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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公司治理问题都是国企改革的核心内容,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进程中,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仍旧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去探索去解决。本文首先对国有企业现行的治理状况进行描述分析,进而考虑其中存在的某些问题,结合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趋势,对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现状的完善提出些可行建议。
作为国企改革的核心内容,我国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还不完善,这也制约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进程。2014年,随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提出,并将其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方向,为国有企业实施和完善公司治理开辟了新的理论研究方向及改革实践空间。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化,混合所有制的不断推进,国有企业焕发出了新的活力,同时也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下的公司治理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
一、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改革的深化,企业内部和社会间的利益关系逐渐复杂和多样化,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下,如何协调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利益关系,使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和谐,是党和国家在改革中面临的重大问题和挑战。
为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国有企业改革路径,很多经济学家将视角投向了西方发达国家的国有企业发展改革过程,希望从中找了适合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之路。终于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国有企业渐渐形成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企业治理模式。
我国公司治理模式兼并吸收了英美和日德的模式,建立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了国有股权为主其他股权为辅的股权结构,同时提高独立董事的地位、加强监事会职能的发展。
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的治理水平不断地提高,这归功于我国对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视,并且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给予了大力支持,但同时受到我国国情的制约,在历史条件和市场环境的影响下,受制于行业特点等因素,我国在国有企业治理方面依然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其具体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国有股权比例过高
在经过了公司制改革和股份制改造之后,多元化股权结构逐渐建立了起来,越来越多的非公有制资本参与到国企中来,然而总的来看,目前国有企业中,国有控股现象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改变。对一个企业来说,国有股比例居高不下有利也有弊。有利的是国有股比例居高可以加强公有制的宏观调控,弊端则是国有股比例过高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公司的自由发展,不利于市场对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权责不清的董事会和经理层
迄今为止董事会的发展历经了十几个春秋,一直以来它都是作为公司治理的核心内容不断地寻求着进步,不断地发展完善着。然而时至今日,我国的董事会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职责划分不明确,委托代理中存在的矛盾,董事会名存实亡的问题等。这些问题使得企业的资源不能得到优化配置,企业决策人一般只基于自身最大利益作为考虑,从而忽略一些其他方面的利益和要求。
(三)流于形式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制度
即便目前董事会和监事会共同存在于我国的企业制度中,实际上在公司的管理中,监事会的职能并没有很好的发挥出来。很多大股东仍旧可以在管理中“专政”,限制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权利,小股东由于能力有限,无法制衡大股东的专权专政,公司治理机构有名无实,股权集中化极大地制约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发展。在我国,监事会制度要想充分发挥出它应有的职能,就必须要建立起配合其工作的机构和完善可行的监督程序,这样才能体现其监督的作用。
(四)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首先,部分国企高管的薪酬过高,而国有企业经理人员的平均收入却处于较低水平,这不利于对经理人员的激励;其次,国有企业经理人员薪酬结构过于单一,使经理人员的个人利益完全独立于公司的整体利益;再次,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国有企业经理人员很少能像完全市场化的企业管理人员一样感受到来自外部的压力。
二、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发展趋势
正如前文所述,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方面还有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在国企改革初期就一直存在,至今一直没有明显的改善和解决。究其原因,这与我国的历史背景,经济发展历程,以及我国所处的社会发展形势都脱离不了干系。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国有资本与其他资本的积极融合,谋求新的发展道路。同时,从政策层面鼓励员工持股,以调和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之间的利益矛盾。
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有助于改善国有企业的产权结构,建立规范的企业制度,激发企业活力,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新政策的提出标志着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将踏上一个崭新的台阶,使治理机构可以实现根本上的改革与完善,解决目前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更进一步的提高国企公司治理水平,向完整的现代化企业靠拢。
