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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作者在逻辑语义学的框架下,用两种语义方法分析“John reads a book in the classroom.”,比较两种方法的优劣,认为方法1更好,符合语言习得习惯,具有更多优势。
关键词:形式语义学 逻辑语义学 谓词 语言习得
中图分类号:G6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4)01(b)-0000-00
形式语义学的研究核心是句子的真值条件语义,它所考察的对象主要是句子的真值条件、词的指谓、以及从词的指谓到句子真值的组合过程。从逻辑语言学家Montag开始,许多学者将数学、逻辑的方法用于对自然语言语句意义的分析,研究成果硕果累累。
形式语义学是对命题的研究,任何一句话都是一个命题,命题的真值取决于各个组成部分的真值及其组成方式,即弗列格组合原则所讲的句子的整体意义是它的部分以及他们组成方式的函数。而命题的性质来源于谓词的性质,即谓词是句子分析的关键。根据规则对规则假设“语义理论除了给语言中的词指派意义以外,还必须有一定数量的语义规则,他们跟语法规则相对应,以便按照句法规则潜词造句的方式推出语句的意义。”即语义学的研究必须基于句法学研究基础上,每一条语法规则都要有一条相对应的语义规则,所以对应于句法中的不及物动词、及物动词和双宾语动词,语义学中有一元谓词、二元谓词和三元谓词之分。谓词是几元谓词,关键是看它带有几个论元,带一个论元就是一元谓词,如John walks.(逻辑式为walk’(John’))中的walk,带两个论元就是二元谓词,如(1)John reads a book.(逻辑式为read’( John’,Book’))中的read。可以看出,这样的命题中谓词决定了句子的构式,即谓词承担了构式的意义。Read决定它带有两个论元,下面是句(1)的翻译树:
当然,如果在事件语义学的框架下把in the classroom作为一个事件分析,就没有我们下面所要讨论的这些问题了,这也是事件语义学的一大优点。但今天我们的讨论只是限于逻辑语义学的框架内进行讨论,旨在对比两种分析方法的优劣。下面提供两种翻译树,翻译树(b)和(c),并欲就此讨论一下二者的弊益。
从翻译树(2)、(3)和表格(1)中可以看出,方法(1)和(2)分析的不同点在于(2)中将“read a book”从“read a book in the classroom”中抽象出来,使Read’与(1)句中的“read”保持了逻辑上的一致性,把句式构式的任务交给了“ in the classroom”,使得整个句子的结构在In(C)的逻辑式中体现出来;翻译树(3)中则将“in the classroom”从“read a book in the classroom”中抽象出来,这样,仍是谓词“read”承担句子的构式任务,整个句子的构式可以从“read”的逻辑式中体现出来。但是显然方法(2)中的这个“read”具有不同的逻辑式。对此类句式到底该按哪种方式划分尚无定论,方法(1)虽保持了谓词逻辑式的一致性,但最大的缺陷是承担决定句子信息的部分变了,决定构式意义的已不再是谓词,而是In(C)这个表地点的词组;方法(2)弥补了方法(1)在构式上的不足,保证了谓词承担构式的决定任务,但谓词的逻辑式变了。这样的话,一个谓词在词库里就应该有多个变体,才能保证选择组句的顺利进行。可这样无形中也大大增加了词库的负荷,使得谓词多变、不好琢磨。尽管两种分析方法都有一定的不足之处,笔者更倾向于采用方法(1)来分析此句。
首先,在类提升理论中,专有名词的逻辑类提升为<t>,专有名词上升为函子,动词成为论元,同样,副词也可以做函子,所以将谓词处理为论元,地点状语为函子,决定句子构式来保证谓词逻辑式上的一致性未尝不可。
其次,从句子之间的蕴涵关系来看,John reads a book in the classroom.蕴涵John reads a book.由于方法(1)保持了句(1)和句(2)两句谓词的一致性,从翻译树(2)可以清晰的看出从句(1)到句(2)的生成过程,因为(1)(2)两句相同的部分的逻辑式都未变,那么如果但看下面翻译树(d),全图是(2)句的分析,由于它保持了谓词逻辑式的一致性,去掉
竖线左面的部分就是(1)句的分析,此时觉得句子构式的是read。把竖线去掉则是(2)句的分析,这样全句的构式由竖线右面的In(C)决定。正好与一条逻辑中的推理规则――析取引入律很相似。依此类推,如果我们再在(2)句后面加上一个或几个状语,如句(3)John reads a book in the classroom from 4:00 to 6:00.。句(3)自然也蕴涵句(2)句(1),这样如翻译树(e),句(3)可以用分析翻译树(d)类似的方法分析翻译树(e)中句(3)对句(2)的蕴涵(但这次我们可以用合取消去律解释)。
但是方法(2)就不能够如此清晰的勾勒出句(1)、句(2)、句(3)的生成蕴涵关系。因为句(1)和句(2)中的谓词的逻辑式变了,如果按照方法(2)来分析句(3),其翻译树应如翻译树(f)所示。
