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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不应是一棵能撞死兔子的树,而应该是划定兔子行进路线的指示牌。
守株待兔的故事,大家都听过。其实在工作中,很多管理者也不自觉地沾染着捡兔子的思维,所不同的是撞死兔子的树是管理者的“尚方宝剑”——企业规章制度。
一提到管理,许多人都认为:正规管理就等于规章制度健全。于是,很多企业在进行管理提升的时候,往往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制订规章制度。这本没有错,但如果简单地认为“制度的制订+执行=管理”这就进入了一个误区。
我们不难发现这样一个现象:企业制订的规章制度有厚厚的一垛,里面清楚地规定了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可以做。忽然有一天,一个员工不小心撞“树”上了——违反了制度。管理者出来捡兔子了,并扬扬得意地说:“这回你撞到我手里了,别怨我,我也是按制度办事。”然后,对员工进行处罚。于是管理者会以自己“捡”了多少兔子为荣。当然,员工也不会甘愿当“兔子”任人宰割,于是抵抗、抱怨、辩解……可是管理者不会理会这一套,要正规化管理嘛。因此员工开始变得聪明:“下次咱小心点,可别再撞树上了”。
令管理者始料不及的是,员工躲避“树”的方式并不是远离树,而是在寻找绕过树的“小路”。于是为了避免上班迟到,还没到的员工会给同事打电话让他帮着打卡。猎人抓不到兔子当然也不乐意,于是就多栽树——把制度制订得严谨些,派人守着打卡机,不让人替打。树虽然多了,但毕竟还是有空子可钻的。既然不能找人替自己打卡,看已经迟到了,于是打个电话到公司:“今天早上起来头好疼,我现在在医院看病。”
一场抓捕与反抓捕的游戏展开了,于是管理者觉得管理工作越来越难做,员工越来越不好管理。员工们也觉得压力越来越大,受到限制的事情越来越多。
其实形成这样局面的原因在于:管理者过于强化监督职能,而忽略了对员工的教育提升,为了管理而管理。管理者不是在防范错误的发生,更多的是在守侯员工犯错误,然后拿出制度对其进行处罚。监管处罚,按照萝卜大棒的管理思维就是行使大棒的职能。但棒子惟一可能产生的影响,就是挨打的人找方法去躲避大棒。
由于员工越来越聪明,管理者又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埋怨员工太不好管理。不是他的管理水平不够,而是员工太狡猾,不服从他的管理。二是不再继续这个游戏。把这批员工辞退,重新换一批反抓捕能力不强的员工。
其实管理工作哪会如此简单,如果仅仅是拿着制度去处罚那些犯规的人,根本就不用学习MBA了,只要能把制度背熟就可以了。管理,管是手段,理(顺)才是目标。管理不应该是拿着尺子去衡量行为,那是守株待兔。
制度对于企业管理而言是必要的,但它不是全部。制度不应该是一棵能撞死兔子的树,而应该是划定兔子行进路线的指示牌。它的作用应该是告诉员工哪里是禁区,哪里不能走,哪里应该走,并以此来指导员工的行为选择。
同样,员工对于企业制度的学习,不应该只是记住哪些事情不能做哪些事情能做,而是为什么有些行为不能选择,选择这样的行为对企业、对个人会有什么样的影响?问题行为有哪些替换行为?哪些优秀行为值得鼓励。管理者的职责也不应该仅仅是对制度的监督,而应该是帮助员工学习这些制度,教育提高员工的自觉性。这样不仅管理成本降低了,监管与被监管之间的对抗也会大大减少。
守株待兔的故事,大家都听过。其实在工作中,很多管理者也不自觉地沾染着捡兔子的思维,所不同的是撞死兔子的树是管理者的“尚方宝剑”——企业规章制度。
一提到管理,许多人都认为:正规管理就等于规章制度健全。于是,很多企业在进行管理提升的时候,往往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制订规章制度。这本没有错,但如果简单地认为“制度的制订+执行=管理”这就进入了一个误区。
我们不难发现这样一个现象:企业制订的规章制度有厚厚的一垛,里面清楚地规定了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可以做。忽然有一天,一个员工不小心撞“树”上了——违反了制度。管理者出来捡兔子了,并扬扬得意地说:“这回你撞到我手里了,别怨我,我也是按制度办事。”然后,对员工进行处罚。于是管理者会以自己“捡”了多少兔子为荣。当然,员工也不会甘愿当“兔子”任人宰割,于是抵抗、抱怨、辩解……可是管理者不会理会这一套,要正规化管理嘛。因此员工开始变得聪明:“下次咱小心点,可别再撞树上了”。
令管理者始料不及的是,员工躲避“树”的方式并不是远离树,而是在寻找绕过树的“小路”。于是为了避免上班迟到,还没到的员工会给同事打电话让他帮着打卡。猎人抓不到兔子当然也不乐意,于是就多栽树——把制度制订得严谨些,派人守着打卡机,不让人替打。树虽然多了,但毕竟还是有空子可钻的。既然不能找人替自己打卡,看已经迟到了,于是打个电话到公司:“今天早上起来头好疼,我现在在医院看病。”
一场抓捕与反抓捕的游戏展开了,于是管理者觉得管理工作越来越难做,员工越来越不好管理。员工们也觉得压力越来越大,受到限制的事情越来越多。
其实形成这样局面的原因在于:管理者过于强化监督职能,而忽略了对员工的教育提升,为了管理而管理。管理者不是在防范错误的发生,更多的是在守侯员工犯错误,然后拿出制度对其进行处罚。监管处罚,按照萝卜大棒的管理思维就是行使大棒的职能。但棒子惟一可能产生的影响,就是挨打的人找方法去躲避大棒。
由于员工越来越聪明,管理者又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埋怨员工太不好管理。不是他的管理水平不够,而是员工太狡猾,不服从他的管理。二是不再继续这个游戏。把这批员工辞退,重新换一批反抓捕能力不强的员工。
其实管理工作哪会如此简单,如果仅仅是拿着制度去处罚那些犯规的人,根本就不用学习MBA了,只要能把制度背熟就可以了。管理,管是手段,理(顺)才是目标。管理不应该是拿着尺子去衡量行为,那是守株待兔。
制度对于企业管理而言是必要的,但它不是全部。制度不应该是一棵能撞死兔子的树,而应该是划定兔子行进路线的指示牌。它的作用应该是告诉员工哪里是禁区,哪里不能走,哪里应该走,并以此来指导员工的行为选择。
同样,员工对于企业制度的学习,不应该只是记住哪些事情不能做哪些事情能做,而是为什么有些行为不能选择,选择这样的行为对企业、对个人会有什么样的影响?问题行为有哪些替换行为?哪些优秀行为值得鼓励。管理者的职责也不应该仅仅是对制度的监督,而应该是帮助员工学习这些制度,教育提高员工的自觉性。这样不仅管理成本降低了,监管与被监管之间的对抗也会大大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