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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书文:CCTV“赢在中国”第二季总冠军。做过大学老师,当过副县长,干过职业经理人。2004年8月创办四川中润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中润主业为办公家具和普洱茶。
既然下定决心要创业,就不要再考虑自己是不是适合创业,如果一直带着这样的疑问和不自信踏上创业征途,我可以毫不怀疑地讲:这样的创业很难成功。
大凡成就一番事业者,无不是破釜沉舟、背水一战。
但在创业之初,有几个关键要素是必须要深思熟虑的,这样的思考对创业的成功与否大有裨益。
先人后事
许多人之所以创业,或是基于一项新技术、一笔创业基金,或是发现了一个新的商业模式、有一个比较好的机会。
其实,这些因素都不是最重要的。创业最重要的,是要有一群志同道合、互相认同的人。也就是说,要首先具备先人后事的创业理念。
具备这一理念的人,在创业之初做得更多的准备是找人;相反,不具备这一理念的人,则总是在考虑项目、资金和运营,而往往忽略了人才是第一位的。
有人说“等我公司开了再招人也不迟啊”!这是十分错误的观念,因为公司开张后再招人,只能招到一般做事的人,而不能招到创业伙伴。
选人的标准,第一条是互相认同,彼此欣赏;第二条是互补,资源互补、脾性互补、风格互补;第三条是都不留后路。
想创业或即将创业的诸君,想想和你一起创业、一起踏向人类最具冒险性工作的伙伴在哪里?他们分别是谁?
高度统一的核心价值观
有了一群创业伙伴,仅仅是创业第一步。虽然这群人有着一定的认同度,但离“高度统一的思想,对事业和团队有着宗教般的信仰”还有尚远的距离。
要缩短这一距离,只有建立统一的价值观和大家共同认可的企业文化。
想起我们四年前创业时的第一次创业大会,十几个人在青城山喝了三天三夜的酒,争论得面红耳赤,只有一个议题:我们这群人为什么要创业?在创业中又要遵循什么原则?
清晰合理的股权设计
股权结构是天大的事,我们以前认识不够深刻,导致后来问题重重。
中国人好面子,许多事闷在心里不说,遮遮掩掩,等到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很多问题会一下子冒出来,说不清、道不明,徒增许多摩擦。
所以,公司创建之初,一定要理清股权结构。
对于投资者来说,股权不仅仅体现为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还在于能通过股权这一资本纽带,将股东与公司的利益结合在一起。
从公司整体角度讲,科学合理的股权结构设置,能为公司未来发展壮大续存空间,带来结构效益。
股权结构设计包括股东的人数、类型、所持股份数额等多个方面,科学的股权结构需要科学的思考和设计。
确定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股东人数
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为2~200人之间,且半数以上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即可。
股东人数多少为最佳,并无定论,应结合公司的资产规模、行业领域、未来发展空间等具体因素进行设置。过多过少都会成为制约公司发展的障碍:
股东过少,不利于分散经营风险,股东之间缺少必要的调和空间,而且可能造成公司内部股东会和董事会的重合,出现权责不明、越权缺位等弊端。
股东过多,则不利于公司重大事务及时决策,贻误商机,各个股东的利益难以统一,可能由于利益冲突导致公司的解散。
在实际操作中,无法量化一个合理的股东人数标准,任何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股东人数也会随着公司发展而变化。我们只能依据公司某一时期各类因素的特点以及预测这些因素未来发展变化的可能性,来确定符合发展需要的股东人数。
选择与公司有联系的股东
对于有限公司而言,除了资合外,人和也很重要。良好的合作关系是公司协调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
在选择投资合作者时,除了投资者的资信状况外,还应考虑该投资者所在行业(如该投资者为法人)与本公司所在行业的关联度,如有横向经济联系、上下游企业关系等。
