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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在转型经济学文献回顾与评析的基础上,总结了国外转型经济学视野中的转型主张及其理论缺陷,提出了市场经济制度层次性的理论观点,对中国转型模式的内在逻辑进行了理论阐释;提出了中国经济平稳转型的基本制度框架,即能否在社会主义宪法制度的基础上持续地推进经济领域的市场化和工业化进程,通过宪法制度的边际性调整,实现社会主义宪法制度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是决定中国模式成败的关键。
关键词:中国模式;经济转型;市场经济
中图分类号:F1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09)07-0025-05
一、中国转型经济的文献回顾
影响中国经济转型模式的国外理论沿两条主线发展,形成了影响很大的“三派观点”和“两种模式”。一条主线就是坚持通过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市场社会主义”;另一条主线则是以实现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为目标的“华盛顿共识”。伴随俄罗斯转轨的失败,逐渐演化出国外转型经济理论有代表性的“三派观点”,即新凯恩斯主义的“后华盛顿共识”、对“华盛顿共识”改进所形成的渐进主义观点以及“北京共识”为代表的其它各种观点;在转型道路的选择方面,形成了国内外理论框架中影响很大的激进模式和渐进模式。国外研究,优势在于具有国际比较的开阔视野和实证研究的理论分析框架:不足则是他们所使用的分析工具和理论逻辑,完全是在资本主义制度合理性基本假设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许多结论自觉不自觉地把资本主义制度的特点作为评价中国经济转型进程得失的标准,更为强调转型研究的普遍意义而忽略了中国的具体国情和制度特征,其模式概括并不能够准确地揭示中国经济平稳转型的实践特征及成功逻辑。国外转型框架视野中的渐进模式只表明了转型方式的差异,并没有涵盖中国的转型经验。更谈不上揭示中国模式平稳转型的内在逻辑,其转型目标与逻辑和中国经济转型的目标模式更是背道而驰。因此,超越国际转型理论的视野束缚,寻求中国经济转型的科学阐释,是总结中国经验推动中国转型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的根本要求。
中国经济转型的道路带有典型的“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性发展特征,可分为三大阶段。第一阶段,1978年至1992年,是经济体制改革模式探讨和改革方案设计为主题的改革阶段。特殊的经济实验考验了中国经济学家的智慧,中国经济学家设计了各种各样的经济体制改革模式,通过微观先行的“双轨制改革”建立了市场机制,开创向市场经济改革和转型的实践道路。老一辈经济学家殚精竭虑,论证了市场调节和计划机制的结合;中青年经济学家崭露头角并成为第二阶段转型研究的主力军。第二阶段,1992年至2003年,是体制转轨与改革重点突破为主题的明确转轨阶段。国企改革是这个时期经济转型的改革主线和难点,国有企业的改革成败被当作能否实现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难题来克服。在中国经济转型模式及内在理论逻辑的研究中,成果荟萃,如双轨制模式、体制外改革模式、增量改革模式、渐进式转型模式、双重体制转换模式、阶梯式转型模式、波浪式改革模式等等;相关转型经济问题的理论研究,成果同样引人瞩目。第三阶段,2003年至今,中国转型经济研究进入体制确立与改革攻坚的转型深化期。经济转型进入了最为关键和棘手的社会制度创新的阶段。中国经济转型模式的总结和阐释成为推动中国改革重要的内容,形成了很有影响的渐进式模式、平滑模式、平行推进模式等,受到转型理论研究的持续关注和研究,其它一些转型问题也成为热点研究领域。可以说对中国的经济转型问题,选取不同的视角进行了全面、专门的研究。国内研究的优势在于研究者感性地经历了中国经济转型的真实过程,从而能够更真实客观地描述中国所发生的转型过程;甚至一些研究者直接地参与了中国经济转型方案的设计、规划和实施,对转型研究的理论得失有更为客观的判断,像双轨制模式、体制外改革模式、增量改革模式,以及包括试验推广等在内的模式提法,都非常独到地概括了中国经济转型在一定时期改革举措和方案上的实质性特征,甚至成为中国转型经济学研究的经典范式。但这些模式都具有阶段性的改革特征,对于中国在漫长时间内分阶段进行改革的动态过程并不足以产生全面的概括效果,尤其不能对中国经济平稳转型的内在理论逻辑给出令人信服的理论说明。浏览国内转轨和转型文献研究,非常严重的一个缺陷,就是草率地用渐进式改革掩盖了中国这14年富有创造性改革实践的阶段性特征,这就决定了国外转型模式的概括并不足以反映中国经济转型模式的实质性特征,需要理论界进行不断的理论挖掘和深化研究。
二、市场经济体制与中国经济转型模式的内在理论逻辑
西方经济理论并不能够有效地解释中国经济模式的平稳转型,中国模式并不合乎西方理论的市场经济范式。但中国转型经济奇迹证明,市场经济体制还有西方理论所未探明的规律,中国经验或许将提供给全世界人们理解和认识市场经济制度更为深刻全面的理论视角与全新的理论框架。因此,阐明中国经济平稳转型的内在理论依据,就显得尤其迫切。中国经济的平稳转型,为人们深刻理解市场经济的实质和结构提供了难得的实践经验,通过对经济转型实践的研究,笔者提出了市场经济制度层次性的理论命题,这恰恰构成了解释中国经济平稳转型的内在理论依据。
