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惩戒规则是不是“温柔的陷阱”?实施惩戒如果引来各种问题,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勇当教师的“娘家人”。校规校纪要成为和家长、学生的共同约定……对3月1日实施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为《规则》),老师们既振奋,又有忧虑,更想着如何用好,让教书育人更有底气。
■ 惩戒规则是“温柔的陷阱”?
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此次《规则》的颁布,旨在将教育惩戒纳入法制轨道,使得教育惩戒有了剛性的准绳,在教师群体中引起不小的震动。《规则》指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同时,根据程度轻重,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
然而有了规则是一回事,用不用规则是另外一回事。从《规则》颁布后的各种舆论和记者采访的一些老师情况看,老师们认为,鉴于此前的案例,即便有了惩戒规则,他们依然放不开手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明哲保身的想法不会有太大改变。老师们忧虑的是,惩戒规则会不会成为温柔的陷阱?假如自己依法依规实施了惩戒,但实施惩戒后,学生会不会去跳楼?会不会遭到学生怒怼顶撞?会不会引起学生身心的各种不适?会不会招来家长到学校闹事或向教育局告状?会不会招来各种处分,甚至丢饭碗?等等。西安新知小学太华路分校教研主任李鹏老师坦言,老师们不得不变得“佛系”和谨慎些。
宝鸡文理学院附属学校高级教师安瑛分析称,这是由于此前一系列由教师惩罚学生引发相关的事情后,大多数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没有充当教师依法执教合法权益的“守护神”,反而将当事教师推到风口浪尖,由当事教师独自承担道歉、各种处分。久而久之造成的恶劣后果是,老师们不愿也不敢管学生了。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王鹏炜也表示,一旦出事后,政府和学校避而远之,让教师独自承担的环境不变,惩戒规则落地恐有难度。
王鹏炜还认为,造成教师不愿实施惩戒的原因还有:一是校纪校规过于宽泛,操作性不强,导致教师只知道哪些不能做,但是能做的有哪些却没有可参考的;二是惩罚措施和家长没有达成深层次共识,导致老师眼里的惩戒变成家长眼里的体罚;三是对教师合理合法惩戒的培训少,导致教师惩戒方式简单粗暴,稍不慎重变成了体罚或触碰了红线,于是教师干脆不管了。
“事情发生后,社会舆论的谴责和网友的人肉搜索让教师也是受不起。”西大附中浐灞中学副校长黄闯补充说。
■ 政府学校要勇当教师的“娘家人”
要使惩戒规则不变成“镜中月”,接受采访的老师均认为,首先要打消教师对惩戒的顾虑,即敢于惩戒;其次也要让教师学会惩戒,即善于惩戒;再次对惩戒制度要和家长达成共识,获得家长的认可和支持;最后要让学生知悉敬畏惩戒制度。
对于如何打消教师顾虑,安瑛和李鹏老师强烈表示,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首先应该成为教师的“娘家人”,成为保护教师合法权益的“守护神”,不要出了事,让教师一人去面对。教师实施惩戒若合理合规,学校和相关部门一定要保护好教师,坚决依法惩治“校闹”。教师实施惩戒若是不恰当,在不触及法律和教师不存在故意伤害的情况下,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关起门来,依规对教师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但对外还是要保护好教师,由学校出面解决,不要让当事教师一人面对所有风暴。“我坚决反对让当事教师直接面对当事学生和家长,希望在事情发生后,多看到校长和风控部门出面处理,还教师一丝尊严。”安瑛道出教师们的心声。
“教育部颁布的惩戒规则相当于顶层设计,但是校情、学情、家长素养都不一样,因此在实施时,仅仅依靠惩戒规则无法解决各种复杂多变的情况。”黄闯对于惩戒规则的可操作性思索道,“所以,学校一定要在国家颁布的规则的基础上,结合校情、学情,广泛听取教师和家长意见,进行细化、细化、再细化,形成各方面共识的规则,且动态调整。对于一般教育惩戒,可由教师当场实施,事后根据情况告知学生家长;实施较重的教育惩戒,教师应当报告学校,由学校决定实施,且学校应及时告知家长;实施严重的教育惩戒,只能由学校实施,且必须事先告知家长。”
比如韩国《教育处罚法》,对犯错的学生的处理规定是,教师有权使用直径在1厘米左右、长度为50厘米的戒尺来打学生,可打小腿、屁股等脂肪丰富的地方,男生打10下,女生打5下。实施的程序是:实施前要向学生讲清理由;对学生的身体、精神状态进行检查,必要时可延期;学生可提出以校内义务劳动来代替;实施时必须在有校监和生活指导教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不过黄闯表示,可能大多数学校不愿如此做,因为在国家层面只是出了个总则,各校如何细化没有个标准,一旦细化,出了事,学校就脱不了干系。
王鹏炜也非常赞同细化规则,他还建议,依托校规,再制定班规。校规和班规还要成为家长、学生和学校、教师间的共同约定,方能有效。黄闯觉得要让家长、学生敬畏制度,不敢违纪违规,还需下点“猛药”,即学生的违规违纪,可记录在综合素质册里,与中考、高考等升学挂钩。
■ 惩戒既要温度,更要有智慧
在学校,学生调皮、不交作业、上课睡觉、偶尔犯错等,都是经常发生的事。有了惩戒规则,教育学生是不是一概来惩戒呢?
