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7年第4期的《班主任》杂志刊载了一篇题为《“看破”的能力和“说破”的艺术》的文章,该文主要叙写了处理班级偷窃事件的心得。其内容大致如下:在得知班级一个学生丢了60元钱的情况后,“我”一边思索着,一边用严厉的目光巡视着教室。但令人遗憾的是,在与每一个学生目光对视的过程中,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于是,便组织学生观看《少年犯》的录像,同时要求写一篇观后感。在看录像的过程中,发现一个男生的眼睛不时投向“我”。
巧合的是,2006年第11期的《师道》杂志刊载的《用爱和真诚感动孩子》一文,也介绍了对班级失窃事件处理的经验之谈:本学期开学不久,班上的生活委员把搭餐的67元放在书桌里,用书压住准备发还给一个同学,可下午钱就不见了。身为班主任的“我”首先通过多方调查,把嫌疑人确定下来;然后通过一次班会对全班同学进行教育。在说教的过程中,该文重点描述了这样一个细节——说到这里,笔者停顿了很久很久,慢慢扫视全班,特别是心目中的嫌疑人!
看罢这两篇文章,平心而论,两位班主任的处理的确颇见心思也颇显水平。但若从教育的更深层面来探讨,还是多有商榷与反思之处。
一、缺失: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
作为班主任,我们也会时不时地遭遇诸如此类的棘手之事。但不管学生犯了什么样、怎样严重的错误,只要没有被开除,他的身份依然还是学生。是学生,老师就应该要加以尊重,最起码要把学生放在“人”的位置上来平等看待。而上述两文的作者在潜意识中,并没有真正地把学生当作学生来看。“用严厉的目光巡视着教室”、“与每一个学生目光对视”,不就是普遍怀疑及变相审问吗?“慢慢扫视全班,特别是心目中的嫌疑人!”为什么要先在心中就给学生来个“嫌疑人”与“非嫌疑人”的角色定位?教师习惯性的先入为主、以事为本的弊习,导致了对学生缺乏最起码的尊重,更遑论顾及学生的人格。“以人为本”的现代社会,要求我们时时处处体现出人文关怀。真正的人文关怀就是对每一个具体的人的关怀,不管这个人是怎么样的人、他来自哪里、道德如何、贡献如何、是否犯过罪等等,都应当给以应有的“人文关怀”。一言以蔽之,就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将人当人来对待,而不是其它。在2007年中纪委、监察部介绍2006年反腐倡廉工作的新闻发布会上,身为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秘书长干以胜说了这样一句广受赞誉的话:“在赖昌星走私集团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以及有关的罪犯服刑之后,他们的合法权益都受到了保护,他们的人格也都得到了尊重。”罪大恶极的罪犯尚且都有起码的人格尊重,更何况是正在成长中的我们的学生呢?
班级发生了失窃事件,班主任通过各种方法来处理,本无可厚非。但我们要注意的是,处理的过程中必须做到解决问题与育人并重,以“尊重”作为出发点,把人作为教育的目的而非手段,尽量保护学生的自尊,以期达到教育学生的最终目的。
二、不足:“润物细无声”的宽容与巧妙
文一用观看《少年犯》的录像来教育学生,的确可以起到一定的震慑效果。但如此的兴师动众,难免也会带来相应的负面效应,比如学生人人自危、相互怀疑与猜忌等。这样的大张旗鼓,并不见得如何高明。文二略显艺术一些,没有说“偷”,只是说“哪个同学拿了钱”。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其实,我们完全可以转换一下说法,不说“偷”也不说“拿”,就说“班上有位同学不小心丢了钱,如果有哪位同学拾到了,请及时归还”。先多些谅解与宽容,铺设一个易于学生改过自新的台阶,再加以启发诱导,化简单为巧妙,着眼于教育的真正的长远的功效,而不是功利化的短期的“问题解决”,教育效果肯定会迥异。传统的简单方法一般是直接讲道理,提要求;而巧妙方法则是引导学生自己领悟道理,学会自我约束、自我教育。就当前教育的实际情况来看,简单地讲道理、提要求,教育痕迹过于明显和生硬的方式,学生一般不愿意接受;而通过暗示或创设教育情境让学生自己领悟、淡化教育痕迹的方式,学生却往往易于接受。这就正如泰戈尔所言:“不是棒槌的打击,乃是水的载歌载舞,使得鹅卵石臻于完美。”
记得台湾作家林清玄在《送一轮明月给他》的文章中写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位在深山修行的禅师在外散步回屋时,遇到正从他屋里出来的一无所获的小偷。这时,他既不大声呵责小偷,也不拉他去见官。相反,他用了轻柔的语气对慌慌张张的小偷说:“你走老远的路来探望我,总不能让你空手而回呀!夜凉了,你带着这件衣服走吧!”说着他就把自己身上穿的衣服披在小偷身上,小偷不知所措,低着头溜走了。第二天,当禅师醒来时,便看到他披在小偷身上的外衣,已整齐地叠放在了门口。这时,他喃喃地说:“我终于送了他一轮明月!” 好一轮明月!亲爱的老师,当您发现您的学生犯了错,请一定记得学学这位高明的禅师,多些人文关怀,多些宽容与巧妙,不妨也送一轮明月给学生,从而照亮其人生之路!
