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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汉书·艺文志》和《隋书·经籍志》作为我国现存较早的两部史志目录,对了解我国古代学术思想源流有重要意义。就小说而言,与《汉书·艺文志》相比,《隋书·经籍志》对小说的类别性质、源流功用等有更深刻和进步的认识,反映出其颇具学术价值的小说观,对后世小說观念的发展有深远影响。本文试从小说的来源与评价、社会功能、划分标准三方面分析《隋书·经籍志》对《汉书·艺文志》小说著录的继承与发展,并说明《隋志》的进步之处。
【关键词】:《隋书·经籍志》;《汉书·艺文志》;小说;目录;观念
《汉书·艺文志》(以下简称《汉志》)和《隋书·经籍志》(以下简称《隋志》)都是了解我国古代学术思想源流的重要文献。《汉志》继承刘向《别录》和刘歆《七略》而来,记载了自先秦至西汉末期的学术思想成就。唐初魏征等人编著《隋志》,广泛综合前人成果,记录了自先秦至唐初的文化发展流变。而此时正是中国古典小说的发生发展期,故《汉志》和《隋志》中的小说类著录对了解小说从发生到发展的嬗变脉络有极大价值。通览二志,在小说的来源评价、功用阐述、标准界定方面,《隋志》在继承《汉志》观点的基础上又加以发展超越,展现了其小说著录观。与《汉志》相比,《隋志》的小说类著录在以下方面略胜一筹。
一.小说的来源与评价
小说成为目录学意义上的一派,在《汉志》中首先出现。《汉志》将小说归入诸子略,记载小说十五家,共一千三百八十篇。虽列最末,但仍占有一席之地。班固为其作了一篇小序,曰小说家出于“稗官”。稗官者,小官也。小说的来源是小官;产生是道听途说,街谈巷语;传播者是“闾里小知”;内容是“刍荛狂夫之议”;陈述的是君子不为的“小道”。虽然《汉志》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小说作用,但表现更明显的是班固对小说家的轻视鄙薄。略观其中著录的小说,作者多不详,篇目下的附录也常有“语浅薄”【1】此类评语,正是诸子略总序中所云“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2】。
在小说的性质上,《隋志》未超出《汉志》范畴,仍视其为街说巷语,但比《汉志》更强调其政治训诫与道德教化作用。对小说的社会功用,《汉志》仅在序中引孔子“虽小道,必有可观者”和“一言可采”,说明其并非百无一用,未给予过多关注。《隋志》则反其道而行之,认为小说承载着箴谏、规诲责任。统治者无法遍知天下民情,通过小说家“道听途说,靡不毕纪”,可以使其广阔地了解民情。“传载舆人之诵,诗美询于刍荛”是自上而下的,让统治者了解人民对社会政治的意见;而“史为书,瞽为诗,工诵箴谏,大夫规诲,士传言而庶人谤”则是小说向统治者传达来自社会各阶层的意见,是自下而上的。通过上下的交互使统治者考察政治得失、改善国家治理。虽然这些风俗出自庶人之口,既不深刻亦非精警,却同样可让经国理家之人获益,达到“过则正之,失则改之”的目的。同时,这些正史外的风俗、地俗记载还可拾遗补阙,进行政治、道德宣传,教化民众。《隋志》也继承了《汉志》对孔子的遵从,但更欲突出的是“有可观者焉”,直接删去了《汉志》中“君子弗为”这类陈述,减少了对小说家的轻视之意。
在小说来源方面,与《汉志》的作者不详或“闾里小知者”不同,《隋志》选取的大部分小说的作者或编者都有确切信息,一些作者还身负官名,如《琐语》作者是梁金紫光禄大夫顾协,《世说》作者是宋临川王刘义庆等。这些变化体现了自汉至唐初,小说价值提升,作品的受众也逐渐向上流社会扩张的趋势。
相比《汉书·艺文志》而言,《隋书·经籍志》提升了小说的价值与社会地位,肯定小说的政治道德功能,对中国古代小说观影响深远。
二.小说的标准与观念
《汉书·艺文志》共载小说十五家,一千三百八十篇。略览其作品篇名及篇名下附言可知,收录数量虽不多,但在班固看来,小说范围极宽。不但收录有史著(《青史子》)、方技(《封禅方说》、《待诏臣饶心术》等),甚至还有诸子。这种哲学、史学与小说相融难分的情况是小说处于发生期的独特现象。此时小说的概念还不甚明确,故其所收的小说类型芜杂,与现代观念中的小说不同。
但经过500多年漫长的历史时期,尤魏晋南北朝时,志怪、志人小说创作进入繁盛期,题材多样、想象多彩、描写细致、语言生动、且具有比较鲜明形象和完整情节的作品大量出现。这样的创作现实和发展状态,促使《隋志》的编著者必须更深入地思考和认识小说的内涵、特征及范围,在编写新的小说目录时,转变对小说的传统观念。因此《隋志》在小说的选取录入上,并非对《汉志》的简单沿袭,而是展现了自己的独特性与进步性。
