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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运兴衰,系与教育;教育振興,系于创新。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教育活动能否培养出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人才,不仅关系到个体的生存和发展,而且关系到国家和民族能否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能否肩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因此,倡导弘扬教育主题的创造性,关注教育主题的生命价值和意义,让课堂教学焕发出生命活力,成为我校教学改革——课堂教学改革的核心和主题。
【关键词】创新精神 创新能力 课堂教学 改革
【中图分类号】G62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08)10(b)-0006-02
1 课堂教学是教师不断通过创新而实现自我生命价值的过程
在传统的课堂教学中,教师的职责主要定位在知识的讲授和传递,就像把知识从一个仓库搬运到另一个仓库,这样一来,教师就变成了知识的“搬运工”,他们的职业活动变成了一种单调乏味、简单重复的机械“操作”,沦为了知识按照固有程序机械运行、缺乏创新意识的“教书匠”。在这种单调乏味的传统课堂教学中,教师体验不到自己职业生活的快乐、幸福,更感受不到自己的生命价值和生命意义。
马克思曾经说过:“能给人以尊严的只有这样的职业,在从事这种职业时,我们不是作为奴隶般的工具,而是在自己的领域内独立地进行创造。”“对于教师而言,课堂教学从根本上来讲是教师不断进行创新和超越、体验生命律动以及实现自我生命意义的过程。”因此,教师必须实现从“教书匠”向发展型、反思型和创新型的教师转变,把研究和反思作为自己的专业成长与发展的基本方式、通过自由而富有创新性的对课堂教学进行积极探索和深刻反省,不断的确认自我、提升自我、完善自我。教师的生命价值和生命意义在这种创造性的课堂教学实践中得以体现,从而使自己的职业生活焕发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只有在这样的课堂上,师生才是全身心的投入。他们不只是在教和学,他们还在感受课堂中生命的涌动和成长;只有在这样的课堂,学生才能获得多方面的满足和发展,教师的劳动才会闪现出创造的光辉和人性的魅力。
2 创新精神是教师形成教学风格的关键
一名优秀教师与其他教师的区别就在于它具有高超的教学艺术和独特的教学风格,在根本上是因为它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一个缺乏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教师是不可能形成高超的教学艺术和独特的教学风格的。
所谓教学风格,是指教师在长期的课堂教学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具有自己个性特征的教学观点、教学方法和教学技巧的独特结合与表现。教学风格是教师的个性特征在课堂教学中的全面反映,是教师在教学艺术上成熟的标志,也是一名优秀教师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而且,教师的教学风格也直接影响着学生个性品质的发展,没有自己独特教学风格的教师,也难以培养出富有个性品质的学生。
教学风格是教师在课堂教学实践中不断进行探索、反思和创新的结果。一般而言,教师教学风格的形成要经历以下几个阶段:
(1)“人格”——这是教学风格形成的起点
这一阶段最突出的特点是模仿,包括对他人的教学语言、表情、教态和板书等的学习运用。在“人格”的过程中,随着模仿成分多,创造成分少,但模仿却是必不可少的。没有模仿,就无从创新,正如不学习知识就无法发展智力一样。但模仿最大缺陷是带有不成熟的“他人性”,从自己的课堂教学中总能看到别人的影子,缺乏个性。教师如果一味模仿就会抑制自己的创造性,最终无法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
(2)“立格”——教师通过自己的独立思考,刻苦学习教学基本功,逐步能做到把别人的经验“为我所用”,开始创新性的进行课堂教学实践,开始走出别人的“影子”,犹如一只羽毛已经丰满的小鸟,能够开始展翅飞翔了。“立格”是教师形成教学风格的一个关键阶段。教师要实现从“人格”到“立格”的转变,必须注意学思结合,大胆创新,努力做到学以致用、活学活用。
(3)“破格”——“立格”以后,教师开始能够结合自己的个性特征,以某种特长为突破口,定向发展,逐渐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使课堂教学进入了一个个性化的阶段。“破格”意味着教师的教学风格既来源于他人而又异于他人教学方式的一种超越。“无格之格”:这是教师教学的最高境界,也标志着教师已经成长为一名成熟的教学艺术家。这是教师的教学已经不拘一格一式,不限一法,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这一阶段,教师的教学从内容的处理到方法的选择、过程的组织,都表现出多样性与稳定性、灵活性与独创性的有机结合和统一。
“人格”、“立格”、“破格”和“无格之格”使教师教学风格形成的四个基本阶段,也是教师形成自己独特教学风格的必由之路。那么,在课堂教学实践中,教师如何才能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呢?
