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的统治,结束了延续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制度,建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将中国正式带入社会转型的轨道,是中国从传统的封建社会向近代资本主义民主社会转型的重要里程碑,具有界标意义。从社会转型角度看,辛亥革命是一场伟大而胜利的革命。
关键词 辛亥革命 中国近代社会转型 政治结构
长期以来,史学界对辛亥革命的历史地位评价并不高,学术界普遍认为辛亥革命是一场失败的革命,原因是辛亥革命并没有完成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资产阶级共和国方案也未能真正实现。例如,林家有撰文指出“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清朝封建君主制度,建立了民国,但它未能改变封建主义经济基础和意识形态,确立起民主主义理论权威,因此资本主义制度终究未能在中国建立起来.反帝反封建的任务没有完成,反而被大地主大官僚袁世凯篡夺了革命果实,辛亥革命失败了。”如果我们仅仅从这个视角来审视这场革命,我们的确很难给予它更高的评价。但是,这个视角未免过于狭窄,我们很难全面的评价辛亥革命的伟大历史意义。因此,我尝试从社会转型的角度来讨论辛亥革命对中国近代社会政治结构转型的重大转折意义和深远影响,并由此重新估量这场伟大革命的历史地位。
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的统治,结束了延续二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制度,建立起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将中国正式带入社会转型的轨道,是中国从传统的封建社会向近代资本主义民主社会转型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具有界标意义。辛亥革命对中国近代社会的政治结构的转型具有重大的转折意义和深远影响,从此中国社会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结构转型。
中国自秦始皇统一六国到清王朝,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在中国延续了二千余年之久,到清代发展到了顶峰。在封建君主专制体制下,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中央各级行政机构实际上只对皇帝负责,完全秉承皇帝的旨意办事。在这样的国家构造中,既没有独立与行政政体外的司法机构和立法机构,也没有反映民意的代议机构,一切以皇帝的意志转移。自鸦片战争后,多少志士仁人为谋求改革君主制而奔走呼号,甚至流血牺牲,换来的却只是虚伪的“预备立宪”,本质上并没有改变君主独裁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
辛亥革命后成立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不仅宣告了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共和国的诞生,而且原有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构造形式发生了根本性转变。按照《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规定,新成立的共和国由总统、议会、司法及行政各部组成。临时大总统由各省代表选举产生,集国家元首和行政首脑于一身,统治全国。立法机构由各省都督选派三名参议员组成的参议院行使其职权。其职权为决议宣战、媾和、缔约等国家大事,议决政府预算、币制、税法、发行公债等国计民生事宜,并通过各部任命。司法机构虽在《组织大纲》中未立专章,但规定以临时中央审判所执行司法权。
随后,在1912年3月11日南京临时政府正式公布了由孙中山签署生效由参议院决议通过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临时约法》明确规定了中华民国的国体,国家是由“人民”组成,主权属于全体“国民”,修改了政府组织形式,将总统制改为责任内阁制,进一步完善了三权分立原则,使各部门各司其职又相互制衡。《临时约法》还确立了国民在国家中的地位,“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具体说来公民享有人身,住宅、财产、营业、言论、集会、结社、宗教等自由权利。
《临时约法》以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主权在民的资产阶级民主制度,这是孙中山先生民权政治学说的具体化,从根本上否定了主权在君的封建专制制度。从此中国政治体制正式走上了民主化轨道,民主共和观念也深入人心,并在中国形成了“敢有帝制自为者,天下共击之”的民主主义观念,促进了人民民主意识的觉醒。此后历史的发展也恰恰证明了这一点,虽然辛亥革命后也曾发生了袁世凯称帝和张勋复辟的历史丑剧,但那也仅仅是昙花一现,很快就被历史前进的潮流所湮灭。毕竟民主共和的历史趋势是无法倒转回去了。正如程美东所说“武昌起义的成功使中国政治出现了划时代的伟大转机—由封建专制转向民主。政治理念愈来愈朝着自由化民主化方向发展,人们对于民主共和的承认似乎是达到了较普遍的程度,无论是文人,还是独霸一方的大大小小的军阀,大都在口头上以民主共和为最高政治信仰,极少有倡议复辟封建专制者。”