《隋志》所录篇目呈现出两个特点:第一,未录写神说鬼的故事和史事考订拾遗类的作品。这与《汉志》选录史著入小说的倾向有所不同。第二,作品内容上也与《汉志》有所差异,大致可分为四类,一是笑话故事,如《笑林》等;二是杂说语对,如《杂对语》、《要用语对》等;三是志人风貌的作品,如《世说》、《琼林》等;四是艺术器物制造的作品,如《器准图》等。收录篇目共二十五部,合一百五十五卷。与《汉志》收录数量相比,从晋到唐初,小说创作似乎没有过多增加,但仔细翻检《隋志》,方可发现许多按《汉志》标准或《隋志》以后收录标准归入小说类的书籍被其列入了其他部类,如《穆天子传》被归入史部起居注类等。这类书目以归入史部杂传类的最多。仅从杂传的述异类书籍来看,从《宣验记》以下至末尾《冤魂志》,就现代小说标准看属于志怪小说的,即36部254卷,还不包括《宣验记》之上,按《汉志》标准要收入小说类的孝子、列女、高僧类的书籍。整个史部杂传类共收录了217部1286卷书籍,而大量书目都符合《汉志》小说类的收录标准。故从总体上看,从晋到唐初这段时间,小说创作成果实际上大大超过了先秦到西汉末年的小说创作情况。而《隋志》把众多的小说作品,尤其是按《汉志》标准看属于小说的书籍划入了史部各类,将《汉志》小说类的选取范围缩小,细化了小说选取标准。但标准的细化并不意味着《隋志》对小说概念的厘清与定型。除以上所述应收而未收之书,依照后世小说标准来看,《隋志》的小说类著录还有许多不应收而收的书目,如笑话故事等。说明直到小说的发展时期,著录者对小说的界限仍不很明确。
此二志所收录的小说类著录,大都内容芜杂,范围宽泛,与后世的唐传奇、宋元话本等无法相提并论。但从二者收录书籍的标准细化和范围缩小可见,对小说观标准的判断是愈加清晰的。二志选择标准对后世目录书的小说著录提供了借鉴。
三.结语
《汉书·艺文志》首次设立小说家,使小说变为目录学意义的概念,虽未给予重视,却肯定了其价值。与《汉志》相比,《隋志》在小说的性质内涵、来源功用等方面与其一脉相承又有所开创,其小说类著录对小说的理解更加全面深刻。这种转变显示出官方和文人对小说不断提高的重视。总之,两志小说著录中体现的观念都对小说观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对后世目录学中的小说类著录起到了奠基作用。
注释:
【1】【2】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艺文志》,卷三十,北京:中华书局,1962:1744,1746
作者简介:陈瑶,女,山东师范大学古代文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先秦汉魏晋南北朝文学。
【关键词】:《隋书·经籍志》;《汉书·艺文志》;小说;目录;观念
《汉书·艺文志》(以下简称《汉志》)和《隋书·经籍志》(以下简称《隋志》)都是了解我国古代学术思想源流的重要文献。《汉志》继承刘向《别录》和刘歆《七略》而来,记载了自先秦至西汉末期的学术思想成就。唐初魏征等人编著《隋志》,广泛综合前人成果,记录了自先秦至唐初的文化发展流变。而此时正是中国古典小说的发生发展期,故《汉志》和《隋志》中的小说类著录对了解小说从发生到发展的嬗变脉络有极大价值。通览二志,在小说的来源评价、功用阐述、标准界定方面,《隋志》在继承《汉志》观点的基础上又加以发展超越,展现了其小说著录观。与《汉志》相比,《隋志》的小说类著录在以下方面略胜一筹。
一.小说的来源与评价
小说成为目录学意义上的一派,在《汉志》中首先出现。《汉志》将小说归入诸子略,记载小说十五家,共一千三百八十篇。虽列最末,但仍占有一席之地。班固为其作了一篇小序,曰小说家出于“稗官”。稗官者,小官也。小说的来源是小官;产生是道听途说,街谈巷语;传播者是“闾里小知”;内容是“刍荛狂夫之议”;陈述的是君子不为的“小道”。虽然《汉志》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小说作用,但表现更明显的是班固对小说家的轻视鄙薄。略观其中著录的小说,作者多不详,篇目下的附录也常有“语浅薄”【1】此类评语,正是诸子略总序中所云“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2】。