投资者对所投资行业有着更多的认识,便于其在股东会或者董事会上进行科学决策,同时,也能合理进行关联交易,节约交易成本,增加效益。
当然,选择投资合作者时,也要考虑公司的实际状况。如果是缺少资金,那尽量选择资本雄厚的投资者;如果是缺乏产品研发能力,那尽量选择科技型的合作者。
总之,在选择投资合作者时,应从良好的合作关系、能减少交易成本的可能、公司所需资金或者技术的需求等因素充分考虑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设置合理的股权比例。
股权比例是各股东所持股份数额的多少,也就是股权的集中与分散问题。
在公司实务中并不存在一个最好的公司股权结构,不是所有的股权结构在任何类型的公司都具有同等的效力,构造股权结构的最好方法取决于行业的特点。
一定的股权集中度是必要的,因为大股东具有限制管理层和小股东谋取自身利益行为的动机及能力,可以更有效地监督管理层的行为,有助于增强并购市场运行的有效性。股权的相对集中也有助于公司决策的形成和执行。
当然,在没有监督约束的情况下,股权集中或“一股独大”也有弊端:大股东凭借所拥有的绝对或相对控制权,可以通过牺牲或剥削小股东权益获取自身利益,这会引发大股东与小股东的利益冲突。
总之,不管什么样的设计方式和原则,清晰的股权结构设计是必不可少的,也是要首先完成的。
创新的商业模式
商业模式,简单地说,就是赢利模式。美国著名投资商罗伯森曾告诉前网通CEO田溯宁,“说到底,商业模式就是关于做什么、如何做、怎样赚钱的问题,其实质是一种创新形式”。
哈佛大学有位教授研究认为,创新有两种类型:
一种是维持型,它的思维是新来者希望提供比既有者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如在IT领域,像戴尔、AMD这样的公司都是利用维持型创新进入市场;
另一种是破坏型,利用技术成熟所带来的成本下降,给市场提供质量较好、价格便宜的东西。比如,日本、韩国和今天中国的汽车行业,都是通过破坏型创新进入市场的。
总体来说,现在的市场已经没有了所谓暴利的机会,市场已经从大众消费阶段过渡到了小众消费阶段,特别是创业型企业,面对的是更加细分的市场、分散的人群,着眼于直接的可观利润是现实的。
在设计商业模式时,如果能在你认为的关键客户、关键员工之间建立一个系统完善的共享机制,那么,你更易获得成功。因为商业模式很大程度上具有转换成本非常高的特点,等企业做大了再调整商业模式,适应新的环境,难度风险比较大。
创业之初就要注意自己的商业模式,精心设计创新的商业模式是创业能否成功的关键要素之一。
以上四个关键因素,是创业之初的重中之重,是必须要考虑清楚的。它们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现在,更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和未来!
既然下定决心要创业,就不要再考虑自己是不是适合创业,如果一直带着这样的疑问和不自信踏上创业征途,我可以毫不怀疑地讲:这样的创业很难成功。
大凡成就一番事业者,无不是破釜沉舟、背水一战。
但在创业之初,有几个关键要素是必须要深思熟虑的,这样的思考对创业的成功与否大有裨益。
先人后事
许多人之所以创业,或是基于一项新技术、一笔创业基金,或是发现了一个新的商业模式、有一个比较好的机会。
其实,这些因素都不是最重要的。创业最重要的,是要有一群志同道合、互相认同的人。也就是说,要首先具备先人后事的创业理念。
具备这一理念的人,在创业之初做得更多的准备是找人;相反,不具备这一理念的人,则总是在考虑项目、资金和运营,而往往忽略了人才是第一位的。
有人说“等我公司开了再招人也不迟啊”!这是十分错误的观念,因为公司开张后再招人,只能招到一般做事的人,而不能招到创业伙伴。
选人的标准,第一条是互相认同,彼此欣赏;第二条是互补,资源互补、脾性互补、风格互补;第三条是都不留后路。
想创业或即将创业的诸君,想想和你一起创业、一起踏向人类最具冒险性工作的伙伴在哪里?他们分别是谁?
高度统一的核心价值观
有了一群创业伙伴,仅仅是创业第一步。虽然这群人有着一定的认同度,但离“高度统一的思想,对事业和团队有着宗教般的信仰”还有尚远的距离。
要缩短这一距离,只有建立统一的价值观和大家共同认可的企业文化。
想起我们四年前创业时的第一次创业大会,十几个人在青城山喝了三天三夜的酒,争论得面红耳赤,只有一个议题:我们这群人为什么要创业?在创业中又要遵循什么原则?
