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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说话写作时常常要求有条理,讲究逻辑,但偏偏有人会“自相矛盾”。这是为什么?
因为他们运用了一种特别的修辞手段“oxymoron”,即“矛盾修饰法”。“Oxymoron”一词出自希腊语,意为“pointed foolish”,作为辞格,是把通常互相矛盾的两个词语结合在一起的修辞法。胡曙中先生在谈到它的作用时,说:“提示一件事物的矛盾性,把一对反意概念的词语放在紧密的语法联系之中,虽然从表面来看,这样的表达方法是不合逻辑的,但正是思维的立体性与语流的线性的差异所造成的反差,引起听读者的注意,加强对感官的刺激,以增加对语言代码的理性信息之外的美学信息和风格信息等的传达和接收效果。”汉语中也有类似英语矛盾修饰法的现象。陈望道在《修辞学发展》中,将汉语中这种现象归入“映衬”格中“反映”一类。但英汉两种语言在这种修辞的结构上有时有出入,在英语中,两个相反意义的词总是互相修饰的关系,即一个为中心词,一个为修辞语。而在汉语中,有时存在两个反意概念的词为并列关系的现象(胡曙中)。其实也不尽然,在汉语中有像“古老而年轻的祖国”,“你是那么富饶而又贫穷”这样的句子,属并列结构的矛盾。在英语中也有并列结构的例子,如:“my ugly, lovely chair”, “time past at once slowly and fast”。如此,两种语言扯平了,可见胡曙中归纳有误。也有修辞学家把Oxymoron归入“精警”(倪宝元《修辞》),或“奇语”(宗廷虎等《修辞新论》)。除oxymoron之外,还有一种与此紧密联系的修辞手法,即“隽语”,英语中称“paradox”。“Paradox”一词也来自希腊语,意为“contrary to expection, apparently absurd or self-contradictory statement”,指那些表面上自相矛盾而实际颇有道理似非而是的话语。它和“Oxymoron”同出一辙,都离不开一个“矛盾”。但是,“oxymoron”是两个反意概念用在一起,并且是在词组的层次上。而“paradox”则是把两个意义相反的概念组合在一起,形成似非而是并且是在句子的层次上。有人把它们分开(文军),有人干脆把它们放在一起讨论(胡曙中)。
尽管“oxymoron”和“paradox”相比在结构上和在层次上存在着一些区别,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都是在“矛盾”上做文章(以下统称oxymoron或矛盾修饰法),因此,我们把它们放在一起来进行讨论。中英两种语言都源远流长,在修辞手法的运用上也旗鼓相当,在此我们就这一修辞格在两种语言中的作用作一比较和对比,看看有哪些相同点和不同点。
首先,Oxymoron是用来表现思想的,表现心情或客观事物的矛盾,冲突和对立性。这一特征在两种语言中都有充分的运用。请看下面的例子:
...the first sight of the familiar places gave me a very curious thrill, a sort of delicious pain ...
(christopher Benson: A Letter from Upton).
一看到这些熟悉的地方,我就感到一种奇异的震颤,一种酣畅淋漓的痛苦。
The mother is undergoing the joyful pain, and the painful joy of childbirth.
母亲正在经历分娩时快乐的痛苦和痛苦的享受。
Beantiful tyrant! Fiend angelical!
Dove-feather’d raven! Wolfish-ravening lamb!
Despised substance of devinest show!
Just opposite to what thou justly seemist,
A damned saint, an honourable villain!(W.Shakespeare, Romeo and Juliet)
美丽的暴君!天使般的魔鬼!
披着白鸽羽毛的乌鸦!豺狼一样残忍的羔羊!
圣洁的外表包裹着丑恶的实质!
你的心刚好和你的形态相反,一个万恶的圣人,一个庄严的奸徒!
再看下面几个汉语中的例子:
“近年时事颠倒,竟有全非以为是者,口撰数语以嘲之:‘京官穷的如此之阔,外官贪的如此之廉,鸦片断得如此之多,私铸禁的如此之广,武官败的如此之胜,大史私的如此之公。’舌锋犀利,造语亦苛。”(程世爵《笑林广记》)
“祝您永远快乐!”(快乐是刹那间的事情,稍纵即逝,既然是“快”乐,又怎能够永远?)
