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图分类号】R155.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550-1868(2015)04
【摘要】目的 了解本次食物中毒的原因。方法 通过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卫生学调查、患者临床表现,结合实验室检验结果进行综合判断分析。结果 食物留样和患者大便培养结果均未检出致病菌。结论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资料和患者临床表现确定为一起不明原因引起的食物中毒。
【关键词】 食物中毒;不明原因;调查分析
2011年10月19日17时50分,昌吉州疾控中心接到州卫生局电话,昌吉州人民医院急诊科报告:18-19日两天陆续接诊了11名以发热、腹痛、腹泻为主要症状的患者,且所有患者在11月17日晚都在昌吉市某酒店参加了一小孩百天宴聚餐。接报后昌吉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昌吉州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立即派人赴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卫生学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1 基本情况
10月17日晚20时30分,该酒店共有76桌人用餐,其中 11桌110人在该酒店举办小孩百天宴,这11桌人在当晚用餐后,于10月18日0时30分开始有43人相继出现腹泻、腹痛、发热为主的临床症状,并到各个医疗机构就诊,自行服药或进行抗炎、补液对症治疗。21人到昌吉州人民医院急诊科治疗。现场采集酒店当晚用餐食品剩余样品12份,采集患者大便样品3份,未采集到病人呕吐物。
2 调查结果
2.1流行病学调查
2.1.1 患者有共同的进餐史,并且食谱相同。通过对110名聚餐人员调查,其中自述有症状的58人,经个案调查后签名确认的43人,罹患率39.1%。43名患者中,其中男性31人,女性12人;年龄最小的为2岁,最大的为57岁。首例病人于10月17日10时30分开始出现临床症状,末例病人的发病时间为10月19日10时,其后发病中止,无后续病例发生。人与人之间未传染。在昌吉州人民医院就诊的患者,经血常规检查,白细胞计数明显增高,以中性粒细胞为主;大便常规检查,含有少量白细胞。
2.1.2 潜伏期:患者最短潜伏期为2小时,最长潜伏期为37.5小时,中位数为17小时。
2.1.3 食谱分析:通过对当晚酒店76桌人用餐食谱统计,除凉拌牛头肉和奶油黄金卷两道菜,其余菜品在11桌百天宴外的65桌都有点过,而其余65桌客人均未出现腹泻、腹痛、发热等症状。以上两种菜品在43名患者中均有不同程度的进食史。
2.2 临床症状、治疗与转归 患者临床表现与症状相似,以腹泻、腹痛、发热为主(38-41℃之间)。43名患者中,出现腹泻症状40人(93%),发热症状37人(85%),腹痛症状37人(85%),恶心、呕吐症状25人(58%),全身酸痛症状11人(26%)。腹泻次数5-22次不等,腹泻物为水样便。无抽搐、青紫、呼吸困难、昏迷、口舌麻木等症状。43名患者经自行服药及在社区门诊治疗和医院抗炎、补液、纠酸对症治疗后均已康复,无死亡和致残病例。
2.3 实验室检验结果 经检验检测,采集当餐留样食品12份,肠道致病菌均未检出。大便样品2人共3份,肠道致病菌均未检出。
3 分析与讨论
3.1 通过对本次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卫生学调查结果分析,该起事件中43名患者有共同的进餐史,且临床表现相似,主要以腹泻、腹痛、发热为主,病程短、起病急,无人与人之间传染,虽然实验室检查结果均为阴性,但其他条件均符合《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和技术处理总则》(GB14938-94)中食物中毒基本特征,故应诊断为不明原因食物中毒。
3.2 就本次食物中毒事件而言,食物中毒发生后,食物中毒患者在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前先与食物中毒发生单位联系自行协商,对中毒发生单位答复不满,在距用餐45小时后才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新闻媒体投诉。对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中心调查工作造成一定难度,因此造成采样不及时、不理想(餐厅未按要求进行留样,留样样品数量不全,所留样品重量也不符合采样要求; 3份大便样品均为抗炎治疗后便样),所以实验室很难提供理想的实验室依据,无法判明致病物质。中毒发生单位在提前知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也不能排除想隐瞒发生食物中毒的事实,逃避法律制裁,对食品留样的调换和其他对其有利证据的补充。
3.3食物中毒是一种常见的食源性疾病,也严重危害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食物中毒事故呈上升趋势,食物中毒发生的场所和中毒原因也有新的变化,特别是在大型聚餐中发生,食物中毒患者往往将索赔放在首位,对食品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较低。
3.4 针对以上结果分析,建议今后卫生行政部门应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法》宣传力度,特别是有关食物中毒方面的相关知识,以提高高达人民群众的卫生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发生食物中毒后及尽快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以便于卫生行政部门能及时处理。卫生行政部门应监督事故单位做好聚餐留样的工作。疾控中心应配备先进的检测设备,引进先进的检验技术和方法,为食物中毒病因的查明提供有力地保证。