市场经济制度的层次性,即市场经济制度存在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层次的安排。市场经济微观层次的制度安排,主要表现为价格机制、市场体系、市场规范三个层次;价格机制是处于市场运行机制最核心的层次,是社会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核心机制;就价格机制而言,市场经济的确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全面的价格放开才能发挥市场配置社会资源的功效,当然价格机制作用的全面发挥还必须健全市场体系、严格市场规范,但这仅仅是市场经济制度建构的微观层次。市场经济中观层次的制度安排,主要表现为市场运行机制、企业组织形式和社会行业部门管理形式等三个层次;微观层次的价格机制、市场体系和市场规范共同构成中观层次的市场运行机制,作为社会资源的配置方式,是经济体制的核心性制度安排;但在中观层次上来看,市场运行机制效率的发挥并不完全取决于价格机制,而在根本上决定于企业组织形式,企业组织形式是市场演进的结果,但对市场价格机制的发挥又具有独立的作用,在市场行为方面涉及到充分竞争和垄断的关系,在社会制度方面涉及到所有制或产权的具体安排形式。市场经济宏观层次的制度安排,主要表现为经济体制的确立、宪政性的法律安排和社会秩序的形成;其中宪政性法律制度安排是宏观层次的制度核心,这是确立与社会制度要求相适应的经济体制的关键性制度安排,它决定建立的经济体制是否公正、有序、体现社会制度的理念,涉及到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特别是所有制的问题,市场经济的核心理念和原则,政治 结构和经济生活原则等社会制度的根本原则问题。通过对中国经济转型实践历程的考察,我们可以更加清楚地把握市场经济制度层次性的理论逻辑,即中国模式通过微观先行、中观突破、宏观完善的转型实践,完整地体现了市场经济制度层次性的理论逻辑。根据市场经济制度层次性的理论假说,也可以更加合理地解释中国模式各阶段改革措施成败的根源。按照中国经济转型发展的实践历程,我们可以把中国转型经济划分为三个主要阶段。
从1978年12月到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市场经济微观层次制度安排价格机制的确立期,是中国经济转型的第一阶段。1978年12月3日国务院财委经济体制改革小组办公室就提出《关于经济管理体制改革总体设想的初步意见》。中国的改革一开始就带有全面改革的战略意图,农村改革和城市改革基本上是同步发生。只不过这种全面改革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而完全是从解决社会实际问题出发的角度,摸着石头过河。直到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作为中国经济的改革模式,改革才进入了具有实质性意义的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特别是1985年价格体制改革的开启,标志着中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开始。从1985年1月开始,中国正式实施了在转型经济研究中影响深远的农产品统购统销价格改革和生产资料供应定价的“价格双轨制”战略,这成为局部改革战略的典范。价格改革和企业改革是这个阶段改革的两条主线,但价格改革通过双轨制的改革实践,取得了根本性的成功;而企业改革在放权让利的基础上,围绕两权分离尝试了五花八门的改革形式,却始终没有取得根本性的改革进展反而陷入发展困境。这个阶段,最核心和突出的改革成就就是通过价格双轨制基本确立了市场经济的微观运行机制,价格开始由市场形成。1992年,事关国计民生的粮食价格的放开,标志着农村经济的市场运行机制已经完全确立:1992年末,我国在社会消费品总额中由市场调节部分达90%;而农产品中国家定价的只有6种;工业消费品中,除食盐、药品外,价格基本上放开;重工业品中,国家定价的已不足100种。价格机制是市场经济最为核心的微观层次制度安排,具有整体性制度安排和不可分割的特点。所以,价格双轨制改革尽管比较有效地实现了资源配置手段的转移,但这种局部性价格改革方式引发了以“官倒”为代表的严重社会问题,证明在市场经济微观价格机制的改革方面,必须使价格机制普遍全面地适用于资源配置的所有领域。就在这个时期,国有企业的改革主线却始终没有形成明确的改革方向,国企改革一度甚至陷入困境。从市场经济制度层次性的理论角度考察,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这一时期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尚未明确,市场运行机制正在建立之中,国企组织形式难以实现有效的创新和规范,使面向市场的生产经营模式在根本上难以形成,市场微观机制的不健全更使企业组织形式和行为模式摇摆不定。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说,没有市场微观运行机制即价格机制的建立,就不可能建立适应市场机制的企业组织形式,更不可能实现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而价格机制的建立,就奠定了市场经济微观层次的制度安排,从而使计划经济体制在根本上土崩瓦解了。
从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到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十四大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目标,十六大宣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确立,是中国经济转型的第二阶段,国有企业的改制是这个时期的转型主线和改革重点。中国从局部性改革为重点,开始转入全面市场经济制度建构的转型阶段。由于中国市场经济的微观层次制度,特别是市场价格机制已经基本建立,外围市场体系和市场法规的建设与完善成为这个阶段微观层次市场经济制度建构的主要任务。