“人但知满口公卿之人俗,而不知满口不趋公卿之人更俗。”(钱钟书在《论俗气》一文中援引《随园诗话》)
上面的例子中不论中文还是英文,都用该修辞法表现出一种矛盾的对立性,使要表达的思想、心情或现象更鲜明,更有动感。在这一点上中英文是相同的。运用矛盾修饰法除表现对立性之外,还能用它来反衬某一事物,试举几例说明:
曾在《高级英语教程》(李佩等编)的一个课后练习中发现这样一句话:“she is as plain as her mother is beautiful.”这句话往往成为学习的难点。学生习惯于“she is as beautiful/plain as her mother”之类的句子。而这里“beautiful”和“plain”形成了矛盾。其实它的精彩之处在于:母亲长相那样美,女儿却那样平淡无奇,足以引起人们的好奇。如果母女一样美,反而不足为奇。女儿的平淡和母亲的美丽形成强烈的对比,母亲的美反衬出女儿的平淡(丑陋)。这种矛盾修饰法对这一功能的反映,中文似乎更能发挥其功能,如古诗中有“蝉嘈林愈静,鸟鸣山更幽”的佳句,山林的幽静是通过鸟和蝉的鸣叫来反衬出来的。静是一种心灵的感受,静透露出生命的气息,是由声音来烘托的。如果真的“万籁俱寂”,无声无息,那就不是“静”,而是“死”。英文中的“audible stillness”,“sound of silence”也同出一理,好像静得出了声响,其实未必真听到什么外来的声音,可能是周围太安静了,因而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呼吸以及自己头脑中对周围的“静”的体验、欣赏或者恐惧,“静”好像变成了能发出声响的实体。
汉语中“欲盖弥彰”这个成语,意思是不去掩盖倒不引人注目,掩盖了反而更招彰了。用掩盖的行为反映出暴露无遗的效果。好像一个自卑的人总装做强人的样子,这正反映出他“以攻为守”的自卑心理。
矛盾修饰法用得最多的其实是表现事物的辩证关系。这种辩证关系主要表现在矛盾统一和对立面的相互转化上。英汉两种语言虽然不同,但人类的思维方式却是相同的,客观世界是矛盾统一的,思维也一样,因而不可避免地表现在语言上,表现在各个领域里。
在艺术领域中人们常提的“悲喜剧”(tragic comedy),在使人大笑之余,感到一份沉重,从而对社会、对人生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或是感到“啼笑皆非”(not to know whether to laugh or cry)。京剧大师梅兰芳说过,“绚烂之极归于平淡”,这充分体现了辩证思想。英文中也不乏其例。Pablo Picasso 说过:“Art is a form of lying in order to tell the truth.”这阐明了lying和truth的辩证关系。
生物界中早有“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原则,人类是在这一原则下进化出来的。Loren Eiseley 在Hidden Teacher一文中有这样的论述:
“With the rise of the human brain, with the appearance of a creature whose upright body enabled two limbs to be freed for the exploration and manipulation of his environment, there had at last emerged a creature with a specialization --- the brain --- that, paradoxically, offered escape from specialization”.
