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笔者只是一名行将退休的学校教职员,并非文博系统的专业工作者,但多年的教学相长,一直认为继承与弘扬光辉灿烂的华夏文化是每一位炎黄子孙的神圣义务与光荣职责,因而也始终有志于为祖国文物的保护与宣传竭尽绵薄。近年来,笔者除了在本职岗位上尝试为高校学生开设《文物保护与欣赏》选修课程之外,还坚持利用节假日在上海博物馆的组织和指导下,与许多同志一起从事志愿者服务,受到了认可与鼓励,同时使自己在文化素质和思想境界上也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
最近经历的一件事情,却使我感触良深。
基于几代人的相互信任与交往,多年来我与沪上一名已故著名爱国实业家的女婿保持着良好关系。出于对前辈共同的景仰与缅怀,在几年前的一次相聚中,他将其岳丈生前手制的一件竹刻笔筒作为纪念转赠于我,并详加说明,使我深受教益。经过查考,初步推定笔筒制作于1947年初,时当抗战胜利后内战重开、民不聊生之际,其作为社会贤达的忧国忧民和向往正义光明之情令人动容。于是我自认为这件笔筒是领略前辈高风亮节的实物教材,在征得原主赞同之后,一直期待着有机会送交其家乡所在地的博物馆,以冀对鞭策后进有所裨益并促成相关纪念馆的及早建立。
今年二月初,我专程携笔筒赴当地基层博物馆就教于专家。虽然馆内专家认真过目后认为“工艺简率、品相破裂”而价值不大,但是我与当天巧遇的另一位区政协委员暨竹刻行家却颇多共识。于是我当即表示愿意捐赠的意向,并建议其通过政协渠道敦促当地及早修建相关纪念馆。
事后一周内,我又反复通过电话、信函、E-mail等多次送发相关资料,希望一方面能证明笔筒的真实流绪和无偿捐赠的诚意,另一方面也能引起基层博物馆领导的重视与答复。可惜持续多年的热忱和努力终告徒劳,甚至在正式发出无偿捐赠意向后时近两月,仍然听不到明确的反馈信息,反而时遭不明就里者自作多情的讥讽与嘲笑。万般的失望与无奈,使我自己也对笔筒的现实价值产生了动摇与怀疑——终至在三月中旬鬼使神差地与一流动经营者换成一件自认为价值更高的竹刻笔筒。
出乎意料的是事隔不久,赠物者女儿突然忧心忡忡地打电话给我,称接到千里之外另一位长辈的来信,要求她年逾八旬、重病初愈的父亲按照家乡某人授意,出面收回原赠笔筒,然后再“提供”给当地。
意外来电使我震惊不已,也有口难辩,内心如梦初醒地产生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原来这个名人手制的存世孤品并非真的“价值不大”,也不是不值得当地博物馆征集收藏,而是有人根据我提供的真实信息,幕后通过远距离的迂回抄掠,试图将无偿捐赠的原始当事人和现实收藏者撇开!而所有有关笔筒的翔实资料,包括实物图片、初步的考证心得、我的社会信息以及与世交挚友的合影,我只曾经通过推荐人定向提供给当地博物馆。
我至今还不了解,主张由一位年逾八旬的高级知识分子出面追还赠物的始作俑者究竟是何身份,也不知道他由何得到笔筒行将捐赠博物馆的全部信息。但是退一万步讲,即使其人或许有堂皇的理由,然而却将我毫无思想准备地抛入了极度的被动与自责之中!不但在世交挚友心中可能陷我于不义,更使我有可能在如今世俗拜金浪潮的裹胁之下,面临随之而来的法律诉讼和经济索赔。
因此我始终无法理解有人如此操作的初衷,同时在忧虑之中也对基层博物馆在征集文物和接收捐赠过程中应有的道义底线形成了一些想法。
诚如国家文物局主持编写的《中国博物馆学基础》一书中所指明的:文物藏品是“博物馆各项业务活动的物质基础”,藏品征集是博物馆的“基本业务工作”;而除了考古发掘、田野采集、社会调查征集、收购、交换、调拨等等之外,“接受机关团体或私人的捐赠,是藏品征集的又一重要途径”。
