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不实用的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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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说《麦琪的礼物》写一对夫妻在圣诞节把自己仅存的最好的、最贵的东西变卖了,买了礼物,奉献给自己的爱人。在一般情况下,所送的东西,应该是最有用的,才能成为对方最珍惜的。如果小说情节按这样的思路发展:双方拿到对方的礼物,非常合用,一起欢喜不尽,就不但没有《麦琪的礼物》这样的格调,而且连一般小说的水平都没有了。为什么呢?因为,物质的满足,淹没了精神和情感,就会失去审美价值,就落入俗套了。如果换一种写法:夫妻双方买了礼物,根本就不实用,两个人都生了气,甚至吵了架,会不会更好呢?当然不会。因为从价值观来看,仍然是物质压抑了情感。
  而这篇小说的情节却是:夫妻二人都把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卖了,买了自己以为对对方最有价值的东西,结果却是对对方最没用的东西,表面看来是“愚蠢”的,而最后作者站出来说,恰恰是“最聪明”的。
  从这里可以看出来,对于人来说,有两种价值。一种是有用的,很实惠的。如果丈夫的表没有卖掉,表链当然是很有价值的,价值就在实用性上,在美学理论上叫实用价值。但是,小说提出的问题是,表链没有实用价值,是不是就没有任何价值了呢?小说强调没有实用价值的东西还有另一种价值,那就是情感价值,它是比实用价值更高的价值。小说让我们看到,情感的价值是超越实用功利的。没有用的东西,可以成为情感的载体。情感的价值在美学理论上叫审美价值,审美价值是不实用的,但正是因为超越了实用价值,它才更为强烈,更为自由。我们读过张洁的《挖荠菜》和《拣麦穗》,拣了麦穗,换了钱,做嫁衣,这是带着少女的幸福的幻想。一旦幻想失落,嫁衣的实用价值并没有变化,但是审美价值却随之失落了。在现实生活中,实用价值占着优势,它是压抑着、统治着情感的,情感是不自由的,而在文学想象中,情感却可以从实用功利中解脱出来。
  从这里可以看出,情感价值的超越和自由是与艺术感染力成正比的。在《拣麦穗》里,小女孩希望嫁给卖糖老汉,这明明是毫无实用价值的,可以说实用价值等于零,可是卖糖老汉却仍然非常疼爱小女孩。在这样的价值反衬中,才更显得情感超越物欲的自由,才更加显示出人的美好的真情。
  《麦琪的礼物》的作者是美国人,《挖荠菜》的作者是中国人,虽然文化背景不同,但在审美价值观念上却是息息相通的。《挖荠菜》是抒情散文,《麦琪的礼物》也有抒情的一面,二者的共同之处是通过叙事来表现情感。在《麦琪的礼物》中,也有一系列情感洋溢的场景,可以说写得淋漓尽致。如德拉非常在意自己的外貌在丈夫心目中的感觉。在她把头发卖掉以后,紧张地等待着丈夫,听到丈夫回家的脚步声的时候,“紧张得脸上失去了血色”,心里还在祈祷:“求求上帝,让他觉得我还是漂亮的吧。”丈夫进门以后,她一再絮絮叨叨地诉说自己的头发很快就会长起来,祈求他不要在意。
  这些都是情感的强烈表现,具有抒情的力量,可是,在这样的抒情话语中,读者不应该忽略浸透其中的叙述者的调侃:作家让读者感到她过分在意外表形象、心理过分紧张是没有必要的。她紧张,她怕自己外貌的改变会给丈夫一眼看出来,就刻意抢在他有反应以前先入为主。而丈夫恰恰反应迟钝,“绞尽脑汁也没弄明白这明摆着的事实”,有点“白痴”一样的“恍惚”。这里就流露出一种不同于抒情性的语言风格,从小说来说叫喜剧性,从趣味来说,就是幽默感或者谐趣。