教学风格的形成是教师大胆实践、勇于探索和创新的结果。玛卡连可曾经说过:“教育学是最辨证、最灵活的一门科学,也是最复杂、最多样化的一种科学。”因此要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教师必须能够辨证灵活的运用教育科学理论来指导自己的课堂教学实践,而不能死搬教育科学理论中的那些条条框框。
学习、反思和创新相结合。俗话说,教学有法,而无定法,贵在得法。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应具有反思意识和创新精神,通过反思来认识到自己教学中的不足,通过创新来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敢于“走自己的路”既要善于虚心向他人学习,博采众长,为我所用,又要能够根据自己的实际大胆探索,努力创新。只有这样,才能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
3 教学改革的核心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江泽民同志在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我们必须把增强民族创新能力提到关系中华民族兴衰存亡的高度认识。”教育在培养民族创新精神和培养创造性人才方面,肩负着特殊的使命。必须转变那种妨碍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发展的教育观念、教育模式,特别是由教师单向灌输知识、以考试分数作为衡量教育成果的唯一标准。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受传统教育思想的影响,我们的课堂教学中缺乏创新性人才的生存和发展空间,教师往往注重学生在课堂教学中接受现成的知识和结论。造成学生习惯于接受而不善于独立思考,直觉、想象、虚构和“不切实际”的幻想被排除在课堂教学之外。这种传统的课堂教学在本质上是一种“继承性”、“守成性”教育,严重影响了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培养。传统课堂教学的弊端主要表象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教学观念上,往往持一种狭隘的创新观,认为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只是少数人才具备的,一般的人则是与创造精神和创新能力无缘的。因此,课堂教学主要是一个掌握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现成知识和结论的静态传递过程。
在教学过程中,缺乏尊重、鼓励学生创新性思维的民主环境,个体的“另类”思维往往遭到歧视,只是学生不敢发表与众不同的观点和自己的“独到见解”,学生和学生之间没有激烈的讨论和交锋,教师和学生之间缺乏真诚、平等的对话和交流。
在教学评价标准上,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为核心,注重考查学生对教师授课内容的记忆和再现情况,注重答案的统一化和标准化,没有给学生的动态阐释和创新性理解留下必要的空间。
在学习动机上,对事物的变化机制有深究的渴望,喜欢寻找缺点并加以批判,力求找到疑难问题的答案。
我们之所以认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是课堂教学的核心任务,主要是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第一,确立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是课堂教学核心任务,并无意否认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对于学生身心发展的基础性、奠基性作用,而是认为课堂教学不能只局限于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让学生成为既定知识的看护者、守护人,使前人的声音保存得“完好无损”。如果我们的课堂教学只是一味地强调“继承”、“守成”和“传递”,而忽视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发掘与培养,这只会造就一批人类精神文化的“搬运工”,个体乃至人类社会也就失去了亲近、发展的不竭动力和源头活水,学生生命质量的提升和人类社会文明的进步就只能是一句空话。第二,对于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决不能以牺牲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为代价,“教育的任务是毫无例外地使所有人的创造才能和创造潜能都能结出丰硕的果实,这就要求每个人都有自我负责和实现个人计划的能力。这一目标比其他所有目标都重要。”对于课堂教学而言,我们应当竭力避免传统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那种随着知识的增加反而压抑甚至泯灭了人的创造性的倾向和状况。否则的话,“极有可能的是:受教育越多,受束缚也越多。”
