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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斯密问题”指亚当?斯密的两部代表作《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之中关于人性标准的矛盾问题。本文将文献资料中对“道德人”与“经济人”实际上的统一性的论述加以总结和归纳,然后从另一个角度简单阐述了对二者统一性的理解——即只要有一个“良好”的制度,那么道德人与经济人会自然而然的产生统一。
【关键词】 斯密问题;道德人;经济人
中图分类号: B82-053
1 引言——“斯密问题”与“斯密问题”的源起
“亚当•斯密问题”(Adam Smith’s Problem),是指近代西方古典政治经济学奠基人、18世纪英国最著名的道德哲学家和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两部主要著作《道德情操论》与《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简称《国富论》)之间主题观点对比悬殊、相互矛盾、彼此冲突的问题,最早是由十九世纪中叶德国历史学派的经济学家发现和提出。他们认为,在《情操论》中,亚当•斯密提出了“人性善”的人性假设,把源于人的同情的利他主义情操视为人类道德行为的普遍基础和动机,人们的行为归于同情,表现为利他;而在《国富论》中,亚当•斯密把“人性恶”作为政治经济学的人性假设前提,把源于人性自私的个人利己主义的利益追求视为人类经济行为的普遍基础和动机,人们的行为归结于自私,表现为利己。这样,一种“人性善”的道德利他主义的社会道义论与一种“人性恶”的经济利己主义的个人功利论便矛盾而奇妙地共生于亚当•斯密理论之中。
2 已有的对“斯密问题”中“经济人”与“道德人”的统一的解释
“斯密问题”是否存在?学术界有真命题和伪命题之说,前者认为“斯密问题”存在,后者认为不存在。本文中将略去对前一部分的主要观点,而仅对后面对“斯密问题”的证伪的观点予以介绍。
第一种解释:从《道德情操论》与《国富论》的交替创作、修订及其整个研究、写作计划出发,证伪斯密自身逻辑体系的矛盾这一观点。
《道德情操论》与《国富论》都是斯密在格拉斯哥大学主持道德哲学讲座的道德哲学讲稿的基础之上创作而形成的。1759年4月,斯密对道德哲学讲稿第二部分加工整理,以《道德情操论》为书名首次出版了对其一生具有重大影响的著作。从1759年对1774年,《道德情操论》共出了四个不同的版本。在对该书这四个不同版本进行修订的过程中,斯密又在道德哲学讲稿第四部分以及他1763年在格拉斯哥大学所做的关于法律、警察、岁入及军备的演讲的基础上,酝酿创作了《国富论》。《国富论》出版于1776年问世,1778年又修订出版了第二版。《国富论》出版以后,斯密并没有停止对《道德情操论》的修订工作,1781年,他就出版了《道德情操论》第五版。1784年和1786年出版了《国富论》第三、第四版后,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年,及1790年,他最终完成了《道德情操论》第六版的重大修改和出版工作。
从两部著作的交替创作、修订再版的过程中,可以看出这两部著作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决不能任意把他们割裂开来,以致对立起来看待。事实上《道德情操论》第六版中吸收了《国富论》的一些内容,是显而易见的。
《道德情操论》与《国富论》是斯密学术体系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斯密在晚年为《道德情操论》第六版写的新增前言《告读者》中写道:“在本书第一版的最后一段中,我曾说过,我将在另一本论著中努力说明法律和政治的一般原理……不仅涉及正义,而且涉及警察,国家岁入,军备,以及其它任何成为法律对象的东西。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我已部分地履行了这一诺言,至少在警察,国家岁入和军备问题上。我长期以来所计划的关于法学理论的部分……虽然我年事已高,很难指望如愿以偿地完成这个大事业,但我并没有完全放弃这个计划……因而我把30多年前写的这段话未加改动地放在这里。”斯密的这一论述清楚地表明:他把《国富论》看作是自己在《道德情操论》中论述的思想的继续发挥。因此,我们很难认为斯密是以一种矛盾的心情来同时写作这两部著作的。
第二种解释:将经济人“利己主义”的弱化——通过使“经济人”向“道德人”靠拢,来说明二者的和谐一致性。
