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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10.7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是国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扩大财政作为公共产品覆盖范围的一种创新型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和制度创新。对于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特别是那些远离城镇和公路干线、无力争取外部资源的边远村落享受到了公共财政资源阳光雨露的普照和滋润,有力的调动了农民参与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的热情和兴趣,改变了过去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局面。
一、现状及成效
我镇有国土面积273平方公里,辖有30个村,4个社区,农业人口6.61万人,耕地12.73万亩,三年来,共计有72个村次开展了78个公益事业项目建设,现金总投入841.9万元,其中群众筹资179.8万元,财政奖补资金573.4万元,村级自筹及整合其它资金88.7万元,受益人数达到82600人次。通过采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方式,共兴建、硬化水渠34.67千米;挖堰塘17.94万立方米;水泥路面硬化14.97千米;修建晴雨路49.93千米;修建硬化群众活动场所9600平方米,电力排灌站及其它水利设施5处,大大改善和提高了我镇农村的村容村貌。
1、促进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开展。由于“一事一议”采取由群众筹集一点资金、国家财政奖补一点资金、部门投入一点资金、社会赞助一点资金的形式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构建了“政府资助、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热情,有力的促进了我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提速,有效解决了我镇农村进行公益事业建设资金来源狭窄,长期依靠农民自身投入,资金量较少的问题,调动了村民通过筹资筹劳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
2、融洽了干群关系。农村税费改革前,当村级需要进行公益事业建设时,可以利用村民集资、摊派进行建设,尽管增加了农民负担,但对于亟待解决的、关系到重要民生问题的项目,村委会还能及时解决。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后,为广大村干部找到一个为民谋利办实事的切入点,让村干部有了一个着力点,提供了一个可以为民办实事的抓手。
3、弥补了资源缺乏资金短缺的空档。过去,我们的公共财政项目资金在进行建设投入时,一般都注重在公路干线旁、集镇附近开展。一是在这些地方进行项目建设,由于运输方便,一般成本较低,可以节约资金,又便于施工;二是来往的人多,可以起到示范作用。如我镇的港口、李台、安坪、胜利、殷集等村,此前都是难以争取资金进行建设的,现在连续几年都进行了一些急需的公益项目的建设,有效解决了群众生产生活难题。
4、推进了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开展“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过程,就是各级干部服务群众、为民谋利的过程,也是群众参政议政、了解干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提高群众的民主意识,使之更加珍惜自身的民主权利,从而推动农村政治文明、乡风文明建设再上新的台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实施,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筹资筹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在:
1、群众认识存偏差。两年来,我镇开展一事一议的工作情况来看,尽管大部分群众能够理解“一事一议”给他们带来的好处和利益,也能积极支持这项工作,但还是有部分群众认识不到位,一时难以理解,认为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就是政府出资,镇村办事,把自己当旁观者,而不是参与者。
2、筹资筹劳有难度。一是部分持反对意见的农户不交“一事一议”自筹资金,影响到建设项目资金投入,而且对其他筹资的农户造成影响,出现“谁同意谁掏腰包”的怪现象;二是受村级债务影响,因为大部分村存在村级债务未化解完,导致在收取15元/人的筹资款时,农户要求用村级债务抵交,造成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出现缺口;三是由于青壮年农民外出打工,在家的多是老年、妇女、儿童,不仅造成筹资难,而且无法筹集到足够劳动力出工。
3、现实问题待解决。按照现行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均实行严格的上限控制,年人均筹资不得超过15元,筹劳不超过10个标准日,以此作为增加农民负担与否的数量界限。从两年的实践看,一事一议的最大一块资金是财政补贴资金,对于一个中等村来说,一般一事一议筹资来源按正常的方式计算含群众筹资、财政奖补约有10万元左右,这点资金对于修建组与组之间的晴雨公路还能应付,对于道路硬化、兴修稍微大一点的水利设施等工程项目,就无能为力了,只能望事兴叹。
4、涉农资金需整合。当前,国家对于农村的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总量实际上是越来越多,越来越大,但大多数资金都带着相应的项目而来,而其资金又多过于零散,且都要求专账、专科目核算、管理,要求的列支科目精确,无法对资金整合,形成合力,形成统一的使用投向,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造成资金监管的压力增大。
三、对策与建议
针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在目前执行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应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规范和完善:
1、强化政策宣传力度。一是要加强对群众的宣传。要通过宣传改变个别农户只顾自己,不顾他人,大局意识和集体意识不强的现象,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使群众积极投入到集体公益事业的建设中来,逐步形成全体村民都来关心本村公益事业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对村干部的宣传。要求村干部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思路,使村干部彻底从等、靠、要的圈子中走出来,调动其积极性,引导农村公益事业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2、完善相应管理制度。一是完善“一事一议”的监督管理制度。要建立完善申报、审核、审批、建设、检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层层签字确认。特别重要的是要建立统一的一事一议工程建设工程量及资金需求的预算编制办法,引进有资质的人员和机构编制工程量和资金预算,公开所议工程的工程量及资金运行情况,接受群众和有关部门的专项监督;二是所筹劳动力的使用制度。我们现行的财政奖补政策大部分奖补资金都是劳动力筹劳折资计算得来的,按照规定在工程建设中凡涉及到用工的地方应用筹劳解决。
