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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打开中国厚重的历史典籍,不难发现,中国历朝历代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流民问题,在统治者眼中,流民始终是社会动荡的一个重大诱因。明朝处于中国封建社会晚期,在特定时代和社会背景下,社会各种矛盾不断激化。明王朝贵族圈地之风愈演愈烈,大批农民被逐出土地,迫于生计,不得不离乡背井,成为流民,加之流亡途中又遭遇严重的自然灾害,造成流民死伤无数,白骨累累。虽然统治者也采取了一些救济措施,但这些小修小补之计难以扭转时局,最终引发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加速了明王朝的灭亡。探寻明朝流民的实情,分析引发流民问题的原因,不仅对研究明朝社会和历史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可以为当今的人口流动的解决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提供一些借鉴和启迪。
关键词:明朝 流民问题发生机制
流民作为一个弱势群体,他们不可能拥有话语权,所以,在官方的文献记载中他们是制造麻烦和动乱的罪魁祸首,甚至还给他们加上了"流寇"、"山贼"等一些标签。就算是他们取得合法的身份之后,他们也极力修饰曾经作为流民的这一段历史。本文力图通过解读文本中关于流民的记载,希望尽可能真实的重构流民在明朝这一特定的时空背景中的生存状态。笔者试图要弄清:他们生活的岁月到底水有多深、火有多热?又是什么理由让他们不得不放弃祖祖辈辈生活的土地、踏上虚无缥缈的流浪生涯?面对百姓的流离失所、哀鸿遍野,当朝统治者就能熟视无睹、高枕无忧吗,他们又该如何应对?大规模的流民迁徙、生灵涂炭,大明王朝还能够力力挽狂澜吗?要回答这些问题,要求我们尽量从当事人的角度来解读历史典籍,关注流民与政府的举动。
一、明朝流民状况回眸
(一)明朝前期
1368年,朱元璋在应天即位,定国号为大明,建元洪武,开始了明朝的统治。建国初年,由于元末统治者残酷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到处是一片荒凉的景象。农民为了生存,颠沛流离,成为流民。昔日繁华的大都市扬州,城中居民仅剩18家。遭受战争重创的山东、河南,竟然多是无人之地。
贫苦出身的朱元璋对人民疾苦感同身受,为了恢复经济,巩固政权,采取了劝农耕桑、休养生息等诸多发展生产的措施。通过朱元璋的励精图治、身体力行,社会状况有所好转,农民的处境得到改善,但是一遇到自然灾害,又要四处奔走,洪武末年出现流民现象。1391年,太远五台县闹饥荒,"流移者众,田土荒弃"。建文时期因平定藩王之乱的军事耗资和战争,使大批农民流离。永乐初年,因营建新京师,不仅劳师动众,而且因扩建,大规模的征地,京师居民被迫迁移的不在少数。到永乐年间的流民可以说是区域性的,只是个别地区的现象。宣德以后,之前的个别地区的流民愈演愈烈。正统年间,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流民开始遍布全国,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二)明朝中后期
1449年爆发的"土木之变"是明朝历史的分水岭,从此,国力衰退,土地兼并盛行,社会动荡不安,世风日下,出现了新的流民潮。
15世纪中叶以后,随着地主阶级政权的巩固,特别是在商品经济的刺激下,各级地主贪得无厌,大揽土地,皇亲国戚带头建立皇庄、管庄,直接经营土地。在土地兼并的狂潮中,农民的负担越来越重,又遇到严重的自然灾害,迫于生计,开始逃散。此后,不管是边疆、沿海、还是内地,各省份的流民纷纷涌现,并且规模不断扩大,遍及全国13个省份。成化年间是流民爆发的高潮时期,仅北直隶顺天八府,流民就达263000多户,72万多。特别是聚集到荆襄地区的流民,"众至百五十万,结成巨党,杀伤官军"。流民移动,社会动荡,政府对户籍失去控制,到弘治四年,在籍人口比明初减少700多万。
二、明朝流民的发生机制