为了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更好的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客观上要求课堂教学不仅仅是一个传授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不断的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过程,力争做到水(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涨船(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高。为了实现这一点,课堂教学必须要保持一个人的首创精神和创造力量。
现代教学理论认为,课堂教学在本质上是一种以提高个体生活质量以及生命价值和意义为宗旨的特殊的生活实践过程,是一个学生不断的超越和提升现有的生存状态,从而创造一种更为圆满的可能生活的动态生成过程。
因此,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必须顺应学生学习方式方法的这种变革,实现自身角色和作用的根本转换,从知识的传授者到知识建构的促进者;从知识权威到创新性思维的启迪者;从文化知识的“代言人”到意义的“对话者”。通过与学生之间的平等对话,使课堂教学成为教师和学生共同进行知识建构和意义创造的场所。
【关键词】创新精神 创新能力 课堂教学 改革
【中图分类号】G62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08)10(b)-0006-02
1 课堂教学是教师不断通过创新而实现自我生命价值的过程
在传统的课堂教学中,教师的职责主要定位在知识的讲授和传递,就像把知识从一个仓库搬运到另一个仓库,这样一来,教师就变成了知识的“搬运工”,他们的职业活动变成了一种单调乏味、简单重复的机械“操作”,沦为了知识按照固有程序机械运行、缺乏创新意识的“教书匠”。在这种单调乏味的传统课堂教学中,教师体验不到自己职业生活的快乐、幸福,更感受不到自己的生命价值和生命意义。
马克思曾经说过:“能给人以尊严的只有这样的职业,在从事这种职业时,我们不是作为奴隶般的工具,而是在自己的领域内独立地进行创造。”“对于教师而言,课堂教学从根本上来讲是教师不断进行创新和超越、体验生命律动以及实现自我生命意义的过程。”因此,教师必须实现从“教书匠”向发展型、反思型和创新型的教师转变,把研究和反思作为自己的专业成长与发展的基本方式、通过自由而富有创新性的对课堂教学进行积极探索和深刻反省,不断的确认自我、提升自我、完善自我。教师的生命价值和生命意义在这种创造性的课堂教学实践中得以体现,从而使自己的职业生活焕发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只有在这样的课堂上,师生才是全身心的投入。他们不只是在教和学,他们还在感受课堂中生命的涌动和成长;只有在这样的课堂,学生才能获得多方面的满足和发展,教师的劳动才会闪现出创造的光辉和人性的魅力。
2 创新精神是教师形成教学风格的关键
一名优秀教师与其他教师的区别就在于它具有高超的教学艺术和独特的教学风格,在根本上是因为它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一个缺乏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教师是不可能形成高超的教学艺术和独特的教学风格的。
所谓教学风格,是指教师在长期的课堂教学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具有自己个性特征的教学观点、教学方法和教学技巧的独特结合与表现。教学风格是教师的个性特征在课堂教学中的全面反映,是教师在教学艺术上成熟的标志,也是一名优秀教师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而且,教师的教学风格也直接影响着学生个性品质的发展,没有自己独特教学风格的教师,也难以培养出富有个性品质的学生。
教学风格是教师在课堂教学实践中不断进行探索、反思和创新的结果。一般而言,教师教学风格的形成要经历以下几个阶段:
(1)“人格”——这是教学风格形成的起点
这一阶段最突出的特点是模仿,包括对他人的教学语言、表情、教态和板书等的学习运用。在“人格”的过程中,随着模仿成分多,创造成分少,但模仿却是必不可少的。没有模仿,就无从创新,正如不学习知识就无法发展智力一样。但模仿最大缺陷是带有不成熟的“他人性”,从自己的课堂教学中总能看到别人的影子,缺乏个性。教师如果一味模仿就会抑制自己的创造性,最终无法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
(2)“立格”——教师通过自己的独立思考,刻苦学习教学基本功,逐步能做到把别人的经验“为我所用”,开始创新性的进行课堂教学实践,开始走出别人的“影子”,犹如一只羽毛已经丰满的小鸟,能够开始展翅飞翔了。“立格”是教师形成教学风格的一个关键阶段。教师要实现从“人格”到“立格”的转变,必须注意学思结合,大胆创新,努力做到学以致用、活学活用。
(3)“破格”——“立格”以后,教师开始能够结合自己的个性特征,以某种特长为突破口,定向发展,逐渐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使课堂教学进入了一个个性化的阶段。“破格”意味着教师的教学风格既来源于他人而又异于他人教学方式的一种超越。“无格之格”:这是教师教学的最高境界,也标志着教师已经成长为一名成熟的教学艺术家。这是教师的教学已经不拘一格一式,不限一法,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这一阶段,教师的教学从内容的处理到方法的选择、过程的组织,都表现出多样性与稳定性、灵活性与独创性的有机结合和统一。
“人格”、“立格”、“破格”和“无格之格”使教师教学风格形成的四个基本阶段,也是教师形成自己独特教学风格的必由之路。那么,在课堂教学实践中,教师如何才能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呢?
