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微反应”理论提升职务犯罪讯问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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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职务犯罪隐蔽化、智能化、期权化、国际化现象突出,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履职行为的社会敏感性和关注度增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而另一方面,侦查信息化战略要求职务犯罪侦查机关把侦查重心放在获取信息、调查取证上,通过信息引导侦查,准确研判侦查方向、侦查重点,切实做到在尊重和保障人权前提下及时有效地查办职务犯罪案件。
  一、“微反应”的研究现状
  “微反应”的全称,是“心理应激微反应”,属于心理应激反应研究的一部分。它是人们在受到有效刺激的一刹那,不由自主地表现出的不受思维控制的瞬间真实反应。“微反应”可以从广义以及狭义两个方面来理解。广义的“微反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能够反映应激后瞬时心理变化的面部表情,常被称作“微表情”;第二,能够反映应激后瞬时心理变化的身体动作,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小动作”;第三,能够反映应激后瞬时心理变化的特别语言信息,也被称为“微语言”。狭义的“微反应”则仅指能够反映应激后瞬时心理变化的面部表情,即“微表情”。在本文中, “微反应”是指广义义理解中的第一方面和第二方面,即“微表情”和“小动作”。世界各国针对“微反应”都已展开了深入研究。
  (一)国外
  1872 年,英国著名学者达尔文出版了《人类与动物的表情》,这本书虽然是以人与动物的情绪表现的共同点为论据为进化论作进一步论述,但也是最早对人的情绪展开的研究。后来,在电影表演领域,一些学者从表演的角度研究了人类的表情,使关于表情的研究又深入了一个层面。美国心理学家保罗·艾克曼受到达尔文观点的影响,针对不同种族、不同文化背景下人的面部表情展开研究,他深入新几内亚原始部落中,对当地居民与西方人的面部表情进行研究,发现二者有惊人的雷同。之后,艾克曼与 Friesen 围绕人的面部肌肉群对表情的控制进行研究,并进行了深入的技术开发。他的研究主要针对人的面部表情识别、情绪的解析与人际欺骗,其著作有《情绪的解析》、《说谎》等。保罗·艾克曼的研究成果被美国司法部门应用,其本人也成为美剧《别对我说谎》的主人公原型。
  (二)国内
  2009年9月,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所长付小兰率先对微表情与人的情绪机制、无意识状态之间的关系展开了研究,并成立专题研究小组。中国政法大学姜振宇老师针对心理应激微反应测试展开研究,并成立中国政法大学“微反应”研究小组,其著作有《微反应—小动作背后隐藏着什么》和《微表情—如何识别他人脸面真假》。关于微表情、微反应,国内还有其他一些学者也为此展开积极研究,但目前该类研究均尚处于起步阶段。
  在我国司法领域,以中国政法大学姜振宇老师为代表的“测谎”研究团队参与了检察院系统心理测试技术研发。2012年,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发出通报称,该院反贪局与姜振宇团队在微反应实证研究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结合已决的零口供案件的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姜振宇团队在不知晓最终查证情况的前提下分析出的信息点和调查方向与案件实际情况基本吻合。
  二、微反应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的作用
  一般来说,人体的对外反应通常是经过人脑有意识的控制后表现出来的动作,也就是受到个体思维控制的有意识反应,这些有意识的反应并不直接表达个体的内心真实想法。从立法的角度上来说,这种控制自身行为的能力是立法确认一个法律主体是否适格的主要依据,也就是“具备辨认、控制能力”。不过,“微反应”之所以在职务犯罪案件中能发挥作用却不是因为这种“辨认、控制能力”,而是基于一种不能“辨认、控制”,是一种“在刺激有效的情况下,真实可靠地直接反映了测试人的真实想法的,不受思维控制的,被测试人的最初瞬间反应”,这种反应是瞬间产生的,不受控制的产生之后又会极快地被有意识的心理活动所控制,被人体有意识建立的反应所替代,之后“微反应”会在他人几乎没有注意到的情况下极快地消失。
  “微反应”研究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阶段有重要应用价值。以侦查讯问为例,审讯人员在讯问工作中大多注重问话的语言、技巧及讯问策略,通常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多次、较长时间的交谈,但却依旧没有突破其心理防线,案件依然陷入僵局。其实,之所以导致这一局面出现,并非审讯人员不尽力或专业素养不够,而是另有原因。犯罪嫌疑人在回答问题过程中,其反馈给审讯人员的信息包含在其语言、表情、动作的方方面面。审讯人员虽然也是相当有经验的,但还是会错过了一些眉毛、眼神、嘴角上的细微变化,而这些信息在真实反映其意图方面的可信度远远高于语言传达的信息点。“微反应”主要针对人在受到外界刺激后的表情、动作展开研究。由情绪引发的表情和动作是真实的,而受思维控制的表情和动作则是虚假的。同时,虚假的表情和动作都会或多或少地流露破绽。因此,办案干警在对犯罪嫌疑人、证人、被害人问话过程中,运用微表情、微反应的相关知识,并结合恰当的问话技巧、策略,将更加准确地掌握被问话人的真实心理意图,把握问话的主动权,为突破其心理防线、推进问话的实质进程提供重要帮助。
  三、我院引入“微反应”的设想
  依笔者看来,我院引入“微反应”可以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请有关专家讲授相关“微反应”理论,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反贪干警的专业讯问能力。
  对于反贪干警来说,不必担心微反应理论所基于的生理学和心理学专业知识,因为不必学习全套的“微反应”理论。在一线工作多年的反贪干警,早己在大量案例中积累形成了自己的经验体系,嫌疑人的很多表情和动作,经验丰富的反贪干警能捕捉到并加以利用,但在系统性、专业性上还有欠缺。“微反应”理论,能有效提升他们审讯技术的理论高度、思维广度。而对于刚参加反贪工作没有几年的青年干警,通过“微反应”理论的学习,可以初步掌握“微反应”的基本知识,再通过讯问实践,有目的地对嫌疑人的表情和动作进行分析,提高自己的讯问能力。
  第二阶段,组织院里讯问经验丰富的领导和干警,邀请“微反应”理论研究的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建立分级响应机制,对某些疑难案件进行会诊,引导职务犯罪讯问工作,提高讯问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由低到高把案件分为四个等级,即:科级、局级、院级、专家级。其中,科级难度的案件为最低难度,由科里内部组织干警进行分析梳理,不需要启用专家组响应机制;局级、院级难度的案件为中等难度的案件,专家组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安排院里专家组的相应成员,对犯罪嫌疑人在被讯问过程中的行为进行分析梳理,引导讯问;专家级难度的案件为最高难度案件,邀请专家组的相关专家,利用同程同步录音录像的相关资料,记录并分析嫌疑人重要“微反应”节点,完成分析报告,办案人员根据分析报告即时调整主攻方向和问题。
  在讯问过程中引入“微反应”,可以辨明犯罪嫌疑人言辞是否真实可靠,把握问话的主动权,提高讯问水平,更有利于突破疑难案件。同时,在侦监、公诉、控申等工作中,“微反应”理论也具备较大的应用价值。
  (作者通讯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天津 河北区 30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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