我们可以看到谓词read的逻辑式越来越复杂,看句(3)对句(2)和句(1)的蕴涵只能单独对比每句中谓词read的逻辑式。并且将翻譯树(e)与翻译树(f)对比也可以发现,翻译树(e)更接近句法的树型图与句法的自下而上合并(Merge)的理念。感觉上更美观、更整齐,更符合乔姆斯基虽设想的语言是完美的的思想。反之,翻译树(f)中的合并操作则显得更杂乱。
再次,方法(1)的分析方法更符合语言习得的习惯。儿童习得语言的顺序也是习得普遍现象易,习得特殊现象难、慢。如果按方法(2)去分析句子,那么谓词应该是多变不定非常复杂的,在语言使用上是最难习得的,因为它不仅在形式上,在承担句子构式过程中的任务也太重、变化性太强。但事实上,儿童习得语言在组句的过程中谓词的使用并没有那么难,甚至是在习得过程中很早就可以掌握、灵活运用了。
总之,基于以上分析,尽管两种方法都在对句(2)的解释需要作出一些牺牲,但笔者认为方法(1)较之方法(2)在许多方面更具有解释的优势。它的牺牲相对来说更小些。所以笔者认为使用方法(1)来分析句(2)更好。
参考文献
[1] Cresswell,M.J.Prepositions and Points of View,Adverbial Modification—Interval Semantics and its Rivals[M].D.Reidel Publishing Company,1985.
[2] Davis,Steven and Gillon,Brendan S.Semantic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4.
[3] Engdahl,Elisabet Constituent Questions—The Syntax and Semantics of Questions 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Swedish[M].D.Reidel Publishing Company,1986.
[4] Partee,Babara H,Meulen,Alice ter and Wall,Robert E.Mathematical Methods in Linguistics[M].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1990.
[5] Voorst,Jan van Event Structure,John Benjamins Publishing Company,1988.
[6] 方立.逻辑语义学[M].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2000.
[7] 蒋严,潘海华.形式语义学引论[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关键词:形式语义学 逻辑语义学 谓词 语言习得
中图分类号:G6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4)01(b)-0000-00
形式语义学的研究核心是句子的真值条件语义,它所考察的对象主要是句子的真值条件、词的指谓、以及从词的指谓到句子真值的组合过程。从逻辑语言学家Montag开始,许多学者将数学、逻辑的方法用于对自然语言语句意义的分析,研究成果硕果累累。
形式语义学是对命题的研究,任何一句话都是一个命题,命题的真值取决于各个组成部分的真值及其组成方式,即弗列格组合原则所讲的句子的整体意义是它的部分以及他们组成方式的函数。而命题的性质来源于谓词的性质,即谓词是句子分析的关键。根据规则对规则假设“语义理论除了给语言中的词指派意义以外,还必须有一定数量的语义规则,他们跟语法规则相对应,以便按照句法规则潜词造句的方式推出语句的意义。”即语义学的研究必须基于句法学研究基础上,每一条语法规则都要有一条相对应的语义规则,所以对应于句法中的不及物动词、及物动词和双宾语动词,语义学中有一元谓词、二元谓词和三元谓词之分。谓词是几元谓词,关键是看它带有几个论元,带一个论元就是一元谓词,如John walks.(逻辑式为walk’(John’))中的walk,带两个论元就是二元谓词,如(1)John reads a book.(逻辑式为read’( John’,Book’))中的read。可以看出,这样的命题中谓词决定了句子的构式,即谓词承担了构式的意义。Read决定它带有两个论元,下面是句(1)的翻译树:
当然,如果在事件语义学的框架下把in the classroom作为一个事件分析,就没有我们下面所要讨论的这些问题了,这也是事件语义学的一大优点。但今天我们的讨论只是限于逻辑语义学的框架内进行讨论,旨在对比两种分析方法的优劣。下面提供两种翻译树,翻译树(b)和(c),并欲就此讨论一下二者的弊益。