这个阶段,转型的核心问题集中在国有企业的进一步改革问题上,国有企业的改革成为全社会经济转型的焦点问题;市场经济宏观层次的制度框架的建构,则是相对处于次要的位置,国企改制名副其实地成为这个阶段的改革主线。在市场价格机制发挥作用的经济活动中。搞好国有企业的改革探索逐渐让位于国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制进程之中。这个阶段,国企改革中的利益主体缺位和市场困境突出表现出来,国有资产管理局的成立尽管明晰了国企的产权问题,但由于国企利益主体身分界定迟延,导致国企市场化行为的迟延,经济行为与市场机制的不合拍,使诸多国企已陷入无法面向市场生产经营的困境。政府已无力控制市场动力,因此国企的亏损、破产、下岗便成为国企制度创新的必然结果,改制中的改革不可避免地走向了所有制变革和调整的道路。十五届四中全会对国企改革重大问题的决议提出了国有企业抓大放小。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战略性结构调整决策,只抓五百家大企业,其他中、小国企被卖的局面必然出现,特别是作为农村市场微观价格机制在中观层次上自发演进结果的乡镇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逐渐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与国有企业形成了三足鼎立的多元化发展局面。企业组织形式,作为市场经济中观层次的制度安排,国企改制事实上已经涉及到依靠微观价格机制成长起来的体制外私有制力量和既有社会制度框架中公有制宏观制度安排力量问的博弈。因此,除了与之相伴的社会行业管理部门等诸多方面的改革外,宏观层次的市场经济制度建构成为重要的改革内容。
从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到未来较长的一个时期,是中国经济转型的第三阶段,也是中国经济转型深化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创新将成为改革的中心环节。2001年加入号称市场经济联合国的世界贸易组织,标志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基本建立。目前,中国进入了经济转型的新阶段,社会制度的创新和社会秩序的确立成为中国经济转型的主要难题。在市场经济体制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基本确立,伴随市场力量的壮大,政府力量已逐步退出经济领域,利益主体已纷纷利用市场规律和市场力量来获取利益,经济自主发展的机制已经完善,外力的作用已无法控制经济主体的市场化自主行为,按经济规律宏观调控成为政府唯一能采取的干预经济的方式。政府直接参预和控制制度变迁的能力减小,市场体制中市场化的利益主体成为推动国民经济运作的主导动力,与市场经济相一致的经济现象如失业、通货膨胀等开始凸现,市场化利益主体和市场化行为日趋成熟,市场体制自身的局限和弊端,例如市场失灵、市场缺失、市场抑制,以及市场化主体行为的不理性都开始出现。在市场经济宏观层次的核心宪法性制度安排上,公有制为主体和民营化的争论成为社会制度创新的尖锐对立,并引发激烈的修宪争论,改革中的不同利益阶层明显形成不同的修宪主张。自改革开放以来,宪法已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改,其中社会 主义制度创新的内容被宪法加以规定,但资本主义私有化制度也在不断的寻求机会,促进社会主义宪政制度的转轨,但他们的努力目前为止还没有在中国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在社会秩序方面。思想意识观念领域的前期非正式制度的变迁和创新为正式制度变迁和创新奠定了基础,人们对制度的预知和心理感受早已超出了传统思维和价值观念,社会进入观念、道德、心理、行为和思想的深刻变革期。农村经济体制的完善和确立,成为此后农村改革的重点,包括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改革、土地制度的改革、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成为这个阶段农村经济宏观层次制度创新的主要内容。因此,加速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步伐,利用明确而又稳定的制度安排促进利益主体资源配置及效率的发挥。利用政府宏观调控的力量消除新体制导致的经济不稳定性都成为下一阶段改革的重要内容。转型深化期最重要的特征,就是要对宏观层次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做出一个全面的回答。
研究表明,市场经济从微观、中观,到宏观存在的这种层次性制度安排,基本上构成了经济转型次序性改革的逻辑线索。逻辑主线就是市场运行机制的培育,改革的重点则依次是微观层次价格机制的形成、中观层次企业制度的规范、宏观层次经济体制的完善三个阶段,这可以看作是构成了经济转型的基本次序。首先,以价格机制为核心的微观市场运行机制是实现社会资源配置方式转型的关键,有了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和各种配套的市场体系。就能够实现微观经济制度的根本性转变,这是建立市场经济微观运行机制的阶段。其次,中观层次企业组织形式的市场化创新,是培育市场效率和市场主体的关键,产权结构多元化的公司制企业保证了市场运行机制的竞争效率,这是建立市场经济中观运行机制的阶段。最后,宏观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确立和宪政性法律制度安排的结合。为市场运行机制为核心的国民经济框架形成和社会制度创新确立了规范和秩序,社会转型就能够稳步推进,这是建立市场经济宏观经济运行体制的完善阶段。正是由于这个层次性的存在,中国经济才从微观建构到中观改革、一直到宏观完善不断推进,才成就了经济转型的中国奇迹。
三、维系中国经济平稳转型的基本制度框架
