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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领导地位 ,起主导作用,是一切部门法的立法之本。在任何一个主权国家,宪法同其它专门法律一样,都反映着一个国家统治阶级根本的意志和利益。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总章程,总规划,它是国家统治阶级进行统治管理的工具,它规定了统治阶级的指导思想,方工作法和权力组织机构以及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和义务等众多基础内容。违宪审查制度是宪法保障体制的一个关键组成部分,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我国的法律体系是庞杂的,具有鲜明的中国社会主义特色,我国现行宪法在这一庞杂体系中是一切法律事务的根源,拥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和权威。
【关键词】:宪法;宪法审查制度;完善
目前我国现行违宪审查制度存在的问题和缺陷有哪些呢?
第一:研究发现,[1]我国现行的宪法对违宪审查只是做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并没有对违宪审查的司法程序做出详实的规定。现行的法律体系中,没有完备的法律来支撑违宪审查工作,更不用说设立一部专门的违宪审查法来保障违宪审查制度的实施更好地发挥违宪审查的作用。因为没有适用的专门性法规,足以说明我国现行的违宪审查制度不健全,还没有完全驶入法治化建设的轨道。当公民明确认识到自己的合法权利被违宪行为侵害时,不能像普通民事案件和经济类案件一样申请法院给以公正的司法判决,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二:我国宪法中明确规定了违宪审查的组织管理机构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我国现行的政治体制中,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国家的一切重大事物,不是专任违宪审查之职,所以存在严重弊端。
第三:由于违宪审查工作极强专业性和技术性,所以违宪审查工作必须遵循严格的司法程序,遵章办事,因此应该对违宪审查的内容,流程和组织管理机构,还有处理处罚方式等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确保违宪审查制度的落实。但是,在我国庞杂的法律体系中,《宪法》和《立法法》等法律只对违宪审查作了非常简单的规定,违宪审查没有有效的程序可以遵循。从整体上来看,我国现行宪法更多的关注了违宪审查制度的宏观原则性规定,而具体的程序性规定太少,这就导致了违宪审查落入了进退维谷的境地不知何去何从。
第四:有审查制度,就应该有相关的处罚规定和措施。但是,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对违宪审查的内容,程序,方式方法,处理和处罚方式都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致使违宪审查工作难以开展,违宪责任难以追究。
第五:共产党作为我们国家的唯一执政党,虽然不享有宪法规定的国家权力,但是在国家事务活动实际上享有一定的国家权力,享有重大的决策权。为防止执政党权力滥用问题的发生,防止对当前中国特设社会主义的良好局面造成破坏,因而必须对执政党行为的合宪性进行严格审查。
研究世界其他国家的违宪审查制度的模式,无不例外的都是跟据本国的具体国情,考虑各项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和确立。[2]在制定我国违宪审查制度模式规划时, 我必须要做的是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脱离现有政治制度下的违宪审查制度,跳出难以自拔的审查怪圈和思维模式,否则是很难在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现行的违宪审查制度的缺陷和不足,也很难在实践中立足并发挥作用的。只有贯彻落实违宪审查制度,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宪法的高效,有序的实施,才能让宪法观念深入人心,对此笔者提出了下面的几点建议。
首先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应该集中精力,系统的清理和改正现行法律法规中与宪法和修正案不相符的内容,净化司法环境,是当下改善我国宪法实施的当务之急,其次,为健全和完善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增强宪法的权威性和实施力度,笔者认为应该修改和完善宪法中关于违宪审查的规定,以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违宪审查制度的内容,形式,对象,程序,监督和处罚方式等一系列内容,促进违宪审查制度的法制化和具体化,进一步推进违宪审查制度的落实。除此之外,笔者认为应该在设立宪法监督委员会来行使违宪审查权。这样可以有效地促进违宪审查制度的落实,有利于宪法的实施,有利于推进法制化建设。宪法监督委员会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下属的一个专职职能部门,负责对宪法实施情况的监督,处理各类违宪审查案件。再者可以在最高人民法院组织下设立宪法争议审判庭,来处理具有高度复杂性违宪审查争议案件, 由最高人民法院来承担具体的宪法争议案件。因而在受理涉及我国违宪审查制度案件时,主要审查行政性法律和规范的合宪性,受理各阶层提出的违宪审查申请和建议,和宪法监督委员会移送过来的违宪审查案件。最后通过设置的宪法争议审判庭,对提交违宪审查申请的案件进行甄别分拣, 做出是否为宪法争议案件的裁定,将那些确认为属于宪法争议的案件提交宪法监督委员会处理,经宪法监督委员会确认和批复后按照宪法监督委员会的决定对案件进行审判。对那些裁定为非宪法争议的案件,宪法争议审判庭应当告知当事人,并移交到各级人民法院主管部门。宪法争议审判庭制度可以大大减轻宪法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负担,提高工作效率。
鉴于违宪审查制度对宪法实施的意义和作用, 为了维护我国的宪法权威和地位,实现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我们应该在现行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制定出全面、系统、合理、符合我国国情的规定,健全和完善我国现行的违宪审查制度,进一步促进宪法的建设和发展。我们坚信,通过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违宪审查制度定会不断完善。通过违宪审查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宪法规范将会不断深入人心, 公民的主人翁意识也会不断加强,我国的法制化进程将不断加快,我国宪法定会实实在在的成為最高法,被人尊崇。
注释:
[1]罗豪才.中国司法审查制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3
[2]张文显.法理学[M].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295.
