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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分析儿科护士在工作中如何避免护患纠纷。方法对儿科护理人员进行安全护理教育规章制度及职业道德教育,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护理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儿科学界业务培训。结果儿科护理人员对护理过程安全的意识得到了提高,增强了他们的法制观念,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和护理专业技术操作的训练,增强护士的责任心,营造舒适的护理环境,认真履行护士的职责,减少了护理纠纷的发生。结论对儿科护理产生护理纠纷因素措施的落实,消除不安全因素,使儿科护理安全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从而切实做到为患儿及家属提供安全、方便、放心、满意的优质护理服务。
关键词:儿科护士护患纠纷
中图分类号:R47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4-7484(2011)11-0031-04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生活、文化水平的提高,病人及家属自我保护意识,法律观念、意识增强,对医疗质量、护理、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儿科,大都是独生子女,一旦发病,父母格外紧张、焦虑,他们大都过分照顾,夸大病情,对医护人员提出过高要求。患儿和患者家属一旦进入医院大门,如果我们稍不留意或违反操作规程,就会造成病人家属的不满意或投诉,造成护患之间的矛盾和护理纠纷,因此我们认为护理人员必须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才能使护理缺陷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护理纠纷,具体做法如下:
1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1.1 重视儿科护理工作的法律问题
1.1.1 加强法律意识和职业严肃性:年轻护士的社会经验不足,在患儿家属面前大肆发泄不满挤对医院内部人员、制度的议论,临床经验也不足,没有真正了解患儿家长的知情同意权,都是引发纠纷的潜在因素,也反映了法律意识的薄弱和职业严肃性教育的不足,因此培养严谨的工作作风是减少纠纷的重要措施。
1.2.1 加强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学习:只有高水准和有预见性的护理才能保证患儿的安全,要善于分析,勤于记录,不断巩固专业知识和人文知识,并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培训为基础,学习法律法规,对医疗差错、事故进行分析讨论,总结经验教训。整个社会和医疗制度不断发生变革,儿科护理工作也应不断适应新的情况,如何在日常工作中降低风险、维护自身及患儿利益并预见风险倾向是儿科护士面临的新课题,不断的提高服务质量,以科学的态度对待患儿家长,开展多种沟通形式和交流思想的渠道,形成相互理解的护患合作关系,并努力提高法律意识 ,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儿科护理工作的整体水平及儿科护士的职业道德修养和职业素质,避免护理纠纷的发生。
1.2 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技能
护理工作本身是一项独立完成的、责任重大的服务性工作,她面对的是人的生命,特别是幼儿,生命脆弱,作为一名护理人员,必须要精通护理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如熟练掌握小儿头皮静脉穿刺,如果操作技能不强、反复穿刺,容易引起患儿家属的不满;或由于医生开医嘱时因笔误,将氯化钙10ml写成氯化钾10ml静注,如果护士理论知识水平低,盲目执行医嘱,就会引起医护耦合性[1]差错,因此必须要提高护士本身应对的能力,护士必须要有正确的价值观,面对现实,提高适应能力,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技能。加强护士规范培训和继续教育对护士再学习是十分重要的,鼓励护士参加自学考试、函授大专或本科的继续教育学习,可选送有培训前途的年轻护理骨干外出参加各类短期学习讲座、学习班、进修班,不断扩展理论水平,以了解国内外的新知识、新动态、新观念;定期实行绩效考核制度,护理部、护理管理者应加强护理质量督查,尤其是环节质量的监控,对护士工作进行全面评估考核,帮助护士找出自己绩效差的原因,激发护士潜能,并将绩效考核成绩纳入技术档案,作为晋职、晋升、续聘上岗、评先的依据。同时,树立护士的危机意识,让护士有高职低聘的风险,并在思想上产生危机感[2]。这样才能提高全科护理人员的技术水平,保障护理安全。
2改善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注意护士仪态,保持良好的心理
