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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录遗考试作为士子获得乡试资格的考试之一,一方面是为众多士子提供入士机会的途径,另一方面也是完善科举制度的重要环节。明清笔记小说中作者对于不同考试情节的描述:选拔真才、为当地官员敛财、不学无术者获益等,都反映了对科举本质的认同,也体现了复杂情绪背后,也正体现了他们对于公正执行科举制度的强烈期待。
关键词:遗才场;明清小说;科举观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20)-29-232
一、“遗才场”历史概况
教育考试制度在中国自古有之,考试与录败紧密相关。“遗才”则是指历史上参加科举考试未能上榜的士子。在科举制度发展鼎盛的明朝,随着参考人数增多,上榜名额又有限,导致落榜群体数量剧增,加之科考最低制度逐渐完善,更多的落榜士子发声要求政府增设科考环节,给予更多的入官机会。遗才场情节在历史上主要体现在两个朝代,其一,明代的录遗考试,是针对科考后而未取得乡试资格的士子举行的考试。其二,清代的录遗考试,是对参与科考未被录取或参加科试被录取的士子,在参加乡试前进行补考的考试。
一方面,历史上的“遗才场”是正规科举考试的补充,从而给与考生更多的机会。另一方面,科举考试录取等存在各种弊端,所以这类考试的补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科场时弊。遗才考试在录取方面较科试更有弹性,亦由此产生种种弊端,朝廷方面亦不断地对这一制度进行调整以应时弊。丰富的历史情况被小说作者加入文学想象和写作手法,间接表示对科举制度的看法。
二、明清小说下的“遗才场”情节设置
诸多的明清小说中,不同的作者对于遗才考试的作用和看法不尽相同,从基调上出发,主要分成以下两类:其一,认为遗才考试尽管也属于正规科举考试中的一环,但其在地位上不较科试、录科等重大,使得部分文人对录遗考试仍然心存芥蒂。比如《履园丛话》中的一个小故事:李安公兄弟同船往金陵赴乡试,上船时其兄说道:“弟有科举,兄尚录遗,今日之行弟当先登。”通过这则故事发现当时文人会认为通过录遗考试录取的人才地位不如录科考生的人才。使得遗才考生成为其退而求其次不得不为之的选择和机会。其二,不同于第一类的态度。也有考生认为由于各种不可逆因素导致的未被录取等现实困境,可以通过遗才考试得到弥补,从而获得更多一次踏入科举之门的机会。这样一次保底的最后机会,使得各个获得录遗考试的士子使出浑身解数,试图抓住“最后一根稻草”,鲤跃龙门。“或设心觊觎,谬计钻营,或假请托于乡绅,或籍吹嘘于过客,或求教官之力荐,或贿书吏以乞恩”,从这一野心勃勃,使得现世作者有了更多夸张情节的编撰机会,能够结合历史现实和文学夸张塑造各式各样的情节。
三、“遗才场”情节中蕴含的科举观
基于以上两类的描述分析相关的小说,可以发现对于录遗考试滋生的乱象,一方面是人心理上的不平等,也是对科举考试制度的认知偏差导致。这样的背景和历史现实使得小说创作者在描述录遗考试时候多少会加入他们更多的文学想象,结合各类小说作品,可以将录遗考试的小说场景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渲染录遗考试的积极作用,给予怀才不遇能人志士更多的机会。《醒世恒言·张延秀逃生救父》中,张延秀由于家里的血海深仇,父亲惨死自己也被人追杀,凶手为赶尽杀绝将其抓住想要沉溺在江中,但有幸被救助还获得了参与录遗考试,从而把握这个机会成功被录,报仇雪恨。还有在《石点头·郭挺之榜前认子》的郭乔苦读大半辈子,但是最后在遗才考试中被伯乐相中成为进士。这两个主角在小说中都属于能够通过考试走向人生顶峰的情节。一个是靠着考试洗尽冤屈,另一个则是怀才不遇多年终遇伯乐。这两种虽然情节大不相同,但是其中都体现出作者对于录遗考试制度的正面认同态度。
第二,试图表现出遗才考试不仅对选试真才无用,更有可能成为贪官污吏中饱私囊、敛财滥取的不法途径。小说《天凑巧》中的主角陈都宪对科举考试一无所知,但是当地知州认为他经济困难行为出众,便自行改变考核标准,把他在考场上写的讲章唱本,按照江阴知县的圈点视作赞誉,使其阴差阳错地中选。这种荒唐的方式极为讽刺地展示出地方官员滥用人、以己为私的问题,根本不顾人才的真实性和重要性。同样,在《痴人说梦记》中还讲述了不法之人将遗才考试通过交易的方式与有需要的考生进行交易,描述了有人花费了很多银两买通官员直接补上录取姓名。反映出科举考试中有人利用科考所需买通官员中饱私囊的交易。讽刺了科举考试不完善、不规范的问题。