基本制度框架既是中国经济平稳转型的制度保证,又存在一个伴随市场经济制度改革而调整的难题。一方面,是在给定的制度框架内。寻求实现基本制度安排的最优模式。就这方面而言,中国经济转型的目标模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个明确的转型目标,并不存在模糊或者没有最终阶段的发展趋势。特别是伴随市场经济微观和中观层次制度安排的确立,中国经济转型已经跨越了社会主义和公有制不可兼容论的鸿沟。与苏联、东欧转轨国家把市场经济作为转型目标的显著区别,就是中国的经济转型在阶段性发展和探索的基础上确立了明确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目标。这在经济理论上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发展的必然产物,这个目标模式的确立,首先就要破除西方经济学理论所代表的“市场经济范式”教条。无论是凯恩斯主义经济学范式,还是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范式,都是把市场经济基础上的资本主义制度发展作为研究主题,对这些理论范式的研究成果可以借鉴,但必须加以改造和鉴别。中国经济转型模式研究的一个突出主题,就是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模式的理论内涵和体制特征,离开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明确的转型目标,中国的经济转型就必然陷入混乱和崩溃的状态。另一方面,是基本制度的改革和创新,这个意义的改革则涉及到了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新认识或对社会主义宪政性法律制度安排的修正,即社会主义制度的创新。制度创新必然涉及宪法架构以及政治领域的改革,1999年的修宪和不断深化的政府改革都是制度创新的典型事件。但中国经济转型的一条成功经验或者说伴随中国经济转型不断强化的制度约束,就是坚持社会主义的社会秩序、社会契约及制度形式的框架,即“宪法政治”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可以说,中国经济转型的过程是社会主义“宪法政治”制度约束呈现刚性的过程,这样才保证了转型过程社会制度坚持和创新的统一,离开了社会制度约束刚性,激进论所谓的转型速度论、全面论和同时性必然将中国的经济转型引导到歧途上去。前苏联的转轨道路生动地说明了这个结论,当戈尔巴乔夫放弃了苏联共产党的执政党地位,妄图通过人民授权的所谓现代西方政治合法性道路实现社会制度的转型时,事实上就已经在理论和实践上都丧失了政治合法性,根本不具备继续领导前苏联实行根本改革的可能。转轨国家的合法性危机证明,经济转型绝不仅仅是精英阶层的理性设计,更重要地是来自全体社会成员的认同和支持,忽略转型过程中群众利益和愿望的充分表达,表面上能够推进改革的不断前进,但事实上却是在耗尽改革者的政治合法性资源。因此,转型成功的核心就是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能够实现与社会制度相联系的政治合法性资源的稳定转型。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主要是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作为理论指导思想,始终坚持了中国社会主义的宪政架构,这是中国转型经济实现平稳有序转型的基本框架。从经济转型的现实过程中不难发现。中国阶段式改革与苏东激进式改革的分野主要不是由于市场化的速度、方式和次序的不同造成的,而是对于宪法制度的不同选择造成的,宪法制度的差异对于改革路径的分化起着决定性作用。迄今为止,中国阶段式改革是在社会主义宪法制度的基础上进行的,中国阶段式转型对社会主义宪法制度采取了边际性调整的方式,从而使改革过程具有温和的、连续的和长期的特点;而苏联东欧的激进式改革则对原有的宪法制度采取推倒重建的“革命”性态度,因而转型演变成了“革命”。就中国的改革经验来说,问题的关键和难点在于能否把社会主义宪法制度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在稳定中实现经济的持续增长和经济体制的根本变革,中国的双主题阶段转换式模式就是在不断解决这一难题的实践中形成的。把市场经济看作是纯粹自发演进的制度,是不可改变的整体,还是看作层次性的制度安排,要反映社会制度所赋予市场经济的制度属性,是正确认识上述问题的关键。要尊重中国经济转型的实践理性,特别是市场经济制度层次性的内在逻辑。中国经济转型微观先行、中观突破和宏观完善的转型实践,被实践证明是科学的转型战略。微观价格先行,抓住了市场运行机制的核心,又不触动社会宏观层次的制度安排。有了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就能有效地促进市场经济中观运行机制的培育,并最终实现市场经济宏观层次制度安排的成熟。中国经济转型通过阶段性转换的转型方式较好地解决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层次性安排和改革的次序性要求在改革速度、局部改革和全面改革上的转型难题,实现了最佳的改革组合。而上述转型难题克服的出路,转型方式固然重要,但还在于是把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目的,还是把社会制度的完善作为目的,是把经济体制的转换作为转型主题,还是把经济增长同样作为转型经济始终追求的主题。目前,中国的转型已经进入了宏观层次的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和社会制度创新的发展阶段,经济转型已经渡过了因为次序性、速度、全面改革和局部改革这些转型难题所注定的改革风险,只要能够通过强有力的阶段性调整,改善社会成员在改革成果分享上的不公,抑制影响社会政治框架的既得利益集团形成,实现社会主义制度创新,引导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观念的社会秩序培育,就能彻底解决中国经济的转型难题,实现从传统社会主义向现代社会主义的成功转型。