自从洪武末年流民问题显现,而且发展不断扩大,统治者无能为力,最终流民引发的农民运动结束了大明王朝两百七十多年的统治。中国农民有着很深的恋土情结,再加上统治者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反对甚至禁止农民流亡,在祖宗生活的土地上过着"生于斯,长于斯,终老于斯"的生活,安土重迁的百姓为何成为易动难安的流民,最终加入农民起义的队伍,成为流寇?我认为流民的离乡背井有着复杂的原因。
(一)根本原因:土地兼并
"土地是财富之母",是农民的衣食父母,没有了土地,就等于卡住了他们的咽喉,但是中国封建社会土地制度的基本特点是土地私有和自由买卖。在封建社会,购买土地是地主获得土地的基本手段。随着买地的盛行,造成大量土地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而靠土地生存的百姓被从土地上驱除。
参与到这支队伍中的不仅有地主,还有皇帝、贵族、官僚和商人。他们兼并土地的手段五花八门,有的是明抢,有的是暗夺,趁农民破产,低价购买,还有的通过高利贷从事兼并。特别是到明朝中叶以后,贵族圈地之风愈演愈烈,向滚雪球一般,皇帝、皇太子、诸王成为土地兼并的带头人,他们疯狂的大建皇庄、管庄。他们对土地的贪婪无以复加,像吸血鬼一般吸取百姓身上的最后一滴血。明孝宗统治初年,畿内皇庄有田12800亩,到他儿子统治的正德年间,皇庄天地已经增加到37596亩,已经就藩的诸王在各地拥有的王府庄田的规模更加令人吃惊。
由于皇帝、贵族、官僚、地主、商人五位一体,不断掀起土地兼并的狂潮,因此,土地日益集中,农民纷纷破产。明朝王邦直在一份奏折中说:"官僚势要之家,其宇连云,楼阁冲霄,多夺民之居以为居也;其田连阡陌,地尽膏腴,多夺民之田以为田也。"土地兼并造成的结果就是"富者有连阡之田,贫者无立锥之地"。丧失土地的农民,除了少数人成为佃户,大多数变为流民,当衣食无依的流民从区域性演变成大规模时,就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一大威胁,大明王朝的当家人意识到时,虽然采取了一些抑制兼并的举措,但为时已晚,兼并狂潮无法遏制,杜绝流民等于痴人说梦。
(二)自然原因:自然环境的破坏
自然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空间,若遭到破坏,常会引起人们的流徙,因自然环境的恶化而引发流民的因素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自然灾害。中国的小农经济十分脆弱,对自然条件的依赖很强,自然灾害直接破坏了农民的生存环境,由此引发的流民相当普遍。据史料记载,在明朝276年中,较大的自然灾害有1011次,其中水灾196次,旱灾174次,地震165次,雹灾112次,风灾97次,蝗灾94次,歉饥93次,饥疫灾64次,霜雪灾16次,平均每年受灾3.9次。农民对自然灾害的抵御能力差,一遇到天灾,尤其是几种灾害并发时,农民可以说是苦不堪言。而明朝恰恰天灾频繁,农民真是祸不单行。从历史上看,流民洪波往往与自然灾害高发期同步。灾害过后,伴随而来的是饥荒、瘟疫,人们不得不四处逃荒乞讨。不过,自然灾害虽然凶险,但是如果政治清明,赈济救荒措施有力,也不一定酿成流民大祸。明朝统治者面对天灾及其人民流亡,虽然采取一系列救灾措施,但因救济不力,并未发挥实效。在这点上,宋朝统治者相对而言就算是成功的,因政府救灾及时、措施得当,所以在灾荒过后,宋朝并未引发大规模的流民潮。所以,遇到自然灾害后,民流规模的大小与政府采取措施是否得力有着很大关系。
2、人为破坏。纵观我国历朝历代发生的严重灾害,固然与自然条件有很大关系,但是,在自然条件之外,人为因素也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人为因素主要包括:一是统治阶级疏于管理,甚至故意破坏,致使小灾变大灾,大灾变成严重灾害。如黄河的淤塞泛滥虽与土质、雨量及地形等有关,但人工治理的废弛,当权统治者的横征暴敛,使农民没有能力进行防灾、抵御灾害,有些地方官员,在灾荒后或灾荒严重之际不仅不蠲免赋税,反而加增倍敛,把单薄的农民逼入绝境。更有甚者,与民争利,侵吞水利经费,以致河防废弛,酿成巨大的水灾。二是人为的生态破坏,农民的生产能力低下,过着"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生活,为了生存,不得不开垦山林,改变河道,长此以往,生态遭受破坏,一旦遇到暴雨、干旱,土地废弃,人们开始另辟他地,周而复始,形成一种恶性循环,人民很难安居乐业。
