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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这是我第二次真正写创作谈。长久以来,我都对创作谈抱有怀疑,因此还以调侃的语气写过一篇《不创作谈》。我的怀疑在于,作者主动去阐释自己的作品是可疑的:如果你需要不厌其烦地去说自己写了什么,是否已经证明小说已然失败?如果小说把该表达的都表达出来,又何须再祥林嫂般唠唠叨叨?当然,就我所看到的很多创作谈而言,大都是写自己这篇小说灵感是怎么来的,自己又是如何写的,这似乎应该算是谈“创作”,这里的创作仅限于写作的过程。
在我们的文学环境里,写创作谈又不可避免,似乎作者不出来说点什么,这个作品就不够完整。我觉得写创作谈比写小说要难多了。我个人在写完小说之后,总是失去了再去专门谈论它的欲望。我倾向于认为,创作谈是小说的一段阑尾,不能说无用,但也不能说它有多大用处,它存在的最大意义就是它存在本身。
我还有其他疑问:是不是每写一次创作谈都是一次文学观念的表现?这样的话,把一个作者所有的创作谈放在一起,能否组成一个完整的文学观念?有意思的是,如果我是对自己发问的,那这些疑问都必须在我写过了创作谈之后,才可能去回答。
既然如此,那就谈吧,乱谈的谈。
2
这次发的三个小说,写于不同的年份,《制服记》是2011年;《小镇简史》,初稿开始于2012年;《黑白》则是2015年的作品。如此对照起来看,我的小说应该发生了某种变化,我必须承认这种变化既是有意为之,又是顺其自然。2010年的时候,我开始写小说集《中国奇谭》系列的第一篇,叫《旅行记》,是一个有关中国大地上层出不穷的矿难的另类故事。这个小说写完后,我很兴奋,我明显感到自己彻底从之前的写作路子中脱身而出了,或者说,我借由这篇小说,获得了某种解放,叙述开始变得从容、轻盈。在此之前的三年左右的时间,我没有写过一篇中短篇小说。长久的生活磨砺,让我在而立之年之前就过了写小情小爱的阶段,我也不是很喜欢过于幽微甚至矫情的文字,我以为它们的纯度不够,像低度白酒,喝起来不挂口,喝多了会想吐,还可能引发头痛。当然,我并不是说小说必须要冷峭、坚硬,或者雄浑、阔大之类,我只是觉得至少有一部分小说应该这样。
《制服记》是这次逃脱的后续产物,带着很鲜明的符号性,我完全可以去掉这种符号性,让人物的身份和由此发生的命运看起来更隐晦,只有批评家和有心的读者才能发现。但这种小聪明其实并无大意思,于是,我想倒不如更直接些,把所有的心思都显露给你,然后再去讲我的故事。所以,最大的问题并不在是否存在符号性,是否有主题先行色彩,而在于你的符号和主题能否有足够的空间,是否能成为一个空洞的能指——也就是那种无所不可容纳的能指;换句话说,它是否有足够的自我生长能力。写作在本质上,是一种有关选择的艺术,选择词语、句子、内容、形式,所有的选择叠加起来,构成了最终的文本。
3
在三个小说里,《黑白》算是最新的作品。写作的缘起是,某次在网上看到一个新闻,是说北京的夜班公交司机的。我就想,这太有意思了,我一定会为这个司机写一篇小说的,但始终想不好怎么写,直到有一天,我又在微信上看到了美国一个公交司机的故事。两个公交司机合二为一,然后各自而去。
然而我最后写出来的是有关公交司机的故事吗?