两个“specialization”形成矛盾。其意为:人类是自然选择的结果,而这一进化的结晶——人脑却能帮助人类摆脱自然选择。因为人脑有智慧,不只是适应环境,而且能选择甚至改造环境,所以摆脱了被动,而那些只知适应环境的物种都“perished with the environment that created them”或者“have achieved momentary survival only at the cost of later extinction”。
讲到体育运动,人们常说“动中有静,静中有动”。所谓“动中有静”是说运动中的事物相对稳定,即动作不慌不忙,从容自如,有如一个大浪的浪尖冲到最高点时缓慢地向前推移,其形状好像停止在半空中,极富质感和势能。其另一个含义是在运动过程中,保持一种松弛状态,一则显得从容,二则蓄势待发。而“静中有动”和“动中有静”相承接,指在静止状态下,孕育下一个动作,手足未动,心先动,给人感觉咄咄逼人,呼之欲出,随时都会驰骋而去。正所谓“静如处子,动如脱兔”。在英语口语练习中有的学生从始至终都很紧张。俗话说“文武之道,一张一弛”。我们应当学会“忙中偷闲”,不能学习每个词都战战兢兢,应着重把握住几个关健词和主要句型结构。注意力有重点,其他可以一带而过。
人们常说“不公平就是最大的公平”,此话的意思和上面讲到的平衡的概念类似。在人生之旅中,各人的财富,机会各不相同,但有一点是公平的,那就是每个人最后都得死。如果活着就想事事公平那是不可能的,也是无意义的,就像全班所有的同学都得一百分,那考试有什么意思?这个道理在《圣经》(Ecclesiastes)中有一段话讲得很深刻:
I returned and saw under the sun, that the race is not to the swift, nor the battle to the strong, neither yet bread to the wise, nor yet riches to men of understanding, nor yet favour to men of skill; but time and chance happenth to them all.
说到辩证关系,《老子》不能不提,其中“无为而治”的思想是我们最为熟悉的。《老子》一书几乎是用隽语写成的。《易经》中的辩证思想也比比皆是,最有意思的当数六十四卦中名为“既(已)济,未济”。“已济”在前而“未济”在后,含有万物变化,周而复始之意。我国古代经典《三字经》里提到的 “人之初,性本善”,在西方文化的概念里,则秉承的是“人性本恶”。事实上,这反映的是东西方文化在价值理论体系上的出发点和终极点的表面差异。就其本质而言,笔者以为,从理论上来说,中国文化的“人性本善”,是一种迎合其中央集权的自上而下的理论建构;而西方文化中的“人性本恶”是为其追求Of people,For people,By people(民有民治民享——林肯语),满足其分权治理的自下而上的理论建构,其内涵都是殊途同归的。我们可以说,两种表述不分优劣,难分对错;只不过 “善与恶”这对人类社会的最基本和最普遍的矛盾被不同文化的价值体系赋予了不同的取舍标准罢了。这也可以作为语言文化矛与盾的内涵诠释方面的一个生动有力的注脚。中国人也常说“好事变坏事,坏事变好事”,“失败是成功之母”,“真理与谎言往往只差一步”。
在我们熟悉的许多英语俗语名言中,有许多也属这类。例如:
More haste, less speed.
A friend to everybody is a friend to no body.
The more you give, the more you have (近乎“吃亏就是占便宜”或“将欲夺之,必固予之”《老子》).
He knows most that knows he knows little.
Often the best way to win is to forget to keep score.
No news is good news.
High place is best in the hands of those who are reluetan to assume it (Plato)。
中文和英文运用oxymoron来表现辩证关系是极普遍的。矛盾修饰法在运用时有三种功能,即突出矛盾冲突,突出反衬作用,突出辩证统一的关系,但不是绝对的,其界限很难划清。这三种功能在中英两种语言中都有充分的表现,这是中英两种语言在这一辞格上的相同点。那么,在这一辞格的运用方面,中英文有什么区别呢?简单说,笔者认为有两点。
首先,由于中文和英文存在着文化背景的不同,语言结构各异,词汇给人带来的感觉也不同,在一种语言中的妙语佳句到了另一种语言中显得很平常,或传达不出oxymoron的特征,使两者有时无法对译。例如:“pet worry”,“the sound of silence”,“the depth of ignorance”,“Demon lover”几乎没办法译成中文,勉强译过来也很稀松。又如:Wordswooth的名句“the child is the father of the man.”译为“三岁看大,七岁看老”。就翻译而言确实很地道,但听不出oxymoron的味道。反过来,中文句子如“小祖宗”,“此地无银三百两”,一但译之,就会糟蹋无遗。又如“文武之道一张一弛”,译成英文,要保持oxymoron的味道实属困难。这一点,林语堂在《论翻译》一文中有充分的阐述。
