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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政府开放数据的存在因为被社会公众所利用而赋予意义,因此,政府开放数据成为一种公共服务并具有重大意义。本文在政府开放数据视角下,对国内外政府数据利用的文献进行阅读并总结,以期推动政府开放数据的价值。
关键词:政府开放数据;公共服务;数据管理;机制建设
1 国内相关研究
笔者基于中国知网,在国内相关研究中,以“政府数据开放”、“开放政府”为检索词,时间跨度设为2015年到2019年,检索到期刊文章511篇、硕博论文93篇、会议论文4篇,其中学术关注度从2015年开始急速上升,以网站收录相关学术论文为例,2013年和2014年收录量分别为11篇和15篇,而2015年收录量达到了67篇;用户关注度在2015年12月达到最高,总下载量为3790篇。
纵览该数据库的相关文献,目前国内对政府数据开放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机制建设、平台建设、数据管理、数据技术和应用创新五个方面。
(1)机制建设。肖卫兵指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设计方面存在缺陷,使得政府数据开放后的再利用未能充分实现,针对这一问题他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的政府信息公开例外规定、主动公开规定和其他政府数据开放相关条例三大方面提出建立和完善政府数据开放的机制;陈能华、王晓敏从保障机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三个方面对中国政府的信息资源增值利用提出了构想。
(2)平台建设。钱晓红、胡芒谷对比分析了现有数据平台存在的问题,构建了基于数据集开放的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并论述了其技术特征。黄思棉、张燕华在分析北京、上海两市政府数据开放网站建设和运营情况的基础上,针对当前网站存在的开放数据范围窄、更新周期长、含金量及利用率低等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
(3)数据管理。夏义堃、丁念通过对政府数据开放概念属性及构成要素的分析,总结出政府数据开放不仅促进了政府信息的开放,提高了政府透明度与责任感,还重塑了政府信息管理体系,进而产生了基于开放政府数据的一系列应用服务和新的业务模式。
(4)数据技术。袁远明等人利用关联数据技术对数据发布的相关观念、发布原则及优势进行了描述,并深入分析了包括内容表达层、创建层、互联层、浏览/查询层结构的关联政府数据技术体系。
(5)应用创新。姚乐等人通过回顾国外政府数据开放的典型实践,提出了基于政府数据开放的智慧城市概念框架通过展示“智慧坪山”项目规划中数据开放平台的结构、内容和策略,总结得出搭建公共开放数据平台是智慧城市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开放数据服务的基础,政府开放数据服务与智慧城市建设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2 国外相关研究
在 Web of Science 核心合集中,以“Open Government Data”为检索词,时间跨度设为2015年到2019年,共检索到相关文献 624 篇;同时,结合国内现有的二次文献,笔者总结得出国外主要是从制定政策与战略、数据门户网站建设、数据技术应用、数据开放模式以及法律保障机制五个方面对政府数据开放进行研究。
(1)制定政策与战略。Zuiderwijk 等人為了帮助用户更好地了解开放数据政策中的共同化和差异化元素以及确定政策变化的影响因素,开发了一个框架,该框架包括环境和背景因素,政策内容、绩效指标和公共价值。他们使用这个框架比较了荷兰政府 7个级别的政府政策,并指出当前的开放数据政策是比较内向的。曹凌分析了在大数据背景下,欧盟开放数据战略的路线图、战略目标与保障框架;提出欧盟开放数据战略是借助大数据为动力支持社会创新、发展智能经济,以摆脱金融危机、增长就业、实现社会治理的战略。
(2)数据门户网站建设:Lourenco、Rui Pedro 通过分析相关政府公开和透明度评估的文献,基于公开数据的关键特征,建立了一组基于公开政府门户网站必备条件的网站框架,分析现有门户网站的结构和组织,结果表明,政府门户网站的结构和组织不足以支持问责透明度。周志峰、黄如花以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加坡五国的政府门户网站数据为样本,总结了政府开放数据的特点与功能,并对其数据管理、检索和用户参与功能作了详细的分析。
