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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三农”形势的发展,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从“分”的方面来讲,农民在市场的主体地位很脆弱,与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不相适应;从“统”的方面来看,集体经济大多变成“空壳”,原有的农村服务体系已经不适应,新的服务体系还没有健全,千家万户的小生产难以适应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在一些人多地少的地方,人地矛盾日渐突出,而愿意经营土地的农户和工商企业急需土地,扩大经营规模。于是,一些地方的农民自发地通过互换、转包、转让等方式进行土地流转。在这种历史条件下,中央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热情支持土地流转这一新生事物,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2009年中央1号文件专门出台了政策: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我县农民积极响应中央政策号召,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也作出了一定的成效。
一、基本情况
合浦县管辖有13个镇和2个乡,有255个村委,5234个组,18.1万户,农业总人口79.9万人。全县土地面积(除机耕道路、公路,乡镇、村委、农户宅基地占用外的所有面积)248.85万亩,其中耕地面积71.3万亩,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63万亩;截止2010年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总面积43万亩,占全县土地面积的17.3%,其中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5.4万亩,农村集体统一经营土地经营权流转37.6万亩。流转土地主要用于速生林、甘蔗、木薯种植及海水养殖业。
二、主要做法
1.成立领导机构,加大农村土地政策贯彻实施力度
自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开展以来,我县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县完善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县农村土地法律政策的宣传发动、贯彻实施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县经管站,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机构,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对各村土地承包工作、农村土地法律政策实施情况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行督查。
2.依法引导农户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按“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全县农户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5.4万亩,其中水田面积2.8万亩,旱地2.6万亩。流转形式有转包、出租、互换、入股、转让等,其中转包2.82万亩,出租1.31万亩,互换0.11万亩,入股0.07万亩,其他流转方式1.09亩。流转入农户面积1.35万亩,流转入合作社面积0.23万亩,流转入企业面积2.15万亩,流转入其他主体面积1.67万亩。
3.依法处理承包纠纷,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
由于工作到位,措施得力,农村土地法律政策已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集体统一经营土地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进展较为顺利,全县没有发生过因土地承包违法案件,也没有发生过因土地流转而引起的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土地承包纠纷也很少发生,近二年来县仲裁机构只受理了10起因土地承包纠纷群众上访案件,接到群众上访后,我县立即组织工作组前往调处,并妥善解决,其中6起通过仲裁庭裁决执行。
三、主要存在问题
1.有些“林地”发包时未经当地政府批准备案,没有建立稳定的流转关系。
2.有些耕地流转后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农业用地性质,如建房、建石场等。
3.流转合同不规范,绝大部分合同未经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鉴证及备案,部分通过口头协议的形式进行私下流转,土地流转纠纷隐患增多。
4.部分流转土地未签订流转合同。
四、今后工作意见
针对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的问题,为了更好地正确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挥农村土地效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提出今后工作意见:
1.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发放经营权证,依法流转。
2.规范流转合同,做好合同及经营权证管理工作。由自治区统一制订流转合同及经营权证书,合同归档,专人专柜,将所有合同及经营权证书信息输入电脑,实行电脑化管理。
3.控制农户承包地经营权大量长时间流入公司或个人。土地是人们最基本生存资料,是农村社会稳定的关键所在。为此,在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中,不主张公司尤其是国外公司或个人大量长时间地承包农户承包地,对于今后农村社会稳定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4.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机构。各级政府在农村经管部门建立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其职责主要是发布信息、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价格评估、合同签订及经营权证书发放指导及协调工作,做到依法、有序地流转。
5.严格杜绝任何部门强行农户流转土地。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发生由于政府为了招商引资需要,介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强行农民流转,造成大量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时间地流入国外公司企业手中,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埋下不稳定因素,严重地危害农村社会的稳定,也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杜绝任何部门强行农户流转土地,保护农户合法权益。
一、基本情况
合浦县管辖有13个镇和2个乡,有255个村委,5234个组,18.1万户,农业总人口79.9万人。全县土地面积(除机耕道路、公路,乡镇、村委、农户宅基地占用外的所有面积)248.85万亩,其中耕地面积71.3万亩,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63万亩;截止2010年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总面积43万亩,占全县土地面积的17.3%,其中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5.4万亩,农村集体统一经营土地经营权流转37.6万亩。流转土地主要用于速生林、甘蔗、木薯种植及海水养殖业。
二、主要做法
1.成立领导机构,加大农村土地政策贯彻实施力度
自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开展以来,我县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县完善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县农村土地法律政策的宣传发动、贯彻实施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县经管站,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机构,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对各村土地承包工作、农村土地法律政策实施情况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行督查。
2.依法引导农户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按“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全县农户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5.4万亩,其中水田面积2.8万亩,旱地2.6万亩。流转形式有转包、出租、互换、入股、转让等,其中转包2.82万亩,出租1.31万亩,互换0.11万亩,入股0.07万亩,其他流转方式1.09亩。流转入农户面积1.35万亩,流转入合作社面积0.23万亩,流转入企业面积2.15万亩,流转入其他主体面积1.67万亩。
3.依法处理承包纠纷,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
由于工作到位,措施得力,农村土地法律政策已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集体统一经营土地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进展较为顺利,全县没有发生过因土地承包违法案件,也没有发生过因土地流转而引起的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土地承包纠纷也很少发生,近二年来县仲裁机构只受理了10起因土地承包纠纷群众上访案件,接到群众上访后,我县立即组织工作组前往调处,并妥善解决,其中6起通过仲裁庭裁决执行。
三、主要存在问题
1.有些“林地”发包时未经当地政府批准备案,没有建立稳定的流转关系。
2.有些耕地流转后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农业用地性质,如建房、建石场等。
3.流转合同不规范,绝大部分合同未经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鉴证及备案,部分通过口头协议的形式进行私下流转,土地流转纠纷隐患增多。
4.部分流转土地未签订流转合同。
四、今后工作意见
针对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的问题,为了更好地正确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挥农村土地效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提出今后工作意见:
1.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发放经营权证,依法流转。
2.规范流转合同,做好合同及经营权证管理工作。由自治区统一制订流转合同及经营权证书,合同归档,专人专柜,将所有合同及经营权证书信息输入电脑,实行电脑化管理。
3.控制农户承包地经营权大量长时间流入公司或个人。土地是人们最基本生存资料,是农村社会稳定的关键所在。为此,在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中,不主张公司尤其是国外公司或个人大量长时间地承包农户承包地,对于今后农村社会稳定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4.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机构。各级政府在农村经管部门建立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其职责主要是发布信息、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价格评估、合同签订及经营权证书发放指导及协调工作,做到依法、有序地流转。
5.严格杜绝任何部门强行农户流转土地。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发生由于政府为了招商引资需要,介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强行农民流转,造成大量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时间地流入国外公司企业手中,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埋下不稳定因素,严重地危害农村社会的稳定,也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杜绝任何部门强行农户流转土地,保护农户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