教学风格的形成是教师大胆实践、勇于探索和创新的结果。玛卡连可曾经说过:“教育学是最辨证、最灵活的一门科学,也是最复杂、最多样化的一种科学。”因此要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教师必须能够辨证灵活的运用教育科学理论来指导自己的课堂教学实践,而不能死搬教育科学理论中的那些条条框框。
学习、反思和创新相结合。俗话说,教学有法,而无定法,贵在得法。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应具有反思意识和创新精神,通过反思来认识到自己教学中的不足,通过创新来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敢于“走自己的路”既要善于虚心向他人学习,博采众长,为我所用,又要能够根据自己的实际大胆探索,努力创新。只有这样,才能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
3 教学改革的核心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江泽民同志在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我们必须把增强民族创新能力提到关系中华民族兴衰存亡的高度认识。”教育在培养民族创新精神和培养创造性人才方面,肩负着特殊的使命。必须转变那种妨碍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发展的教育观念、教育模式,特别是由教师单向灌输知识、以考试分数作为衡量教育成果的唯一标准。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受传统教育思想的影响,我们的课堂教学中缺乏创新性人才的生存和发展空间,教师往往注重学生在课堂教学中接受现成的知识和结论。造成学生习惯于接受而不善于独立思考,直觉、想象、虚构和“不切实际”的幻想被排除在课堂教学之外。这种传统的课堂教学在本质上是一种“继承性”、“守成性”教育,严重影响了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培养。传统课堂教学的弊端主要表象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教学观念上,往往持一种狭隘的创新观,认为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只是少数人才具备的,一般的人则是与创造精神和创新能力无缘的。因此,课堂教学主要是一个掌握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现成知识和结论的静态传递过程。
在教学过程中,缺乏尊重、鼓励学生创新性思维的民主环境,个体的“另类”思维往往遭到歧视,只是学生不敢发表与众不同的观点和自己的“独到见解”,学生和学生之间没有激烈的讨论和交锋,教师和学生之间缺乏真诚、平等的对话和交流。
在教学评价标准上,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为核心,注重考查学生对教师授课内容的记忆和再现情况,注重答案的统一化和标准化,没有给学生的动态阐释和创新性理解留下必要的空间。
在学习动机上,对事物的变化机制有深究的渴望,喜欢寻找缺点并加以批判,力求找到疑难问题的答案。
我们之所以认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是课堂教学的核心任务,主要是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第一,确立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是课堂教学核心任务,并无意否认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对于学生身心发展的基础性、奠基性作用,而是认为课堂教学不能只局限于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让学生成为既定知识的看护者、守护人,使前人的声音保存得“完好无损”。如果我们的课堂教学只是一味地强调“继承”、“守成”和“传递”,而忽视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发掘与培养,这只会造就一批人类精神文化的“搬运工”,个体乃至人类社会也就失去了亲近、发展的不竭动力和源头活水,学生生命质量的提升和人类社会文明的进步就只能是一句空话。第二,对于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决不能以牺牲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为代价,“教育的任务是毫无例外地使所有人的创造才能和创造潜能都能结出丰硕的果实,这就要求每个人都有自我负责和实现个人计划的能力。这一目标比其他所有目标都重要。”对于课堂教学而言,我们应当竭力避免传统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那种随着知识的增加反而压抑甚至泯灭了人的创造性的倾向和状况。否则的话,“极有可能的是:受教育越多,受束缚也越多。”
为了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更好的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客观上要求课堂教学不仅仅是一个传授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不断的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过程,力争做到水(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涨船(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高。为了实现这一点,课堂教学必须要保持一个人的首创精神和创造力量。
现代教学理论认为,课堂教学在本质上是一种以提高个体生活质量以及生命价值和意义为宗旨的特殊的生活实践过程,是一个学生不断的超越和提升现有的生存状态,从而创造一种更为圆满的可能生活的动态生成过程。
因此,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必须顺应学生学习方式方法的这种变革,实现自身角色和作用的根本转换,从知识的传授者到知识建构的促进者;从知识权威到创新性思维的启迪者;从文化知识的“代言人”到意义的“对话者”。通过与学生之间的平等对话,使课堂教学成为教师和学生共同进行知识建构和意义创造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