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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没有一位状元承受过如此批判,发型、文身、流里流气的跟班,甚至走路的样子也让人看不惯,但在2001年总决赛首场结束之后,费城街头一个他在休赛期里不时光顾的球场上,每个孩子都穿着他的球衣和球鞋,边模仿他的动作边喊:
关于”BUBBA CHUCK“,起初这是个很难懂的词,可后来,全世界的阿伦·艾弗森球迷都知道了,这是他两个叔叔绰号的组合。现在我们有很多词可以去诠释即将退役的艾弗森,相信也会有很多人绞尽脑汁地去寻找足够多的单词,以描绘一个完整的“答案”。但其实,一个词就已经足够:叛逆。
叛逆让艾弗森的NBA生涯在刚进入21世纪时实现了飞跃,但同样的叛逆让他在能力还非常胜任时,就让自己成功的NBA生涯戛然而止。而且,当我们回顾这个男人的时候,我们第一个想起的不会是他的MVP,他的四届得分王,他的11次入选全明星,或者是他惊人的数据,而是他对教练、对长辈、对训练、对命运和对几乎一切的叛逆。
你现在也许很容易忘记,甚至会很武断的地否定,但是,如果考虑到篮球才华和文化影响,迈克尔·乔丹在场下引领潮流的能力真的比他在场上的作为差远了。这点别不承认,因为他最爱的歌手里居然还有安妮塔·贝克(上世纪七十年代的黑人爵士乐歌手)!艾弗森和乔丹截然相反,他不需要一个虚构的广告形象把他包装得很酷,他本身就很酷,能和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孩子产生共鸣。他并不让你觉得亲切,但他至少不是父辈的偶像。尽管很多人都会谈起乔丹在初中被校队开除这段故事,但这和艾弗森所经历的磨难完全不在一个档次上,而新一代的球迷们更喜欢后者。艾弗森和他们听同样的音乐,穿同样的衣服,更何况,他比一般的17岁孩子也高不了多少。如果他能成功,那么所有人都能成功。
当然,事实并不是那么简单。不是“所有人”都能成功,艾弗森也是在几乎击败宿命的情况下才做到的。他随着单亲妈妈在汉普顿小城最贫穷的街区长大,在一场保龄球馆斗殴之后被判有罪,到监狱服刑。所以说,他能从弗吉尼亚走出来就已经是一个奇迹,更不要说进入NBA了。当全国所有的大学教练都对他嗤之以鼻时,乔治城的约翰·汤普森给了他机会,仅仅两年后,他就已经为下一级别的篮球比赛做好了准备。1996年选秀大会,他在第一顺位被选中,而且也和Reebok签下了一纸肥约,似乎,他人生不断的磨难就要走到尽头。但是,当你的生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可以用磨难来定义,那磨难就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一直徘徊在你的左右。
另外一个很容易被遗忘的事实:艾弗森在进入联盟时并不是垄沟辫、满身的刺青和粗重的项链,那都是后来的事了。还记得他的第一场比赛吗?对雄鹿(当然,他单场独得30分),他留着寸头,胳膊上只有一个文身——他大学球队的吉祥物斗牛犬。当时还在打球的丹尼斯·罗德曼可以轻易秒杀他。艾弗森带进联盟的,是他超人的自信、晃眼的速度和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无畏。在他经历了那么多挫折后,NBA还有什么可以吓到他的?双人包夹?那真的只是小儿科。1996-97赛季的76人并不怎么样,但这掩盖不了艾弗森的光芒。他拿到了最佳新秀,并且连续五场比赛得分超过40。只不过,那五场球76人全输了。
几年后,在“SLAM”那个有可能是史上最有影响力的封面上,他穿着Mitchell & Ness的复古3号球衣,垄沟辫散开,变成爆炸头。那场拍摄,艾弗森迟到了七小时,而且,采访还不是在拍摄现场完成的,而是几天后,他在去纽约办事的路上,我们在他的加长轿车里进行的。那是1998年秋天,NBA正在停摆,他也还没有入选全明星,没有成为得分王。他才只有23岁,面前的路才刚开始。在第二个赛季里,他场均22分,比新秀年的23.5分要低一些,但命中率却在提升。他正在寻找自己的路——在那个缩水的赛季里,他拿到了第一个得分王。但是,那次的采访里,他并不像一个正在长成的超级巨星,而更像一个饥渴的新秀。那时候,他已经对现实有了自己的理解。
“那些对我名誉有负面影响的事,总有人会不断提起,并且想摧毁我。但你知道,我这一辈子都必须面对这个局面。”艾弗森说。
而更重要的一点是,他对胜利的渴望从没有改变过。“伟大的球员都是赢家。你可以很出色,但如果你输了,就是输家。没有什么比赢球更棒。当我成为赢家时,我就能得到应得的尊敬。在那之前,我只是个普通的球员。”
他甚至在那时就明确了自己想留下的篮球遗产。“总冠军。我必须得有总冠军。希望我能有罗伯特·帕里什和卡里姆·阿卜杜勒-贾巴尔的夺冠势头。在拿到总冠军之前,我都不想停止,而且不只是一个总冠军,而是很多!”
