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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现性评价是指在学生完成实际任务的过程中来评价其发展状况,它不仅要评价学生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对学生表现的观察分析,评价学生在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与人合作的能力以及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情况。《科学(3—6年级)课程标准》中,强调了用“作业法”对学生进行评价,即教师提供一项作业任务,从学生完成该作业的质量来判断其有关水平与能力,其实质就是运用表现性评价来反映学生实际的学习和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