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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深入开展全省“智慧反贪建设推进年”活动,加快了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转型升级,智慧反贪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转变司法理念,由“偏重数量”向“提质增效”转型。2015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21件25人,特大案件比率为100%;加大对民生领域、国有企业以及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群众权益,共挽回经济损失2800余万元;深化社会风险研判,结合查办案件发现的职务犯罪危险源点。
二是改进侦查方式,由“粗放办案”向“精细办案”转型。把线索初查作为办案重心,采取“由事到人、由人到事、人事结合、循环推进”的模式,搭建“立体式”的初查路径;建立“证供互动”的侦查模式;开通全市编办信息查询平台,配备了“取证魔方”等侦查装备,不断深化信息情报在案件突破、侦查方向、搜集证据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在初查阶段强调对线索信息点进行整合发散,在突破阶段注重逐个击破并向纵深推进,敏锐捕捉新的疑点和线索,扩大办案的辐射半径。
三是探索制度改革,由“单打独斗”向“联合作战”转型;制定“权力清单”有限放权,明确主办侦查员在授权范围内自行决定、自主办案、主动担责,对未授权事项由主办侦查员联席会议、检察长或检委会决定,办案流程更为高效;构建文书、流程、风险、规范、效果“五位一体”的办案质量保障体系,全方位动态监督。
四是实化能力建设,由“借力外援”向“内部挖潜”转型。开设主办侦查员讲坛,进行“一案一总结一交流”,分享办案中的疑点难点;依托办案互相学,广泛了解不同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发案规律、突破方向,培养更多复合型办案人才;推行以老带新机制,在办案中由办案骨干对年轻干警实施传帮带;推行随案听庭制度,不断强化证据意识和质量意识,提高侦查人员出庭作证能力。(文/陈婕 谭雄)
一是转变司法理念,由“偏重数量”向“提质增效”转型。2015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21件25人,特大案件比率为100%;加大对民生领域、国有企业以及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群众权益,共挽回经济损失2800余万元;深化社会风险研判,结合查办案件发现的职务犯罪危险源点。
二是改进侦查方式,由“粗放办案”向“精细办案”转型。把线索初查作为办案重心,采取“由事到人、由人到事、人事结合、循环推进”的模式,搭建“立体式”的初查路径;建立“证供互动”的侦查模式;开通全市编办信息查询平台,配备了“取证魔方”等侦查装备,不断深化信息情报在案件突破、侦查方向、搜集证据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在初查阶段强调对线索信息点进行整合发散,在突破阶段注重逐个击破并向纵深推进,敏锐捕捉新的疑点和线索,扩大办案的辐射半径。
三是探索制度改革,由“单打独斗”向“联合作战”转型;制定“权力清单”有限放权,明确主办侦查员在授权范围内自行决定、自主办案、主动担责,对未授权事项由主办侦查员联席会议、检察长或检委会决定,办案流程更为高效;构建文书、流程、风险、规范、效果“五位一体”的办案质量保障体系,全方位动态监督。
四是实化能力建设,由“借力外援”向“内部挖潜”转型。开设主办侦查员讲坛,进行“一案一总结一交流”,分享办案中的疑点难点;依托办案互相学,广泛了解不同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发案规律、突破方向,培养更多复合型办案人才;推行以老带新机制,在办案中由办案骨干对年轻干警实施传帮带;推行随案听庭制度,不断强化证据意识和质量意识,提高侦查人员出庭作证能力。(文/陈婕 谭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