从翻译树(2)、(3)和表格(1)中可以看出,方法(1)和(2)分析的不同点在于(2)中将“read a book”从“read a book in the classroom”中抽象出来,使Read’与(1)句中的“read”保持了逻辑上的一致性,把句式构式的任务交给了“ in the classroom”,使得整个句子的结构在In(C)的逻辑式中体现出来;翻译树(3)中则将“in the classroom”从“read a book in the classroom”中抽象出来,这样,仍是谓词“read”承担句子的构式任务,整个句子的构式可以从“read”的逻辑式中体现出来。但是显然方法(2)中的这个“read”具有不同的逻辑式。对此类句式到底该按哪种方式划分尚无定论,方法(1)虽保持了谓词逻辑式的一致性,但最大的缺陷是承担决定句子信息的部分变了,决定构式意义的已不再是谓词,而是In(C)这个表地点的词组;方法(2)弥补了方法(1)在构式上的不足,保证了谓词承担构式的决定任务,但谓词的逻辑式变了。这样的话,一个谓词在词库里就应该有多个变体,才能保证选择组句的顺利进行。可这样无形中也大大增加了词库的负荷,使得谓词多变、不好琢磨。尽管两种分析方法都有一定的不足之处,笔者更倾向于采用方法(1)来分析此句。
首先,在类提升理论中,专有名词的逻辑类提升为<
其次,从句子之间的蕴涵关系来看,John reads a book in the classroom.蕴涵John reads a book.由于方法(1)保持了句(1)和句(2)两句谓词的一致性,从翻译树(2)可以清晰的看出从句(1)到句(2)的生成过程,因为(1)(2)两句相同的部分的逻辑式都未变,那么如果但看下面翻译树(d),全图是(2)句的分析,由于它保持了谓词逻辑式的一致性,去掉
竖线左面的部分就是(1)句的分析,此时觉得句子构式的是read。把竖线去掉则是(2)句的分析,这样全句的构式由竖线右面的In(C)决定。正好与一条逻辑中的推理规则――析取引入律很相似。依此类推,如果我们再在(2)句后面加上一个或几个状语,如句(3)John reads a book in the classroom from 4:00 to 6:00.。句(3)自然也蕴涵句(2)句(1),这样如翻译树(e),句(3)可以用分析翻译树(d)类似的方法分析翻译树(e)中句(3)对句(2)的蕴涵(但这次我们可以用合取消去律解释)。
但是方法(2)就不能够如此清晰的勾勒出句(1)、句(2)、句(3)的生成蕴涵关系。因为句(1)和句(2)中的谓词的逻辑式变了,如果按照方法(2)来分析句(3),其翻译树应如翻译树(f)所示。
我们可以看到谓词read的逻辑式越来越复杂,看句(3)对句(2)和句(1)的蕴涵只能单独对比每句中谓词read的逻辑式。并且将翻譯树(e)与翻译树(f)对比也可以发现,翻译树(e)更接近句法的树型图与句法的自下而上合并(Merge)的理念。感觉上更美观、更整齐,更符合乔姆斯基虽设想的语言是完美的的思想。反之,翻译树(f)中的合并操作则显得更杂乱。
再次,方法(1)的分析方法更符合语言习得的习惯。儿童习得语言的顺序也是习得普遍现象易,习得特殊现象难、慢。如果按方法(2)去分析句子,那么谓词应该是多变不定非常复杂的,在语言使用上是最难习得的,因为它不仅在形式上,在承担句子构式过程中的任务也太重、变化性太强。但事实上,儿童习得语言在组句的过程中谓词的使用并没有那么难,甚至是在习得过程中很早就可以掌握、灵活运用了。
总之,基于以上分析,尽管两种方法都在对句(2)的解释需要作出一些牺牲,但笔者认为方法(1)较之方法(2)在许多方面更具有解释的优势。它的牺牲相对来说更小些。所以笔者认为使用方法(1)来分析句(2)更好。
参考文献
[1] Cresswell,M.J.Prepositions and Points of View,Adverbial Modification—Interval Semantics and its Rivals[M].D.Reidel Publishing Company,1985.
[2] Davis,Steven and Gillon,Brendan S.Semantic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4.
[3] Engdahl,Elisabet Constituent Questions—The Syntax and Semantics of Questions 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Swedish[M].D.Reidel Publishing Company,1986.
[4] Partee,Babara H,Meulen,Alice ter and Wall,Robert E.Mathematical Methods in Linguistics[M].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1990.
[5] Voorst,Jan van Event Structure,John Benjamins Publishing Company,1988.
[6] 方立.逻辑语义学[M].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2000.
[7] 蒋严,潘海华.形式语义学引论[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