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论证“经济人”的出发点,和《国富论》是一致的,即都是从人的利己主义的本性出发的。例如,他在《道德情操论》中写道:“毫无疑问,每个人生来首先和主要关心自己”。他把改善自身生活条件看作“人生的伟大目标”。这种论述在《国富论》中发展成为表述自利行为动机的名言:“我们每天所需要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可见,《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这两部著作,在论述的语气、论及范围的宽狭、细目的制定和着重点上虽有不同,如对利己主义行为的控制上,《道德情操论》寄重托于同情心和正义感,而在《国富论》中则寄希望于竞争机制;但对自利行为动机的论述,在本质上却是一致的。在《道德情操论》中,斯密把“同情”作为道德判断核心,而其作为行为的动机则完全是另一回事。
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将基于个人利益的利己主义称为“自爱”(Self-Love)。他认为,“自爱”是人类的一种美德,它决不能跟“自私”相混淆。斯密竭力要证明的是:具有利己主义本性的个人(主要是指追逐利润的资本家)是如何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中控制自己的感情和行为、尤其是自私的感情和行为,从而为建立一个有必要确立行为准则的社会而有规律地活动。斯密在《国富论》中所建立的经济理论体系,就是以他在《道德情操论》的这些论述为前提的。
第三种解释:将道德人“利他主义”评论证伪——通过使“道德人”向“经济人”靠拢,来说明二者的和谐一致性。
这种观点认为,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提到的“同情(sympathy)”被后人曲解成了“利他”,因而导致了所谓的“利己与利他的矛盾”。“斯密问题”是一个伪命题。
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由“同情”这一天性出发,论及道德判断,即通过“同情”对他人行为的判断和通过设立“公正的旁观者”对自己行为的判断,由此引出普遍的道德律令与准则。“同情”是《道德情操论》的研究出发点,和“利他”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斯密对人们提出的道德要求是不损人,远未达到利他的程度。他还批评了两种利他主义的观点:“增强我们对别人利益的感受,使我们如同天生同情自己的利益一样同情别人的利益”和“试图减少我们对自己利益的感受,使我们如同天生同情别人的利益一样同情自己的利益”,认为“两者都远远超过了自然和合宜的正确标准”,并宣称“对一切有理智和有知觉的生物的普遍幸福的关怀,是神的职责,而不是人的职责”。
3一种共存——“经济人”与“道德人”在制度下的共存
然而,在斯密的逻辑体系中,就算是单纯利他的“道德人”与绝对利己的“经济人”,也是可以实现统一的,关键是要求有一个非常好的外部条件——制度的约束。不仅仅是对经济人“恶”的本性的约束,也是对道德人“善”的本性的约束。
要看这样的单纯利己与单纯利他是否能够实现统一,就要看他们在长期中能否达到均衡,能否共存。我们先从利他主义与利己主义的困境开始分析。
建立一个一般性的分析框架,我们假设存在纯粹的道德人。这里的纯粹道德人可以看作是对纯粹利他即无私利他行为的一种分析。经济人则正好相反。
此时我们设想一个有两个以上的人构成的团体。因为道德人是绝对利他的,因此他的目标就是集体利益的最大化,不论其他人采取什么样的行为方式。对此,我们可以在具体的模型中进行分析。
利他主义的困境
当成员中的两个人都是道德人,那么,将会出现什么结果呢?这将导致一种非常无奈的无效率。公交车上有空着的座位,但是由于每个人都在尽力地为他人着想,导致没有人肯先去坐在座位上,这就是资源的浪费了。这就是所谓的“礼貌的悖论”,产生这个悖论的原因是,当每个人都站在为对方考虑的角度进行选择和决策时,根本就无法形成一个均衡点,而只有在均衡点才会带来效率。
利己主义的困境
最能说明利己主义的困境的无疑就是“囚徒困境”了。每个人都会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二选择出卖盟友,最后的效果却是最差的。
于是我们发现,单纯的利他与利己行为都可能会导致结果的无效率,那么一个道德人与经济人并存的团体呢?