2.1 改善服务态度,转变服务观念
2.1.1 患儿的健康牵涉很多人的精力,如患儿父母、爷爷、奶奶、姥姥、老爷等等。他们你一言我一语不断询问患儿的病情,如果服务态度不好、解答问题态度生硬,均可导致护理纠纷的发生。患者接受诊疗期间,护理人员的态度生硬,工作拖沓,解释缺乏耐心,都可引起患儿及其家属的不满。护士应该从患儿的健康、患儿家属的切身利益出发,体会患儿家属就诊时焦虑的心理和迫切得到诊治的心情,从而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减少护患冲突,对患儿家属做到有问必答,有错就改,无错耐心解释,绝不与患儿家属发生正面冲突。护士还必须要有主动与患儿家属沟通的意识,要掌握患儿病情变化。因此护理人员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是减少护理纠纷发生重要因素之一。
2.1.2 转变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加强护士自身素质建设,提高职业道德,使他们转变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树立“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观念,在治疗过程中提倡“微笑服务、优质护理服务”,多与家属进行交流沟通,采取换位思考的方法,减轻家属的焦虑,使其在住院期间能够理解护理工作的特殊性,增强他们的信任感,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从根本上杜绝纠纷发生。
2.2 规范服务行为
在为患儿服务中,如注射穿刺、抽血、做基础护理等时,应做到文明礼貌,语言亲切,对患儿父母提出疑问和过激语言行为,应耐心和心平气和的解释,安慰,体谅,用实际行动来感召他们,围绕着满足患儿父母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信任来进行我们的护理工作。
2.3 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打造专业形象
作为一名儿科护理人员,还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具备良好的职业礼仪修养,既代表了护理人员的专业形象,又代表了一个护理人员的专业水平,能让患儿及其家属信服。因此我们要有:
2.3.1 加强责任心,提高理论与技术水平,提高“一针见血”率。针对儿科护理的特点,给新护士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平时如遇到疑难问题大家在一起切磋技艺,不断总结经验,通过比、学、赶、帮、超共同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2.3.2 培养护士良好的医德修养和职业情感,要以宽容、理解、接纳并安抚的态度对待家长的误解、迁怒与不理智[3]对不配合治疗的家长,应使用一定的语言艺术和委婉的方式来沟通,避免正面冲突,防止事态扩大。
2.3.3 举止大方、优雅,按着装标准着装,衣帽整洁,长发前不过眉后不过肩,不戴耳环、大围巾、戒指、不擦指甲油、不化浓妆、不穿响底鞋。
2.4 注意培养自身对挫折的承受能力
由于护士与患儿及家属直接接触的机会太多,随时都有可能接受来自患儿和其家属的许多“不适宜的刺激”。如患儿在受到疾病的折磨时,因对医院环境的不适应,其家属对患儿的病情冲突,就会心情烦躁、主观感知异常,激惹性增高,从而产生攻击性因子向护士发泄,导致护士工作受挫。从而由于女护士自身的生理特点,在经期易出现情绪不稳定、自制力减退、疲劳、注意力不集中等现象,这也会引起护士失去自控力而与患儿和其家属发生冲突。护士要避免和消除自己因受挫而产生的心理困扰,做到:(1)必须对护理工作中出现的挫折有充分的心理准备,护理人员特别是儿科的护理人员要善于学习和积累应付各种困难和挫折的经验,对患儿或其家属所表现出的误会、不配合、甚至不礼貌的行为,采取谅解的态度,可用“角色置换”来调控自己的情绪,避免发生冲突。(2)拓展自己的知识领域。护理学社交面很广,护士因广泛学习护理专业的边缘学科,如心理学、伦理学、社会学、美学等人文科学知识,以培养和提高自己的评价事物的能力;丰富的知识储备,还能使护士在挫折面前头脑清醒,应变自如,摆脱心理困扰,以更大的热情做好工作。
3严格执行医嘱、查对制度和做好解释工作
凡各种注射应按治疗单或医嘱执行,儿科配药比较琐碎,剂量要求准确、严格。在配药过程中严格审视医嘱;对过敏药物询问过敏史,并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如为患儿做头孢菌素类过敏试验前应事先同患儿家属解释清楚,皮试结果是阴性,就可以注射该类药品,但万一皮试结果是阳性,此瓶药液就得扔掉,不能退回药房,只有我们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去做,解释工作到位,患儿家属一般都可以理解。但是如果护士解释工作没有做好,患儿家属没有思想准备,皮试结果阳性后,既没有得到治疗又花了钱。此时心里很不平衡,就会引起护理纠纷。我们应主动与患儿家属进行沟通,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如果医护人员每做一项治疗,护理操作前都向患儿及其家属讲清治疗的目的、药物的作用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使患儿及其家属对自己或子女的疾病治疗、护理过程有一个明确的了解,有思想准备,这样不仅取得患儿及其家属的配合、理解,并能使之产生安全感。因此建立良好护患关系是减少护患冲突,防范护理纠纷的重要环节。