第三,通过科举考试冒充顶替情况。即具有真才实学的士子通过冒充等不合法的方式获得录遗资格,进而得以录取。由于明朝科举制度火热,考试竞争十分激烈,故有众多士子通过过继、金钱买通等方式获得考试或者录取资格。
第四,将遗才考试与“科名前定”联系起来。这个情节往往通过托梦实现,即考生在参加考试之前常常梦见祖先或者神祇,从而在梦中获得考试内容提示,或者录取提示。《佐治药言》中描述了韩其相在公安县做幕僚,有一天夜里梦见神明告知之前他的祖先因为文字冒犯被“尽削禄嗣“,而尽刑期已满,赏赐他科举进士的荣光,故后面按照提示参加录遗考试,马上从工作的地方赶回家参加考试,最终确实以遗才入闱中式。还有《古夫于亭杂录》讲述了许国器科试不录,打算放弃秋闱,但是夜晚梦见其先祖林炳章托梦:“君今岁当荐贤书,胡不赴省试?”便继续参加考试终于高中。这些情节一方面是基于传统家庭继承等各种观念,使得存在一定教化作用,另一方面,则突出了因果报应的核心,告诫读者要积德行善,才能获得梦兆或者神灵指点迷津,还要德才兼备方能取得功名。这样的额心理暗示也使得考生们更有信心获得成功。
四、结语
由上可见,明清笔记小说中的“遗才场”情节的四个情节取向都从正面或者负面代表了作者对于录遗考试的看法和观念。录遗考试中间能够设置很多个人情节和戏剧化情节,遗才考试的不断发展和时代弊端,可给予作者更多的想象和发展空间,从而成为作者创作素材。
明清小说作者撰写的各种考试情节,是多种因素的共同驱动,也实质上体现了作者对于科举制度的关注。他们通过描述主人公跌宕起伏的考试历程,说明他们认可这一历史人才选拔制度,但是也對于其中的流程、制度和规定存在很多疑惑,是否真正的能帮助政府选拔能人志士,是否能够真的使得才能之人被朝廷重用,这些渴望、疑惑、不解都融入在不同情节的叙述中,但是这些复杂情绪背后,也正体现了他们对于公正执行科举制度的强烈渴望。
参考文献
[1]简析明代录遗考试[J].忻州师范学院学报
[2]冯梦龙.醒世恒言[M].清衍庆堂刊本.
[3]天然痴叟.古本小说集成第五辑:石点头[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
关键词:遗才场;明清小说;科举观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20)-29-232
一、“遗才场”历史概况
教育考试制度在中国自古有之,考试与录败紧密相关。“遗才”则是指历史上参加科举考试未能上榜的士子。在科举制度发展鼎盛的明朝,随着参考人数增多,上榜名额又有限,导致落榜群体数量剧增,加之科考最低制度逐渐完善,更多的落榜士子发声要求政府增设科考环节,给予更多的入官机会。遗才场情节在历史上主要体现在两个朝代,其一,明代的录遗考试,是针对科考后而未取得乡试资格的士子举行的考试。其二,清代的录遗考试,是对参与科考未被录取或参加科试被录取的士子,在参加乡试前进行补考的考试。
一方面,历史上的“遗才场”是正规科举考试的补充,从而给与考生更多的机会。另一方面,科举考试录取等存在各种弊端,所以这类考试的补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科场时弊。遗才考试在录取方面较科试更有弹性,亦由此产生种种弊端,朝廷方面亦不断地对这一制度进行调整以应时弊。丰富的历史情况被小说作者加入文学想象和写作手法,间接表示对科举制度的看法。
二、明清小说下的“遗才场”情节设置
诸多的明清小说中,不同的作者对于遗才考试的作用和看法不尽相同,从基调上出发,主要分成以下两类:其一,认为遗才考试尽管也属于正规科举考试中的一环,但其在地位上不较科试、录科等重大,使得部分文人对录遗考试仍然心存芥蒂。比如《履园丛话》中的一个小故事:李安公兄弟同船往金陵赴乡试,上船时其兄说道:“弟有科举,兄尚录遗,今日之行弟当先登。”通过这则故事发现当时文人会认为通过录遗考试录取的人才地位不如录科考生的人才。使得遗才考生成为其退而求其次不得不为之的选择和机会。其二,不同于第一类的态度。也有考生认为由于各种不可逆因素导致的未被录取等现实困境,可以通过遗才考试得到弥补,从而获得更多一次踏入科举之门的机会。这样一次保底的最后机会,使得各个获得录遗考试的士子使出浑身解数,试图抓住“最后一根稻草”,鲤跃龙门。“或设心觊觎,谬计钻营,或假请托于乡绅,或籍吹嘘于过客,或求教官之力荐,或贿书吏以乞恩”,从这一野心勃勃,使得现世作者有了更多夸张情节的编撰机会,能够结合历史现实和文学夸张塑造各式各样的情节。