当然,艾弗森的篮球遗产里并没有总冠军。他离梦想最近的一次是2001年,当他们在总决赛第一场比赛里完成了几乎不可能的爆冷后,在湖人的板凳前,他冷血地在泰伦·卢头上命中一个跳投,然后从他的头上跨过后,湖人连胜四场。但他也已经喊出了自己的宣言。这个常规赛的MVP带领着一帮虾兵蟹将杀进了总决赛,并且击败了之前在季后赛保持不败的湖人,而且是在他们的地盘上。
那个时候的艾弗森,可以让整座球馆震动。他会在左边45度接球,或者是干脆自己把球带到前场,然后他会炫几下花哨的运球。这时候,全场球迷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他的身上。因为他们和那个正在防守他的倒霉鬼都知道,有些事情要发生了。艾弗森会晃动几下,这是他致命交叉运球的一个前奏。然后,他会让所有人知道他的存在——他的对手,他的队友,和费城的球迷。
有时候,他会如此不顾一切地冲击篮筐,然后遇到同样凶狠的防守,让我们都怀疑他能不能再站起来。每一次,他不仅站起来了,而且会给予更凶猛的反击。有时候,他会送出一记跳投,而他的防守者只能在一步之外望球兴叹。
关于”BUBBA CHUCK“,起初这是个很难懂的词,可后来,全世界的阿伦·艾弗森球迷都知道了,这是他两个叔叔绰号的组合。现在我们有很多词可以去诠释即将退役的艾弗森,相信也会有很多人绞尽脑汁地去寻找足够多的单词,以描绘一个完整的“答案”。但其实,一个词就已经足够:叛逆。
叛逆让艾弗森的NBA生涯在刚进入21世纪时实现了飞跃,但同样的叛逆让他在能力还非常胜任时,就让自己成功的NBA生涯戛然而止。而且,当我们回顾这个男人的时候,我们第一个想起的不会是他的MVP,他的四届得分王,他的11次入选全明星,或者是他惊人的数据,而是他对教练、对长辈、对训练、对命运和对几乎一切的叛逆。
你现在也许很容易忘记,甚至会很武断的地否定,但是,如果考虑到篮球才华和文化影响,迈克尔·乔丹在场下引领潮流的能力真的比他在场上的作为差远了。这点别不承认,因为他最爱的歌手里居然还有安妮塔·贝克(上世纪七十年代的黑人爵士乐歌手)!艾弗森和乔丹截然相反,他不需要一个虚构的广告形象把他包装得很酷,他本身就很酷,能和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孩子产生共鸣。他并不让你觉得亲切,但他至少不是父辈的偶像。尽管很多人都会谈起乔丹在初中被校队开除这段故事,但这和艾弗森所经历的磨难完全不在一个档次上,而新一代的球迷们更喜欢后者。艾弗森和他们听同样的音乐,穿同样的衣服,更何况,他比一般的17岁孩子也高不了多少。如果他能成功,那么所有人都能成功。
当然,事实并不是那么简单。不是“所有人”都能成功,艾弗森也是在几乎击败宿命的情况下才做到的。他随着单亲妈妈在汉普顿小城最贫穷的街区长大,在一场保龄球馆斗殴之后被判有罪,到监狱服刑。所以说,他能从弗吉尼亚走出来就已经是一个奇迹,更不要说进入NBA了。当全国所有的大学教练都对他嗤之以鼻时,乔治城的约翰·汤普森给了他机会,仅仅两年后,他就已经为下一级别的篮球比赛做好了准备。1996年选秀大会,他在第一顺位被选中,而且也和Reebok签下了一纸肥约,似乎,他人生不断的磨难就要走到尽头。但是,当你的生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可以用磨难来定义,那磨难就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一直徘徊在你的左右。