4严格遵守各项护理操作规程,规范护理记录
4.1 护理操作规程
医疗工作和护理工作是两个相对独立的科学,医生和护士分别拥有不同的权利,承担不同的责任,护士不能越权进行本不是自己职责和权力范围内的工作,绝不能自作主张随意变动、更改或不执行医嘱。《医疗护理操作常规》是医护人员进行日常工作的指南,是前人的经验和一系列血的教训的总结[4]。因为《医疗护理操作常规》是广大医务工作者经过实践经验,不断充实、修改、完善逐渐形成的,每一项都有其可行性、必行性和科学的内容,因此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是护理人员必须遵守的。因此,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是预防和判断差错事故的重要因素,是正常护理活动的保障,只要我们严格按操作规程去做,哪怕患儿父母有误解,我们一定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4.2 临床护理记录
临床护理记录包括住院证、入院评估单、体温单、医嘱单、护理病历、护理记录、危重患者记录单、抢救记录单、护理交班报告等。这些记录是全面反映患者整个救治过程的主要依据,在法律上有着不容忽视的重要性。但有的护理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当工作繁忙,尤其是在急诊抢救患者时,护理人员为了争取时间,往往着重于积极采取抢救措施而对护理记录的及时性、严肃性、全面性却不注意或不够重视,应付了事,涂改较多,甚至出现医嘱时间与护理执行时间存在差异等情况,如一旦抢救失败或没有到达预期的目标时,患者或家属不满意、情绪高涨,会要求病历公开或查阅有关资料,不全或有涂改等记录会促使家属对各种治疗护理措施产生更大的怀疑,甚至造成护理差错事故。护理记录是临床诊治患者病史资料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衡量护理质量高低的依据,也是医疗、护理、教学、科研、护理管理的重要工具,具有法律效力,可以成为权威性书证材料,所以必须重视护理记录的书写与保管,不得丢失和随意篡改,同时注意护理记录与医疗文件的同步性,这样可以避免患儿发生意外后患儿家属要求公开病历或查阅有关资料时有据可查,避免发生一些不必要的护理纠纷。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护理人员少,工作任务重时,护士就超负荷的工作。儿科护士天天面对的是患儿及变化多端的病情,发生不确定因素多,儿科护士必须及时观察患儿的病情并迅速作出反应,容不得半点疏忽,因此,儿科护士要有敏锐的观察力,护士敏锐的观察力对从病人身上获取直观资料,判断病人需要,帮助医生诊断病情,评价治疗和护理效果,以及预计可能发生的问题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儿科的护士更要有敏锐的观察力,患儿大多不能表达自己的病情,患儿家属有时也不能够了解病情的发展趋势,护士可以从患儿的呼吸、脉搏、体温、皮肤颜色、口唇干燥或湿润等情况获取患儿的信息,而且对患儿的面部表情、行为举止、哭泣声、叹息声、呻吟声、咳嗽声等都有敏锐的觉察,能预感到患儿的疾苦和需要。否则直接威胁患儿的健康,甚至生命,护士必须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杜绝工作中的差错、事故是每个护士努力的方向。因此,护理工作是一项风险大、责任重的工作[5]。儿科工作量大,护理人员少,超负荷工作,待遇低、社会地位不高,其在合同制护士中更普遍,致使护士感到自己的工作未被尊重,劳动未得到认可,劳动价值未得到体现。使少数护士身心疲倦,产生厌烦心理和畏难情绪,轻视护士工作,有的甚至希望脱离护理岗位。患儿病情变化快,如果护理人员脱岗,患儿的治疗、抢救贻误了时机,就会造成不满和投诉,引起护理纠纷。因此,工作中责任心不强,注意力不集中,情绪波动大,对患者态度不好,不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以致发生医患纠纷,从而给患者带来不安全的后果或不安全因素。
总之,在临床护理工作中,我们本着以患儿为中心的原则,采取各种预防措施,提倡做好护理风险管理,即把发生护理不安全事件的消极后处理,变为不安全事件发生前的积极预防,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避免护理纠纷,同时也要尊重事实,勇于面对和正确处理护理纠纷,维护患儿和护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为患儿服务,只有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
参考文献
[1] 王浣沙.医护耦合性差错及其防范对策[J].中华护理杂志,2000,35(4):227~228.
[2] 曹君君,于淑英,何晓冰.危机管理理论在门诊护理管理中的应用[J].护理管理杂志,2002,2(6):50.