三、“遗才场”情节中蕴含的科举观
基于以上两类的描述分析相关的小说,可以发现对于录遗考试滋生的乱象,一方面是人心理上的不平等,也是对科举考试制度的认知偏差导致。这样的背景和历史现实使得小说创作者在描述录遗考试时候多少会加入他们更多的文学想象,结合各类小说作品,可以将录遗考试的小说场景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渲染录遗考试的积极作用,给予怀才不遇能人志士更多的机会。《醒世恒言·张延秀逃生救父》中,张延秀由于家里的血海深仇,父亲惨死自己也被人追杀,凶手为赶尽杀绝将其抓住想要沉溺在江中,但有幸被救助还获得了参与录遗考试,从而把握这个机会成功被录,报仇雪恨。还有在《石点头·郭挺之榜前认子》的郭乔苦读大半辈子,但是最后在遗才考试中被伯乐相中成为进士。这两个主角在小说中都属于能够通过考试走向人生顶峰的情节。一个是靠着考试洗尽冤屈,另一个则是怀才不遇多年终遇伯乐。这两种虽然情节大不相同,但是其中都体现出作者对于录遗考试制度的正面认同态度。
第二,试图表现出遗才考试不仅对选试真才无用,更有可能成为贪官污吏中饱私囊、敛财滥取的不法途径。小说《天凑巧》中的主角陈都宪对科举考试一无所知,但是当地知州认为他经济困难行为出众,便自行改变考核标准,把他在考场上写的讲章唱本,按照江阴知县的圈点视作赞誉,使其阴差阳错地中选。这种荒唐的方式极为讽刺地展示出地方官员滥用人、以己为私的问题,根本不顾人才的真实性和重要性。同样,在《痴人说梦记》中还讲述了不法之人将遗才考试通过交易的方式与有需要的考生进行交易,描述了有人花费了很多银两买通官员直接补上录取姓名。反映出科举考试中有人利用科考所需买通官员中饱私囊的交易。讽刺了科举考试不完善、不规范的问题。
第三,通过科举考试冒充顶替情况。即具有真才实学的士子通过冒充等不合法的方式获得录遗资格,进而得以录取。由于明朝科举制度火热,考试竞争十分激烈,故有众多士子通过过继、金钱买通等方式获得考试或者录取资格。
第四,将遗才考试与“科名前定”联系起来。这个情节往往通过托梦实现,即考生在参加考试之前常常梦见祖先或者神祇,从而在梦中获得考试内容提示,或者录取提示。《佐治药言》中描述了韩其相在公安县做幕僚,有一天夜里梦见神明告知之前他的祖先因为文字冒犯被“尽削禄嗣“,而尽刑期已满,赏赐他科举进士的荣光,故后面按照提示参加录遗考试,马上从工作的地方赶回家参加考试,最终确实以遗才入闱中式。还有《古夫于亭杂录》讲述了许国器科试不录,打算放弃秋闱,但是夜晚梦见其先祖林炳章托梦:“君今岁当荐贤书,胡不赴省试?”便继续参加考试终于高中。这些情节一方面是基于传统家庭继承等各种观念,使得存在一定教化作用,另一方面,则突出了因果报应的核心,告诫读者要积德行善,才能获得梦兆或者神灵指点迷津,还要德才兼备方能取得功名。这样的额心理暗示也使得考生们更有信心获得成功。
四、结语
由上可见,明清笔记小说中的“遗才场”情节的四个情节取向都从正面或者负面代表了作者对于录遗考试的看法和观念。录遗考试中间能够设置很多个人情节和戏剧化情节,遗才考试的不断发展和时代弊端,可给予作者更多的想象和发展空间,从而成为作者创作素材。
明清小说作者撰写的各种考试情节,是多种因素的共同驱动,也实质上体现了作者对于科举制度的关注。他们通过描述主人公跌宕起伏的考试历程,说明他们认可这一历史人才选拔制度,但是也對于其中的流程、制度和规定存在很多疑惑,是否真正的能帮助政府选拔能人志士,是否能够真的使得才能之人被朝廷重用,这些渴望、疑惑、不解都融入在不同情节的叙述中,但是这些复杂情绪背后,也正体现了他们对于公正执行科举制度的强烈渴望。
参考文献
[1]简析明代录遗考试[J].忻州师范学院学报
[2]冯梦龙.醒世恒言[M].清衍庆堂刊本.
[3]天然痴叟.古本小说集成第五辑:石点头[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