似乎不是,它还是一个有关我们日常生活的故事,这是我这两年写作的一个小线索,比如《午饭吃什么》,比如《老灵魂》,比如《黑白》,我特别想写那些普通人在最庸常的生活里遭遇的不普通的故事。但是我同样不希望自己只是复述那种琐碎和庸常,我不反对表达其中蕴藏的人生情绪,但小说家应该具备一种更神奇的能力,让自己的故事看起来似曾相识而又截然不同。
在我的阅读视野里,“新写实”之后所引发的有关日常生活的书写潮流,已经蔓延到了泛滥的地步,而文学之为文学,或者说文学的自身所需求的可能性,绝不该只在一条路上走,哪怕这条路是坦途,适合成百上千的选手同时行进。所以,我总是试图在自己的故事里安插某种非日常的东西,一种巧合,一种超现实,一种反逻辑,等等,我希望它们能成为催化剂,让那些我们熟知的生活故事更富有弹性。
但是,我又不希望它过度,过度的话小说会受到伤害,或者可以分开来说:我想让故事在生活层面是现实的,但在心理经验层面是超现实的,比如《黑白》里主人公的逃逸,既来自他偶然看到的新闻,也来自一种无意识的蓄谋已久;比如结尾让那个整容的女孩再次遭受毁容。
在一定程度上,我以为小说这种文体在现代主义以来,寓言性已经成为它的根本策略,隐喻、象征是其骨架,或者更为明确一点说,自卡夫卡让格里高尔一夜之间变为甲虫,我们就必须借着甲虫(或其他象征物)来理解人类自身了。传统的现实主义让位于现代主义的现实主义,托尔斯泰式的写作不可能再现。因为人类在有了镜子之后,就只能通过镜子而不是冥想来认知自身了。
4
《小镇简史》是一个小长篇的第一章,单独来说它显得有些困难,因为它的存在意义要放在整个文本中才能确定和凸显,好在这个小长篇因为结构的特殊性,每一章也是基本自足的。
它来源于我一次真实的回乡经历,在老家小镇的街头,确实和打工的堂妹偶遇。我借用了她的名字和一些故事,来写小镇历史中当下的某些片段。但事实上,堂妹的生活远非我能想象的,这并不是说日常生活就此高于叙述了,而是说当日常生活被截取后放入叙述中,它就必须服从小说的整体逻辑。
在写这篇小说的时候,我心里充满着不确定性,我不知道自己最终要抵达的是哪儿,也不太清楚堂妹的人生会有哪些变化。我只能按照小说的整体逻辑写下去,我相信它们会互相生成,我的意思是说,在现实和虚构之间、在虚构和虚构之间、在现实和现实之间,它们会互相生成。
5
相较于自己怎么看自己的小说,我当然更在意读者包括批评家怎么看它们,因为在我看来,作者有时候对自己的作品并不具有优先的解释权,或者说,作者的话并不天然就是有关作品的正确解读。我们应该逐渐树立一种观念:在作品完成之后,作者和读者的地位是相同的。在很大程度上,作者有关作品的阐释是本位的和保守的,而好作品需要读者的参与和激活。事实上,作者和读者通过文字共享了一套复杂、浩瀚且充满了神秘的不确定性的密码,双方都没有密码本,小说的魅力就在于此。
因此,与其过多地去自我阐释,不如像一个炒了几盘自己以为还能吃的菜的厨子一样,等待着食客们的评点。
这是我第二次真正写创作谈。长久以来,我都对创作谈抱有怀疑,因此还以调侃的语气写过一篇《不创作谈》。我的怀疑在于,作者主动去阐释自己的作品是可疑的:如果你需要不厌其烦地去说自己写了什么,是否已经证明小说已然失败?如果小说把该表达的都表达出来,又何须再祥林嫂般唠唠叨叨?当然,就我所看到的很多创作谈而言,大都是写自己这篇小说灵感是怎么来的,自己又是如何写的,这似乎应该算是谈“创作”,这里的创作仅限于写作的过程。
在我们的文学环境里,写创作谈又不可避免,似乎作者不出来说点什么,这个作品就不够完整。我觉得写创作谈比写小说要难多了。我个人在写完小说之后,总是失去了再去专门谈论它的欲望。我倾向于认为,创作谈是小说的一段阑尾,不能说无用,但也不能说它有多大用处,它存在的最大意义就是它存在本身。
我还有其他疑问:是不是每写一次创作谈都是一次文学观念的表现?这样的话,把一个作者所有的创作谈放在一起,能否组成一个完整的文学观念?有意思的是,如果我是对自己发问的,那这些疑问都必须在我写过了创作谈之后,才可能去回答。
既然如此,那就谈吧,乱谈的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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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发的三个小说,写于不同的年份,《制服记》是2011年;《小镇简史》,初稿开始于2012年;《黑白》则是2015年的作品。如此对照起来看,我的小说应该发生了某种变化,我必须承认这种变化既是有意为之,又是顺其自然。2010年的时候,我开始写小说集《中国奇谭》系列的第一篇,叫《旅行记》,是一个有关中国大地上层出不穷的矿难的另类故事。这个小说写完后,我很兴奋,我明显感到自己彻底从之前的写作路子中脱身而出了,或者说,我借由这篇小说,获得了某种解放,叙述开始变得从容、轻盈。在此之前的三年左右的时间,我没有写过一篇中短篇小说。长久的生活磨砺,让我在而立之年之前就过了写小情小爱的阶段,我也不是很喜欢过于幽微甚至矫情的文字,我以为它们的纯度不够,像低度白酒,喝起来不挂口,喝多了会想吐,还可能引发头痛。当然,我并不是说小说必须要冷峭、坚硬,或者雄浑、阔大之类,我只是觉得至少有一部分小说应该这样。
《制服记》是这次逃脱的后续产物,带着很鲜明的符号性,我完全可以去掉这种符号性,让人物的身份和由此发生的命运看起来更隐晦,只有批评家和有心的读者才能发现。但这种小聪明其实并无大意思,于是,我想倒不如更直接些,把所有的心思都显露给你,然后再去讲我的故事。所以,最大的问题并不在是否存在符号性,是否有主题先行色彩,而在于你的符号和主题能否有足够的空间,是否能成为一个空洞的能指——也就是那种无所不可容纳的能指;换句话说,它是否有足够的自我生长能力。写作在本质上,是一种有关选择的艺术,选择词语、句子、内容、形式,所有的选择叠加起来,构成了最终的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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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个小说里,《黑白》算是最新的作品。写作的缘起是,某次在网上看到一个新闻,是说北京的夜班公交司机的。我就想,这太有意思了,我一定会为这个司机写一篇小说的,但始终想不好怎么写,直到有一天,我又在微信上看到了美国一个公交司机的故事。两个公交司机合二为一,然后各自而去。
然而我最后写出来的是有关公交司机的故事吗?
