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时期预防职务犯罪的现状及预防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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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反腐倡廉方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我们党适应形势发展和时代要求作出重大战略决策。坚持这个方针,就是要把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始终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全过程,做到两手抓。在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中,如何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近几年来,职务犯罪的案件屡见不鲜,频频发生,导致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严重受损,从而直接影响到党的执政地位。因此,反腐败斗争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迫在眉睫。因此,我们必须深入研究新情况,不断解决新问题,与时俱进,坚持创新,把反腐败斗争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落到实处。
  一、预防职务犯罪的现状
  1、权力金钱化,以权谋私。从案件本质看,受贿、贪污、挪用案件居多,这些违法者均是掌握国家(集体)资金使用、管理权的国家公务员或企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因此,权力金钱化,以权谋私是此类案件的基本特征。
  2、无视法纪,违章办事。从违法环节看,资金的使用和工程的招投标管理是案件易发领域:一是直接或间接侵吞、挪用资金;二是在工程建设中行贿受贿,一些包工头为了取得工程项目,大肆行贿,拉拢腐蚀干部,导致一些干部贪图钱财,目无法纪,违章办事。
  3、手段诡秘,隐蔽性强。从作案方式看,主要表现为:一是单线联系,如行贿受贿案件大都是“一对一”;二是内外勾结,以变通工程计划,提高工程造价等方式进行贪污;三是巧立名目、虚报冒领、重复报销;四是公款私存,挪用公款进行营利和非法活动;五是超前防查,在作案时或案发前就做好了对抗检查的准备,如销毁证据,仿造凭据,订立攻守同盟等,一旦案发,就千方百计制造障碍,对抗调查。
  二、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
  1、一些干部放松对世界观的改造,政治理论和文化学习不够,宗旨观念淡化,经不住金钱和物质的诱惑,置国家法律于不顾,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2、一些单位制度不健全,工作中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在资金的管、批、用、核上,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机制,一些干部把公款当作“唐僧肉”,肆意挪用、侵吞。
  3、一些建筑市场秩序混乱,工程招投标不规范。有的干部把工程交给一些无资质的施工队伍;有的利用手中掌握的工程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有的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工程发包承包,中饱私囊;有的在施工过程中内外勾结,虚增工程量,侵吞资金。
  4、监督约束机制不完善。有些部门监督失控,办事程序、办事标准、财务收支不公开透明,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和群众监督形同虚设,导致一些干部目无法纪,独断专行,搞权钱交易。
  三、预防职务犯罪的措施
  1、强化管理机制,加强监督制约,用规章制度遏制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实践证明,职务犯罪的本质是对权力的滥用和误用,要消除对权力的滥用和误用,最根本的,也是最可靠的就是对权力加强监督制约。 一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各个环节的严格责任制度,彻底改变无章可循、有章不循、违章不究的现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应当注重分析本单位的工程流程、权力分配和制约情况、薄弱环节,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程序、监察、制约以及责任制度,使工作有章可循、监督制约有力、责任落实到人。应当特别重视的是,规章制度的制定完善仅只是预防职务犯罪发生的前提和基础,规范运作、严格执行既有的规章制度才是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关键。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树立工程规章、管理制度在干部、职工心目中的权威地位。一个法治国家,追求的是法律至上;一个高效有序的部门、单位,也应以规章制度为开展工作的标尺,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使制度成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的生命力之所在,而不是一个花瓶、一件摆设。二要对于管理过程中过度集中的权力,要采取分权原则,从而加强相互之间的监督和制约。“绝对的权力,绝对的腐败”,这不仅是一个法学命题,还是一个管理学命题。在法学层面上,过度集中的权力是滋生腐败、滋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肥沃土壤,过度集中的权力是导致武断专横、滥用职权、权责不分、管理混乱的根源。根据历史和实践的经验,适度而又合理的分权,可以在权力和权力之间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有效地减少权力失控的状况,从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
  2、加强教育宣传力度,增强工作人员的自我约束能力。一要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要加强法制教育,使干部职工充分感受到法律的神圣和庄严,使潜在的犯罪人员充分感受到法律威慑力,认清犯罪行为及其必然的法律后果,严格遵守法律,忠于职守,避免违反刑事法律的规定。要让我们的工作人员多学一些法律知识,尤其是要学习《刑法》中关于职务犯罪的有关内容,也就是什么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以及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商业受贿罪,以便了解在什么情况下构成职务犯罪,这样就可以增加分辨罪与非罪的能力,这对于我们的干部在工作中有利而无害。二要加强共产主义职业道德,增强公职人员的从政道德意识。要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必须端正工作人员的思想,提倡从政道德,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用共产主义道德武装工作人员的思想,培养工作人员高尚的思想品德和大公无私的优秀品质,是从根本上预防各类职务犯罪的有效措施。我们的干部应做到:省身以严,修德以谦,用权以慎,为政以廉。如能达到上述境界,什么定势心理、投机心理、自负心理、仿效心理、责任扩散心理、补偿心理、居功心理便不会产生,那么没有内在推动力的外在职务犯罪行为自然也就不会产生。三要保持心态平衡,教育工作人员切忌侥幸心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不论犯罪分子隐藏的多深,伪装的多巧妙,最终会暴露无疑。现在生活中不平衡的事到处都有,哪个单位都有,每个人都有,许多违法犯罪的工作人员,遇到不顺心的事,心理不平衡时,总想通过歪门邪道找回失衡心理,结果误入歧途。所以,我们要帮助工作人员学会自治、自立,实现自我的心理平衡,保持心态平衡,不可盲目攀比。
  3、打防结合,深挖蛀虫,才是最终的预防方法。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深深地体会到,仅有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并不是万能的,要想取得预防职务犯罪的最终效果,还必须坚持打防结合的原则,不断加大打击的力度。俗话说得好:“打击是最有力的预防”。这就是需要纪检监察部门与检察机关的密切配合,检查、纪检优势互补,形成合力,深挖细查,不断扩大线索,查出蛀虫,严厉打击职务犯罪活动。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发挥查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职能优势,注意发现违纪行为,应当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对于触犯刑事法律应当由司法机关依法查处的,应及时移送有关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决不可以内部消化,以罚代刑,否则,不但不能使犯罪分子逃脱本应承受的刑罚处罚,而且还会养虎为患,遗祸无穷。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政法机关每办一案,都要注意查找发案单位制度上的漏洞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主动向发案单位提出防范对策和建议,督促协助制定整改措施。要建立以三道防线为重点的预防机制,即依法惩治犯罪,建立法律威慑防线,使人不敢犯罪;强化教育,提高干部素质,建立思想道德防线,使人不想犯罪;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建立制度防线,使人不能犯罪,把职务犯罪控制在最低限度。
  (作者通讯地址: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福建 泰宁 35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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