其次,英文oxymoron在用词上似乎更直接,更明朗,例如前边所摘俗语例句,大都有明显的对仗,如:haste-speed, give-have等。而中文有时显得更微妙,更间接些。例如:“无风三尺浪”,“大恩不言谢”,“不战而屈人之兵”,字面上并没有直接对立的词。这也许又和文化差异有关系。中国人注重整体,而且中国也是一个辩证思想很发达的国家,许多事物的矛盾关系 是从整体上考虑,有时把oxymoron的技巧运用到篇章的高度,而并不只在词组和句子层次上。如欧阳修被贬滁州,怅然失落,却作《醉翁亭记》,而且全文围绕一个“乐”字,耐人寻味。又如,钱钟书在《读伊索寓言》中写道:“从整个历史来看,古代相当于人类的小孩子时期,先前是幼稚的,经过几千年的长进,慢慢地到了现代……我们思慕古代不一定是尊敬祖先,也许只是喜欢小孩子,并非为敬老,也许是卖老。”这里我们看到的不单单是一种修辞技巧,而是技巧与思想的高度融合。
讨论了矛盾修饰法在中英文中的相同点和不同点,我们发现相同点是主要的,其本质是一样的。而且两种语言在这一辞格上的运用各有千秋。我们在学习英语的过程中,要把眼界放宽些,要借助汉语的优势,借助辩证思维,求同存异,触类旁通,才能更好地理解掌握这种修辞手段,深刻理解当今世界英汉这两种主要语言在文化上的核心内涵,更理性地科学地理解和运用英语。
参考文献:
[1]韩文盛等编,《当代焦点》[M].中国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外语部,1996.
[2]李佩,于振中编,《高级英语教程》[M].1991.
[3]梁海明译注,《老子》[M].辽宁人民出版社.
[4]南怀瑾,《白话易经》[M].复旦大学出版社.
[5]胡曙中,《英汉修辞比较研究》[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6]文军,《英语修辞格词典》[M].重庆大学出版社.
[7]《钱钟书散文集》[M].浙江文艺出版社.
[8]The Holy Bible, Christian Heritage publishing Co. 1986.
[9]Reader’s Digest, No. 878, 873, 883, 1995.
因为他们运用了一种特别的修辞手段“oxymoron”,即“矛盾修饰法”。“Oxymoron”一词出自希腊语,意为“pointed foolish”,作为辞格,是把通常互相矛盾的两个词语结合在一起的修辞法。胡曙中先生在谈到它的作用时,说:“提示一件事物的矛盾性,把一对反意概念的词语放在紧密的语法联系之中,虽然从表面来看,这样的表达方法是不合逻辑的,但正是思维的立体性与语流的线性的差异所造成的反差,引起听读者的注意,加强对感官的刺激,以增加对语言代码的理性信息之外的美学信息和风格信息等的传达和接收效果。”汉语中也有类似英语矛盾修饰法的现象。陈望道在《修辞学发展》中,将汉语中这种现象归入“映衬”格中“反映”一类。但英汉两种语言在这种修辞的结构上有时有出入,在英语中,两个相反意义的词总是互相修饰的关系,即一个为中心词,一个为修辞语。而在汉语中,有时存在两个反意概念的词为并列关系的现象(胡曙中)。其实也不尽然,在汉语中有像“古老而年轻的祖国”,“你是那么富饶而又贫穷”这样的句子,属并列结构的矛盾。在英语中也有并列结构的例子,如:“my ugly, lovely chair”, “time past at once slowly and fast”。如此,两种语言扯平了,可见胡曙中归纳有误。也有修辞学家把Oxymoron归入“精警”(倪宝元《修辞》),或“奇语”(宗廷虎等《修辞新论》)。除oxymoron之外,还有一种与此紧密联系的修辞手法,即“隽语”,英语中称“paradox”。“Paradox”一词也来自希腊语,意为“contrary to expection, apparently absurd or self-contradictory statement”,指那些表面上自相矛盾而实际颇有道理似非而是的话语。它和“Oxymoron”同出一辙,都离不开一个“矛盾”。但是,“oxymoron”是两个反意概念用在一起,并且是在词组的层次上。而“paradox”则是把两个意义相反的概念组合在一起,形成似非而是并且是在句子的层次上。有人把它们分开(文军),有人干脆把它们放在一起讨论(胡曙中)。
尽管“oxymoron”和“paradox”相比在结构上和在层次上存在着一些区别,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都是在“矛盾”上做文章(以下统称oxymoron或矛盾修饰法),因此,我们把它们放在一起来进行讨论。中英两种语言都源远流长,在修辞手法的运用上也旗鼓相当,在此我们就这一修辞格在两种语言中的作用作一比较和对比,看看有哪些相同点和不同点。
首先,Oxymoron是用来表现思想的,表现心情或客观事物的矛盾,冲突和对立性。这一特征在两种语言中都有充分的运用。请看下面的例子:
...the first sight of the familiar places gave me a very curious thrill, a sort of delicious pain ...