  这种喜剧性在情节的构成方面,一方面表现为极端的巧合,另一方面又是感觉和知觉和想象的“错位”。
  小说虽然写的是两个人的故事,但是正面描写的,只是妻子德拉的行动和心理,丈夫一方是从妻子的眼中表现出来的。如果仅仅是妻子一方的线索,强调妻子在穷得只剩下漂亮的头发的时候,为了丈夫的金表更为堂皇,把头发卖掉买表链,本来也可以写成一篇小说的。不过,那将只能在抒情上展开,其结果可能有点平庸。欧·亨利显然不满足于这样的平庸,他把妻子买表链作为明线在读者面前正面展开,同时又让丈夫把自己的表卖了,但是,让他在幕后进行,也就是作为暗线。两者构成的反差和错位就有一点幽默,读者可能会会心地笑。康德说过:“笑是一种从紧张的期待突然转化为虚无的感情。”如果等到丈夫归来,妻子发现自己买的礼物是无用的,同时发现丈夫为自己买的礼物是有用的,如买来一件长期向往的衣服,这样的构思,当然比只有妻子一方卖头发要艺术一些,但是,只是妻子卖头发这一条线索落空,还是不够幽默。这和欧·亨利最后写出来的相比,显得平淡,不能成为世界短篇小说的杰作。欧·亨利的杰出就在于,丈夫买来的礼物,是一套梳子,由于妻子的头发已经卖掉,也变得无用。这样,表链和梳子构成了双重期待的落空,也就是幽默结构的双重对称,喜剧性和幽默性就得到了双重强化。小说的杰出还在于虽然双重期待落空了,虽然从世俗观念来看,他们的决策是不聪明的,“傻乎乎的”(原文是foolish,是一个日常口语词),但恰恰又是“最聪明”的(原文用了一个高雅的词语wise,这是用来形容基督诞生时,给他带来礼物的东方三贤人麦琪的:“The Magi :the three wise men from the East who brought gifts to the infant Jesus” )。作者难得地在小说最后站出来宣称,他们在一切接受礼物和赠送礼物的人中,是“最聪明的”;“他们”,也就是这两个年轻人,“就是麦琪”(They are the Magi)。聪明和愚笨完成了一次对转。笑不仅仅是期待的落空,而且是落空之后另一条逻辑线索的落实。是落空和落实的“错位”。
  在这样强烈的双重反衬中,奉献和爱情结合起来,把主人公的精神推向了崇高的境界。
  但是,欧·亨利并没有把他们的精神境界理想化。相反,在对他们的描述中,充满了反讽、调侃和揶揄。在欧·亨利笔下,这两个人物的爱情观是超越世俗功利的,但是他们身上也充满了美国式的世俗观念。
  作家对他们的反讽,首先表现为以财富为荣、对贫穷生活的自卑。描述德拉和杂货店老板、菜贩子讨价还价,她的感觉是“羞愧难当”“丢人现眼”。作家从字里行间流露出来:这种自卑并不是十分必要的。其次,反讽还表现在主人公生活观念中的虚荣,如对吉姆名字全称和信箱的描述:
  楼下的门道里有个信箱,可从来没有装过信,还有一个电钮,也从没有人的手指按响过电铃。而且,那儿还有一张名片,上写着“詹姆斯·迪林厄姆·杨先生”。
  “迪林厄姆”这个名号是主人先前春风得意之际,一时兴起加上去的,那时候他每星期挣三十美元。现在,他的收入缩减到二十美元,“迪林厄姆”的字母也显得模糊不清,似乎它们正严肃地思忖着是否缩写成谦逊而又讲求实际的字母D。