(三)社会原因:社会环境的破坏
"土木之变"之后,大明王朝国政每况愈下,皇帝昏庸,宦官专权,上至皇帝贵族,下至乡村地主,无不加紧盘剥,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1、"苛政猛于虎"
"苛政"主要是指政府和官员的横征暴敛。鲍宣的"七亡"之中,横征暴敛占了三"亡"。可见,横征暴敛与流民的密切关系。明中后期,"天下赋敛横流,徭役山压",当时江南流传一首歌谣:"一亩官田七亩收,先将六亩送皇州,止留一斗完婚嫁,愁得人来好白头。"越来越多的自耕农破产以后,赋税征收势必受到影响,国家财政没了保障。统治者不可能熟视无睹,必定要出新招,明代的"陪纳"就应运而生,就是把逃亡破产农民的赋税摊派到还没有破产逃亡的农民头上,如十家之中有五家逃亡,另外五家的负担等于增加一倍。这样对尚存的农民无异于雪上加霜,只会把更多的人逼上绝路。农民不堪承受徭役负担,除了国家频繁的征收之外,地方豪强还把沉重的徭役转嫁到农民身上。赋税徭役繁重使农民不堪承受,辛辛苦苦的种田不但无利可图,反而成了负担。因此,许多农民被逼无奈,只好忍痛割爱,背井离乡。
2、兵灾、匪祸
在古代中国,战争频繁,殆无宁日,战争,是农民背井离乡的强劲推力。尤其在明朝,一个处于封建社会晚期的朝代,战争更是不可避免。战争是无情的,其残酷性和破坏性超乎想象。战争的最大受害者并不是发动战争、上陈杀敌、英勇阵亡的将士,而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百姓。战事一起, 征役和赋税勒索不断,如果不幸成为兵马所过之处,那就更是灾祸临头,强抢粮饷,抓兵拉夫,只会弄得人财两空。明末战争造成"百里无人,千里无烟"的悲惨景象。
"盗贼劫掠,取民财物",匪祸也是导致农民流亡的重要因素。这里所说的"匪"实际上包括两类,一类为"强盗",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土匪强盗;另一类是流氓无赖、地棍刁民。匪盗的猖獗与封建王朝统治的衰微有着较大的关联。一般来说,在王朝统治初期,吏治清明,农民能够安居乐业,盗匪较少。到王朝后期,政治黑暗,吏治腐败,处处豪强掠夺,很多人家破人亡,盗匪就随之兴起。
3、吏治腐败
吏治腐败,是流民生成的重要"温床",与流民队伍的壮大有着直接关系。征收各种苛捐杂税和庇护世家贵族转移负担于农民,以及贪官污吏的过分盘剥是吏治腐败的重要体现,在前文中已充分体现。
明朝宦官专权,大小宦官总数达10万人,皇室和各级官吏生活极其奢侈。皇帝在北京西苑养一只豹子,竟用240人,占地10公顷,每年支粮2800余石。统治者过着如此奢华的生活,必然使国家财政枯竭,国库亏空,为了维持国家机器的运转,于是就卖官鬻爵,大肆敛财,到处收刮民脂民膏。结果使民众"处处流散,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
4、民众心理:多子多福的传统情结
"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坐床头",这是中国古代社会农民朴素生活的真实描绘。流民不仅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人口问题。明朝时期人口有6000多万,一方面人口快速增长,而另一方面土地资源有限,于是人地矛盾日益突出。到了明朝末年,内地已到了"田尽而地,地尽而山"的地步,人们对土地的利用可谓是见缝插针。加之土地自由买卖,贫苦的农民拥有的土地更是少得可怜。然而家族体制的早婚、纳妾、多子多福的观念,在父辈的眼中,孩子在经济上是一种财富而不是一种负担,人们不顾生活资料到底能养活多少人口,只是一味地追求人丁兴旺。在这种情况下,人口的增长十分迅速,一遇到战争、自然灾害、饥荒、瘟疫,脆弱的人民就无所依靠,开始流浪,卷入流民的大潮之中。
明朝的流民,是中国历史上一次大规模的农民运动,它的深刻性及其影响超过前朝历代。探寻引发明朝流民的深层次原因,期望为我国当前人口的频繁流动提供些许思考和启示。
参考文献:
[1]张廷玉等.《明史》.北京:中华书局,1997.