三、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国有企业优化公司治理的措施
(一)构建多元化股权结构
公司治理的基础是股权结构,随着股权多元化的改变,公司的治理模式也将发生改变。实现股权结构多元化,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国企中国有股权“专政”的问题,建立多元化、均衡的股权结构。多元化是指资本、投资者的多样,除国有资本外,还应引进包括民营资本、战略投资者等不同性质的股东,同时这些多元化的股东也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多元化的资本,如资金、先进的科学技术、独特的创新理念等。
均衡的股权结构是要求每一个股东所作出的决策都要能对公司治理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不论是大股东,亦或只是小股东,他们所作出的决定,提出的建议都应该得到应有的重视,同时他们还应该拥有属于他们自己的对公司的控制权和分配权,保障每一位股东的权益。当然,前提是所有股东所作的决策均不能损害其他股东的权益。
只有在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中,分散的股东才能真正享有其股权带给他们的利益和权利,才能方便有效地表达他们的意愿。但是目前,我国一些领域中非公有经济计入的条件过高,严重影响了其他非公有制资本加入的积极性,所以当务之急是国家应该放开一些非公有资本进入的条件,允许民营资本控股,适当的放宽政策。
(二)建立以外部董事为主导的董事会制度
在现有的董事会制度中,应充分重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建立外部董事为主导的董事会制度。首先,要想发挥外部董事的作用,需要增加其人数,使其在董事会中的占比加重;其次,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再次,拓展独立董事的来源;最后,健全独立董事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三)建立兼顾各相关方利益的监事会制度
监事会是股东监督管理企业的特殊机构,维护各个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不承担决策和执行的职能,它是对企业公司治理过程进行监督的机构。国有企业在组织监事会的成员时,应注意权衡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多选用一些社会相关组织,如职工代表大会等人员。此外,为了能够更好的对企业的日常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企业可以组建日常的监督部门,归属监事会管理,使两者协同发挥职能,更好的实现对公司治理的全面监督。
(四)建立健全管理层持股和经理人激励约束机制
首先,企业根据自身情况,改变经理人利益与企业业绩相独立的现象,推行管理层持股制度,减少委托人和代理人利益不一致的矛盾;其次,强化职业经理人的激励手段,健全对经理人的约束机制;再次,完善职业经理人选聘机制,在经理人的选聘中引入竞争、更新和淘汰机制,运用科学的、专业的方法衡量经理人,以便发掘出更多、更优秀的人才。
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修改公司章程,改组董事会、监事会,能够大大提高公司的活力和竞争力,更利于公司的良好发展。但是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仍旧存在着很多问题,等待着我们去不断地完善,不断地探索新的解决方式,这也是今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需要着重探讨的课题。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浪潮下,我国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还有很长、很艰难的一段路要走,这是一个复杂而艰巨的过程。(作者单位为哈尔滨商业大学 会计学院)
项目基金: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混合所有制企业财务治理现状及建议”,项目编号:YJSCX2015-378HSD。
作为国企改革的核心内容,我国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还不完善,这也制约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进程。2014年,随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提出,并将其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方向,为国有企业实施和完善公司治理开辟了新的理论研究方向及改革实践空间。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化,混合所有制的不断推进,国有企业焕发出了新的活力,同时也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下的公司治理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
一、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改革的深化,企业内部和社会间的利益关系逐渐复杂和多样化,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下,如何协调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利益关系,使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和谐,是党和国家在改革中面临的重大问题和挑战。
为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国有企业改革路径,很多经济学家将视角投向了西方发达国家的国有企业发展改革过程,希望从中找了适合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之路。终于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国有企业渐渐形成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企业治理模式。
我国公司治理模式兼并吸收了英美和日德的模式,建立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了国有股权为主其他股权为辅的股权结构,同时提高独立董事的地位、加强监事会职能的发展。
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的治理水平不断地提高,这归功于我国对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视,并且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给予了大力支持,但同时受到我国国情的制约,在历史条件和市场环境的影响下,受制于行业特点等因素,我国在国有企业治理方面依然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其具体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国有股权比例过高
在经过了公司制改革和股份制改造之后,多元化股权结构逐渐建立了起来,越来越多的非公有制资本参与到国企中来,然而总的来看,目前国有企业中,国有控股现象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改变。对一个企业来说,国有股比例居高不下有利也有弊。有利的是国有股比例居高可以加强公有制的宏观调控,弊端则是国有股比例过高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公司的自由发展,不利于市场对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权责不清的董事会和经理层