  反讽表现在哪里呢?一个星期挣二十元的窘境,读者已经通过德拉的感觉体会到了,仅仅多了十美元,每周三十美元,却用了“春风得意”来形容。原文是period of prosperity,“兴旺发达”的意思,显而易见这里隐含着不统一、不和谐,这就产生了一种调侃的效果。门铃、信箱之类的设备,好像属于小康之家、中产阶级,但小说在描写中强调了它们功能的空缺。而名字,三个部分的全称,常常用在上流社会人物的正式职务履历中,对吉姆根本就没有用处,而妻子对他的简称(吉姆),却实用而简洁,这种反衬,突出了有用的却不正规,而正规的却没有实际意义。正是因为这样,那个“迪林厄姆”的字母,才显得模糊不清,才给人一种是否缩写成不起眼的字母D的想法,因为这样才显得“谦逊而又讲求实际”,这就隐含了“迪林厄姆”这样正规的写法实在是不讲求实际的意思。所有这一切都在显示,作家对他们既赞赏又同情,在同情中又带着调侃和讽刺。
  对主人翁的反讽还渗透在对他们的描写之中。如对德拉头发的描写,用语极其夸张,说她只要把头发晾晒一下,示巴女王都要妒忌;吉姆把怀表拿出来看一下,连所罗门的财富都要黯然失色。这些都是以夸张失实为特点的幽默话语,尽量把事情说得显而易见的不切实际。字面上的意思是说吉姆的表如何了得,实际上是说男主人除此之外一无所有,没有什么可以夸耀的了。表面上说女主人公美貌,隐含的意思却是除了头发,没有什么可以自豪的。
  对主人公的反讽还表现在对女主人公爱美的调侃上。把她的爱美和穷酸的镜子结合在一起,这一段文字很精彩:
  两扇窗子之间有一面壁镜……一个非常瘦小而灵巧的人,细看一连串的竖条影像,可能会对自己的容貌得到一个大致精确的概念。
  作家不是直接说穷得连一面完整的穿衣镜都没有,也不说虽然有一面穿衣镜,但是破得不够照出完整的面貌和躯体,而是说,第一,只有“非常瘦小”的人才能使用。让读者去想象如果是胖子或正常人,就无法从镜子里看到自己的身影。第二,就是瘦小的人,还要看一连串的竖条的影像。那就是说,看一次是不够的,而要从多次的观看中揣摩出来。可见这个穿衣镜是如何狭窄了。如果光是这样,还只是对物质穷困的调侃,欧·亨利的幽默还在于,调侃贫穷的女主人公,在这样的镜子面前,仍然不改爱美的天性:
  德拉身材苗条,已精通了这门子艺术。
  “德拉身材苗条”,这既是对镜子狭窄效果的强调,又是对女主人身材的赞美,而“精通了这门子艺术”,则是对她的调侃了。实际上说的是,她已经从多次的练习中掌握了在狭窄的镜子面前照出自己全部容貌的办法。这本是迫不得已的事,而作家却用“这门子艺术”来形容。就是说,要把自己全貌都照出来,要谨慎严肃,要像进行艺术创作那样专心致志。这种比喻本来是不伦不类的,可是对于表达作家对女主人公的调侃来说,却是相当准确的。
  作家就是对非常赞赏的爱情,也充满了调侃,字里行间流露出谐趣。如写德拉卖掉了头发之后:
  回家之后,她的狂喜有点儿变得审慎和理智了。她找出烫发铁钳,点燃煤气,着手修补因爱情加慷慨所造成的损失,这永远是件极其艰巨的任务,亲爱的朋友们——简直是件了不起的任务呵。
  本来是说,虽然从情感上说,为了爱情可以牺牲漂亮,但是牺牲了以后,漂亮还是要的,而且是要极力挽回的。对于这样的努力,作家用了这样的语句:“因爱情加慷慨所造成的损失”“艰巨的任务”“了不起的任务”。这明显是大词小用。原文比课本上的译文更加明显:
  When Della reached home her intoxication gave way a little to prudence and reason. She got out her curling irons and lighted the gas and went to work repairing the ravages made by generosity added to love. Which is always a tremendous task, dear friends--a mammoth task.