“很显然不是,惩戒只是针对极个别学生的最后的教育方式,且惩戒的出发点要落在为学生发展的立场上,要有爱的温度。”黄闯说,“惩戒规则的出台,也并不意味着教师的权力成了脱缰的野马,规则也相应地划出了惩戒的‘高压线’。”
“在师范生的培养上,需要补上教育惩戒这一课。”王鹏炜认为走向教师岗位的师范生更需要懂得惩戒怎么用。
在李鹏看来,有些学生,惩戒了也不管用,有时越惩戒还越糟糕,管理学生需要不断修炼教育智慧。
结合自己多年的经验,安瑛举例说,多年来她进教室时,一手持戒尺,一手拿着包,包里装着孩子们喜欢的零食、棒棒糖、玩具等。“这就是告诉孩子,守纪表现好有奖励,表现不好戒尺伺候,不过戒尺往往是高高举起轻轻落下。”她建议,一方面,就教育惩戒,学校要经常开展专项培训,而不仅仅是校长在会议上强调;另一方面教师个人要不断学习教育的智慧,学习心理学,要分析问题学生背后的原因,因材施教、因势利导。通过家长会等途径,向家长传递自己的教育理念,来赢得家长的同频共振。让家长多读读亲子教育方面的书,把不合格的家长变为合格的家长,把合格的家长变为优秀的家长,使得家长成为自己教育的“同盟军”。让家长感受到,自己是非常认真负责和爱学生的,一旦赢得了家长的口碑和信任,即使偶尔惩戒不当,也会赢得家长的谅解。
■ 惩戒规则是“温柔的陷阱”?
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此次《规则》的颁布,旨在将教育惩戒纳入法制轨道,使得教育惩戒有了剛性的准绳,在教师群体中引起不小的震动。《规则》指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同时,根据程度轻重,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
然而有了规则是一回事,用不用规则是另外一回事。从《规则》颁布后的各种舆论和记者采访的一些老师情况看,老师们认为,鉴于此前的案例,即便有了惩戒规则,他们依然放不开手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明哲保身的想法不会有太大改变。老师们忧虑的是,惩戒规则会不会成为温柔的陷阱?假如自己依法依规实施了惩戒,但实施惩戒后,学生会不会去跳楼?会不会遭到学生怒怼顶撞?会不会引起学生身心的各种不适?会不会招来家长到学校闹事或向教育局告状?会不会招来各种处分,甚至丢饭碗?等等。西安新知小学太华路分校教研主任李鹏老师坦言,老师们不得不变得“佛系”和谨慎些。
宝鸡文理学院附属学校高级教师安瑛分析称,这是由于此前一系列由教师惩罚学生引发相关的事情后,大多数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没有充当教师依法执教合法权益的“守护神”,反而将当事教师推到风口浪尖,由当事教师独自承担道歉、各种处分。久而久之造成的恶劣后果是,老师们不愿也不敢管学生了。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王鹏炜也表示,一旦出事后,政府和学校避而远之,让教师独自承担的环境不变,惩戒规则落地恐有难度。
王鹏炜还认为,造成教师不愿实施惩戒的原因还有:一是校纪校规过于宽泛,操作性不强,导致教师只知道哪些不能做,但是能做的有哪些却没有可参考的;二是惩罚措施和家长没有达成深层次共识,导致老师眼里的惩戒变成家长眼里的体罚;三是对教师合理合法惩戒的培训少,导致教师惩戒方式简单粗暴,稍不慎重变成了体罚或触碰了红线,于是教师干脆不管了。
“事情发生后,社会舆论的谴责和网友的人肉搜索让教师也是受不起。”西大附中浐灞中学副校长黄闯补充说。
■ 政府学校要勇当教师的“娘家人”
要使惩戒规则不变成“镜中月”,接受采访的老师均认为,首先要打消教师对惩戒的顾虑,即敢于惩戒;其次也要让教师学会惩戒,即善于惩戒;再次对惩戒制度要和家长达成共识,获得家长的认可和支持;最后要让学生知悉敬畏惩戒制度。
