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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医药产业的高增长是国家现代化重要动力,但令人忧虑的是我国医药产业多小散的特征,不合理的产业结构,低水平重复仿制的路径依赖,以及由此导致的以价格战为主要手段的同质化恶性竞争市场格局近年来不但没有根本的改变,在某些方面甚至出现了恶化的趋势。
目前影响中国民族医药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被业界人士归结为三座大山。
第一座大山是外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极大挤压民族医药产业的生存空间,吞噬着国家宝贵的医保资源,这点绝对不是危言耸听。
第二座大山是地方保护主义。一些地方政府以各种理由出台五花八门的政策,排挤外地优秀企业,强化本土企业的规则优势,其中包括以支持创新为名,提高本地企业产品中标价格、以考核方式要求本地医疗机构优先选用本地企业产品等等。造成了各市场主体的不公平竞争,严重地阻碍了医药行业的优胜劣汰,并阻碍建设全国统一的大市场。我觉得纪委要介入,这很可怕,这也不是危言耸听。
第三座大山是部分有关部门不顾国务院文件强调“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仍然顽固坚持“唯最低价是取”的招标,甚至违背价值规律,低于生产成本招标。导致一大批常用药品被迫退出市场,并且埋下了药品质量隐患。
中国医改的宏大工程需要一个成熟、规范的强大民族医药产业作为重要支撑,但在这三座大山重压之下,中国医药产业正面临空前的发展瓶颈,我个人认为,只有出台和营造有利于民族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和市场红利环境,着力于有创新愿望并且具备创新能力的自主创新企业才能稳固民族医药的核心竞争力,才能彻底改变民族工业的现状。我建议:
第一、完善药品定价机制,取消外资药品的定价特权。建议分阶段取消外资药品中非专利药“超国民待遇”的定价政策,由价格主管部门分期分批在两年内解决外企非专利药品的价格虚高问题。同时,建立与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的衔接、协同机制,对通过仿制药品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实行同质同价,即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的非专利药和仿制药完全相同的价格政策。
第二、建立全国统一、公平竞争的医药市场。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强化监督检查,杜绝地方政府对区域内药品定价、招标及使用等重要市场环节的不当干预和对本地企业的不当保护。
第三、完善药品招标规则,制定科学、合理的药品质量评价体系。建议根据质量、价格、供应能力等要素对投标企业进行全面综合评分,摒弃“由价格最低者中标”的简单做法。同时,提高质量权重的评分标准,对违规生产的药厂进行罚处。
第四、十一五以来,我国重大药品专项实施,极大推动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仿制药的研发,促成了民族医药的发展。新药审批效能低下的疾病并没有根本解决,挤压的审批资料已经超过1.4万件,其中不乏具有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药,新药上市缓慢,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临床用药需求,自然也严重迟滞企业回报,导致持续创新困难,因此建议借鉴全球药物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加速调整,我国药品审批机构的职能定位,部门设置与功能,事权与人员编制数量等等,我们这样做对国家有好处,可以迅速释放改革红利。
目前影响中国民族医药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被业界人士归结为三座大山。
第一座大山是外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极大挤压民族医药产业的生存空间,吞噬着国家宝贵的医保资源,这点绝对不是危言耸听。
第二座大山是地方保护主义。一些地方政府以各种理由出台五花八门的政策,排挤外地优秀企业,强化本土企业的规则优势,其中包括以支持创新为名,提高本地企业产品中标价格、以考核方式要求本地医疗机构优先选用本地企业产品等等。造成了各市场主体的不公平竞争,严重地阻碍了医药行业的优胜劣汰,并阻碍建设全国统一的大市场。我觉得纪委要介入,这很可怕,这也不是危言耸听。
第三座大山是部分有关部门不顾国务院文件强调“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仍然顽固坚持“唯最低价是取”的招标,甚至违背价值规律,低于生产成本招标。导致一大批常用药品被迫退出市场,并且埋下了药品质量隐患。
中国医改的宏大工程需要一个成熟、规范的强大民族医药产业作为重要支撑,但在这三座大山重压之下,中国医药产业正面临空前的发展瓶颈,我个人认为,只有出台和营造有利于民族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和市场红利环境,着力于有创新愿望并且具备创新能力的自主创新企业才能稳固民族医药的核心竞争力,才能彻底改变民族工业的现状。我建议:
第一、完善药品定价机制,取消外资药品的定价特权。建议分阶段取消外资药品中非专利药“超国民待遇”的定价政策,由价格主管部门分期分批在两年内解决外企非专利药品的价格虚高问题。同时,建立与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的衔接、协同机制,对通过仿制药品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实行同质同价,即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的非专利药和仿制药完全相同的价格政策。
第二、建立全国统一、公平竞争的医药市场。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强化监督检查,杜绝地方政府对区域内药品定价、招标及使用等重要市场环节的不当干预和对本地企业的不当保护。
第三、完善药品招标规则,制定科学、合理的药品质量评价体系。建议根据质量、价格、供应能力等要素对投标企业进行全面综合评分,摒弃“由价格最低者中标”的简单做法。同时,提高质量权重的评分标准,对违规生产的药厂进行罚处。
第四、十一五以来,我国重大药品专项实施,极大推动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仿制药的研发,促成了民族医药的发展。新药审批效能低下的疾病并没有根本解决,挤压的审批资料已经超过1.4万件,其中不乏具有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药,新药上市缓慢,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临床用药需求,自然也严重迟滞企业回报,导致持续创新困难,因此建议借鉴全球药物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加速调整,我国药品审批机构的职能定位,部门设置与功能,事权与人员编制数量等等,我们这样做对国家有好处,可以迅速释放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