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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财税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构建了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十六大以来我国财税体制改革进展状况主要体现在两大方面:一是在税制改革方面,包括项目有改革出口退税制度、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将设备投资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改进个人所得税等;二是在财政体制改革方面,包括项目有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城乡税制统一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等。
高培勇说:“对照这些内容,可以清晰地看到,这些年来,我国的财税体制改革一直在深入、持续、稳步进行中。上述的改革项目,大多已经完成或者已经启动。即便尚未完成或启动的项目,则或是已经有所部署,或者已经在研究之中。”
去年8月份,国务院第212次常务会议确定,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范围,从上海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含宁波市)、安徽、福建(含厦门市)、湖北、广东(含深圳市)等8个省(直辖市)。高培勇认为,“营改增”的试点范围应该进一步扩大,或可以扩展到全国。“它的意义绝不仅限于税收制度改革的层面,营改增也部分仅仅限于宏观调控、结构性减税的层面,它实际上已经点燃了不亚于1994年财税重大改革的导火索。”
目前增值税减税主要是通过“营改增”来实现的。基于上海的测算已经表明,在上海地域内,其所能涉及的减税规模,大约在100亿元上下。来自国家税务总局的测算也表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营改增”所涉及的减税规模,可达1000亿元以上。所以,它的实施范围越广,减税的规模效应就越大。“抓住当前的有利契机,加快推进‘营改增’的试点范围,甚至在全国一次推开,是非常必要的。”同时,高培勇指出,“营改增”应当也必须伴之以“降率”。“若可以降低2个百分点安排,那么通过降低增值税率所可能实现的减税规模有可能达到5000亿元。”
基于以上分析,高培勇认为,“营改增”是我国把结构性减税落到实处的基本路径。
高培勇最后指出,十八大之后,中央对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一定会有一个总体的部署。不管用什么提法,总之市场经济必须得往前走。“以完善的公共财政体制的建设,来推进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显然是中国下一步,或者十八大之后,改革的必由之路。”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十六大以来我国财税体制改革进展状况主要体现在两大方面:一是在税制改革方面,包括项目有改革出口退税制度、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将设备投资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改进个人所得税等;二是在财政体制改革方面,包括项目有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城乡税制统一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等。
高培勇说:“对照这些内容,可以清晰地看到,这些年来,我国的财税体制改革一直在深入、持续、稳步进行中。上述的改革项目,大多已经完成或者已经启动。即便尚未完成或启动的项目,则或是已经有所部署,或者已经在研究之中。”
去年8月份,国务院第212次常务会议确定,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范围,从上海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含宁波市)、安徽、福建(含厦门市)、湖北、广东(含深圳市)等8个省(直辖市)。高培勇认为,“营改增”的试点范围应该进一步扩大,或可以扩展到全国。“它的意义绝不仅限于税收制度改革的层面,营改增也部分仅仅限于宏观调控、结构性减税的层面,它实际上已经点燃了不亚于1994年财税重大改革的导火索。”
目前增值税减税主要是通过“营改增”来实现的。基于上海的测算已经表明,在上海地域内,其所能涉及的减税规模,大约在100亿元上下。来自国家税务总局的测算也表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营改增”所涉及的减税规模,可达1000亿元以上。所以,它的实施范围越广,减税的规模效应就越大。“抓住当前的有利契机,加快推进‘营改增’的试点范围,甚至在全国一次推开,是非常必要的。”同时,高培勇指出,“营改增”应当也必须伴之以“降率”。“若可以降低2个百分点安排,那么通过降低增值税率所可能实现的减税规模有可能达到5000亿元。”
基于以上分析,高培勇认为,“营改增”是我国把结构性减税落到实处的基本路径。
高培勇最后指出,十八大之后,中央对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一定会有一个总体的部署。不管用什么提法,总之市场经济必须得往前走。“以完善的公共财政体制的建设,来推进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显然是中国下一步,或者十八大之后,改革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