(christopher Benson: A Letter from Upton).
一看到这些熟悉的地方,我就感到一种奇异的震颤,一种酣畅淋漓的痛苦。
The mother is undergoing the joyful pain, and the painful joy of childbirth.
母亲正在经历分娩时快乐的痛苦和痛苦的享受。
Beantiful tyrant! Fiend angelical!
Dove-feather’d raven! Wolfish-ravening lamb!
Despised substance of devinest show!
Just opposite to what thou justly seemist,
A damned saint, an honourable villain!(W.Shakespeare, Romeo and Juliet)
美丽的暴君!天使般的魔鬼!
披着白鸽羽毛的乌鸦!豺狼一样残忍的羔羊!
圣洁的外表包裹着丑恶的实质!
你的心刚好和你的形态相反,一个万恶的圣人,一个庄严的奸徒!
再看下面几个汉语中的例子:
“近年时事颠倒,竟有全非以为是者,口撰数语以嘲之:‘京官穷的如此之阔,外官贪的如此之廉,鸦片断得如此之多,私铸禁的如此之广,武官败的如此之胜,大史私的如此之公。’舌锋犀利,造语亦苛。”(程世爵《笑林广记》)
“祝您永远快乐!”(快乐是刹那间的事情,稍纵即逝,既然是“快”乐,又怎能够永远?)
“人但知满口公卿之人俗,而不知满口不趋公卿之人更俗。”(钱钟书在《论俗气》一文中援引《随园诗话》)
上面的例子中不论中文还是英文,都用该修辞法表现出一种矛盾的对立性,使要表达的思想、心情或现象更鲜明,更有动感。在这一点上中英文是相同的。运用矛盾修饰法除表现对立性之外,还能用它来反衬某一事物,试举几例说明:
曾在《高级英语教程》(李佩等编)的一个课后练习中发现这样一句话:“she is as plain as her mother is beautiful.”这句话往往成为学习的难点。学生习惯于“she is as beautiful/plain as her mother”之类的句子。而这里“beautiful”和“plain”形成了矛盾。其实它的精彩之处在于:母亲长相那样美,女儿却那样平淡无奇,足以引起人们的好奇。如果母女一样美,反而不足为奇。女儿的平淡和母亲的美丽形成强烈的对比,母亲的美反衬出女儿的平淡(丑陋)。这种矛盾修饰法对这一功能的反映,中文似乎更能发挥其功能,如古诗中有“蝉嘈林愈静,鸟鸣山更幽”的佳句,山林的幽静是通过鸟和蝉的鸣叫来反衬出来的。静是一种心灵的感受,静透露出生命的气息,是由声音来烘托的。如果真的“万籁俱寂”,无声无息,那就不是“静”,而是“死”。英文中的“audible stillness”,“sound of silence”也同出一理,好像静得出了声响,其实未必真听到什么外来的声音,可能是周围太安静了,因而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呼吸以及自己头脑中对周围的“静”的体验、欣赏或者恐惧,“静”好像变成了能发出声响的实体。
汉语中“欲盖弥彰”这个成语,意思是不去掩盖倒不引人注目,掩盖了反而更招彰了。用掩盖的行为反映出暴露无遗的效果。好像一个自卑的人总装做强人的样子,这正反映出他“以攻为守”的自卑心理。
矛盾修饰法用得最多的其实是表现事物的辩证关系。这种辩证关系主要表现在矛盾统一和对立面的相互转化上。英汉两种语言虽然不同,但人类的思维方式却是相同的,客观世界是矛盾统一的,思维也一样,因而不可避免地表现在语言上,表现在各个领域里。
在艺术领域中人们常提的“悲喜剧”(tragic comedy),在使人大笑之余,感到一份沉重,从而对社会、对人生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或是感到“啼笑皆非”(not to know whether to laugh or cry)。京剧大师梅兰芳说过,“绚烂之极归于平淡”,这充分体现了辩证思想。英文中也不乏其例。Pablo Picasso 说过:“Art is a form of lying in order to tell the truth.”这阐明了lying和truth的辩证关系。
生物界中早有“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原则,人类是在这一原则下进化出来的。Loren Eiseley 在Hidden Teacher一文中有这样的论述:
“With the rise of the human brain, with the appearance of a creature whose upright body enabled two limbs to be freed for the exploration and manipulation of his environment, there had at last emerged a creature with a specialization --- the brain --- that, paradoxically, offered escape from specialization”.