另外一个很容易被遗忘的事实:艾弗森在进入联盟时并不是垄沟辫、满身的刺青和粗重的项链,那都是后来的事了。还记得他的第一场比赛吗?对雄鹿(当然,他单场独得30分),他留着寸头,胳膊上只有一个文身——他大学球队的吉祥物斗牛犬。当时还在打球的丹尼斯·罗德曼可以轻易秒杀他。艾弗森带进联盟的,是他超人的自信、晃眼的速度和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无畏。在他经历了那么多挫折后,NBA还有什么可以吓到他的?双人包夹?那真的只是小儿科。1996-97赛季的76人并不怎么样,但这掩盖不了艾弗森的光芒。他拿到了最佳新秀,并且连续五场比赛得分超过40。只不过,那五场球76人全输了。
几年后,在“SLAM”那个有可能是史上最有影响力的封面上,他穿着Mitchell & Ness的复古3号球衣,垄沟辫散开,变成爆炸头。那场拍摄,艾弗森迟到了七小时,而且,采访还不是在拍摄现场完成的,而是几天后,他在去纽约办事的路上,我们在他的加长轿车里进行的。那是1998年秋天,NBA正在停摆,他也还没有入选全明星,没有成为得分王。他才只有23岁,面前的路才刚开始。在第二个赛季里,他场均22分,比新秀年的23.5分要低一些,但命中率却在提升。他正在寻找自己的路——在那个缩水的赛季里,他拿到了第一个得分王。但是,那次的采访里,他并不像一个正在长成的超级巨星,而更像一个饥渴的新秀。那时候,他已经对现实有了自己的理解。
“那些对我名誉有负面影响的事,总有人会不断提起,并且想摧毁我。但你知道,我这一辈子都必须面对这个局面。”艾弗森说。
而更重要的一点是,他对胜利的渴望从没有改变过。“伟大的球员都是赢家。你可以很出色,但如果你输了,就是输家。没有什么比赢球更棒。当我成为赢家时,我就能得到应得的尊敬。在那之前,我只是个普通的球员。”
他甚至在那时就明确了自己想留下的篮球遗产。“总冠军。我必须得有总冠军。希望我能有罗伯特·帕里什和卡里姆·阿卜杜勒-贾巴尔的夺冠势头。在拿到总冠军之前,我都不想停止,而且不只是一个总冠军,而是很多!”
当然,艾弗森的篮球遗产里并没有总冠军。他离梦想最近的一次是2001年,当他们在总决赛第一场比赛里完成了几乎不可能的爆冷后,在湖人的板凳前,他冷血地在泰伦·卢头上命中一个跳投,然后从他的头上跨过后,湖人连胜四场。但他也已经喊出了自己的宣言。这个常规赛的MVP带领着一帮虾兵蟹将杀进了总决赛,并且击败了之前在季后赛保持不败的湖人,而且是在他们的地盘上。
那个时候的艾弗森,可以让整座球馆震动。他会在左边45度接球,或者是干脆自己把球带到前场,然后他会炫几下花哨的运球。这时候,全场球迷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他的身上。因为他们和那个正在防守他的倒霉鬼都知道,有些事情要发生了。艾弗森会晃动几下,这是他致命交叉运球的一个前奏。然后,他会让所有人知道他的存在——他的对手,他的队友,和费城的球迷。
有时候,他会如此不顾一切地冲击篮筐,然后遇到同样凶狠的防守,让我们都怀疑他能不能再站起来。每一次,他不仅站起来了,而且会给予更凶猛的反击。有时候,他会送出一记跳投,而他的防守者只能在一步之外望球兴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