(责任编辑 陈孝兵)
关键词:中国模式;经济转型;市场经济
中图分类号:F1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09)07-0025-05
一、中国转型经济的文献回顾
影响中国经济转型模式的国外理论沿两条主线发展,形成了影响很大的“三派观点”和“两种模式”。一条主线就是坚持通过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市场社会主义”;另一条主线则是以实现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为目标的“华盛顿共识”。伴随俄罗斯转轨的失败,逐渐演化出国外转型经济理论有代表性的“三派观点”,即新凯恩斯主义的“后华盛顿共识”、对“华盛顿共识”改进所形成的渐进主义观点以及“北京共识”为代表的其它各种观点;在转型道路的选择方面,形成了国内外理论框架中影响很大的激进模式和渐进模式。国外研究,优势在于具有国际比较的开阔视野和实证研究的理论分析框架:不足则是他们所使用的分析工具和理论逻辑,完全是在资本主义制度合理性基本假设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许多结论自觉不自觉地把资本主义制度的特点作为评价中国经济转型进程得失的标准,更为强调转型研究的普遍意义而忽略了中国的具体国情和制度特征,其模式概括并不能够准确地揭示中国经济平稳转型的实践特征及成功逻辑。国外转型框架视野中的渐进模式只表明了转型方式的差异,并没有涵盖中国的转型经验。更谈不上揭示中国模式平稳转型的内在逻辑,其转型目标与逻辑和中国经济转型的目标模式更是背道而驰。因此,超越国际转型理论的视野束缚,寻求中国经济转型的科学阐释,是总结中国经验推动中国转型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的根本要求。
中国经济转型的道路带有典型的“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性发展特征,可分为三大阶段。第一阶段,1978年至1992年,是经济体制改革模式探讨和改革方案设计为主题的改革阶段。特殊的经济实验考验了中国经济学家的智慧,中国经济学家设计了各种各样的经济体制改革模式,通过微观先行的“双轨制改革”建立了市场机制,开创向市场经济改革和转型的实践道路。老一辈经济学家殚精竭虑,论证了市场调节和计划机制的结合;中青年经济学家崭露头角并成为第二阶段转型研究的主力军。第二阶段,1992年至2003年,是体制转轨与改革重点突破为主题的明确转轨阶段。国企改革是这个时期经济转型的改革主线和难点,国有企业的改革成败被当作能否实现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难题来克服。在中国经济转型模式及内在理论逻辑的研究中,成果荟萃,如双轨制模式、体制外改革模式、增量改革模式、渐进式转型模式、双重体制转换模式、阶梯式转型模式、波浪式改革模式等等;相关转型经济问题的理论研究,成果同样引人瞩目。第三阶段,2003年至今,中国转型经济研究进入体制确立与改革攻坚的转型深化期。经济转型进入了最为关键和棘手的社会制度创新的阶段。中国经济转型模式的总结和阐释成为推动中国改革重要的内容,形成了很有影响的渐进式模式、平滑模式、平行推进模式等,受到转型理论研究的持续关注和研究,其它一些转型问题也成为热点研究领域。可以说对中国的经济转型问题,选取不同的视角进行了全面、专门的研究。国内研究的优势在于研究者感性地经历了中国经济转型的真实过程,从而能够更真实客观地描述中国所发生的转型过程;甚至一些研究者直接地参与了中国经济转型方案的设计、规划和实施,对转型研究的理论得失有更为客观的判断,像双轨制模式、体制外改革模式、增量改革模式,以及包括试验推广等在内的模式提法,都非常独到地概括了中国经济转型在一定时期改革举措和方案上的实质性特征,甚至成为中国转型经济学研究的经典范式。但这些模式都具有阶段性的改革特征,对于中国在漫长时间内分阶段进行改革的动态过程并不足以产生全面的概括效果,尤其不能对中国经济平稳转型的内在理论逻辑给出令人信服的理论说明。浏览国内转轨和转型文献研究,非常严重的一个缺陷,就是草率地用渐进式改革掩盖了中国这14年富有创造性改革实践的阶段性特征,这就决定了国外转型模式的概括并不足以反映中国经济转型模式的实质性特征,需要理论界进行不断的理论挖掘和深化研究。
二、市场经济体制与中国经济转型模式的内在理论逻辑
西方经济理论并不能够有效地解释中国经济模式的平稳转型,中国模式并不合乎西方理论的市场经济范式。但中国转型经济奇迹证明,市场经济体制还有西方理论所未探明的规律,中国经验或许将提供给全世界人们理解和认识市场经济制度更为深刻全面的理论视角与全新的理论框架。因此,阐明中国经济平稳转型的内在理论依据,就显得尤其迫切。中国经济的平稳转型,为人们深刻理解市场经济的实质和结构提供了难得的实践经验,通过对经济转型实践的研究,笔者提出了市场经济制度层次性的理论命题,这恰恰构成了解释中国经济平稳转型的内在理论依据。