在小说的性质上,《隋志》未超出《汉志》范畴,仍视其为街说巷语,但比《汉志》更强调其政治训诫与道德教化作用。对小说的社会功用,《汉志》仅在序中引孔子“虽小道,必有可观者”和“一言可采”,说明其并非百无一用,未给予过多关注。《隋志》则反其道而行之,认为小说承载着箴谏、规诲责任。统治者无法遍知天下民情,通过小说家“道听途说,靡不毕纪”,可以使其广阔地了解民情。“传载舆人之诵,诗美询于刍荛”是自上而下的,让统治者了解人民对社会政治的意见;而“史为书,瞽为诗,工诵箴谏,大夫规诲,士传言而庶人谤”则是小说向统治者传达来自社会各阶层的意见,是自下而上的。通过上下的交互使统治者考察政治得失、改善国家治理。虽然这些风俗出自庶人之口,既不深刻亦非精警,却同样可让经国理家之人获益,达到“过则正之,失则改之”的目的。同时,这些正史外的风俗、地俗记载还可拾遗补阙,进行政治、道德宣传,教化民众。《隋志》也继承了《汉志》对孔子的遵从,但更欲突出的是“有可观者焉”,直接删去了《汉志》中“君子弗为”这类陈述,减少了对小说家的轻视之意。
在小说来源方面,与《汉志》的作者不详或“闾里小知者”不同,《隋志》选取的大部分小说的作者或编者都有确切信息,一些作者还身负官名,如《琐语》作者是梁金紫光禄大夫顾协,《世说》作者是宋临川王刘义庆等。这些变化体现了自汉至唐初,小说价值提升,作品的受众也逐渐向上流社会扩张的趋势。
相比《汉书·艺文志》而言,《隋书·经籍志》提升了小说的价值与社会地位,肯定小说的政治道德功能,对中国古代小说观影响深远。
二.小说的标准与观念
《汉书·艺文志》共载小说十五家,一千三百八十篇。略览其作品篇名及篇名下附言可知,收录数量虽不多,但在班固看来,小说范围极宽。不但收录有史著(《青史子》)、方技(《封禅方说》、《待诏臣饶心术》等),甚至还有诸子。这种哲学、史学与小说相融难分的情况是小说处于发生期的独特现象。此时小说的概念还不甚明确,故其所收的小说类型芜杂,与现代观念中的小说不同。
但经过500多年漫长的历史时期,尤魏晋南北朝时,志怪、志人小说创作进入繁盛期,题材多样、想象多彩、描写细致、语言生动、且具有比较鲜明形象和完整情节的作品大量出现。这样的创作现实和发展状态,促使《隋志》的编著者必须更深入地思考和认识小说的内涵、特征及范围,在编写新的小说目录时,转变对小说的传统观念。因此《隋志》在小说的选取录入上,并非对《汉志》的简单沿袭,而是展现了自己的独特性与进步性。
《隋志》所录篇目呈现出两个特点:第一,未录写神说鬼的故事和史事考订拾遗类的作品。这与《汉志》选录史著入小说的倾向有所不同。第二,作品内容上也与《汉志》有所差异,大致可分为四类,一是笑话故事,如《笑林》等;二是杂说语对,如《杂对语》、《要用语对》等;三是志人风貌的作品,如《世说》、《琼林》等;四是艺术器物制造的作品,如《器准图》等。收录篇目共二十五部,合一百五十五卷。与《汉志》收录数量相比,从晋到唐初,小说创作似乎没有过多增加,但仔细翻检《隋志》,方可发现许多按《汉志》标准或《隋志》以后收录标准归入小说类的书籍被其列入了其他部类,如《穆天子传》被归入史部起居注类等。这类书目以归入史部杂传类的最多。仅从杂传的述异类书籍来看,从《宣验记》以下至末尾《冤魂志》,就现代小说标准看属于志怪小说的,即36部254卷,还不包括《宣验记》之上,按《汉志》标准要收入小说类的孝子、列女、高僧类的书籍。整个史部杂传类共收录了217部1286卷书籍,而大量书目都符合《汉志》小说类的收录标准。故从总体上看,从晋到唐初这段时间,小说创作成果实际上大大超过了先秦到西汉末年的小说创作情况。而《隋志》把众多的小说作品,尤其是按《汉志》标准看属于小说的书籍划入了史部各类,将《汉志》小说类的选取范围缩小,细化了小说选取标准。但标准的细化并不意味着《隋志》对小说概念的厘清与定型。除以上所述应收而未收之书,依照后世小说标准来看,《隋志》的小说类著录还有许多不应收而收的书目,如笑话故事等。说明直到小说的发展时期,著录者对小说的界限仍不很明确。
此二志所收录的小说类著录,大都内容芜杂,范围宽泛,与后世的唐传奇、宋元话本等无法相提并论。但从二者收录书籍的标准细化和范围缩小可见,对小说观标准的判断是愈加清晰的。二志选择标准对后世目录书的小说著录提供了借鉴。
三.结语
《汉书·艺文志》首次设立小说家,使小说变为目录学意义的概念,虽未给予重视,却肯定了其价值。与《汉志》相比,《隋志》在小说的性质内涵、来源功用等方面与其一脉相承又有所开创,其小说类著录对小说的理解更加全面深刻。这种转变显示出官方和文人对小说不断提高的重视。总之,两志小说著录中体现的观念都对小说观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对后世目录学中的小说类著录起到了奠基作用。
注释:
【1】【2】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艺文志》,卷三十,北京:中华书局,1962:1744,1746
作者简介:陈瑶,女,山东师范大学古代文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先秦汉魏晋南北朝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