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12315消费维权村村通工程开通农民消费投诉直通车

来源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ivwsi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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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广安市工商局实施“12315消费维权村村通工程”,逐步建立起农村维权长效机制,构建了一个覆盖广大农村的“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农村消费维权网”,对培育农村消费市场,引导农民科学消费,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站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大力实施“12315消费维权村村通工程”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发展和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促进农村发展,维护农村稳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有重要责任。如何加大工作力度,净化农村消费市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化解涉农消费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是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因此,实施“12315消费维权村村通工程”,是工商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加强“三农”服务,积极主动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农村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维护农村市场秩序的重要途径。实践证明:加强村级12315消费维权网络建设,把农村消费者投诉站建在农民家门口,建在工商执法维权的前沿阵地,使之成为工商服务站、农民投诉站、农村维权站,既能加强农民消费素质教育,真正把农民培养成为有理想、有文化、会生产、懂生活的社会主义新农民;又能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有效净化农村市场和启动农村消费,形成千村万户拒伪劣的自我保护新格局,为建立农村打假维权的长效机制奠定基础,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
  
  二、抓住四个关键环节,努力推进村级维权服务站建设
  
  我们抓住村级维权服务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运行、工作条件四个关键环节,把维权窗口、维权触角前移延伸到乡镇村组,逐步形成了以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为枢纽,以县级工商局及消委会为依托,以工商所及乡镇消委分会为基础,以各村社维权站为支撑点的“四级红盾维权网络”,真正做到了为农民提供“零距离”的优质高效服务。
  一是分类建立组织机构。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工商系统结合地方实际,积极开展村级维权网络建设。在没有设立工商所的乡镇建立12315消费维权中心站,聘请所在地的镇长(乡长)任站长,办公室设在当地乡镇政府;在有条件的行政村建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以农村村委会为依托,把维权站设在村委会,聘请村委会主任或村支书为消费维权站站长;对不具备条件的村社,聘请维权义务监督员从事消费维权公益事业。
  二是明确村级维权服务站四大职权。12315村级维权服务站在当地党政和工商部门的领导下,具有宣传、引导、协调、保护四大职责: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和识假辨假知识,增强农民依法维权意识;开展“千村万户拒伪劣活动”,引导村民科学消费、健康消费、安全消费,培育农村消费市场;协调解决消费纠纷,化解消费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接受农村市场违法违章案件举报,协助工商部门开展农村打假维权,依法保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在工作中赋予维权站工作人员调解权、监督权、咨询权、建议权四种职权;调解权指受理消费投诉可以先行调解,对金额较小的可以即时调解处理;监督权指协助行政执法机关监督市场经营行为,举报市场违法违章案件;咨询权指受理解答农村消费咨询;建议权指及时向工商部门、消委会反映农民消费者的要求、意见和建议。
  三是规范五项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村级维权服务站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制订维权站工作人员受理、登记、核查、调解、转报等五项工作职责分工,完善五项工作的运行流程,规范五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建立站内监督、群众监督、工商所监督、消委分会监督、当地党委政府监督等五项监督制约机制,确保了维权服务站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四是制订六项工作标准。村级维权服务站设在村委会,由当地乡镇政府和区市县工商局、消委会联合授牌,聘请村委会主任或党支部书记为站长,与村委会合署办公,并接受辖区工商所及消委分会的管理与业务指导。村级维权站原则上要求达到“六个一”的标准(一牌、一证、一室、一簿、一栏、一话),即统一悬挂维权站标识牌,统一颁发消费维权义务监督证,建立消费维权工作调解室,建立申诉(投诉)登记簿,设立法律法规、消费警示宣传栏,安装申投诉举报电话,为工作正常开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三、坚持五个结合,整体推进农村消费维权工作
  