市场经济制度的层次性,即市场经济制度存在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层次的安排。市场经济微观层次的制度安排,主要表现为价格机制、市场体系、市场规范三个层次;价格机制是处于市场运行机制最核心的层次,是社会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核心机制;就价格机制而言,市场经济的确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全面的价格放开才能发挥市场配置社会资源的功效,当然价格机制作用的全面发挥还必须健全市场体系、严格市场规范,但这仅仅是市场经济制度建构的微观层次。市场经济中观层次的制度安排,主要表现为市场运行机制、企业组织形式和社会行业部门管理形式等三个层次;微观层次的价格机制、市场体系和市场规范共同构成中观层次的市场运行机制,作为社会资源的配置方式,是经济体制的核心性制度安排;但在中观层次上来看,市场运行机制效率的发挥并不完全取决于价格机制,而在根本上决定于企业组织形式,企业组织形式是市场演进的结果,但对市场价格机制的发挥又具有独立的作用,在市场行为方面涉及到充分竞争和垄断的关系,在社会制度方面涉及到所有制或产权的具体安排形式。市场经济宏观层次的制度安排,主要表现为经济体制的确立、宪政性的法律安排和社会秩序的形成;其中宪政性法律制度安排是宏观层次的制度核心,这是确立与社会制度要求相适应的经济体制的关键性制度安排,它决定建立的经济体制是否公正、有序、体现社会制度的理念,涉及到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特别是所有制的问题,市场经济的核心理念和原则,政治 结构和经济生活原则等社会制度的根本原则问题。通过对中国经济转型实践历程的考察,我们可以更加清楚地把握市场经济制度层次性的理论逻辑,即中国模式通过微观先行、中观突破、宏观完善的转型实践,完整地体现了市场经济制度层次性的理论逻辑。根据市场经济制度层次性的理论假说,也可以更加合理地解释中国模式各阶段改革措施成败的根源。按照中国经济转型发展的实践历程,我们可以把中国转型经济划分为三个主要阶段。
从1978年12月到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市场经济微观层次制度安排价格机制的确立期,是中国经济转型的第一阶段。1978年12月3日国务院财委经济体制改革小组办公室就提出《关于经济管理体制改革总体设想的初步意见》。中国的改革一开始就带有全面改革的战略意图,农村改革和城市改革基本上是同步发生。只不过这种全面改革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而完全是从解决社会实际问题出发的角度,摸着石头过河。直到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作为中国经济的改革模式,改革才进入了具有实质性意义的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特别是1985年价格体制改革的开启,标志着中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开始。从1985年1月开始,中国正式实施了在转型经济研究中影响深远的农产品统购统销价格改革和生产资料供应定价的“价格双轨制”战略,这成为局部改革战略的典范。价格改革和企业改革是这个阶段改革的两条主线,但价格改革通过双轨制的改革实践,取得了根本性的成功;而企业改革在放权让利的基础上,围绕两权分离尝试了五花八门的改革形式,却始终没有取得根本性的改革进展反而陷入发展困境。这个阶段,最核心和突出的改革成就就是通过价格双轨制基本确立了市场经济的微观运行机制,价格开始由市场形成。1992年,事关国计民生的粮食价格的放开,标志着农村经济的市场运行机制已经完全确立:1992年末,我国在社会消费品总额中由市场调节部分达90%;而农产品中国家定价的只有6种;工业消费品中,除食盐、药品外,价格基本上放开;重工业品中,国家定价的已不足100种。价格机制是市场经济最为核心的微观层次制度安排,具有整体性制度安排和不可分割的特点。所以,价格双轨制改革尽管比较有效地实现了资源配置手段的转移,但这种局部性价格改革方式引发了以“官倒”为代表的严重社会问题,证明在市场经济微观价格机制的改革方面,必须使价格机制普遍全面地适用于资源配置的所有领域。就在这个时期,国有企业的改革主线却始终没有形成明确的改革方向,国企改革一度甚至陷入困境。从市场经济制度层次性的理论角度考察,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这一时期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尚未明确,市场运行机制正在建立之中,国企组织形式难以实现有效的创新和规范,使面向市场的生产经营模式在根本上难以形成,市场微观机制的不健全更使企业组织形式和行为模式摇摆不定。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说,没有市场微观运行机制即价格机制的建立,就不可能建立适应市场机制的企业组织形式,更不可能实现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而价格机制的建立,就奠定了市场经济微观层次的制度安排,从而使计划经济体制在根本上土崩瓦解了。
从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到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十四大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目标,十六大宣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确立,是中国经济转型的第二阶段,国有企业的改制是这个时期的转型主线和改革重点。中国从局部性改革为重点,开始转入全面市场经济制度建构的转型阶段。由于中国市场经济的微观层次制度,特别是市场价格机制已经基本建立,外围市场体系和市场法规的建设与完善成为这个阶段微观层次市场经济制度建构的主要任务。这个阶段,转型的核心问题集中在国有企业的进一步改革问题上,国有企业的改革成为全社会经济转型的焦点问题;市场经济宏观层次的制度框架的建构,则是相对处于次要的位置,国企改制名副其实地成为这个阶段的改革主线。在市场价格机制发挥作用的经济活动中。搞好国有企业的改革探索逐渐让位于国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制进程之中。