对于如何打消教师顾虑,安瑛和李鹏老师强烈表示,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首先应该成为教师的“娘家人”,成为保护教师合法权益的“守护神”,不要出了事,让教师一人去面对。教师实施惩戒若合理合规,学校和相关部门一定要保护好教师,坚决依法惩治“校闹”。教师实施惩戒若是不恰当,在不触及法律和教师不存在故意伤害的情况下,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关起门来,依规对教师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但对外还是要保护好教师,由学校出面解决,不要让当事教师一人面对所有风暴。“我坚决反对让当事教师直接面对当事学生和家长,希望在事情发生后,多看到校长和风控部门出面处理,还教师一丝尊严。”安瑛道出教师们的心声。
“教育部颁布的惩戒规则相当于顶层设计,但是校情、学情、家长素养都不一样,因此在实施时,仅仅依靠惩戒规则无法解决各种复杂多变的情况。”黄闯对于惩戒规则的可操作性思索道,“所以,学校一定要在国家颁布的规则的基础上,结合校情、学情,广泛听取教师和家长意见,进行细化、细化、再细化,形成各方面共识的规则,且动态调整。对于一般教育惩戒,可由教师当场实施,事后根据情况告知学生家长;实施较重的教育惩戒,教师应当报告学校,由学校决定实施,且学校应及时告知家长;实施严重的教育惩戒,只能由学校实施,且必须事先告知家长。”
比如韩国《教育处罚法》,对犯错的学生的处理规定是,教师有权使用直径在1厘米左右、长度为50厘米的戒尺来打学生,可打小腿、屁股等脂肪丰富的地方,男生打10下,女生打5下。实施的程序是:实施前要向学生讲清理由;对学生的身体、精神状态进行检查,必要时可延期;学生可提出以校内义务劳动来代替;实施时必须在有校监和生活指导教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不过黄闯表示,可能大多数学校不愿如此做,因为在国家层面只是出了个总则,各校如何细化没有个标准,一旦细化,出了事,学校就脱不了干系。
王鹏炜也非常赞同细化规则,他还建议,依托校规,再制定班规。校规和班规还要成为家长、学生和学校、教师间的共同约定,方能有效。黄闯觉得要让家长、学生敬畏制度,不敢违纪违规,还需下点“猛药”,即学生的违规违纪,可记录在综合素质册里,与中考、高考等升学挂钩。
■ 惩戒既要温度,更要有智慧
在学校,学生调皮、不交作业、上课睡觉、偶尔犯错等,都是经常发生的事。有了惩戒规则,教育学生是不是一概来惩戒呢?
“很显然不是,惩戒只是针对极个别学生的最后的教育方式,且惩戒的出发点要落在为学生发展的立场上,要有爱的温度。”黄闯说,“惩戒规则的出台,也并不意味着教师的权力成了脱缰的野马,规则也相应地划出了惩戒的‘高压线’。”
“在师范生的培养上,需要补上教育惩戒这一课。”王鹏炜认为走向教师岗位的师范生更需要懂得惩戒怎么用。
在李鹏看来,有些学生,惩戒了也不管用,有时越惩戒还越糟糕,管理学生需要不断修炼教育智慧。
结合自己多年的经验,安瑛举例说,多年来她进教室时,一手持戒尺,一手拿着包,包里装着孩子们喜欢的零食、棒棒糖、玩具等。“这就是告诉孩子,守纪表现好有奖励,表现不好戒尺伺候,不过戒尺往往是高高举起轻轻落下。”她建议,一方面,就教育惩戒,学校要经常开展专项培训,而不仅仅是校长在会议上强调;另一方面教师个人要不断学习教育的智慧,学习心理学,要分析问题学生背后的原因,因材施教、因势利导。通过家长会等途径,向家长传递自己的教育理念,来赢得家长的同频共振。让家长多读读亲子教育方面的书,把不合格的家长变为合格的家长,把合格的家长变为优秀的家长,使得家长成为自己教育的“同盟军”。让家长感受到,自己是非常认真负责和爱学生的,一旦赢得了家长的口碑和信任,即使偶尔惩戒不当,也会赢得家长的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