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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主要分析了大学生思想道德底线的概念,从社会学的视角,针对一些大学生思想道德底线失守的现象提出一些对策。
关键词:大学生;思想道德底线;社会学
底线,原指足球、篮球、羽毛球等运动场地两端的界限。如果一方将球打出了这个界限,该球就会判为无效,作为处罚,将发球机会让给对方,由对方重新发球,因此一个球技再差的球员,他即使打不出精彩的传球、投篮或射门,他也必须尽力做到不把球发(打)出底线。 引于此,所谓“思想道德底线”,就是对行为主体最基本的思想道德要求。做人应该遵守的最基本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或曰做人的最基本的道德和良知。
我们可以把思想道德分为三个层次:(一)必须的层次(底线层次);(二)弘扬的层次(中间层次);(三)追求的层次(理想层次)。
必须的层次就是我们所谈的“思想道德底线”,它体现了对行为主体的最起码的思想道德要求。这些要求一般直指人的外显行为特征,有很强的观察性和可操作性。通常采用否定式语言格式,以明确哪些行为是不允许采用和呈现的。如不杀人、不骗人、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可以利己但不能损人等;弘扬的层次,是对行为的较高要求,是人们在固守思想道德底线的基础上,虽无须全心全意但也能力所能及地帮助别人,如为人民有偿服务,利己又利人,双赢等;追求的层次则是人们追求道德人格的理想境界,如舍己为人,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等。
值得注意的是思想道德底线的本身也是有层次性的。我们也可以把它分为三个层次。(一)普遍层次,就是所有人最基本的自然义务和社会义务如不伤害和侮辱生命、不强奸妇女、不欺诈他人,这也是最基本的或我们在一般意义上说的道德底线;(二)制度层次,指与制度、法律有关的,所有公民的义务,比如说奉公守法,捍卫法治、抵制对公民权利的侵犯也履行自己的公民义务;(三)角色层次,由一定的社会角色所附加的底线要求,如官员思想道德底线、师德底线、医德底线、大学生思想道德底线等。
以上三个方面,愈是前者愈为根本。后者一般是从前者引申而来,是其引申和具体化,但也因为有领域和行业的特殊情况和权益而往往有外加的责任,所以往往也就显得较高。比如掌握权力的官员,除了履行一般的自然、社会义务和公民义务,还需要担负起与其权力相称的职责。这种职责的高低轻重是和权力或影响力成正比的,权力越大,其行为对他人和社会的影响越大,责任也就越重。
从社会学角度看,大学生扮演的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角色,这种社会角色占有比一般公民更多的社会资源和较高的地位变量(知识、学历、声望等)从而与一般公民相比,理所当然地要被附加更多的底线要求。
叶松庆先生认为,“对社会成员而言,社会道德底线是:诚实,厚道,有良心,不损害他人和社会,遵纪守法”。而“大学生的道德底线应比一般社会成员的道德底线高:讲诚信,遵纪守法,尊崇科学、理性,信奉现代文明及礼仪,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1]。这里对社会成员的底线要求只涉及到普遍层次(诚实,厚道,有良心,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和制度层次(遵纪守法),而对大学生 除了涉及这两层之外还有角色层次的底线要求(尊崇科学、理性,信奉现代文明及礼仪)。
一些学者经过认真细致的研究,已经证实“少数大学生正徘徊在道德底线,处于临界状态,有些行为已突破道德底,有些行为直逼法律边线,进入‘交叉地带’”[2]。本文不再赘述,只是试图在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社会学的角度,对这一问题作进一步分析。
大学生思想道德底线的失守,是由诸多因素引起的。社会学习惯于从社会结构去寻找问题的根源,首先,制度安排的缺陷是大学生思想道德底失守的重要原因。制度安排的弹性空间为大学生思想道德底线的失守提供了“回旋余地”,在思想道德底线与法律制度、学校校纪之间往往存在一片制度的“空白地带”,也就是说,虽突破了道德底线,但并不违反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这个时候,能不能固守道德底线,大多要看是不是有利可图。所以在制度设计与安排上,一方面不能留下太多的回旋余地,另一方面,不能使大学生反道德的行為成为一种有利可图的行为。当违大学生实施反道德的行为往往能够带来利益的时候,就会产生有害的误导。同时,要减少遵从道德的行为的代价和成本。更通俗地说,不能使遵从道德的大学生总是成为事实上的吃亏者。这就需要社会和学校的制度安排能够保障最起码的公平与正义。其次,应该将思想道德教育的重心下移,注意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层次性与针对性,重视大学生的个性发展。应该重视倡导每个大学生都够得着、做得到的日常行为道德规范。第三,在德育的方法上,要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彻底抛弃“斗争哲学”,多发现和激发人性中美好的东西。说得通俗一些,就是“把人当人看”。我们要倡导接纳自己,尊重他人,要呼唤爱心,尊崇善良。从爱父母、爱亲人做起,逐步升华到爱家乡,爱祖国,爱人类。从爱动物、爱植物做起,逐步升华到爱环境,爱自然,爱地球。第四,从社会化理论分析,“影响大学生道德社会化的因素有社会、学校、家庭、同辈群体、传播媒介等,这些因素共同作用于大学生道德社会化。这些因素,它们有时是一致的,都对大学生道德社会化产生积极影响,有时它们不是一致的,甚至是冲突的,这时我们就要尽量克服消极影响,形成思想道德教育的合力,统一于有利于符合社会要求的方向” [3]。
参考文献:
[1][2]叶松庆:守望当代大学生的的道德底线.青年研究.2003(6)