(3)数据技术应用。Zuiderwijk 等人认为使用开放数据的能力部分取决于开放数据技术的可用性。他们基于技术接受和使用统一模型 (UTAUT),将其中的使用自愿修改为直接预测,对使用行为意向进行研究,结果表明,开放数据使用行为意向受绩效期望、社会影响、努力期望和使用自愿的影响,而促进条件对使用行为意向没有显著影响;绩效期望、社会影响与行为意向呈正相关关系,而努力期望和使用自愿与行为意向呈负相关关系。
(4)数据开放模式。Sieber 等人提出了公开数据的四个模式,分别为平台模式、代码交换模式、公民问题追踪模式以及参与式开放数据模式。原光、王艺总结了西方国家政府信息增值利用的两种主要模式: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开放商业化模式,另一种是以欧盟为代表的相对保守的渐进模式。
(5)法律保障机制。美国针对信息自由的保障有一套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如核心法律有《信息自由法》、《电子信息自由法令》和《隐私法》等,配套法律有 《电子政府法》和 《文书工作削减法案》等,2012年针对数据开放又制定和颁布了《消费者数据隐私保护法案》。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关于政府数据开放的研究尚处于理论阶段,基于应用层面的研究主要与国家治理、平台建设及智慧城市建设有关,而从用户利用行为角度出发的研究极少。因此,有必要深入分析不同年龄、性别、文化背景和职业属性的社会公众的数据需求特征,并从数据查寻、数据选择、数据保存关注程度等方面对社会公众的数据利用行为进行研究,以期为促进政府数据开放,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 肖卫兵.政府数据开放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谈起[J].理论探讨,2015(04).
[2] 袁远明,吴产乐,艾浩军. 关联开放政府数据的研究与应用进展 [J]. 电信科学,2012(09).
[3] Zuiderwijk,et al. Acceptance and use predictors of open data technologies:Drawing upon the unified theory of acceptance and use of technology [J]. Government Information Quarterly,2015(04).
作者简介:王海茹(1995—),女,天津市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方向:图书情报相关领域信息偶遇及信息行为研究。
(作者单位:天津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关键词:政府开放数据;公共服务;数据管理;机制建设
1 国内相关研究
笔者基于中国知网,在国内相关研究中,以“政府数据开放”、“开放政府”为检索词,时间跨度设为2015年到2019年,检索到期刊文章511篇、硕博论文93篇、会议论文4篇,其中学术关注度从2015年开始急速上升,以网站收录相关学术论文为例,2013年和2014年收录量分别为11篇和15篇,而2015年收录量达到了67篇;用户关注度在2015年12月达到最高,总下载量为3790篇。
纵览该数据库的相关文献,目前国内对政府数据开放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机制建设、平台建设、数据管理、数据技术和应用创新五个方面。
(1)机制建设。肖卫兵指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设计方面存在缺陷,使得政府数据开放后的再利用未能充分实现,针对这一问题他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的政府信息公开例外规定、主动公开规定和其他政府数据开放相关条例三大方面提出建立和完善政府数据开放的机制;陈能华、王晓敏从保障机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三个方面对中国政府的信息资源增值利用提出了构想。
(2)平台建设。钱晓红、胡芒谷对比分析了现有数据平台存在的问题,构建了基于数据集开放的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并论述了其技术特征。黄思棉、张燕华在分析北京、上海两市政府数据开放网站建设和运营情况的基础上,针对当前网站存在的开放数据范围窄、更新周期长、含金量及利用率低等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
(3)数据管理。夏义堃、丁念通过对政府数据开放概念属性及构成要素的分析,总结出政府数据开放不仅促进了政府信息的开放,提高了政府透明度与责任感,还重塑了政府信息管理体系,进而产生了基于开放政府数据的一系列应用服务和新的业务模式。
(4)数据技术。袁远明等人利用关联数据技术对数据发布的相关观念、发布原则及优势进行了描述,并深入分析了包括内容表达层、创建层、互联层、浏览/查询层结构的关联政府数据技术体系。