这个阶段,国企改革中的利益主体缺位和市场困境突出表现出来,国有资产管理局的成立尽管明晰了国企的产权问题,但由于国企利益主体身分界定迟延,导致国企市场化行为的迟延,经济行为与市场机制的不合拍,使诸多国企已陷入无法面向市场生产经营的困境。政府已无力控制市场动力,因此国企的亏损、破产、下岗便成为国企制度创新的必然结果,改制中的改革不可避免地走向了所有制变革和调整的道路。十五届四中全会对国企改革重大问题的决议提出了国有企业抓大放小。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战略性结构调整决策,只抓五百家大企业,其他中、小国企被卖的局面必然出现,特别是作为农村市场微观价格机制在中观层次上自发演进结果的乡镇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逐渐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与国有企业形成了三足鼎立的多元化发展局面。企业组织形式,作为市场经济中观层次的制度安排,国企改制事实上已经涉及到依靠微观价格机制成长起来的体制外私有制力量和既有社会制度框架中公有制宏观制度安排力量问的博弈。因此,除了与之相伴的社会行业管理部门等诸多方面的改革外,宏观层次的市场经济制度建构成为重要的改革内容。
从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到未来较长的一个时期,是中国经济转型的第三阶段,也是中国经济转型深化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创新将成为改革的中心环节。2001年加入号称市场经济联合国的世界贸易组织,标志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基本建立。目前,中国进入了经济转型的新阶段,社会制度的创新和社会秩序的确立成为中国经济转型的主要难题。在市场经济体制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基本确立,伴随市场力量的壮大,政府力量已逐步退出经济领域,利益主体已纷纷利用市场规律和市场力量来获取利益,经济自主发展的机制已经完善,外力的作用已无法控制经济主体的市场化自主行为,按经济规律宏观调控成为政府唯一能采取的干预经济的方式。政府直接参预和控制制度变迁的能力减小,市场体制中市场化的利益主体成为推动国民经济运作的主导动力,与市场经济相一致的经济现象如失业、通货膨胀等开始凸现,市场化利益主体和市场化行为日趋成熟,市场体制自身的局限和弊端,例如市场失灵、市场缺失、市场抑制,以及市场化主体行为的不理性都开始出现。在市场经济宏观层次的核心宪法性制度安排上,公有制为主体和民营化的争论成为社会制度创新的尖锐对立,并引发激烈的修宪争论,改革中的不同利益阶层明显形成不同的修宪主张。自改革开放以来,宪法已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改,其中社会 主义制度创新的内容被宪法加以规定,但资本主义私有化制度也在不断的寻求机会,促进社会主义宪政制度的转轨,但他们的努力目前为止还没有在中国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在社会秩序方面。思想意识观念领域的前期非正式制度的变迁和创新为正式制度变迁和创新奠定了基础,人们对制度的预知和心理感受早已超出了传统思维和价值观念,社会进入观念、道德、心理、行为和思想的深刻变革期。农村经济体制的完善和确立,成为此后农村改革的重点,包括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改革、土地制度的改革、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成为这个阶段农村经济宏观层次制度创新的主要内容。因此,加速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步伐,利用明确而又稳定的制度安排促进利益主体资源配置及效率的发挥。利用政府宏观调控的力量消除新体制导致的经济不稳定性都成为下一阶段改革的重要内容。转型深化期最重要的特征,就是要对宏观层次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做出一个全面的回答。
研究表明,市场经济从微观、中观,到宏观存在的这种层次性制度安排,基本上构成了经济转型次序性改革的逻辑线索。逻辑主线就是市场运行机制的培育,改革的重点则依次是微观层次价格机制的形成、中观层次企业制度的规范、宏观层次经济体制的完善三个阶段,这可以看作是构成了经济转型的基本次序。首先,以价格机制为核心的微观市场运行机制是实现社会资源配置方式转型的关键,有了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和各种配套的市场体系。就能够实现微观经济制度的根本性转变,这是建立市场经济微观运行机制的阶段。其次,中观层次企业组织形式的市场化创新,是培育市场效率和市场主体的关键,产权结构多元化的公司制企业保证了市场运行机制的竞争效率,这是建立市场经济中观运行机制的阶段。最后,宏观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确立和宪政性法律制度安排的结合。为市场运行机制为核心的国民经济框架形成和社会制度创新确立了规范和秩序,社会转型就能够稳步推进,这是建立市场经济宏观经济运行体制的完善阶段。正是由于这个层次性的存在,中国经济才从微观建构到中观改革、一直到宏观完善不断推进,才成就了经济转型的中国奇迹。
三、维系中国经济平稳转型的基本制度框架