两个“specialization”形成矛盾。其意为:人类是自然选择的结果,而这一进化的结晶——人脑却能帮助人类摆脱自然选择。因为人脑有智慧,不只是适应环境,而且能选择甚至改造环境,所以摆脱了被动,而那些只知适应环境的物种都“perished with the environment that created them”或者“have achieved momentary survival only at the cost of later extinction”。
讲到体育运动,人们常说“动中有静,静中有动”。所谓“动中有静”是说运动中的事物相对稳定,即动作不慌不忙,从容自如,有如一个大浪的浪尖冲到最高点时缓慢地向前推移,其形状好像停止在半空中,极富质感和势能。其另一个含义是在运动过程中,保持一种松弛状态,一则显得从容,二则蓄势待发。而“静中有动”和“动中有静”相承接,指在静止状态下,孕育下一个动作,手足未动,心先动,给人感觉咄咄逼人,呼之欲出,随时都会驰骋而去。正所谓“静如处子,动如脱兔”。在英语口语练习中有的学生从始至终都很紧张。俗话说“文武之道,一张一弛”。我们应当学会“忙中偷闲”,不能学习每个词都战战兢兢,应着重把握住几个关健词和主要句型结构。注意力有重点,其他可以一带而过。
人们常说“不公平就是最大的公平”,此话的意思和上面讲到的平衡的概念类似。在人生之旅中,各人的财富,机会各不相同,但有一点是公平的,那就是每个人最后都得死。如果活着就想事事公平那是不可能的,也是无意义的,就像全班所有的同学都得一百分,那考试有什么意思?这个道理在《圣经》(Ecclesiastes)中有一段话讲得很深刻:
I returned and saw under the sun, that the race is not to the swift, nor the battle to the strong, neither yet bread to the wise, nor yet riches to men of understanding, nor yet favour to men of skill; but time and chance happenth to them all.
说到辩证关系,《老子》不能不提,其中“无为而治”的思想是我们最为熟悉的。《老子》一书几乎是用隽语写成的。《易经》中的辩证思想也比比皆是,最有意思的当数六十四卦中名为“既(已)济,未济”。“已济”在前而“未济”在后,含有万物变化,周而复始之意。我国古代经典《三字经》里提到的 “人之初,性本善”,在西方文化的概念里,则秉承的是“人性本恶”。事实上,这反映的是东西方文化在价值理论体系上的出发点和终极点的表面差异。就其本质而言,笔者以为,从理论上来说,中国文化的“人性本善”,是一种迎合其中央集权的自上而下的理论建构;而西方文化中的“人性本恶”是为其追求Of people,For people,By people(民有民治民享——林肯语),满足其分权治理的自下而上的理论建构,其内涵都是殊途同归的。我们可以说,两种表述不分优劣,难分对错;只不过 “善与恶”这对人类社会的最基本和最普遍的矛盾被不同文化的价值体系赋予了不同的取舍标准罢了。这也可以作为语言文化矛与盾的内涵诠释方面的一个生动有力的注脚。中国人也常说“好事变坏事,坏事变好事”,“失败是成功之母”,“真理与谎言往往只差一步”。
在我们熟悉的许多英语俗语名言中,有许多也属这类。例如:
More haste, less speed.