[2]朱塞佩格罗索。《罗马法史》,黄风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
[3]池子华.《中国流民史》.安徽出版社2001. IM]
[4]李洵、薛虹:《明清史》.辽宁人民出版社,1985
作者简介:李畅(1985-),女,河南信阳人,安徽大学法学院2009级法制史专业硕士研究生。
关键词:明朝 流民问题发生机制
流民作为一个弱势群体,他们不可能拥有话语权,所以,在官方的文献记载中他们是制造麻烦和动乱的罪魁祸首,甚至还给他们加上了"流寇"、"山贼"等一些标签。就算是他们取得合法的身份之后,他们也极力修饰曾经作为流民的这一段历史。本文力图通过解读文本中关于流民的记载,希望尽可能真实的重构流民在明朝这一特定的时空背景中的生存状态。笔者试图要弄清:他们生活的岁月到底水有多深、火有多热?又是什么理由让他们不得不放弃祖祖辈辈生活的土地、踏上虚无缥缈的流浪生涯?面对百姓的流离失所、哀鸿遍野,当朝统治者就能熟视无睹、高枕无忧吗,他们又该如何应对?大规模的流民迁徙、生灵涂炭,大明王朝还能够力力挽狂澜吗?要回答这些问题,要求我们尽量从当事人的角度来解读历史典籍,关注流民与政府的举动。
一、明朝流民状况回眸
(一)明朝前期
1368年,朱元璋在应天即位,定国号为大明,建元洪武,开始了明朝的统治。建国初年,由于元末统治者残酷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到处是一片荒凉的景象。农民为了生存,颠沛流离,成为流民。昔日繁华的大都市扬州,城中居民仅剩18家。遭受战争重创的山东、河南,竟然多是无人之地。
贫苦出身的朱元璋对人民疾苦感同身受,为了恢复经济,巩固政权,采取了劝农耕桑、休养生息等诸多发展生产的措施。通过朱元璋的励精图治、身体力行,社会状况有所好转,农民的处境得到改善,但是一遇到自然灾害,又要四处奔走,洪武末年出现流民现象。1391年,太远五台县闹饥荒,"流移者众,田土荒弃"。建文时期因平定藩王之乱的军事耗资和战争,使大批农民流离。永乐初年,因营建新京师,不仅劳师动众,而且因扩建,大规模的征地,京师居民被迫迁移的不在少数。到永乐年间的流民可以说是区域性的,只是个别地区的现象。宣德以后,之前的个别地区的流民愈演愈烈。正统年间,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流民开始遍布全国,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二)明朝中后期
1449年爆发的"土木之变"是明朝历史的分水岭,从此,国力衰退,土地兼并盛行,社会动荡不安,世风日下,出现了新的流民潮。
15世纪中叶以后,随着地主阶级政权的巩固,特别是在商品经济的刺激下,各级地主贪得无厌,大揽土地,皇亲国戚带头建立皇庄、管庄,直接经营土地。在土地兼并的狂潮中,农民的负担越来越重,又遇到严重的自然灾害,迫于生计,开始逃散。此后,不管是边疆、沿海、还是内地,各省份的流民纷纷涌现,并且规模不断扩大,遍及全国13个省份。成化年间是流民爆发的高潮时期,仅北直隶顺天八府,流民就达263000多户,72万多。特别是聚集到荆襄地区的流民,"众至百五十万,结成巨党,杀伤官军"。流民移动,社会动荡,政府对户籍失去控制,到弘治四年,在籍人口比明初减少700多万。
二、明朝流民的发生机制
自从洪武末年流民问题显现,而且发展不断扩大,统治者无能为力,最终流民引发的农民运动结束了大明王朝两百七十多年的统治。中国农民有着很深的恋土情结,再加上统治者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反对甚至禁止农民流亡,在祖宗生活的土地上过着"生于斯,长于斯,终老于斯"的生活,安土重迁的百姓为何成为易动难安的流民,最终加入农民起义的队伍,成为流寇?我认为流民的离乡背井有着复杂的原因。
(一)根本原因:土地兼并
"土地是财富之母",是农民的衣食父母,没有了土地,就等于卡住了他们的咽喉,但是中国封建社会土地制度的基本特点是土地私有和自由买卖。在封建社会,购买土地是地主获得土地的基本手段。随着买地的盛行,造成大量土地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而靠土地生存的百姓被从土地上驱除。