由此可见,中国近代的政治结构、政体规范和行政体制运作程序的转型,就是从辛亥革命否定了以君主专制政体为核心的“朝代国家”形态开始的,从此中国政治开始了由“人治”向“法治”转型的第一步,为中国政治近代化开创了一个全新的起点。如果追寻社会政治和国家形态的过去和现在,我们就不难看出,辛亥革命对中国政治结构转型所具有的划时代的伟大意义。
中国近代社会转型涉及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从政治领域来说,近代社会转型是中国从传统的封建君主专制向西方资产阶级民主制的转变。社会转型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是曲折、复杂的,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中国近代社会转型是从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被帝国主义列强强行纳入工业文明的体系后开始的。此后,像戊戌变法和清末“新政”都可以说是中国人在寻求社会政治结构转型道路上的具体尝试和探索。然而,这些探索并没有能够将中国社会真正带入社会政治结构转型的轨道。只有到了辛亥革命以后,中国近代社会政治结构转型的大门才正式被开启。当然,辛亥革命后的社会转型仍然有不彻底和不足之处,如在政治结构转型的过程中出现了袁世凯称帝和张勋复辟的历史倒退现象,但是我们并不能因此低估了辛亥革命的伟大转折意义,因为社会转型本来就是一个曲折、复杂的过程。我们不能期待一场革命就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尤其是在中国这样有着二千余年封建影响的国家。所以,从社会政治结構转型的角度来看,辛亥革命是一场胜利的革命,它完成了历史赋予的任务,废除了封建制度强加与社会进步的种种障碍,确定了政治共和化的方向。辛亥革命使中国在完全意义上开始了民主主义的社会转型,虽然,尔后的袁世凯政府乃至将介石政府都实行过倒施逆行的专制统治,但总体上仍无法改变由辛亥革命所确定的社会转型的方向。
参考文献:
[1]辛亥革命与20世纪中国:1990—1999年辛亥革命论文选[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2001.
[2]曾宪义.中国法制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许学出版社,2004.
关键词 辛亥革命 中国近代社会转型 政治结构
长期以来,史学界对辛亥革命的历史地位评价并不高,学术界普遍认为辛亥革命是一场失败的革命,原因是辛亥革命并没有完成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资产阶级共和国方案也未能真正实现。例如,林家有撰文指出“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清朝封建君主制度,建立了民国,但它未能改变封建主义经济基础和意识形态,确立起民主主义理论权威,因此资本主义制度终究未能在中国建立起来.反帝反封建的任务没有完成,反而被大地主大官僚袁世凯篡夺了革命果实,辛亥革命失败了。”如果我们仅仅从这个视角来审视这场革命,我们的确很难给予它更高的评价。但是,这个视角未免过于狭窄,我们很难全面的评价辛亥革命的伟大历史意义。因此,我尝试从社会转型的角度来讨论辛亥革命对中国近代社会政治结构转型的重大转折意义和深远影响,并由此重新估量这场伟大革命的历史地位。
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的统治,结束了延续二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制度,建立起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将中国正式带入社会转型的轨道,是中国从传统的封建社会向近代资本主义民主社会转型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具有界标意义。辛亥革命对中国近代社会的政治结构的转型具有重大的转折意义和深远影响,从此中国社会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结构转型。
中国自秦始皇统一六国到清王朝,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在中国延续了二千余年之久,到清代发展到了顶峰。在封建君主专制体制下,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中央各级行政机构实际上只对皇帝负责,完全秉承皇帝的旨意办事。在这样的国家构造中,既没有独立与行政政体外的司法机构和立法机构,也没有反映民意的代议机构,一切以皇帝的意志转移。自鸦片战争后,多少志士仁人为谋求改革君主制而奔走呼号,甚至流血牺牲,换来的却只是虚伪的“预备立宪”,本质上并没有改变君主独裁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