迄今为止董事会的发展历经了十几个春秋,一直以来它都是作为公司治理的核心内容不断地寻求着进步,不断地发展完善着。然而时至今日,我国的董事会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职责划分不明确,委托代理中存在的矛盾,董事会名存实亡的问题等。这些问题使得企业的资源不能得到优化配置,企业决策人一般只基于自身最大利益作为考虑,从而忽略一些其他方面的利益和要求。
(三)流于形式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制度
即便目前董事会和监事会共同存在于我国的企业制度中,实际上在公司的管理中,监事会的职能并没有很好的发挥出来。很多大股东仍旧可以在管理中“专政”,限制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权利,小股东由于能力有限,无法制衡大股东的专权专政,公司治理机构有名无实,股权集中化极大地制约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发展。在我国,监事会制度要想充分发挥出它应有的职能,就必须要建立起配合其工作的机构和完善可行的监督程序,这样才能体现其监督的作用。
(四)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首先,部分国企高管的薪酬过高,而国有企业经理人员的平均收入却处于较低水平,这不利于对经理人员的激励;其次,国有企业经理人员薪酬结构过于单一,使经理人员的个人利益完全独立于公司的整体利益;再次,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国有企业经理人员很少能像完全市场化的企业管理人员一样感受到来自外部的压力。
二、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发展趋势
正如前文所述,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方面还有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在国企改革初期就一直存在,至今一直没有明显的改善和解决。究其原因,这与我国的历史背景,经济发展历程,以及我国所处的社会发展形势都脱离不了干系。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国有资本与其他资本的积极融合,谋求新的发展道路。同时,从政策层面鼓励员工持股,以调和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之间的利益矛盾。
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有助于改善国有企业的产权结构,建立规范的企业制度,激发企业活力,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新政策的提出标志着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将踏上一个崭新的台阶,使治理机构可以实现根本上的改革与完善,解决目前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更进一步的提高国企公司治理水平,向完整的现代化企业靠拢。
三、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国有企业优化公司治理的措施
(一)构建多元化股权结构
公司治理的基础是股权结构,随着股权多元化的改变,公司的治理模式也将发生改变。实现股权结构多元化,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国企中国有股权“专政”的问题,建立多元化、均衡的股权结构。多元化是指资本、投资者的多样,除国有资本外,还应引进包括民营资本、战略投资者等不同性质的股东,同时这些多元化的股东也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多元化的资本,如资金、先进的科学技术、独特的创新理念等。
均衡的股权结构是要求每一个股东所作出的决策都要能对公司治理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不论是大股东,亦或只是小股东,他们所作出的决定,提出的建议都应该得到应有的重视,同时他们还应该拥有属于他们自己的对公司的控制权和分配权,保障每一位股东的权益。当然,前提是所有股东所作的决策均不能损害其他股东的权益。
只有在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中,分散的股东才能真正享有其股权带给他们的利益和权利,才能方便有效地表达他们的意愿。但是目前,我国一些领域中非公有经济计入的条件过高,严重影响了其他非公有制资本加入的积极性,所以当务之急是国家应该放开一些非公有资本进入的条件,允许民营资本控股,适当的放宽政策。
(二)建立以外部董事为主导的董事会制度
在现有的董事会制度中,应充分重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建立外部董事为主导的董事会制度。首先,要想发挥外部董事的作用,需要增加其人数,使其在董事会中的占比加重;其次,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再次,拓展独立董事的来源;最后,健全独立董事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三)建立兼顾各相关方利益的监事会制度
监事会是股东监督管理企业的特殊机构,维护各个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不承担决策和执行的职能,它是对企业公司治理过程进行监督的机构。国有企业在组织监事会的成员时,应注意权衡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多选用一些社会相关组织,如职工代表大会等人员。此外,为了能够更好的对企业的日常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企业可以组建日常的监督部门,归属监事会管理,使两者协同发挥职能,更好的实现对公司治理的全面监督。
(四)建立健全管理层持股和经理人激励约束机制
首先,企业根据自身情况,改变经理人利益与企业业绩相独立的现象,推行管理层持股制度,减少委托人和代理人利益不一致的矛盾;其次,强化职业经理人的激励手段,健全对经理人的约束机制;再次,完善职业经理人选聘机制,在经理人的选聘中引入竞争、更新和淘汰机制,运用科学的、专业的方法衡量经理人,以便发掘出更多、更优秀的人才。
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修改公司章程,改组董事会、监事会,能够大大提高公司的活力和竞争力,更利于公司的良好发展。但是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仍旧存在着很多问题,等待着我们去不断地完善,不断地探索新的解决方式,这也是今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需要着重探讨的课题。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浪潮下,我国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还有很长、很艰难的一段路要走,这是一个复杂而艰巨的过程。(作者单位为哈尔滨商业大学 会计学院)
项目基金: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混合所有制企业财务治理现状及建议”,项目编号:YJSCX2015-378HS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