4 自由选择、制度限制与利他的趋同
现在我们分析这样的团体中同时存在道德人与经济人的情况。这样的例子确实是存在的,比如我们经常看到报道有人义务为群众做好事并且能看到被服务对象络绎不绝。还有一些报道,诸如谈到有些村子里的领导人往往为了大家的利益,自己放弃为自己赚钱的机会,放弃好的生活环境,而一心为改善群众的生活环境而努力等等。
通常人们不能理解这里的道德人的行为,认为其实违背了利益最大化原则的。这样的认识是错误的,因为每个人的行为都是在一定约束条件下的利益最大化,反映在直观的图形上就是约束条件与无差异曲线的切点。我们不能够用自己的无差异曲线与约束条件去衡量别人的无差异曲线与约束条件。道德人的这种行为, 恰好符合道德人内涵中对团体利益最大化的追求,是一种完全自愿的行为。
我们假设这样的团体利益函数Y=f(e1,e2),e1,e2是团体成员的付出量。最大化的Ymax是在e1、e2符合一定的比例的条件下达到的。这种情况下,拥有道德人的团体中,道德人就会努力使团体利益达到最大化,不管自己付出多大的代价。由于这对经济人也是最有利的(经济人可以提出威胁,如果不把最后所有的成果都给自己的话,那么下一期经济人就不会按照团体最大化的付出量付出,这显然会使道德人屈服,这样经济人就可以得到最多的利益)。于是我们发现一个奇怪的利益最大化,也就是同时拥有道德人和经济人的团体更具有效率,也更容易实现利益最大化。而且这样的团体也最具有稳定性。
现实中如此可笑的情形显然很难出现,那么我们现在放宽假设,使得道德人与经济人更趋近于我们现实中的人。还用上面的模型进行分析,团体效用函数为Y=f(e1,e2)。这时我们假设在其他人都按照最优比例投入时,一个人减少自己的投入量会使自己的利益得到大幅度的增长。那么“理性”的选择自然是减少自己的投入量,最终的得到一种损公肥己的结果。这显然是团体内的其他成员所不能忍受的。如果这样的团体有很多而且每一个成员都可以自由地更换团体的话,原来的团体中将出现两种趋势:一种是不断恶化,因为所有按最大化投入量投入的成员不满其他人的损公肥己的行为而退出,最后只剩下了那些扰乱规则的人。另一种情形是情况变好,这是建立在按规矩办事的人将扰乱规则的人清除出团体的基础之上的。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我们甚至不需要让绝对的道德人与经济人存在,只要给出所有人自由选择的机会并保证这种机会的公平性,给与其强制制度上的保障,社会自然会出现“良好”的团体与“恶劣”的团体的分化,后者最终会被淘汰或者其成员性质发生转变,那些有损公肥己之心的人将会发现,长远看来,自己一次不遵守规则的行为将会造成巨大的损失。
于是,通过上面模型的分析,我们看到了一种在制度的保障下的社会向“利他”的趋同。因为这样的利他是建立在利己的基础之上的,所以不管是道德人还是经济人的存在,这样的社会构成都是稳定的。当然,这样的向“利他”的发展可能是非常缓慢的,但是我们毕竟看到了一种更为现实的道德人与经济人的统一,看到了社会发展的光明的一面。
5 结语
利他与利己的争论一直都是社会科学领域最为激烈的领域,关于人性善与人性恶的争论几千年来一直不休却从来没有得到一个非常令人信服的结果。也许我们根本无需再这样玄妙的问题上浪费精力,不管他是道德人还是经济人,是利他还是利己,是善的还是恶的,如果我们能够设计出这样一种制度,使得他们不同的属性都归结到一个相同的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目标之下,那么目的不久达到了吗?起码从上面粗浅的分析之中,我们能够看到这样的希望。
参考文献:
\[英\] 亚当•斯密 著, 蒋自强、钦北愚等译:《道德情操论》\[M\].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97.
Adam Smith. 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M\](英文珍藏版). 西安: 陕西人民出版社, 2005.
\[英\] 亚当•斯密 著, 郭大力、王亚南译:《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M\].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72.
贾旭东.《利己与利他——“亚当?斯密问题”的人学解析》\[M\]. 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李燕飞.《“斯密问题”再论》\[J\]. 攀枝花学院学报(综合版),2005, 22(5), 44-47.