  译为“狂喜”的那个字是“intoxication”,更准一些应该是“陶醉”,有点晕晕乎乎的感觉。课本上翻译为“损失”的那个字,原文是:“ravages”,应该是“蹂躏”和“劫掠后的痕迹”的意思。试想一个爱美的女人的头发遭到了“蹂躏”,留下一片“劫掠后的痕迹”,其中有多少调侃的意味,语言是何等的幽默!翻译成“损失”,感情色彩就荡然无存了。至于tremendous和mammoth都是书面的、文雅的、庄重的词汇,在修剪头发这样一件小事上,用了这么一系列郑重其事的大词,这种错位构成了明显的幽默感。
  更加富于谐趣的是,她用了这样大的努力,结果却是这样:
  不出四十分钟,她的头上布满了紧贴头皮的一绺绺小卷发,使她活像个逃学的小男孩。
  这和女性追求的漂亮已经相去甚远了。而她却仍“在镜子里老盯着自己瞧,小心地、苛刻地照来照去”,心里想着丈夫看她一眼,就会把她“宰掉”。一方面是如此认真,一方面效果又是如此之差,作家就这样把同情、赞赏和揶揄结合到一起。
  从人物刻画来说,欧·亨利设计这样的情节,实际上是给自己出了一个难题。难在何处?小说中的人物不管如何情投意合,要具有性格就必须在行为逻辑上互相拉开距离,最好是构成冲突。如果像恋爱中的人物那样心心相印,行为逻辑完全一致,就只可能有诗歌。要小说中的人物有性格,就必须让他们心心相错,只有这样,在戏剧舞台上才有戏可演。例如,在欧·亨利的《最后一片叶子》中,两个女主人公,一对好友,在行为逻辑上总是不一致,一个总觉得绝望,没有信心生活下去,而这样,据医生说,就可能只有死路一条。这是她朋友无能为力的。这种情感的错位,就是个性冲突。如果没有这个矛盾、错位,就无法构成小说,只能写一首友谊之歌。最后这个矛盾,被另一个人(老画家)解决了,而且解决的途径是病人根本没有想到的。有了这样三个心灵的距离,情感的意志的错位,小说才有了感染力。小说之难,就在要让两个友好的人物,在行为逻辑上拉开距离。两个人物,行为逻辑如出一辙,就很容易构成性格雷同,此乃小说写作之大忌。但是,作家却选择了夫妻二人行为逻辑完全一致的构思,这样虽然也有好处(比较鲜明的喜剧性),但是喜剧性不能违反小说的基本规范,故作家也在行文中十分注意尽可能区分两个人物的行为方式。如女主人公比较神经质,反应比较快,语速比较快,在丈夫出现的场景中,她不是滔滔不绝地说话,就是“欣喜若狂”地“尖叫”,而男主人公则比较沉稳。这一设计相当艺术。如果不是这样,如果男主人公和女主人公一样敏感、神经质,他一进门就发现妻子的头发变了,马上就有反应,小说的情节进展就太简单,读者的期待就可能遭到削弱。而现在则是,女主人公极其紧张地期待丈夫的反应,不等他说话,就从他的脸上看出了复杂的表情:
  吉姆站在屋里的门口边,纹丝不动地好像猎犬嗅到了鹌鹑的气味似的。他的两眼固定在德拉身上,其神情使她无法理解,令她毛骨悚然。既不是愤怒,也不是惊讶,又不是不满,更不是嫌恶,根本不是她所预料的任何一种神情。他仅仅是面带这种神情死死地盯着德拉。
  接下来,就是德拉滔滔不绝的话语。这样的区别,有利于让两个行为逻辑一致的人物之间的感知距离尽可能地得到延宕。这正是设置情节悬念的技巧,也就是俗话所说的“卖关子”。这种技巧恰恰又是建立在人物个性的基础上的,这就叫情节与人物的统一。情节既为人物的刻画服务,又是在人物的心理特点上延伸的,二者达到了水乳交融的程度,从这里可以看出欧·亨利驾驭小说技巧的娴熟。
  
  参考资料:
  〔1〕宗白华译《判断力批判》,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
  〔2〕孙绍振《论幽默的二重错位逻辑》,《审美价值与情感结构》,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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