似乎不是,它还是一个有关我们日常生活的故事,这是我这两年写作的一个小线索,比如《午饭吃什么》,比如《老灵魂》,比如《黑白》,我特别想写那些普通人在最庸常的生活里遭遇的不普通的故事。但是我同样不希望自己只是复述那种琐碎和庸常,我不反对表达其中蕴藏的人生情绪,但小说家应该具备一种更神奇的能力,让自己的故事看起来似曾相识而又截然不同。
在我的阅读视野里,“新写实”之后所引发的有关日常生活的书写潮流,已经蔓延到了泛滥的地步,而文学之为文学,或者说文学的自身所需求的可能性,绝不该只在一条路上走,哪怕这条路是坦途,适合成百上千的选手同时行进。所以,我总是试图在自己的故事里安插某种非日常的东西,一种巧合,一种超现实,一种反逻辑,等等,我希望它们能成为催化剂,让那些我们熟知的生活故事更富有弹性。
但是,我又不希望它过度,过度的话小说会受到伤害,或者可以分开来说:我想让故事在生活层面是现实的,但在心理经验层面是超现实的,比如《黑白》里主人公的逃逸,既来自他偶然看到的新闻,也来自一种无意识的蓄谋已久;比如结尾让那个整容的女孩再次遭受毁容。
在一定程度上,我以为小说这种文体在现代主义以来,寓言性已经成为它的根本策略,隐喻、象征是其骨架,或者更为明确一点说,自卡夫卡让格里高尔一夜之间变为甲虫,我们就必须借着甲虫(或其他象征物)来理解人类自身了。传统的现实主义让位于现代主义的现实主义,托尔斯泰式的写作不可能再现。因为人类在有了镜子之后,就只能通过镜子而不是冥想来认知自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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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简史》是一个小长篇的第一章,单独来说它显得有些困难,因为它的存在意义要放在整个文本中才能确定和凸显,好在这个小长篇因为结构的特殊性,每一章也是基本自足的。
它来源于我一次真实的回乡经历,在老家小镇的街头,确实和打工的堂妹偶遇。我借用了她的名字和一些故事,来写小镇历史中当下的某些片段。但事实上,堂妹的生活远非我能想象的,这并不是说日常生活就此高于叙述了,而是说当日常生活被截取后放入叙述中,它就必须服从小说的整体逻辑。
在写这篇小说的时候,我心里充满着不确定性,我不知道自己最终要抵达的是哪儿,也不太清楚堂妹的人生会有哪些变化。我只能按照小说的整体逻辑写下去,我相信它们会互相生成,我的意思是说,在现实和虚构之间、在虚构和虚构之间、在现实和现实之间,它们会互相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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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于自己怎么看自己的小说,我当然更在意读者包括批评家怎么看它们,因为在我看来,作者有时候对自己的作品并不具有优先的解释权,或者说,作者的话并不天然就是有关作品的正确解读。我们应该逐渐树立一种观念:在作品完成之后,作者和读者的地位是相同的。在很大程度上,作者有关作品的阐释是本位的和保守的,而好作品需要读者的参与和激活。事实上,作者和读者通过文字共享了一套复杂、浩瀚且充满了神秘的不确定性的密码,双方都没有密码本,小说的魅力就在于此。
因此,与其过多地去自我阐释,不如像一个炒了几盘自己以为还能吃的菜的厨子一样,等待着食客们的评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