谢涛. 《对“斯密问题”的重新解读》\[J\]. 经济纵横, 2009(2), 5-8.[ZK)]
【关键词】 斯密问题;道德人;经济人
中图分类号: B82-053
1 引言——“斯密问题”与“斯密问题”的源起
“亚当•斯密问题”(Adam Smith’s Problem),是指近代西方古典政治经济学奠基人、18世纪英国最著名的道德哲学家和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两部主要著作《道德情操论》与《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简称《国富论》)之间主题观点对比悬殊、相互矛盾、彼此冲突的问题,最早是由十九世纪中叶德国历史学派的经济学家发现和提出。他们认为,在《情操论》中,亚当•斯密提出了“人性善”的人性假设,把源于人的同情的利他主义情操视为人类道德行为的普遍基础和动机,人们的行为归于同情,表现为利他;而在《国富论》中,亚当•斯密把“人性恶”作为政治经济学的人性假设前提,把源于人性自私的个人利己主义的利益追求视为人类经济行为的普遍基础和动机,人们的行为归结于自私,表现为利己。这样,一种“人性善”的道德利他主义的社会道义论与一种“人性恶”的经济利己主义的个人功利论便矛盾而奇妙地共生于亚当•斯密理论之中。
2 已有的对“斯密问题”中“经济人”与“道德人”的统一的解释
“斯密问题”是否存在?学术界有真命题和伪命题之说,前者认为“斯密问题”存在,后者认为不存在。本文中将略去对前一部分的主要观点,而仅对后面对“斯密问题”的证伪的观点予以介绍。
第一种解释:从《道德情操论》与《国富论》的交替创作、修订及其整个研究、写作计划出发,证伪斯密自身逻辑体系的矛盾这一观点。
《道德情操论》与《国富论》都是斯密在格拉斯哥大学主持道德哲学讲座的道德哲学讲稿的基础之上创作而形成的。1759年4月,斯密对道德哲学讲稿第二部分加工整理,以《道德情操论》为书名首次出版了对其一生具有重大影响的著作。从1759年对1774年,《道德情操论》共出了四个不同的版本。在对该书这四个不同版本进行修订的过程中,斯密又在道德哲学讲稿第四部分以及他1763年在格拉斯哥大学所做的关于法律、警察、岁入及军备的演讲的基础上,酝酿创作了《国富论》。《国富论》出版于1776年问世,1778年又修订出版了第二版。《国富论》出版以后,斯密并没有停止对《道德情操论》的修订工作,1781年,他就出版了《道德情操论》第五版。1784年和1786年出版了《国富论》第三、第四版后,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年,及1790年,他最终完成了《道德情操论》第六版的重大修改和出版工作。
从两部著作的交替创作、修订再版的过程中,可以看出这两部著作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决不能任意把他们割裂开来,以致对立起来看待。事实上《道德情操论》第六版中吸收了《国富论》的一些内容,是显而易见的。
《道德情操论》与《国富论》是斯密学术体系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斯密在晚年为《道德情操论》第六版写的新增前言《告读者》中写道:“在本书第一版的最后一段中,我曾说过,我将在另一本论著中努力说明法律和政治的一般原理……不仅涉及正义,而且涉及警察,国家岁入,军备,以及其它任何成为法律对象的东西。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我已部分地履行了这一诺言,至少在警察,国家岁入和军备问题上。我长期以来所计划的关于法学理论的部分……虽然我年事已高,很难指望如愿以偿地完成这个大事业,但我并没有完全放弃这个计划……因而我把30多年前写的这段话未加改动地放在这里。”斯密的这一论述清楚地表明:他把《国富论》看作是自己在《道德情操论》中论述的思想的继续发挥。因此,我们很难认为斯密是以一种矛盾的心情来同时写作这两部著作的。
第二种解释:将经济人“利己主义”的弱化——通过使“经济人”向“道德人”靠拢,来说明二者的和谐一致性。