[3] 张红兵.儿科护士慎独教育与管理[J].护理管理杂志,2003,3(1):43.
[4] 李素榆.手术室护理工作中的法律性问题[J].实用护理杂志,2001,17(2):47.
[5] 张立平.军队医院管理学[M].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1997,386.
关键词:儿科护士护患纠纷
中图分类号:R47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4-7484(2011)11-0031-04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生活、文化水平的提高,病人及家属自我保护意识,法律观念、意识增强,对医疗质量、护理、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儿科,大都是独生子女,一旦发病,父母格外紧张、焦虑,他们大都过分照顾,夸大病情,对医护人员提出过高要求。患儿和患者家属一旦进入医院大门,如果我们稍不留意或违反操作规程,就会造成病人家属的不满意或投诉,造成护患之间的矛盾和护理纠纷,因此我们认为护理人员必须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才能使护理缺陷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护理纠纷,具体做法如下:
1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1.1 重视儿科护理工作的法律问题
1.1.1 加强法律意识和职业严肃性:年轻护士的社会经验不足,在患儿家属面前大肆发泄不满挤对医院内部人员、制度的议论,临床经验也不足,没有真正了解患儿家长的知情同意权,都是引发纠纷的潜在因素,也反映了法律意识的薄弱和职业严肃性教育的不足,因此培养严谨的工作作风是减少纠纷的重要措施。
1.2.1 加强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学习:只有高水准和有预见性的护理才能保证患儿的安全,要善于分析,勤于记录,不断巩固专业知识和人文知识,并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培训为基础,学习法律法规,对医疗差错、事故进行分析讨论,总结经验教训。整个社会和医疗制度不断发生变革,儿科护理工作也应不断适应新的情况,如何在日常工作中降低风险、维护自身及患儿利益并预见风险倾向是儿科护士面临的新课题,不断的提高服务质量,以科学的态度对待患儿家长,开展多种沟通形式和交流思想的渠道,形成相互理解的护患合作关系,并努力提高法律意识 ,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儿科护理工作的整体水平及儿科护士的职业道德修养和职业素质,避免护理纠纷的发生。
1.2 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技能
护理工作本身是一项独立完成的、责任重大的服务性工作,她面对的是人的生命,特别是幼儿,生命脆弱,作为一名护理人员,必须要精通护理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如熟练掌握小儿头皮静脉穿刺,如果操作技能不强、反复穿刺,容易引起患儿家属的不满;或由于医生开医嘱时因笔误,将氯化钙10ml写成氯化钾10ml静注,如果护士理论知识水平低,盲目执行医嘱,就会引起医护耦合性[1]差错,因此必须要提高护士本身应对的能力,护士必须要有正确的价值观,面对现实,提高适应能力,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技能。加强护士规范培训和继续教育对护士再学习是十分重要的,鼓励护士参加自学考试、函授大专或本科的继续教育学习,可选送有培训前途的年轻护理骨干外出参加各类短期学习讲座、学习班、进修班,不断扩展理论水平,以了解国内外的新知识、新动态、新观念;定期实行绩效考核制度,护理部、护理管理者应加强护理质量督查,尤其是环节质量的监控,对护士工作进行全面评估考核,帮助护士找出自己绩效差的原因,激发护士潜能,并将绩效考核成绩纳入技术档案,作为晋职、晋升、续聘上岗、评先的依据。同时,树立护士的危机意识,让护士有高职低聘的风险,并在思想上产生危机感[2]。这样才能提高全科护理人员的技术水平,保障护理安全。
2改善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注意护士仪态,保持良好的心理
2.1 改善服务态度,转变服务观念
2.1.1 患儿的健康牵涉很多人的精力,如患儿父母、爷爷、奶奶、姥姥、老爷等等。他们你一言我一语不断询问患儿的病情,如果服务态度不好、解答问题态度生硬,均可导致护理纠纷的发生。患者接受诊疗期间,护理人员的态度生硬,工作拖沓,解释缺乏耐心,都可引起患儿及其家属的不满。护士应该从患儿的健康、患儿家属的切身利益出发,体会患儿家属就诊时焦虑的心理和迫切得到诊治的心情,从而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减少护患冲突,对患儿家属做到有问必答,有错就改,无错耐心解释,绝不与患儿家属发生正面冲突。护士还必须要有主动与患儿家属沟通的意识,要掌握患儿病情变化。因此护理人员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是减少护理纠纷发生重要因素之一。