清晰合理的股权设计
股权结构是天大的事,我们以前认识不够深刻,导致后来问题重重。
中国人好面子,许多事闷在心里不说,遮遮掩掩,等到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很多问题会一下子冒出来,说不清、道不明,徒增许多摩擦。
所以,公司创建之初,一定要理清股权结构。
对于投资者来说,股权不仅仅体现为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还在于能通过股权这一资本纽带,将股东与公司的利益结合在一起。
从公司整体角度讲,科学合理的股权结构设置,能为公司未来发展壮大续存空间,带来结构效益。
股权结构设计包括股东的人数、类型、所持股份数额等多个方面,科学的股权结构需要科学的思考和设计。
确定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股东人数
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为2~200人之间,且半数以上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即可。
股东人数多少为最佳,并无定论,应结合公司的资产规模、行业领域、未来发展空间等具体因素进行设置。过多过少都会成为制约公司发展的障碍:
股东过少,不利于分散经营风险,股东之间缺少必要的调和空间,而且可能造成公司内部股东会和董事会的重合,出现权责不明、越权缺位等弊端。
股东过多,则不利于公司重大事务及时决策,贻误商机,各个股东的利益难以统一,可能由于利益冲突导致公司的解散。
在实际操作中,无法量化一个合理的股东人数标准,任何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股东人数也会随着公司发展而变化。我们只能依据公司某一时期各类因素的特点以及预测这些因素未来发展变化的可能性,来确定符合发展需要的股东人数。
选择与公司有联系的股东
对于有限公司而言,除了资合外,人和也很重要。良好的合作关系是公司协调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
在选择投资合作者时,除了投资者的资信状况外,还应考虑该投资者所在行业(如该投资者为法人)与本公司所在行业的关联度,如有横向经济联系、上下游企业关系等。
投资者对所投资行业有着更多的认识,便于其在股东会或者董事会上进行科学决策,同时,也能合理进行关联交易,节约交易成本,增加效益。
当然,选择投资合作者时,也要考虑公司的实际状况。如果是缺少资金,那尽量选择资本雄厚的投资者;如果是缺乏产品研发能力,那尽量选择科技型的合作者。
总之,在选择投资合作者时,应从良好的合作关系、能减少交易成本的可能、公司所需资金或者技术的需求等因素充分考虑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设置合理的股权比例。
股权比例是各股东所持股份数额的多少,也就是股权的集中与分散问题。
在公司实务中并不存在一个最好的公司股权结构,不是所有的股权结构在任何类型的公司都具有同等的效力,构造股权结构的最好方法取决于行业的特点。
一定的股权集中度是必要的,因为大股东具有限制管理层和小股东谋取自身利益行为的动机及能力,可以更有效地监督管理层的行为,有助于增强并购市场运行的有效性。股权的相对集中也有助于公司决策的形成和执行。
当然,在没有监督约束的情况下,股权集中或“一股独大”也有弊端:大股东凭借所拥有的绝对或相对控制权,可以通过牺牲或剥削小股东权益获取自身利益,这会引发大股东与小股东的利益冲突。
总之,不管什么样的设计方式和原则,清晰的股权结构设计是必不可少的,也是要首先完成的。
创新的商业模式
商业模式,简单地说,就是赢利模式。美国著名投资商罗伯森曾告诉前网通CEO田溯宁,“说到底,商业模式就是关于做什么、如何做、怎样赚钱的问题,其实质是一种创新形式”。
哈佛大学有位教授研究认为,创新有两种类型:
一种是维持型,它的思维是新来者希望提供比既有者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如在IT领域,像戴尔、AMD这样的公司都是利用维持型创新进入市场;
另一种是破坏型,利用技术成熟所带来的成本下降,给市场提供质量较好、价格便宜的东西。比如,日本、韩国和今天中国的汽车行业,都是通过破坏型创新进入市场的。
总体来说,现在的市场已经没有了所谓暴利的机会,市场已经从大众消费阶段过渡到了小众消费阶段,特别是创业型企业,面对的是更加细分的市场、分散的人群,着眼于直接的可观利润是现实的。
在设计商业模式时,如果能在你认为的关键客户、关键员工之间建立一个系统完善的共享机制,那么,你更易获得成功。因为商业模式很大程度上具有转换成本非常高的特点,等企业做大了再调整商业模式,适应新的环境,难度风险比较大。
创业之初就要注意自己的商业模式,精心设计创新的商业模式是创业能否成功的关键要素之一。
以上四个关键因素,是创业之初的重中之重,是必须要考虑清楚的。它们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现在,更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和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