于是我觉得在基层博物馆征集文物和接收捐赠过程中,应该有设立一个“道义底线”的必要。这个底线,关键在于捐赠和受赠双方在实事求是前提下的相互尊重与诚信。
社会上不管团体也好,个人也好,一旦发现或意识到自己拥有的某件物品具有一定的历史、艺术或科技价值,并且如实提供合法来源、表明愿意捐赠的信息,相关的博物馆首先就应该对这种意愿和行为立即表示肯定和欢迎。然后及时由专业人员进行认真的评估鉴定和作出明确的反馈。这是对工作的负责,也是对捐赠人应有的尊重——不能因为对方是“普通人”或者是“外行”而施以冷遇;或者明明是名人手制的存世孤品,却言不由衷地斥以“价值不大”而拒之门外。更不应该出于某种动机而在没有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将捐赠者如实提供的所有信息泄露给局外人,甚至通过暗示或授意试图操纵和改变征集途径。
我国专家沈庆林曾经在国际博协(ICOFOM)1994年北京年会上说过:“近、现代文物由于同某一历史事件或人物有联系,而具有某种纪念意义,因而成为文物。当人们尚未认识这种意义时,这件用品可能尚在使用,这种纪念意义一旦被认识,它就将退出使用,而被保护起来”。
那么同样的理由,类似文物也会由于人们的草率和疏忽而重新甚至永远湮没于社会。另外,人们肯定更加不愿意看到的是,这种草率和疏忽不但有可能直接导致近、现代文物的灭失,而且在近年来私有意识和功利观念日益盛行的失常氛围之下,还会酿成亲戚之间的失和或朋友之间的反目,从而葬送世交挚友甚至几辈人的真诚情义,有悖于当前增强公信力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公共理念。
所以强调在实事求是前提下的互相尊重和诚信,这种道义底线的恪守,应该视作业内人员的基本素质之一,成为基层博物馆在征集文物和接受捐赠过程中通过不断实践使之得以有效巩固和完善的工作信条。万一出现欠缺或失误,除了有气魄向当事人作必要的道歉外,更重要的是采取措施、互相协作,尽一切可能力争挽回或减少损失。
以上是个人因事而发、不尽恰当的初步看法,之所以不揣孤陋、公之于众,亟望求得专家和有识之士的点拨指正。
最近经历的一件事情,却使我感触良深。
基于几代人的相互信任与交往,多年来我与沪上一名已故著名爱国实业家的女婿保持着良好关系。出于对前辈共同的景仰与缅怀,在几年前的一次相聚中,他将其岳丈生前手制的一件竹刻笔筒作为纪念转赠于我,并详加说明,使我深受教益。经过查考,初步推定笔筒制作于1947年初,时当抗战胜利后内战重开、民不聊生之际,其作为社会贤达的忧国忧民和向往正义光明之情令人动容。于是我自认为这件笔筒是领略前辈高风亮节的实物教材,在征得原主赞同之后,一直期待着有机会送交其家乡所在地的博物馆,以冀对鞭策后进有所裨益并促成相关纪念馆的及早建立。
今年二月初,我专程携笔筒赴当地基层博物馆就教于专家。虽然馆内专家认真过目后认为“工艺简率、品相破裂”而价值不大,但是我与当天巧遇的另一位区政协委员暨竹刻行家却颇多共识。于是我当即表示愿意捐赠的意向,并建议其通过政协渠道敦促当地及早修建相关纪念馆。
事后一周内,我又反复通过电话、信函、E-mail等多次送发相关资料,希望一方面能证明笔筒的真实流绪和无偿捐赠的诚意,另一方面也能引起基层博物馆领导的重视与答复。可惜持续多年的热忱和努力终告徒劳,甚至在正式发出无偿捐赠意向后时近两月,仍然听不到明确的反馈信息,反而时遭不明就里者自作多情的讥讽与嘲笑。万般的失望与无奈,使我自己也对笔筒的现实价值产生了动摇与怀疑——终至在三月中旬鬼使神差地与一流动经营者换成一件自认为价值更高的竹刻笔筒。
出乎意料的是事隔不久,赠物者女儿突然忧心忡忡地打电话给我,称接到千里之外另一位长辈的来信,要求她年逾八旬、重病初愈的父亲按照家乡某人授意,出面收回原赠笔筒,然后再“提供”给当地。