2.1.2 转变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加强护士自身素质建设,提高职业道德,使他们转变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树立“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观念,在治疗过程中提倡“微笑服务、优质护理服务”,多与家属进行交流沟通,采取换位思考的方法,减轻家属的焦虑,使其在住院期间能够理解护理工作的特殊性,增强他们的信任感,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从根本上杜绝纠纷发生。
2.2 规范服务行为
在为患儿服务中,如注射穿刺、抽血、做基础护理等时,应做到文明礼貌,语言亲切,对患儿父母提出疑问和过激语言行为,应耐心和心平气和的解释,安慰,体谅,用实际行动来感召他们,围绕着满足患儿父母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信任来进行我们的护理工作。
2.3 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打造专业形象
作为一名儿科护理人员,还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具备良好的职业礼仪修养,既代表了护理人员的专业形象,又代表了一个护理人员的专业水平,能让患儿及其家属信服。因此我们要有:
2.3.1 加强责任心,提高理论与技术水平,提高“一针见血”率。针对儿科护理的特点,给新护士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平时如遇到疑难问题大家在一起切磋技艺,不断总结经验,通过比、学、赶、帮、超共同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2.3.2 培养护士良好的医德修养和职业情感,要以宽容、理解、接纳并安抚的态度对待家长的误解、迁怒与不理智[3]对不配合治疗的家长,应使用一定的语言艺术和委婉的方式来沟通,避免正面冲突,防止事态扩大。
2.3.3 举止大方、优雅,按着装标准着装,衣帽整洁,长发前不过眉后不过肩,不戴耳环、大围巾、戒指、不擦指甲油、不化浓妆、不穿响底鞋。
2.4 注意培养自身对挫折的承受能力
由于护士与患儿及家属直接接触的机会太多,随时都有可能接受来自患儿和其家属的许多“不适宜的刺激”。如患儿在受到疾病的折磨时,因对医院环境的不适应,其家属对患儿的病情冲突,就会心情烦躁、主观感知异常,激惹性增高,从而产生攻击性因子向护士发泄,导致护士工作受挫。从而由于女护士自身的生理特点,在经期易出现情绪不稳定、自制力减退、疲劳、注意力不集中等现象,这也会引起护士失去自控力而与患儿和其家属发生冲突。护士要避免和消除自己因受挫而产生的心理困扰,做到:(1)必须对护理工作中出现的挫折有充分的心理准备,护理人员特别是儿科的护理人员要善于学习和积累应付各种困难和挫折的经验,对患儿或其家属所表现出的误会、不配合、甚至不礼貌的行为,采取谅解的态度,可用“角色置换”来调控自己的情绪,避免发生冲突。(2)拓展自己的知识领域。护理学社交面很广,护士因广泛学习护理专业的边缘学科,如心理学、伦理学、社会学、美学等人文科学知识,以培养和提高自己的评价事物的能力;丰富的知识储备,还能使护士在挫折面前头脑清醒,应变自如,摆脱心理困扰,以更大的热情做好工作。
3严格执行医嘱、查对制度和做好解释工作
凡各种注射应按治疗单或医嘱执行,儿科配药比较琐碎,剂量要求准确、严格。在配药过程中严格审视医嘱;对过敏药物询问过敏史,并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如为患儿做头孢菌素类过敏试验前应事先同患儿家属解释清楚,皮试结果是阴性,就可以注射该类药品,但万一皮试结果是阳性,此瓶药液就得扔掉,不能退回药房,只有我们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去做,解释工作到位,患儿家属一般都可以理解。但是如果护士解释工作没有做好,患儿家属没有思想准备,皮试结果阳性后,既没有得到治疗又花了钱。此时心里很不平衡,就会引起护理纠纷。我们应主动与患儿家属进行沟通,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如果医护人员每做一项治疗,护理操作前都向患儿及其家属讲清治疗的目的、药物的作用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使患儿及其家属对自己或子女的疾病治疗、护理过程有一个明确的了解,有思想准备,这样不仅取得患儿及其家属的配合、理解,并能使之产生安全感。因此建立良好护患关系是减少护患冲突,防范护理纠纷的重要环节。
4严格遵守各项护理操作规程,规范护理记录
4.1 护理操作规程