【摘要】目的 了解本次食物中毒的原因。方法 通过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卫生学调查、患者临床表现,结合实验室检验结果进行综合判断分析。结果 食物留样和患者大便培养结果均未检出致病菌。结论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资料和患者临床表现确定为一起不明原因引起的食物中毒。
【关键词】 食物中毒;不明原因;调查分析
2011年10月19日17时50分,昌吉州疾控中心接到州卫生局电话,昌吉州人民医院急诊科报告:18-19日两天陆续接诊了11名以发热、腹痛、腹泻为主要症状的患者,且所有患者在11月17日晚都在昌吉市某酒店参加了一小孩百天宴聚餐。接报后昌吉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昌吉州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立即派人赴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卫生学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1 基本情况
10月17日晚20时30分,该酒店共有76桌人用餐,其中 11桌110人在该酒店举办小孩百天宴,这11桌人在当晚用餐后,于10月18日0时30分开始有43人相继出现腹泻、腹痛、发热为主的临床症状,并到各个医疗机构就诊,自行服药或进行抗炎、补液对症治疗。21人到昌吉州人民医院急诊科治疗。现场采集酒店当晚用餐食品剩余样品12份,采集患者大便样品3份,未采集到病人呕吐物。
2 调查结果
2.1流行病学调查
2.1.1 患者有共同的进餐史,并且食谱相同。通过对110名聚餐人员调查,其中自述有症状的58人,经个案调查后签名确认的43人,罹患率39.1%。43名患者中,其中男性31人,女性12人;年龄最小的为2岁,最大的为57岁。首例病人于10月17日10时30分开始出现临床症状,末例病人的发病时间为10月19日10时,其后发病中止,无后续病例发生。人与人之间未传染。在昌吉州人民医院就诊的患者,经血常规检查,白细胞计数明显增高,以中性粒细胞为主;大便常规检查,含有少量白细胞。
2.1.2 潜伏期:患者最短潜伏期为2小时,最长潜伏期为37.5小时,中位数为17小时。
2.1.3 食谱分析:通过对当晚酒店76桌人用餐食谱统计,除凉拌牛头肉和奶油黄金卷两道菜,其余菜品在11桌百天宴外的65桌都有点过,而其余65桌客人均未出现腹泻、腹痛、发热等症状。以上两种菜品在43名患者中均有不同程度的进食史。
2.2 临床症状、治疗与转归 患者临床表现与症状相似,以腹泻、腹痛、发热为主(38-41℃之间)。43名患者中,出现腹泻症状40人(93%),发热症状37人(85%),腹痛症状37人(85%),恶心、呕吐症状25人(58%),全身酸痛症状11人(26%)。腹泻次数5-22次不等,腹泻物为水样便。无抽搐、青紫、呼吸困难、昏迷、口舌麻木等症状。43名患者经自行服药及在社区门诊治疗和医院抗炎、补液、纠酸对症治疗后均已康复,无死亡和致残病例。
2.3 实验室检验结果 经检验检测,采集当餐留样食品12份,肠道致病菌均未检出。大便样品2人共3份,肠道致病菌均未检出。
3 分析与讨论
3.1 通过对本次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卫生学调查结果分析,该起事件中43名患者有共同的进餐史,且临床表现相似,主要以腹泻、腹痛、发热为主,病程短、起病急,无人与人之间传染,虽然实验室检查结果均为阴性,但其他条件均符合《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和技术处理总则》(GB14938-94)中食物中毒基本特征,故应诊断为不明原因食物中毒。
3.2 就本次食物中毒事件而言,食物中毒发生后,食物中毒患者在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前先与食物中毒发生单位联系自行协商,对中毒发生单位答复不满,在距用餐45小时后才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新闻媒体投诉。对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中心调查工作造成一定难度,因此造成采样不及时、不理想(餐厅未按要求进行留样,留样样品数量不全,所留样品重量也不符合采样要求; 3份大便样品均为抗炎治疗后便样),所以实验室很难提供理想的实验室依据,无法判明致病物质。中毒发生单位在提前知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也不能排除想隐瞒发生食物中毒的事实,逃避法律制裁,对食品留样的调换和其他对其有利证据的补充。
3.3食物中毒是一种常见的食源性疾病,也严重危害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食物中毒事故呈上升趋势,食物中毒发生的场所和中毒原因也有新的变化,特别是在大型聚餐中发生,食物中毒患者往往将索赔放在首位,对食品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较低。
3.4 针对以上结果分析,建议今后卫生行政部门应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法》宣传力度,特别是有关食物中毒方面的相关知识,以提高高达人民群众的卫生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发生食物中毒后及尽快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以便于卫生行政部门能及时处理。卫生行政部门应监督事故单位做好聚餐留样的工作。疾控中心应配备先进的检测设备,引进先进的检验技术和方法,为食物中毒病因的查明提供有力地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