽远的嗓音”,以及“泰山日出、故宫背影”,“陶罐里的鱼纹、丝绸上的路”,“贩夫的吆喝和走卒的悲苦”,这些形象化的语言。再现了中华历史的厚重、祖国文化的魅力,使这一节在全诗中处于主体地位,让文化与历史、祖国与母亲、汉语与儿子紧紧地融汇在一起,
第三节,是诗人站在自我的角度更进一步地宣泄汉语的鲜活与灵动。如果说前一节是一个广角镜头的话,那么这一节则是一个分摄镜头。“我写破的纸笺上”,“我唱哑的声带里”。“一笔一画的灵与肉”,“字正腔圆的魄与魂”,是诗人用丰富深邃和流动美妙的诗句对汉语情感的具体表述。假若诗人没有这种对汉语的广阔情怀。不可能有如此大气磅礴的诗情。事实犹鉴:汉语绝非等同于其他语种的字母文字,她美妙的语音、生动的字形、丰富的寓意,尽在她“一笔一画的灵与肉”中,尽在她“字正腔圆的魄与魂”中。她的鲜活就在于“多说一个音节她就百鸟朝凤”,就在于“多写一个撇捺她就风生水起”。这就是“我的偏旁是炎部首为黄的母亲”——汉语!
第四节,从每个中国人成长的历程道出汉语是炎黄子孙的家,每个中国人都是在汉语的精神家园里长大。“从牙牙学语到蹒跚学步”、“从风华正茂到垂垂暮年”,拥有了汉语,就拥有了一生。我们从这一节可见:在中华这个大家庭里,一个个鸿儒由于对祖国语言文字的虔诚,断须苦吟,虽咏唱出“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千古绝唱,虽曾有“两句三年得,一吟泪双流”的佳句名篇,却还是辗转反侧、彻夜不眠。自叹没有达到那个至高的境界。我想,诗人熊焱大概也是属于这一类的人吧!如果所有的炎黄子孙都甘愿做这样的“儿子”。当这样的“草民”,汉语就会更加的辉煌灿烂、博大精深。
全诗通过列举汉语的种种特色和精髓,通过震撼历史进出激情的排比文字,通过“儿子”眷眷依怀、“母亲”慈慈相拥的形象,抒发了对汉语真挚而细腻的情感。这种情感实际上表现了诗人对伟大祖国的一种赤诚的情怀。诗人把汉语一个个美妙形象的点连缀起来,形成一个,多棱角的、多情感的爱国层面。
从诗中也不难看出诗人面对当下外语在中国地位的强大和横行的现状,所显露出的一丝丝的忧患。汉语应该到哪里去?国人对于外来语种究竟应该采取什么态度?炎黄子孙应该怎样保护和光大自己的母语?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粗略地理解诗人的答案:必须在好好地掌握母语的前提下,不受纯物质利益的驱使,批判地吸收和兼容外来文化的精髓,使国家矗立在世界民族之林中。获得更多的物质利益和经济效益。如此看来,当今对待汉语“淡化”,甚至随意篡改、套用汉语的现象,无疑是对汉语的漠视和亵渎。曾有人说,英语要从娃娃抓起,熊焱在诗中却说,汉语要从娃娃抓起,诗人这高屋建瓴的慧眼和敬畏母语的壮举,不得不让我们恭敬和折服。他引导我们做出这样的分析:语言的背后是文化,而文化的背后是实力。英语在世界范围内的盛行是英美体系获胜的结果。中国虽然经济快速发展,但语言文化的发展落后于经济的发展。自信心不足,故而才有对英语的崇拜:对英语的崇拜。实际上是对本民族文化不自信的体现。目前,二十亿人在学英语,其中大量在中国,两亿多中学生为了英语考试而奋斗,大学生也为了过四六级狂背单词。的确。我国对于英语的重视程度远远超过母语。这一点,似乎连老外也有所察觉。举国学英语。投入太大,产出太小。这种舍本逐末的做法绝对是得不偿失、令人反思的。难能可贵的是,诗人在这首诗里道出了汉语的勇气和信心,体现出了一种良知和责任,对于诗人自己,这首诗表达了一个堂堂正正的中国人的骨气。因为只有掌握了自己的母语,才能发扬本民族优良的文化传统,建立起一个富有创新精神的强盛的国家。
这首诗,我们仍然可以用诗人自己的这句话来作诠释:“于我而言,写作不是一种单纯的兴趣或爱好,而是我想承担的某种良知和责任,以及我想表现的某种勇气和信心,还有毕尽一生也要献出的热血和骨头!”诗人把人间的大爱融入自己的内心体验。让鲜活的意象和赤诚的情怀在诗中表现得真挚而炽烈,诗人在生活的厚度和广度中。用心去观察世界,梳理人生。审视自我,反省自己,在放泄和自赎中,让他的诗歌承担着一份良知和责任,使民族精神在物质横溢的社会中得以返璞和归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