意外来电使我震惊不已,也有口难辩,内心如梦初醒地产生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原来这个名人手制的存世孤品并非真的“价值不大”,也不是不值得当地博物馆征集收藏,而是有人根据我提供的真实信息,幕后通过远距离的迂回抄掠,试图将无偿捐赠的原始当事人和现实收藏者撇开!而所有有关笔筒的翔实资料,包括实物图片、初步的考证心得、我的社会信息以及与世交挚友的合影,我只曾经通过推荐人定向提供给当地博物馆。
我至今还不了解,主张由一位年逾八旬的高级知识分子出面追还赠物的始作俑者究竟是何身份,也不知道他由何得到笔筒行将捐赠博物馆的全部信息。但是退一万步讲,即使其人或许有堂皇的理由,然而却将我毫无思想准备地抛入了极度的被动与自责之中!不但在世交挚友心中可能陷我于不义,更使我有可能在如今世俗拜金浪潮的裹胁之下,面临随之而来的法律诉讼和经济索赔。
因此我始终无法理解有人如此操作的初衷,同时在忧虑之中也对基层博物馆在征集文物和接收捐赠过程中应有的道义底线形成了一些想法。
诚如国家文物局主持编写的《中国博物馆学基础》一书中所指明的:文物藏品是“博物馆各项业务活动的物质基础”,藏品征集是博物馆的“基本业务工作”;而除了考古发掘、田野采集、社会调查征集、收购、交换、调拨等等之外,“接受机关团体或私人的捐赠,是藏品征集的又一重要途径”。
于是我觉得在基层博物馆征集文物和接收捐赠过程中,应该有设立一个“道义底线”的必要。这个底线,关键在于捐赠和受赠双方在实事求是前提下的相互尊重与诚信。
社会上不管团体也好,个人也好,一旦发现或意识到自己拥有的某件物品具有一定的历史、艺术或科技价值,并且如实提供合法来源、表明愿意捐赠的信息,相关的博物馆首先就应该对这种意愿和行为立即表示肯定和欢迎。然后及时由专业人员进行认真的评估鉴定和作出明确的反馈。这是对工作的负责,也是对捐赠人应有的尊重——不能因为对方是“普通人”或者是“外行”而施以冷遇;或者明明是名人手制的存世孤品,却言不由衷地斥以“价值不大”而拒之门外。更不应该出于某种动机而在没有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将捐赠者如实提供的所有信息泄露给局外人,甚至通过暗示或授意试图操纵和改变征集途径。
我国专家沈庆林曾经在国际博协(ICOFOM)1994年北京年会上说过:“近、现代文物由于同某一历史事件或人物有联系,而具有某种纪念意义,因而成为文物。当人们尚未认识这种意义时,这件用品可能尚在使用,这种纪念意义一旦被认识,它就将退出使用,而被保护起来”。
那么同样的理由,类似文物也会由于人们的草率和疏忽而重新甚至永远湮没于社会。另外,人们肯定更加不愿意看到的是,这种草率和疏忽不但有可能直接导致近、现代文物的灭失,而且在近年来私有意识和功利观念日益盛行的失常氛围之下,还会酿成亲戚之间的失和或朋友之间的反目,从而葬送世交挚友甚至几辈人的真诚情义,有悖于当前增强公信力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公共理念。
所以强调在实事求是前提下的互相尊重和诚信,这种道义底线的恪守,应该视作业内人员的基本素质之一,成为基层博物馆在征集文物和接受捐赠过程中通过不断实践使之得以有效巩固和完善的工作信条。万一出现欠缺或失误,除了有气魄向当事人作必要的道歉外,更重要的是采取措施、互相协作,尽一切可能力争挽回或减少损失。
以上是个人因事而发、不尽恰当的初步看法,之所以不揣孤陋、公之于众,亟望求得专家和有识之士的点拨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