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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规定:全省在职中小学教师在5年一个周期内至少参加一次不!少于90学时的集中培训。目前,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90学时集中培训,高中教师以市(地)级培训机构培训为主,初中、小学教师以县级培训机构(即教师进修学校)培训为主。县级培训机构长期以培训小学教师为主,虽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对于培训初中教师仍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下面笔者将结合初中教师90学时县级集中培训的实践体验,提出了一些思考与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