【关键词】:宪法;宪法审查制度;完善
目前我国现行违宪审查制度存在的问题和缺陷有哪些呢?
第一:研究发现,[1]我国现行的宪法对违宪审查只是做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并没有对违宪审查的司法程序做出详实的规定。现行的法律体系中,没有完备的法律来支撑违宪审查工作,更不用说设立一部专门的违宪审查法来保障违宪审查制度的实施更好地发挥违宪审查的作用。因为没有适用的专门性法规,足以说明我国现行的违宪审查制度不健全,还没有完全驶入法治化建设的轨道。当公民明确认识到自己的合法权利被违宪行为侵害时,不能像普通民事案件和经济类案件一样申请法院给以公正的司法判决,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二:我国宪法中明确规定了违宪审查的组织管理机构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我国现行的政治体制中,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国家的一切重大事物,不是专任违宪审查之职,所以存在严重弊端。
第三:由于违宪审查工作极强专业性和技术性,所以违宪审查工作必须遵循严格的司法程序,遵章办事,因此应该对违宪审查的内容,流程和组织管理机构,还有处理处罚方式等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确保违宪审查制度的落实。但是,在我国庞杂的法律体系中,《宪法》和《立法法》等法律只对违宪审查作了非常简单的规定,违宪审查没有有效的程序可以遵循。从整体上来看,我国现行宪法更多的关注了违宪审查制度的宏观原则性规定,而具体的程序性规定太少,这就导致了违宪审查落入了进退维谷的境地不知何去何从。
第四:有审查制度,就应该有相关的处罚规定和措施。但是,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对违宪审查的内容,程序,方式方法,处理和处罚方式都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致使违宪审查工作难以开展,违宪责任难以追究。
第五:共产党作为我们国家的唯一执政党,虽然不享有宪法规定的国家权力,但是在国家事务活动实际上享有一定的国家权力,享有重大的决策权。为防止执政党权力滥用问题的发生,防止对当前中国特设社会主义的良好局面造成破坏,因而必须对执政党行为的合宪性进行严格审查。
研究世界其他国家的违宪审查制度的模式,无不例外的都是跟据本国的具体国情,考虑各项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和确立。[2]在制定我国违宪审查制度模式规划时, 我必须要做的是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脱离现有政治制度下的违宪审查制度,跳出难以自拔的审查怪圈和思维模式,否则是很难在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现行的违宪审查制度的缺陷和不足,也很难在实践中立足并发挥作用的。只有贯彻落实违宪审查制度,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宪法的高效,有序的实施,才能让宪法观念深入人心,对此笔者提出了下面的几点建议。
首先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应该集中精力,系统的清理和改正现行法律法规中与宪法和修正案不相符的内容,净化司法环境,是当下改善我国宪法实施的当务之急,其次,为健全和完善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增强宪法的权威性和实施力度,笔者认为应该修改和完善宪法中关于违宪审查的规定,以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违宪审查制度的内容,形式,对象,程序,监督和处罚方式等一系列内容,促进违宪审查制度的法制化和具体化,进一步推进违宪审查制度的落实。除此之外,笔者认为应该在设立宪法监督委员会来行使违宪审查权。这样可以有效地促进违宪审查制度的落实,有利于宪法的实施,有利于推进法制化建设。宪法监督委员会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下属的一个专职职能部门,负责对宪法实施情况的监督,处理各类违宪审查案件。再者可以在最高人民法院组织下设立宪法争议审判庭,来处理具有高度复杂性违宪审查争议案件, 由最高人民法院来承担具体的宪法争议案件。因而在受理涉及我国违宪审查制度案件时,主要审查行政性法律和规范的合宪性,受理各阶层提出的违宪审查申请和建议,和宪法监督委员会移送过来的违宪审查案件。最后通过设置的宪法争议审判庭,对提交违宪审查申请的案件进行甄别分拣, 做出是否为宪法争议案件的裁定,将那些确认为属于宪法争议的案件提交宪法监督委员会处理,经宪法监督委员会确认和批复后按照宪法监督委员会的决定对案件进行审判。对那些裁定为非宪法争议的案件,宪法争议审判庭应当告知当事人,并移交到各级人民法院主管部门。宪法争议审判庭制度可以大大减轻宪法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负担,提高工作效率。
鉴于违宪审查制度对宪法实施的意义和作用, 为了维护我国的宪法权威和地位,实现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我们应该在现行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制定出全面、系统、合理、符合我国国情的规定,健全和完善我国现行的违宪审查制度,进一步促进宪法的建设和发展。我们坚信,通过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违宪审查制度定会不断完善。通过违宪审查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宪法规范将会不断深入人心, 公民的主人翁意识也会不断加强,我国的法制化进程将不断加快,我国宪法定会实实在在的成為最高法,被人尊崇。
注释:
[1]罗豪才.中国司法审查制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3
[2]张文显.法理学[M].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