参与到这支队伍中的不仅有地主,还有皇帝、贵族、官僚和商人。他们兼并土地的手段五花八门,有的是明抢,有的是暗夺,趁农民破产,低价购买,还有的通过高利贷从事兼并。特别是到明朝中叶以后,贵族圈地之风愈演愈烈,向滚雪球一般,皇帝、皇太子、诸王成为土地兼并的带头人,他们疯狂的大建皇庄、管庄。他们对土地的贪婪无以复加,像吸血鬼一般吸取百姓身上的最后一滴血。明孝宗统治初年,畿内皇庄有田12800亩,到他儿子统治的正德年间,皇庄天地已经增加到37596亩,已经就藩的诸王在各地拥有的王府庄田的规模更加令人吃惊。
由于皇帝、贵族、官僚、地主、商人五位一体,不断掀起土地兼并的狂潮,因此,土地日益集中,农民纷纷破产。明朝王邦直在一份奏折中说:"官僚势要之家,其宇连云,楼阁冲霄,多夺民之居以为居也;其田连阡陌,地尽膏腴,多夺民之田以为田也。"土地兼并造成的结果就是"富者有连阡之田,贫者无立锥之地"。丧失土地的农民,除了少数人成为佃户,大多数变为流民,当衣食无依的流民从区域性演变成大规模时,就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一大威胁,大明王朝的当家人意识到时,虽然采取了一些抑制兼并的举措,但为时已晚,兼并狂潮无法遏制,杜绝流民等于痴人说梦。
(二)自然原因:自然环境的破坏
自然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空间,若遭到破坏,常会引起人们的流徙,因自然环境的恶化而引发流民的因素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自然灾害。中国的小农经济十分脆弱,对自然条件的依赖很强,自然灾害直接破坏了农民的生存环境,由此引发的流民相当普遍。据史料记载,在明朝276年中,较大的自然灾害有1011次,其中水灾196次,旱灾174次,地震165次,雹灾112次,风灾97次,蝗灾94次,歉饥93次,饥疫灾64次,霜雪灾16次,平均每年受灾3.9次。农民对自然灾害的抵御能力差,一遇到天灾,尤其是几种灾害并发时,农民可以说是苦不堪言。而明朝恰恰天灾频繁,农民真是祸不单行。从历史上看,流民洪波往往与自然灾害高发期同步。灾害过后,伴随而来的是饥荒、瘟疫,人们不得不四处逃荒乞讨。不过,自然灾害虽然凶险,但是如果政治清明,赈济救荒措施有力,也不一定酿成流民大祸。明朝统治者面对天灾及其人民流亡,虽然采取一系列救灾措施,但因救济不力,并未发挥实效。在这点上,宋朝统治者相对而言就算是成功的,因政府救灾及时、措施得当,所以在灾荒过后,宋朝并未引发大规模的流民潮。所以,遇到自然灾害后,民流规模的大小与政府采取措施是否得力有着很大关系。
2、人为破坏。纵观我国历朝历代发生的严重灾害,固然与自然条件有很大关系,但是,在自然条件之外,人为因素也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人为因素主要包括:一是统治阶级疏于管理,甚至故意破坏,致使小灾变大灾,大灾变成严重灾害。如黄河的淤塞泛滥虽与土质、雨量及地形等有关,但人工治理的废弛,当权统治者的横征暴敛,使农民没有能力进行防灾、抵御灾害,有些地方官员,在灾荒后或灾荒严重之际不仅不蠲免赋税,反而加增倍敛,把单薄的农民逼入绝境。更有甚者,与民争利,侵吞水利经费,以致河防废弛,酿成巨大的水灾。二是人为的生态破坏,农民的生产能力低下,过着"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生活,为了生存,不得不开垦山林,改变河道,长此以往,生态遭受破坏,一旦遇到暴雨、干旱,土地废弃,人们开始另辟他地,周而复始,形成一种恶性循环,人民很难安居乐业。
(三)社会原因:社会环境的破坏
"土木之变"之后,大明王朝国政每况愈下,皇帝昏庸,宦官专权,上至皇帝贵族,下至乡村地主,无不加紧盘剥,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1、"苛政猛于虎"