基本制度框架既是中国经济平稳转型的制度保证,又存在一个伴随市场经济制度改革而调整的难题。一方面,是在给定的制度框架内。寻求实现基本制度安排的最优模式。就这方面而言,中国经济转型的目标模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个明确的转型目标,并不存在模糊或者没有最终阶段的发展趋势。特别是伴随市场经济微观和中观层次制度安排的确立,中国经济转型已经跨越了社会主义和公有制不可兼容论的鸿沟。与苏联、东欧转轨国家把市场经济作为转型目标的显著区别,就是中国的经济转型在阶段性发展和探索的基础上确立了明确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目标。这在经济理论上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发展的必然产物,这个目标模式的确立,首先就要破除西方经济学理论所代表的“市场经济范式”教条。无论是凯恩斯主义经济学范式,还是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范式,都是把市场经济基础上的资本主义制度发展作为研究主题,对这些理论范式的研究成果可以借鉴,但必须加以改造和鉴别。中国经济转型模式研究的一个突出主题,就是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模式的理论内涵和体制特征,离开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明确的转型目标,中国的经济转型就必然陷入混乱和崩溃的状态。另一方面,是基本制度的改革和创新,这个意义的改革则涉及到了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新认识或对社会主义宪政性法律制度安排的修正,即社会主义制度的创新。制度创新必然涉及宪法架构以及政治领域的改革,1999年的修宪和不断深化的政府改革都是制度创新的典型事件。但中国经济转型的一条成功经验或者说伴随中国经济转型不断强化的制度约束,就是坚持社会主义的社会秩序、社会契约及制度形式的框架,即“宪法政治”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可以说,中国经济转型的过程是社会主义“宪法政治”制度约束呈现刚性的过程,这样才保证了转型过程社会制度坚持和创新的统一,离开了社会制度约束刚性,激进论所谓的转型速度论、全面论和同时性必然将中国的经济转型引导到歧途上去。前苏联的转轨道路生动地说明了这个结论,当戈尔巴乔夫放弃了苏联共产党的执政党地位,妄图通过人民授权的所谓现代西方政治合法性道路实现社会制度的转型时,事实上就已经在理论和实践上都丧失了政治合法性,根本不具备继续领导前苏联实行根本改革的可能。转轨国家的合法性危机证明,经济转型绝不仅仅是精英阶层的理性设计,更重要地是来自全体社会成员的认同和支持,忽略转型过程中群众利益和愿望的充分表达,表面上能够推进改革的不断前进,但事实上却是在耗尽改革者的政治合法性资源。因此,转型成功的核心就是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能够实现与社会制度相联系的政治合法性资源的稳定转型。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主要是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作为理论指导思想,始终坚持了中国社会主义的宪政架构,这是中国转型经济实现平稳有序转型的基本框架。从经济转型的现实过程中不难发现。中国阶段式改革与苏东激进式改革的分野主要不是由于市场化的速度、方式和次序的不同造成的,而是对于宪法制度的不同选择造成的,宪法制度的差异对于改革路径的分化起着决定性作用。迄今为止,中国阶段式改革是在社会主义宪法制度的基础上进行的,中国阶段式转型对社会主义宪法制度采取了边际性调整的方式,从而使改革过程具有温和的、连续的和长期的特点;而苏联东欧的激进式改革则对原有的宪法制度采取推倒重建的“革命”性态度,因而转型演变成了“革命”。就中国的改革经验来说,问题的关键和难点在于能否把社会主义宪法制度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在稳定中实现经济的持续增长和经济体制的根本变革,中国的双主题阶段转换式模式就是在不断解决这一难题的实践中形成的。把市场经济看作是纯粹自发演进的制度,是不可改变的整体,还是看作层次性的制度安排,要反映社会制度所赋予市场经济的制度属性,是正确认识上述问题的关键。要尊重中国经济转型的实践理性,特别是市场经济制度层次性的内在逻辑。中国经济转型微观先行、中观突破和宏观完善的转型实践,被实践证明是科学的转型战略。微观价格先行,抓住了市场运行机制的核心,又不触动社会宏观层次的制度安排。有了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就能有效地促进市场经济中观运行机制的培育,并最终实现市场经济宏观层次制度安排的成熟。中国经济转型通过阶段性转换的转型方式较好地解决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层次性安排和改革的次序性要求在改革速度、局部改革和全面改革上的转型难题,实现了最佳的改革组合。而上述转型难题克服的出路,转型方式固然重要,但还在于是把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目的,还是把社会制度的完善作为目的,是把经济体制的转换作为转型主题,还是把经济增长同样作为转型经济始终追求的主题。目前,中国的转型已经进入了宏观层次的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和社会制度创新的发展阶段,经济转型已经渡过了因为次序性、速度、全面改革和局部改革这些转型难题所注定的改革风险,只要能够通过强有力的阶段性调整,改善社会成员在改革成果分享上的不公,抑制影响社会政治框架的既得利益集团形成,实现社会主义制度创新,引导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观念的社会秩序培育,就能彻底解决中国经济的转型难题,实现从传统社会主义向现代社会主义的成功转型。
(责任编辑 陈孝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