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论证“经济人”的出发点,和《国富论》是一致的,即都是从人的利己主义的本性出发的。例如,他在《道德情操论》中写道:“毫无疑问,每个人生来首先和主要关心自己”。他把改善自身生活条件看作“人生的伟大目标”。这种论述在《国富论》中发展成为表述自利行为动机的名言:“我们每天所需要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可见,《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这两部著作,在论述的语气、论及范围的宽狭、细目的制定和着重点上虽有不同,如对利己主义行为的控制上,《道德情操论》寄重托于同情心和正义感,而在《国富论》中则寄希望于竞争机制;但对自利行为动机的论述,在本质上却是一致的。在《道德情操论》中,斯密把“同情”作为道德判断核心,而其作为行为的动机则完全是另一回事。
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将基于个人利益的利己主义称为“自爱”(Self-Love)。他认为,“自爱”是人类的一种美德,它决不能跟“自私”相混淆。斯密竭力要证明的是:具有利己主义本性的个人(主要是指追逐利润的资本家)是如何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中控制自己的感情和行为、尤其是自私的感情和行为,从而为建立一个有必要确立行为准则的社会而有规律地活动。斯密在《国富论》中所建立的经济理论体系,就是以他在《道德情操论》的这些论述为前提的。
第三种解释:将道德人“利他主义”评论证伪——通过使“道德人”向“经济人”靠拢,来说明二者的和谐一致性。
这种观点认为,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提到的“同情(sympathy)”被后人曲解成了“利他”,因而导致了所谓的“利己与利他的矛盾”。“斯密问题”是一个伪命题。
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由“同情”这一天性出发,论及道德判断,即通过“同情”对他人行为的判断和通过设立“公正的旁观者”对自己行为的判断,由此引出普遍的道德律令与准则。“同情”是《道德情操论》的研究出发点,和“利他”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斯密对人们提出的道德要求是不损人,远未达到利他的程度。他还批评了两种利他主义的观点:“增强我们对别人利益的感受,使我们如同天生同情自己的利益一样同情别人的利益”和“试图减少我们对自己利益的感受,使我们如同天生同情别人的利益一样同情自己的利益”,认为“两者都远远超过了自然和合宜的正确标准”,并宣称“对一切有理智和有知觉的生物的普遍幸福的关怀,是神的职责,而不是人的职责”。
3一种共存——“经济人”与“道德人”在制度下的共存
然而,在斯密的逻辑体系中,就算是单纯利他的“道德人”与绝对利己的“经济人”,也是可以实现统一的,关键是要求有一个非常好的外部条件——制度的约束。不仅仅是对经济人“恶”的本性的约束,也是对道德人“善”的本性的约束。
要看这样的单纯利己与单纯利他是否能够实现统一,就要看他们在长期中能否达到均衡,能否共存。我们先从利他主义与利己主义的困境开始分析。
建立一个一般性的分析框架,我们假设存在纯粹的道德人。这里的纯粹道德人可以看作是对纯粹利他即无私利他行为的一种分析。经济人则正好相反。
此时我们设想一个有两个以上的人构成的团体。因为道德人是绝对利他的,因此他的目标就是集体利益的最大化,不论其他人采取什么样的行为方式。对此,我们可以在具体的模型中进行分析。
利他主义的困境
当成员中的两个人都是道德人,那么,将会出现什么结果呢?这将导致一种非常无奈的无效率。公交车上有空着的座位,但是由于每个人都在尽力地为他人着想,导致没有人肯先去坐在座位上,这就是资源的浪费了。这就是所谓的“礼貌的悖论”,产生这个悖论的原因是,当每个人都站在为对方考虑的角度进行选择和决策时,根本就无法形成一个均衡点,而只有在均衡点才会带来效率。
利己主义的困境
最能说明利己主义的困境的无疑就是“囚徒困境”了。每个人都会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二选择出卖盟友,最后的效果却是最差的。
于是我们发现,单纯的利他与利己行为都可能会导致结果的无效率,那么一个道德人与经济人并存的团体呢?
