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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探讨江苏省省级创伤救治中心建设前后严重多发伤患者的救治效果。
方法采用回顾性病例对照研究分析2015年12月 — 2017年11月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收治的412例严重多发伤患者的临床资料,其中男250例,女162例;年龄19~80岁[(45.8±15.9)岁]。损伤严重度评分(ISS)18~57分[(28.2±9.3)分]。以江苏省省级创伤救治中心建设单位成立后救治的211例患者为观察组,省级创伤救治中心建设前救治的201例患者为对照组。比较两组患者到达医院后至开始抢救的时间、从就诊到完成CT检查的时间、从提出输血申请到护士执行输血的时间、抢救室滞留时间、病死率。
结果观察组开始抢救时间[(2.5±1.7)min]、完成CT检查时间[(36.2±11.6)min]、输血时间[(28.7±11.3)min]、抢救室滞留时间[(3.0±2.0)h]均明显短于对照组[(5.4±2.6)min、(53.2±12.9)min、(46.5±14.1)min、(5.0±2.8)h](P<0.05或0.01);观察组病死率[3.8%(8/211)]明显低于对照组[8.5%(17/201)](P<0.05)。
结论创伤救治中心建设能有效缩短严重多发伤患者的救治时间,降低患者的病死率,提高救治效果,值得进一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