(5)应用创新。姚乐等人通过回顾国外政府数据开放的典型实践,提出了基于政府数据开放的智慧城市概念框架通过展示“智慧坪山”项目规划中数据开放平台的结构、内容和策略,总结得出搭建公共开放数据平台是智慧城市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开放数据服务的基础,政府开放数据服务与智慧城市建设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2 国外相关研究
在 Web of Science 核心合集中,以“Open Government Data”为检索词,时间跨度设为2015年到2019年,共检索到相关文献 624 篇;同时,结合国内现有的二次文献,笔者总结得出国外主要是从制定政策与战略、数据门户网站建设、数据技术应用、数据开放模式以及法律保障机制五个方面对政府数据开放进行研究。
(1)制定政策与战略。Zuiderwijk 等人為了帮助用户更好地了解开放数据政策中的共同化和差异化元素以及确定政策变化的影响因素,开发了一个框架,该框架包括环境和背景因素,政策内容、绩效指标和公共价值。他们使用这个框架比较了荷兰政府 7个级别的政府政策,并指出当前的开放数据政策是比较内向的。曹凌分析了在大数据背景下,欧盟开放数据战略的路线图、战略目标与保障框架;提出欧盟开放数据战略是借助大数据为动力支持社会创新、发展智能经济,以摆脱金融危机、增长就业、实现社会治理的战略。
(2)数据门户网站建设:Lourenco、Rui Pedro 通过分析相关政府公开和透明度评估的文献,基于公开数据的关键特征,建立了一组基于公开政府门户网站必备条件的网站框架,分析现有门户网站的结构和组织,结果表明,政府门户网站的结构和组织不足以支持问责透明度。周志峰、黄如花以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加坡五国的政府门户网站数据为样本,总结了政府开放数据的特点与功能,并对其数据管理、检索和用户参与功能作了详细的分析。
(3)数据技术应用。Zuiderwijk 等人认为使用开放数据的能力部分取决于开放数据技术的可用性。他们基于技术接受和使用统一模型 (UTAUT),将其中的使用自愿修改为直接预测,对使用行为意向进行研究,结果表明,开放数据使用行为意向受绩效期望、社会影响、努力期望和使用自愿的影响,而促进条件对使用行为意向没有显著影响;绩效期望、社会影响与行为意向呈正相关关系,而努力期望和使用自愿与行为意向呈负相关关系。
(4)数据开放模式。Sieber 等人提出了公开数据的四个模式,分别为平台模式、代码交换模式、公民问题追踪模式以及参与式开放数据模式。原光、王艺总结了西方国家政府信息增值利用的两种主要模式: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开放商业化模式,另一种是以欧盟为代表的相对保守的渐进模式。
(5)法律保障机制。美国针对信息自由的保障有一套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如核心法律有《信息自由法》、《电子信息自由法令》和《隐私法》等,配套法律有 《电子政府法》和 《文书工作削减法案》等,2012年针对数据开放又制定和颁布了《消费者数据隐私保护法案》。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关于政府数据开放的研究尚处于理论阶段,基于应用层面的研究主要与国家治理、平台建设及智慧城市建设有关,而从用户利用行为角度出发的研究极少。因此,有必要深入分析不同年龄、性别、文化背景和职业属性的社会公众的数据需求特征,并从数据查寻、数据选择、数据保存关注程度等方面对社会公众的数据利用行为进行研究,以期为促进政府数据开放,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 肖卫兵.政府数据开放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谈起[J].理论探讨,2015(04).
[2] 袁远明,吴产乐,艾浩军. 关联开放政府数据的研究与应用进展 [J]. 电信科学,2012(09).
[3] Zuiderwijk,et al. Acceptance and use predictors of open data technologies:Drawing upon the unified theory of acceptance and use of technology [J]. Government Information Quarterly,2015(04).
作者简介:王海茹(1995—),女,天津市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方向:图书情报相关领域信息偶遇及信息行为研究。
(作者单位:天津师范大学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