巧合的是,2006年第11期的《师道》杂志刊载的《用爱和真诚感动孩子》一文,也介绍了对班级失窃事件处理的经验之谈:本学期开学不久,班上的生活委员把搭餐的67元放在书桌里,用书压住准备发还给一个同学,可下午钱就不见了。身为班主任的“我”首先通过多方调查,把嫌疑人确定下来;然后通过一次班会对全班同学进行教育。在说教的过程中,该文重点描述了这样一个细节——说到这里,笔者停顿了很久很久,慢慢扫视全班,特别是心目中的嫌疑人!
看罢这两篇文章,平心而论,两位班主任的处理的确颇见心思也颇显水平。但若从教育的更深层面来探讨,还是多有商榷与反思之处。
一、缺失: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
作为班主任,我们也会时不时地遭遇诸如此类的棘手之事。但不管学生犯了什么样、怎样严重的错误,只要没有被开除,他的身份依然还是学生。是学生,老师就应该要加以尊重,最起码要把学生放在“人”的位置上来平等看待。而上述两文的作者在潜意识中,并没有真正地把学生当作学生来看。“用严厉的目光巡视着教室”、“与每一个学生目光对视”,不就是普遍怀疑及变相审问吗?“慢慢扫视全班,特别是心目中的嫌疑人!”为什么要先在心中就给学生来个“嫌疑人”与“非嫌疑人”的角色定位?教师习惯性的先入为主、以事为本的弊习,导致了对学生缺乏最起码的尊重,更遑论顾及学生的人格。“以人为本”的现代社会,要求我们时时处处体现出人文关怀。真正的人文关怀就是对每一个具体的人的关怀,不管这个人是怎么样的人、他来自哪里、道德如何、贡献如何、是否犯过罪等等,都应当给以应有的“人文关怀”。一言以蔽之,就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将人当人来对待,而不是其它。在2007年中纪委、监察部介绍2006年反腐倡廉工作的新闻发布会上,身为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秘书长干以胜说了这样一句广受赞誉的话:“在赖昌星走私集团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以及有关的罪犯服刑之后,他们的合法权益都受到了保护,他们的人格也都得到了尊重。”罪大恶极的罪犯尚且都有起码的人格尊重,更何况是正在成长中的我们的学生呢?
班级发生了失窃事件,班主任通过各种方法来处理,本无可厚非。但我们要注意的是,处理的过程中必须做到解决问题与育人并重,以“尊重”作为出发点,把人作为教育的目的而非手段,尽量保护学生的自尊,以期达到教育学生的最终目的。
二、不足:“润物细无声”的宽容与巧妙
文一用观看《少年犯》的录像来教育学生,的确可以起到一定的震慑效果。但如此的兴师动众,难免也会带来相应的负面效应,比如学生人人自危、相互怀疑与猜忌等。这样的大张旗鼓,并不见得如何高明。文二略显艺术一些,没有说“偷”,只是说“哪个同学拿了钱”。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其实,我们完全可以转换一下说法,不说“偷”也不说“拿”,就说“班上有位同学不小心丢了钱,如果有哪位同学拾到了,请及时归还”。先多些谅解与宽容,铺设一个易于学生改过自新的台阶,再加以启发诱导,化简单为巧妙,着眼于教育的真正的长远的功效,而不是功利化的短期的“问题解决”,教育效果肯定会迥异。传统的简单方法一般是直接讲道理,提要求;而巧妙方法则是引导学生自己领悟道理,学会自我约束、自我教育。就当前教育的实际情况来看,简单地讲道理、提要求,教育痕迹过于明显和生硬的方式,学生一般不愿意接受;而通过暗示或创设教育情境让学生自己领悟、淡化教育痕迹的方式,学生却往往易于接受。这就正如泰戈尔所言:“不是棒槌的打击,乃是水的载歌载舞,使得鹅卵石臻于完美。”
记得台湾作家林清玄在《送一轮明月给他》的文章中写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位在深山修行的禅师在外散步回屋时,遇到正从他屋里出来的一无所获的小偷。这时,他既不大声呵责小偷,也不拉他去见官。相反,他用了轻柔的语气对慌慌张张的小偷说:“你走老远的路来探望我,总不能让你空手而回呀!夜凉了,你带着这件衣服走吧!”说着他就把自己身上穿的衣服披在小偷身上,小偷不知所措,低着头溜走了。第二天,当禅师醒来时,便看到他披在小偷身上的外衣,已整齐地叠放在了门口。这时,他喃喃地说:“我终于送了他一轮明月!” 好一轮明月!亲爱的老师,当您发现您的学生犯了错,请一定记得学学这位高明的禅师,多些人文关怀,多些宽容与巧妙,不妨也送一轮明月给学生,从而照亮其人生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