"苛政"主要是指政府和官员的横征暴敛。鲍宣的"七亡"之中,横征暴敛占了三"亡"。可见,横征暴敛与流民的密切关系。明中后期,"天下赋敛横流,徭役山压",当时江南流传一首歌谣:"一亩官田七亩收,先将六亩送皇州,止留一斗完婚嫁,愁得人来好白头。"越来越多的自耕农破产以后,赋税征收势必受到影响,国家财政没了保障。统治者不可能熟视无睹,必定要出新招,明代的"陪纳"就应运而生,就是把逃亡破产农民的赋税摊派到还没有破产逃亡的农民头上,如十家之中有五家逃亡,另外五家的负担等于增加一倍。这样对尚存的农民无异于雪上加霜,只会把更多的人逼上绝路。农民不堪承受徭役负担,除了国家频繁的征收之外,地方豪强还把沉重的徭役转嫁到农民身上。赋税徭役繁重使农民不堪承受,辛辛苦苦的种田不但无利可图,反而成了负担。因此,许多农民被逼无奈,只好忍痛割爱,背井离乡。
2、兵灾、匪祸
在古代中国,战争频繁,殆无宁日,战争,是农民背井离乡的强劲推力。尤其在明朝,一个处于封建社会晚期的朝代,战争更是不可避免。战争是无情的,其残酷性和破坏性超乎想象。战争的最大受害者并不是发动战争、上陈杀敌、英勇阵亡的将士,而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百姓。战事一起, 征役和赋税勒索不断,如果不幸成为兵马所过之处,那就更是灾祸临头,强抢粮饷,抓兵拉夫,只会弄得人财两空。明末战争造成"百里无人,千里无烟"的悲惨景象。
"盗贼劫掠,取民财物",匪祸也是导致农民流亡的重要因素。这里所说的"匪"实际上包括两类,一类为"强盗",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土匪强盗;另一类是流氓无赖、地棍刁民。匪盗的猖獗与封建王朝统治的衰微有着较大的关联。一般来说,在王朝统治初期,吏治清明,农民能够安居乐业,盗匪较少。到王朝后期,政治黑暗,吏治腐败,处处豪强掠夺,很多人家破人亡,盗匪就随之兴起。
3、吏治腐败
吏治腐败,是流民生成的重要"温床",与流民队伍的壮大有着直接关系。征收各种苛捐杂税和庇护世家贵族转移负担于农民,以及贪官污吏的过分盘剥是吏治腐败的重要体现,在前文中已充分体现。
明朝宦官专权,大小宦官总数达10万人,皇室和各级官吏生活极其奢侈。皇帝在北京西苑养一只豹子,竟用240人,占地10公顷,每年支粮2800余石。统治者过着如此奢华的生活,必然使国家财政枯竭,国库亏空,为了维持国家机器的运转,于是就卖官鬻爵,大肆敛财,到处收刮民脂民膏。结果使民众"处处流散,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
4、民众心理:多子多福的传统情结
"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坐床头",这是中国古代社会农民朴素生活的真实描绘。流民不仅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人口问题。明朝时期人口有6000多万,一方面人口快速增长,而另一方面土地资源有限,于是人地矛盾日益突出。到了明朝末年,内地已到了"田尽而地,地尽而山"的地步,人们对土地的利用可谓是见缝插针。加之土地自由买卖,贫苦的农民拥有的土地更是少得可怜。然而家族体制的早婚、纳妾、多子多福的观念,在父辈的眼中,孩子在经济上是一种财富而不是一种负担,人们不顾生活资料到底能养活多少人口,只是一味地追求人丁兴旺。在这种情况下,人口的增长十分迅速,一遇到战争、自然灾害、饥荒、瘟疫,脆弱的人民就无所依靠,开始流浪,卷入流民的大潮之中。
明朝的流民,是中国历史上一次大规模的农民运动,它的深刻性及其影响超过前朝历代。探寻引发明朝流民的深层次原因,期望为我国当前人口的频繁流动提供些许思考和启示。
参考文献:
[1]张廷玉等.《明史》.北京:中华书局,1997.
[2]朱塞佩格罗索。《罗马法史》,黄风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
[3]池子华.《中国流民史》.安徽出版社2001. IM]
[4]李洵、薛虹:《明清史》.辽宁人民出版社,1985
作者简介:李畅(1985-),女,河南信阳人,安徽大学法学院2009级法制史专业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