A friend to everybody is a friend to no body.
The more you give, the more you have (近乎“吃亏就是占便宜”或“将欲夺之,必固予之”《老子》).
He knows most that knows he knows little.
Often the best way to win is to forget to keep score.
No news is good news.
High place is best in the hands of those who are reluetan to assume it (Plato)。
中文和英文运用oxymoron来表现辩证关系是极普遍的。矛盾修饰法在运用时有三种功能,即突出矛盾冲突,突出反衬作用,突出辩证统一的关系,但不是绝对的,其界限很难划清。这三种功能在中英两种语言中都有充分的表现,这是中英两种语言在这一辞格上的相同点。那么,在这一辞格的运用方面,中英文有什么区别呢?简单说,笔者认为有两点。
首先,由于中文和英文存在着文化背景的不同,语言结构各异,词汇给人带来的感觉也不同,在一种语言中的妙语佳句到了另一种语言中显得很平常,或传达不出oxymoron的特征,使两者有时无法对译。例如:“pet worry”,“the sound of silence”,“the depth of ignorance”,“Demon lover”几乎没办法译成中文,勉强译过来也很稀松。又如:Wordswooth的名句“the child is the father of the man.”译为“三岁看大,七岁看老”。就翻译而言确实很地道,但听不出oxymoron的味道。反过来,中文句子如“小祖宗”,“此地无银三百两”,一但译之,就会糟蹋无遗。又如“文武之道一张一弛”,译成英文,要保持oxymoron的味道实属困难。这一点,林语堂在《论翻译》一文中有充分的阐述。
其次,英文oxymoron在用词上似乎更直接,更明朗,例如前边所摘俗语例句,大都有明显的对仗,如:haste-speed, give-have等。而中文有时显得更微妙,更间接些。例如:“无风三尺浪”,“大恩不言谢”,“不战而屈人之兵”,字面上并没有直接对立的词。这也许又和文化差异有关系。中国人注重整体,而且中国也是一个辩证思想很发达的国家,许多事物的矛盾关系 是从整体上考虑,有时把oxymoron的技巧运用到篇章的高度,而并不只在词组和句子层次上。如欧阳修被贬滁州,怅然失落,却作《醉翁亭记》,而且全文围绕一个“乐”字,耐人寻味。又如,钱钟书在《读伊索寓言》中写道:“从整个历史来看,古代相当于人类的小孩子时期,先前是幼稚的,经过几千年的长进,慢慢地到了现代……我们思慕古代不一定是尊敬祖先,也许只是喜欢小孩子,并非为敬老,也许是卖老。”这里我们看到的不单单是一种修辞技巧,而是技巧与思想的高度融合。
讨论了矛盾修饰法在中英文中的相同点和不同点,我们发现相同点是主要的,其本质是一样的。而且两种语言在这一辞格上的运用各有千秋。我们在学习英语的过程中,要把眼界放宽些,要借助汉语的优势,借助辩证思维,求同存异,触类旁通,才能更好地理解掌握这种修辞手段,深刻理解当今世界英汉这两种主要语言在文化上的核心内涵,更理性地科学地理解和运用英语。
参考文献:
[1]韩文盛等编,《当代焦点》[M].中国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外语部,1996.
[2]李佩,于振中编,《高级英语教程》[M].1991.
[3]梁海明译注,《老子》[M].辽宁人民出版社.
[4]南怀瑾,《白话易经》[M].复旦大学出版社.
[5]胡曙中,《英汉修辞比较研究》[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6]文军,《英语修辞格词典》[M].重庆大学出版社.
[7]《钱钟书散文集》[M].浙江文艺出版社.
[8]The Holy Bible, Christian Heritage publishing Co. 1986.
[9]Reader’s Digest, No. 878, 873, 883, 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