辛亥革命后成立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不仅宣告了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共和国的诞生,而且原有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构造形式发生了根本性转变。按照《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规定,新成立的共和国由总统、议会、司法及行政各部组成。临时大总统由各省代表选举产生,集国家元首和行政首脑于一身,统治全国。立法机构由各省都督选派三名参议员组成的参议院行使其职权。其职权为决议宣战、媾和、缔约等国家大事,议决政府预算、币制、税法、发行公债等国计民生事宜,并通过各部任命。司法机构虽在《组织大纲》中未立专章,但规定以临时中央审判所执行司法权。
随后,在1912年3月11日南京临时政府正式公布了由孙中山签署生效由参议院决议通过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临时约法》明确规定了中华民国的国体,国家是由“人民”组成,主权属于全体“国民”,修改了政府组织形式,将总统制改为责任内阁制,进一步完善了三权分立原则,使各部门各司其职又相互制衡。《临时约法》还确立了国民在国家中的地位,“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具体说来公民享有人身,住宅、财产、营业、言论、集会、结社、宗教等自由权利。
《临时约法》以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主权在民的资产阶级民主制度,这是孙中山先生民权政治学说的具体化,从根本上否定了主权在君的封建专制制度。从此中国政治体制正式走上了民主化轨道,民主共和观念也深入人心,并在中国形成了“敢有帝制自为者,天下共击之”的民主主义观念,促进了人民民主意识的觉醒。此后历史的发展也恰恰证明了这一点,虽然辛亥革命后也曾发生了袁世凯称帝和张勋复辟的历史丑剧,但那也仅仅是昙花一现,很快就被历史前进的潮流所湮灭。毕竟民主共和的历史趋势是无法倒转回去了。正如程美东所说“武昌起义的成功使中国政治出现了划时代的伟大转机—由封建专制转向民主。政治理念愈来愈朝着自由化民主化方向发展,人们对于民主共和的承认似乎是达到了较普遍的程度,无论是文人,还是独霸一方的大大小小的军阀,大都在口头上以民主共和为最高政治信仰,极少有倡议复辟封建专制者。”
由此可见,中国近代的政治结构、政体规范和行政体制运作程序的转型,就是从辛亥革命否定了以君主专制政体为核心的“朝代国家”形态开始的,从此中国政治开始了由“人治”向“法治”转型的第一步,为中国政治近代化开创了一个全新的起点。如果追寻社会政治和国家形态的过去和现在,我们就不难看出,辛亥革命对中国政治结构转型所具有的划时代的伟大意义。
中国近代社会转型涉及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从政治领域来说,近代社会转型是中国从传统的封建君主专制向西方资产阶级民主制的转变。社会转型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是曲折、复杂的,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中国近代社会转型是从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被帝国主义列强强行纳入工业文明的体系后开始的。此后,像戊戌变法和清末“新政”都可以说是中国人在寻求社会政治结构转型道路上的具体尝试和探索。然而,这些探索并没有能够将中国社会真正带入社会政治结构转型的轨道。只有到了辛亥革命以后,中国近代社会政治结构转型的大门才正式被开启。当然,辛亥革命后的社会转型仍然有不彻底和不足之处,如在政治结构转型的过程中出现了袁世凯称帝和张勋复辟的历史倒退现象,但是我们并不能因此低估了辛亥革命的伟大转折意义,因为社会转型本来就是一个曲折、复杂的过程。我们不能期待一场革命就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尤其是在中国这样有着二千余年封建影响的国家。所以,从社会政治结構转型的角度来看,辛亥革命是一场胜利的革命,它完成了历史赋予的任务,废除了封建制度强加与社会进步的种种障碍,确定了政治共和化的方向。辛亥革命使中国在完全意义上开始了民主主义的社会转型,虽然,尔后的袁世凯政府乃至将介石政府都实行过倒施逆行的专制统治,但总体上仍无法改变由辛亥革命所确定的社会转型的方向。
参考文献:
[1]辛亥革命与20世纪中国:1990—1999年辛亥革命论文选[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2001.
[2]曾宪义.中国法制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许学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