医疗工作和护理工作是两个相对独立的科学,医生和护士分别拥有不同的权利,承担不同的责任,护士不能越权进行本不是自己职责和权力范围内的工作,绝不能自作主张随意变动、更改或不执行医嘱。《医疗护理操作常规》是医护人员进行日常工作的指南,是前人的经验和一系列血的教训的总结[4]。因为《医疗护理操作常规》是广大医务工作者经过实践经验,不断充实、修改、完善逐渐形成的,每一项都有其可行性、必行性和科学的内容,因此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是护理人员必须遵守的。因此,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是预防和判断差错事故的重要因素,是正常护理活动的保障,只要我们严格按操作规程去做,哪怕患儿父母有误解,我们一定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4.2 临床护理记录
临床护理记录包括住院证、入院评估单、体温单、医嘱单、护理病历、护理记录、危重患者记录单、抢救记录单、护理交班报告等。这些记录是全面反映患者整个救治过程的主要依据,在法律上有着不容忽视的重要性。但有的护理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当工作繁忙,尤其是在急诊抢救患者时,护理人员为了争取时间,往往着重于积极采取抢救措施而对护理记录的及时性、严肃性、全面性却不注意或不够重视,应付了事,涂改较多,甚至出现医嘱时间与护理执行时间存在差异等情况,如一旦抢救失败或没有到达预期的目标时,患者或家属不满意、情绪高涨,会要求病历公开或查阅有关资料,不全或有涂改等记录会促使家属对各种治疗护理措施产生更大的怀疑,甚至造成护理差错事故。护理记录是临床诊治患者病史资料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衡量护理质量高低的依据,也是医疗、护理、教学、科研、护理管理的重要工具,具有法律效力,可以成为权威性书证材料,所以必须重视护理记录的书写与保管,不得丢失和随意篡改,同时注意护理记录与医疗文件的同步性,这样可以避免患儿发生意外后患儿家属要求公开病历或查阅有关资料时有据可查,避免发生一些不必要的护理纠纷。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护理人员少,工作任务重时,护士就超负荷的工作。儿科护士天天面对的是患儿及变化多端的病情,发生不确定因素多,儿科护士必须及时观察患儿的病情并迅速作出反应,容不得半点疏忽,因此,儿科护士要有敏锐的观察力,护士敏锐的观察力对从病人身上获取直观资料,判断病人需要,帮助医生诊断病情,评价治疗和护理效果,以及预计可能发生的问题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儿科的护士更要有敏锐的观察力,患儿大多不能表达自己的病情,患儿家属有时也不能够了解病情的发展趋势,护士可以从患儿的呼吸、脉搏、体温、皮肤颜色、口唇干燥或湿润等情况获取患儿的信息,而且对患儿的面部表情、行为举止、哭泣声、叹息声、呻吟声、咳嗽声等都有敏锐的觉察,能预感到患儿的疾苦和需要。否则直接威胁患儿的健康,甚至生命,护士必须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杜绝工作中的差错、事故是每个护士努力的方向。因此,护理工作是一项风险大、责任重的工作[5]。儿科工作量大,护理人员少,超负荷工作,待遇低、社会地位不高,其在合同制护士中更普遍,致使护士感到自己的工作未被尊重,劳动未得到认可,劳动价值未得到体现。使少数护士身心疲倦,产生厌烦心理和畏难情绪,轻视护士工作,有的甚至希望脱离护理岗位。患儿病情变化快,如果护理人员脱岗,患儿的治疗、抢救贻误了时机,就会造成不满和投诉,引起护理纠纷。因此,工作中责任心不强,注意力不集中,情绪波动大,对患者态度不好,不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以致发生医患纠纷,从而给患者带来不安全的后果或不安全因素。
总之,在临床护理工作中,我们本着以患儿为中心的原则,采取各种预防措施,提倡做好护理风险管理,即把发生护理不安全事件的消极后处理,变为不安全事件发生前的积极预防,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避免护理纠纷,同时也要尊重事实,勇于面对和正确处理护理纠纷,维护患儿和护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为患儿服务,只有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
参考文献
[1] 王浣沙.医护耦合性差错及其防范对策[J].中华护理杂志,2000,35(4):227~228.
[2] 曹君君,于淑英,何晓冰.危机管理理论在门诊护理管理中的应用[J].护理管理杂志,2002,2(6):50.
[3] 张红兵.儿科护士慎独教育与管理[J].护理管理杂志,2003,3(1):43.
[4] 李素榆.手术室护理工作中的法律性问题[J].实用护理杂志,2001,17(2):47.
[5] 张立平.军队医院管理学[M].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1997,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