4 自由选择、制度限制与利他的趋同
现在我们分析这样的团体中同时存在道德人与经济人的情况。这样的例子确实是存在的,比如我们经常看到报道有人义务为群众做好事并且能看到被服务对象络绎不绝。还有一些报道,诸如谈到有些村子里的领导人往往为了大家的利益,自己放弃为自己赚钱的机会,放弃好的生活环境,而一心为改善群众的生活环境而努力等等。
通常人们不能理解这里的道德人的行为,认为其实违背了利益最大化原则的。这样的认识是错误的,因为每个人的行为都是在一定约束条件下的利益最大化,反映在直观的图形上就是约束条件与无差异曲线的切点。我们不能够用自己的无差异曲线与约束条件去衡量别人的无差异曲线与约束条件。道德人的这种行为, 恰好符合道德人内涵中对团体利益最大化的追求,是一种完全自愿的行为。
我们假设这样的团体利益函数Y=f(e1,e2),e1,e2是团体成员的付出量。最大化的Ymax是在e1、e2符合一定的比例的条件下达到的。这种情况下,拥有道德人的团体中,道德人就会努力使团体利益达到最大化,不管自己付出多大的代价。由于这对经济人也是最有利的(经济人可以提出威胁,如果不把最后所有的成果都给自己的话,那么下一期经济人就不会按照团体最大化的付出量付出,这显然会使道德人屈服,这样经济人就可以得到最多的利益)。于是我们发现一个奇怪的利益最大化,也就是同时拥有道德人和经济人的团体更具有效率,也更容易实现利益最大化。而且这样的团体也最具有稳定性。
现实中如此可笑的情形显然很难出现,那么我们现在放宽假设,使得道德人与经济人更趋近于我们现实中的人。还用上面的模型进行分析,团体效用函数为Y=f(e1,e2)。这时我们假设在其他人都按照最优比例投入时,一个人减少自己的投入量会使自己的利益得到大幅度的增长。那么“理性”的选择自然是减少自己的投入量,最终的得到一种损公肥己的结果。这显然是团体内的其他成员所不能忍受的。如果这样的团体有很多而且每一个成员都可以自由地更换团体的话,原来的团体中将出现两种趋势:一种是不断恶化,因为所有按最大化投入量投入的成员不满其他人的损公肥己的行为而退出,最后只剩下了那些扰乱规则的人。另一种情形是情况变好,这是建立在按规矩办事的人将扰乱规则的人清除出团体的基础之上的。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我们甚至不需要让绝对的道德人与经济人存在,只要给出所有人自由选择的机会并保证这种机会的公平性,给与其强制制度上的保障,社会自然会出现“良好”的团体与“恶劣”的团体的分化,后者最终会被淘汰或者其成员性质发生转变,那些有损公肥己之心的人将会发现,长远看来,自己一次不遵守规则的行为将会造成巨大的损失。
于是,通过上面模型的分析,我们看到了一种在制度的保障下的社会向“利他”的趋同。因为这样的利他是建立在利己的基础之上的,所以不管是道德人还是经济人的存在,这样的社会构成都是稳定的。当然,这样的向“利他”的发展可能是非常缓慢的,但是我们毕竟看到了一种更为现实的道德人与经济人的统一,看到了社会发展的光明的一面。
5 结语
利他与利己的争论一直都是社会科学领域最为激烈的领域,关于人性善与人性恶的争论几千年来一直不休却从来没有得到一个非常令人信服的结果。也许我们根本无需再这样玄妙的问题上浪费精力,不管他是道德人还是经济人,是利他还是利己,是善的还是恶的,如果我们能够设计出这样一种制度,使得他们不同的属性都归结到一个相同的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目标之下,那么目的不久达到了吗?起码从上面粗浅的分析之中,我们能够看到这样的希望。
参考文献:
\[英\] 亚当•斯密 著, 蒋自强、钦北愚等译:《道德情操论》\[M\].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97.
Adam Smith. 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M\](英文珍藏版). 西安: 陕西人民出版社, 2005.
\[英\] 亚当•斯密 著, 郭大力、王亚南译:《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M\].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72.
贾旭东.《利己与利他——“亚当?斯密问题”的人学解析》\[M\]. 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李燕飞.《“斯密问题”再论》\[J\]. 攀枝花学院学报(综合版),2005, 22(5), 44-47.
谢涛. 《对“斯密问题”的重新解读》\[J\]. 经济纵横, 2009(2), 5-8.[Z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