  “12315消费维权村村通工程”是一个系统工程,工作繁重,任务艰巨,面临着经费、人员、办公场地等具体困难。只有努力形成党政高度重视,工商、消委会牵头,农业、质监、卫生等职能部门大力支持,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新格局,才能真正把这项服务“三农”的实事工程办好。
  一是坚持与地方党委政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各级工商部门努力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把“农村12315消费维权村村通工程”纳入了党委、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事工程”和“民心工程”,并作为党委政府联系群众的一条重要纽带和一项重要实事,对工程实施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市政府专门制发了《关于加强农村12315消费维权工作的通知》,武胜、邻水等地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实施村级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村村通工作现场会,制发了专门文件,对全县村级维权服务站建设作出了整体部署,要求各级党政、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督促检查,确保了护农实事工程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与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组织的作用结合起来。我们在推进“农村12315消费维权村村通工程”中,十分重要的一条,就是通过地方党委政府做到“三个纳入”:即纳入各级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纳入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农村组织的重要职责,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目标。尤其是把这项工作纳入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基层行政组织自身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后,得到了广大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委会在人力、物力等方面的大力支持,既解决了村级维权站建设中的若干具体问题,也促进了农村维权站作用的有效发挥;既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又改善了基层党组织和行政组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三是堅持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结合起来。工商部门实施“12315消费维权村村通工程”,对于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化解消费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构建农村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农村消费纠纷,消费矛盾,不仅涉及农民利益,而且涉及农村社 会稳定,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过去,农村没有维权机构,农民投诉无门,有了消费纠纷,由于无人过问,常常引发社会矛盾,造成农村社会不稳定。自从村里建立起了维权站,实现了农民群众一般投诉不出村,就地消化了消费矛盾,既保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四是坚持与深化工商职能结合起来。建立农村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不仅能方便农民投诉.化解农村消费纠纷,而且能够进一步延伸工商部门的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进一步加强“三农”服务。全市工商系统2005年、2006年连续两年确定为“三农服务年”,广泛开展“百所下乡,服务进村”活动,基层工商所以村级维权服务站为依托,把村级维权站建成了工商“三农”服务站、农民投诉站、农村维权站,工商部门的所有事务都可以凭借农村维权站这个平台向农村延伸,做到了一站多能综合服务,实现了工商职能扶持下乡、市场监管下乡、办证办照下乡、消费维权下乡、宣传服务下乡,不仅填补了工商部门市场监管的“空白点”,而且开创了工商部门扎根农村、服务农业、关注农民的崭新服务机制。
  五是坚持与创新监管机制结合起来。在实施“12315消费维权村村通工程”过程中,工商部门积极探索适应基层工商所和农村市场现状的监管新机制。以各地消费维权服务站为依托,全市工商系统重点建设了流动办公点50个,工商干部坚持每月定期流动在辖区开展现场办公,受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做到当场发照,受理咨询做到现场解释清楚,受理消费投诉尽量做到现场调处,受理案件举报做到一查到底,农村维权站不仅协助工商部门开展义务消费维权活动,而且积极参与农村市场整治,加强农村市场监管。全市逐步推行了村级维权站重要农资商品备案等制度,有效地解决了农资市场监管难以到位的问题。
  
  四、巩固四大成效,纵深推进农村消费维权工作
  
  实践证明:把农村消费者投诉站建在农民家门口,将村级维权网络建成工商执法维权的前沿阵地,能进一步密切农村干群关系,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有利于建立农村打假维权的长效机制。
  一是净化了农村市场环境。村级维权服务站扎根基层,直接受理消费投诉、调解消费纠纷,信息面广,掌握的信息准确可靠,是工商部门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前哨”。以全市工商系统查办农资案件为例,未建立村级维权站的2003年仅立案查处农资案件96件,案值75万元。2004年建立村级维权后,全市村级维权站为工商所提供案源、协查案件1420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0个,案值900余万元。尤其是2005年全市村级12315维权站逐步迈入规范化运行机制后,工商机关共立案查处各类农资案件222件,案值达260万元,是2003年查处的案件数2.3倍、案值的3.5倍。
  二是提高了市场监管效能。实施“12315消费维权村村通工程”后,通过健全消费维权网络,工商部门监管服务职能直接延伸到村社,将以前农民找上门要服务变为主动上门为农民服务,实现了工商机关与经销企业、城市与农村、消委会与农村消费者多方联手,建立起一种全社会联动的打假护农机制,填补了工商机关市场监管“空白”,大大提高了“三农”服务工作效率。不少农民高兴地说:“过去我们买到假冒伪劣商品,要跑几十里路到工商部门去投诉,现在好了,维权站建到了家门口,可以就在村里投诉了。”
  三是化解了农村消费矛盾。2004年以来,全市村级维权服务站共受理农村消费投诉3000余件,其中村级维权服务站成功调解2000余件,转报当地工商机关或上报上级消委会调解1000余件,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消费纠纷的及时调解,减少了因消费纠纷吵架、打架、扯皮导致的群众上访现象,减少了因权益受损、無法索赔而产生的群众偏激抱怨,在化解农民消费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四是树立了良好党政形象。群众利益无小事。实施“12315消费维权村村通工程”,实现了工商部门与乡村干部联手,深入田间地头直接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老百姓的衷心拥护和欢迎。2004年8月8日,邻水县工商局建新工商所接到姚家坝村三位农民关于玉米种质量问题的申诉,8月9日,12315工作人员会同农业部门三位专家,顶着烈日下39摄氏度高温,赶十几里山路来到三位农民的玉米地进行现场处理。三位农民见到工商干部和农业专家后,拉着他们的手激动不已:“真没想到这么热的天气,你们老远赶来为我们解难,快进屋喝一碗凉茶。”通过工商干部与基层乡村干部在农村打假维权战线上的不懈努力,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提升了工商部门的执法影响力,树立了党委政府良好的社会形象。
  责任编辑 周晓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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