[3]董金权:浅论思想政治工作的哲学原则.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04(3)
关键词:大学生;思想道德底线;社会学
底线,原指足球、篮球、羽毛球等运动场地两端的界限。如果一方将球打出了这个界限,该球就会判为无效,作为处罚,将发球机会让给对方,由对方重新发球,因此一个球技再差的球员,他即使打不出精彩的传球、投篮或射门,他也必须尽力做到不把球发(打)出底线。 引于此,所谓“思想道德底线”,就是对行为主体最基本的思想道德要求。做人应该遵守的最基本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或曰做人的最基本的道德和良知。
我们可以把思想道德分为三个层次:(一)必须的层次(底线层次);(二)弘扬的层次(中间层次);(三)追求的层次(理想层次)。
必须的层次就是我们所谈的“思想道德底线”,它体现了对行为主体的最起码的思想道德要求。这些要求一般直指人的外显行为特征,有很强的观察性和可操作性。通常采用否定式语言格式,以明确哪些行为是不允许采用和呈现的。如不杀人、不骗人、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可以利己但不能损人等;弘扬的层次,是对行为的较高要求,是人们在固守思想道德底线的基础上,虽无须全心全意但也能力所能及地帮助别人,如为人民有偿服务,利己又利人,双赢等;追求的层次则是人们追求道德人格的理想境界,如舍己为人,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等。
值得注意的是思想道德底线的本身也是有层次性的。我们也可以把它分为三个层次。(一)普遍层次,就是所有人最基本的自然义务和社会义务如不伤害和侮辱生命、不强奸妇女、不欺诈他人,这也是最基本的或我们在一般意义上说的道德底线;(二)制度层次,指与制度、法律有关的,所有公民的义务,比如说奉公守法,捍卫法治、抵制对公民权利的侵犯也履行自己的公民义务;(三)角色层次,由一定的社会角色所附加的底线要求,如官员思想道德底线、师德底线、医德底线、大学生思想道德底线等。
以上三个方面,愈是前者愈为根本。后者一般是从前者引申而来,是其引申和具体化,但也因为有领域和行业的特殊情况和权益而往往有外加的责任,所以往往也就显得较高。比如掌握权力的官员,除了履行一般的自然、社会义务和公民义务,还需要担负起与其权力相称的职责。这种职责的高低轻重是和权力或影响力成正比的,权力越大,其行为对他人和社会的影响越大,责任也就越重。
从社会学角度看,大学生扮演的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角色,这种社会角色占有比一般公民更多的社会资源和较高的地位变量(知识、学历、声望等)从而与一般公民相比,理所当然地要被附加更多的底线要求。
叶松庆先生认为,“对社会成员而言,社会道德底线是:诚实,厚道,有良心,不损害他人和社会,遵纪守法”。而“大学生的道德底线应比一般社会成员的道德底线高:讲诚信,遵纪守法,尊崇科学、理性,信奉现代文明及礼仪,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1]。这里对社会成员的底线要求只涉及到普遍层次(诚实,厚道,有良心,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和制度层次(遵纪守法),而对大学生 除了涉及这两层之外还有角色层次的底线要求(尊崇科学、理性,信奉现代文明及礼仪)。
一些学者经过认真细致的研究,已经证实“少数大学生正徘徊在道德底线,处于临界状态,有些行为已突破道德底,有些行为直逼法律边线,进入‘交叉地带’”[2]。本文不再赘述,只是试图在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社会学的角度,对这一问题作进一步分析。
大学生思想道德底线的失守,是由诸多因素引起的。社会学习惯于从社会结构去寻找问题的根源,首先,制度安排的缺陷是大学生思想道德底失守的重要原因。制度安排的弹性空间为大学生思想道德底线的失守提供了“回旋余地”,在思想道德底线与法律制度、学校校纪之间往往存在一片制度的“空白地带”,也就是说,虽突破了道德底线,但并不违反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这个时候,能不能固守道德底线,大多要看是不是有利可图。所以在制度设计与安排上,一方面不能留下太多的回旋余地,另一方面,不能使大学生反道德的行為成为一种有利可图的行为。当违大学生实施反道德的行为往往能够带来利益的时候,就会产生有害的误导。同时,要减少遵从道德的行为的代价和成本。更通俗地说,不能使遵从道德的大学生总是成为事实上的吃亏者。这就需要社会和学校的制度安排能够保障最起码的公平与正义。其次,应该将思想道德教育的重心下移,注意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层次性与针对性,重视大学生的个性发展。应该重视倡导每个大学生都够得着、做得到的日常行为道德规范。第三,在德育的方法上,要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彻底抛弃“斗争哲学”,多发现和激发人性中美好的东西。说得通俗一些,就是“把人当人看”。我们要倡导接纳自己,尊重他人,要呼唤爱心,尊崇善良。从爱父母、爱亲人做起,逐步升华到爱家乡,爱祖国,爱人类。从爱动物、爱植物做起,逐步升华到爱环境,爱自然,爱地球。第四,从社会化理论分析,“影响大学生道德社会化的因素有社会、学校、家庭、同辈群体、传播媒介等,这些因素共同作用于大学生道德社会化。这些因素,它们有时是一致的,都对大学生道德社会化产生积极影响,有时它们不是一致的,甚至是冲突的,这时我们就要尽量克服消极影响,形成思想道德教育的合力,统一于有利于符合社会要求的方向” [3]。
参考文献:
[1][2]叶松庆:守望当代大学生的的道德底线.青年研究.2003(6)
[3]董金权:浅论思想政治工作的哲学原则.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