3、全面整合涉农资金。一是要加大“一事一议”资金的奖补力度,使之能够承担较大型的工程项目建设,尽快改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现状;二是允许村级对较大型的工程项目一年立项建设,分年实行奖补,以便完成村级较大型的项目建设,如水泥路面硬化工程;三是整合各种源头的資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原则,统一安排,统筹管理,实现公共资源有效整合,加快形成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元稳定投入的新机制。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是国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扩大财政作为公共产品覆盖范围的一种创新型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和制度创新。对于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特别是那些远离城镇和公路干线、无力争取外部资源的边远村落享受到了公共财政资源阳光雨露的普照和滋润,有力的调动了农民参与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的热情和兴趣,改变了过去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局面。
一、现状及成效
我镇有国土面积273平方公里,辖有30个村,4个社区,农业人口6.61万人,耕地12.73万亩,三年来,共计有72个村次开展了78个公益事业项目建设,现金总投入841.9万元,其中群众筹资179.8万元,财政奖补资金573.4万元,村级自筹及整合其它资金88.7万元,受益人数达到82600人次。通过采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方式,共兴建、硬化水渠34.67千米;挖堰塘17.94万立方米;水泥路面硬化14.97千米;修建晴雨路49.93千米;修建硬化群众活动场所9600平方米,电力排灌站及其它水利设施5处,大大改善和提高了我镇农村的村容村貌。
1、促进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开展。由于“一事一议”采取由群众筹集一点资金、国家财政奖补一点资金、部门投入一点资金、社会赞助一点资金的形式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构建了“政府资助、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热情,有力的促进了我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提速,有效解决了我镇农村进行公益事业建设资金来源狭窄,长期依靠农民自身投入,资金量较少的问题,调动了村民通过筹资筹劳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
2、融洽了干群关系。农村税费改革前,当村级需要进行公益事业建设时,可以利用村民集资、摊派进行建设,尽管增加了农民负担,但对于亟待解决的、关系到重要民生问题的项目,村委会还能及时解决。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后,为广大村干部找到一个为民谋利办实事的切入点,让村干部有了一个着力点,提供了一个可以为民办实事的抓手。
3、弥补了资源缺乏资金短缺的空档。过去,我们的公共财政项目资金在进行建设投入时,一般都注重在公路干线旁、集镇附近开展。一是在这些地方进行项目建设,由于运输方便,一般成本较低,可以节约资金,又便于施工;二是来往的人多,可以起到示范作用。如我镇的港口、李台、安坪、胜利、殷集等村,此前都是难以争取资金进行建设的,现在连续几年都进行了一些急需的公益项目的建设,有效解决了群众生产生活难题。
4、推进了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开展“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过程,就是各级干部服务群众、为民谋利的过程,也是群众参政议政、了解干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提高群众的民主意识,使之更加珍惜自身的民主权利,从而推动农村政治文明、乡风文明建设再上新的台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实施,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筹资筹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在:
1、群众认识存偏差。两年来,我镇开展一事一议的工作情况来看,尽管大部分群众能够理解“一事一议”给他们带来的好处和利益,也能积极支持这项工作,但还是有部分群众认识不到位,一时难以理解,认为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就是政府出资,镇村办事,把自己当旁观者,而不是参与者。
2、筹资筹劳有难度。一是部分持反对意见的农户不交“一事一议”自筹资金,影响到建设项目资金投入,而且对其他筹资的农户造成影响,出现“谁同意谁掏腰包”的怪现象;二是受村级债务影响,因为大部分村存在村级债务未化解完,导致在收取15元/人的筹资款时,农户要求用村级债务抵交,造成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出现缺口;三是由于青壮年农民外出打工,在家的多是老年、妇女、儿童,不仅造成筹资难,而且无法筹集到足够劳动力出工。
3、现实问题待解决。按照现行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均实行严格的上限控制,年人均筹资不得超过15元,筹劳不超过10个标准日,以此作为增加农民负担与否的数量界限。从两年的实践看,一事一议的最大一块资金是财政补贴资金,对于一个中等村来说,一般一事一议筹资来源按正常的方式计算含群众筹资、财政奖补约有10万元左右,这点资金对于修建组与组之间的晴雨公路还能应付,对于道路硬化、兴修稍微大一点的水利设施等工程项目,就无能为力了,只能望事兴叹。
4、涉农资金需整合。当前,国家对于农村的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总量实际上是越来越多,越来越大,但大多数资金都带着相应的项目而来,而其资金又多过于零散,且都要求专账、专科目核算、管理,要求的列支科目精确,无法对资金整合,形成合力,形成统一的使用投向,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造成资金监管的压力增大。
三、对策与建议
针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在目前执行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应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规范和完善:
1、强化政策宣传力度。一是要加强对群众的宣传。要通过宣传改变个别农户只顾自己,不顾他人,大局意识和集体意识不强的现象,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使群众积极投入到集体公益事业的建设中来,逐步形成全体村民都来关心本村公益事业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对村干部的宣传。要求村干部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思路,使村干部彻底从等、靠、要的圈子中走出来,调动其积极性,引导农村公益事业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2、完善相应管理制度。一是完善“一事一议”的监督管理制度。要建立完善申报、审核、审批、建设、检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层层签字确认。特别重要的是要建立统一的一事一议工程建设工程量及资金需求的预算编制办法,引进有资质的人员和机构编制工程量和资金预算,公开所议工程的工程量及资金运行情况,接受群众和有关部门的专项监督;二是所筹劳动力的使用制度。我们现行的财政奖补政策大部分奖补资金都是劳动力筹劳折资计算得来的,按照规定在工程建设中凡涉及到用工的地方应用筹劳解决。
3、全面整合涉农资金。一是要加大“一事一议”资金的奖补力度,使之能够承担较大型的工程项目建设,尽快改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现状;二是允许村级对较大型的工程项目一年立项建设,分年实行奖补,以便完成村级较大型的项目建设,如水泥路面硬化工程;三是整合各种源头的資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原则,统一安排,统筹管理,实现公共资源有效整合,加快形成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元稳定投入的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