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通坐上被告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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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重组到诉讼
  
   2003年7月1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3厅,信德电信国际合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德”)起诉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铁通”)及其子公司中铁通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网络”)、中铁通信中心欠设备采购预付本金1000万元的诉讼案开庭。法庭当日并未宣判,将择日再审。
  对于一桩经济纠纷,1000万元涉讼金额并不大,但原告作为一家中外合资企业的特殊身份与被告的铁道部背景,甚至吸引了境外媒体到场旁听。来自《亚洲华尔街日报》的记者说,他关注此案所折射的“外国投资者在中国的处境”。
  信德是成立于1996年的一家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其中德国西门子占70%的股份,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占30%股份。当时是为了给中国联通的四个GSM网络提供融资和运营支持服务。2001年联通上市时,其股权上的“中中外”问题曾引起中外投资者的广泛关注,作为主要参与者的信德帮助联通解决了与外国投资者的纠纷,为上市铺平道路。在此之前,正是经由联通的介绍,信德开始了与铁通长达三年的合作。
  作为被告的铁通自2000年正式挂牌以来,就不断地卷入人事风波中。在开庭前一个月,铁通再度经历了一次人员重组。6月22日,铁通公司第五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变更董事长的方案》和《变更部分董事方案》,选举铁道部副部长王兆成为铁通公司董事、董事长;康高亮(北京铁路局)、陈少鸿(广铁集团)为公司董事。会议同时宣布:“因工作需要,蔡庆华不再兼任铁通公司董事和董事长职务,耿志修(北京铁路局)、陈章连(广铁集团)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另一被告中铁网络俗称“小铁通”,成立于1999年7月,是时任铁道部铁通筹备组组长的彭朋,在铁通还没有获得电信运营牌照的情况下为融资“写”下的前奏(详见《财经》2003年2月合刊号《铁通深陷股权僵局》)。一年后,即2000年12月26日,时任铁道部副部长的蔡庆华和铁道部铁通筹备组组长彭朋共同创建了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即“大铁通”。
  铁通成立后由铁道部直接管理,同时接受信息产业部的行业管理。旗下拥有136亿元总资产、103亿元注册资本、12万公里通信线路、7万公里光缆的铁通一度颇受投资者关注,但背后的“铁字”招牌却使公司在背靠铁道部还是独立成为公网的道路上举棋不定,在内部演化成一系列的人事更迭,与此相伴随,与投资者的关系也日渐恶化。继2002年底中铁网络小股东与大股东铁道部争抢公章之后,又被信德以欠款为由告上法庭。
  
  在“第二大电信网”的幻影中
  
  信德与铁通的合作,虽然带有机缘的巧合,但被铁通头顶上光环所吸引则是更为重要的原因。1999年,当信德与联通合作的项目接近尾声时,铁道部下属的“铁通”正在筹建过程中,于是联通高层就向铁道部推荐了自己的合作伙伴信德。
  正跃跃欲试要步入电信舞台的铁通正在百废待兴之时,时任铁通筹备组组长的彭朋也希望以产权更为明晰的中铁网络公司为平台引入战略投资者。彭朋当时的计划是,将部分优良资产注入中铁网络,然后通过中铁网络在海内外进行融资,引入战略投资者,为铁通提供资金、管理和技术的支持。
  “当时彭朋想让我们与中铁网络合作,并将其作为一个窗口和样板广泛应用到铁通的其他项目中。”信德电信国际合作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谷威廉(William P. Krueger)回忆说。于是,2000年1月8日,信德和中铁网络签订了合作意向书。根据这份文件,信德将帮助中铁网络以“结构化共享型的融资租赁”(Structured Participating Lease,简称SPL)的方式融资5亿美元,为建立铁通的基础网服务。
  SPL协议的要点在于,通过这个由诸多子协议组成的协议,对项目投资人应得的回报进行分阶段的详尽规定。曾在美国华尔街工作多年的谷威廉认为,“SPL是一种灵活的参与股权式的投资方式,能让投资人有兴趣参与到铁通将来的发展中。”
  谷威廉告诉《财经》,从一开始,大铁通就一直承诺和表示,中铁网络“拥有铁通最核心的资源,包括大铁通的骨干网,IP网络和全方位的运营执照,全国的网络资源”。业内观察家认为,信德当时将铁通视为“中国第二大电信网”,虽然中铁网络当时还只是个一无所有的公司,但铁通的承诺还是对信德产生了巨大的吸引力。
  正是在这种吸引力之下,2000年8月7日,在SPL谈判正进行得如火如荼时,双方还签订了另一份合同,即《就提供设备购买定金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由信德即时向铁通提供有关购买设备的资金1000万元。协议约定:“双方同意如在2000年12月31日前甲方和乙方仍未签署融资租赁主合同以及乙方仍未完成设备的采购任务及签署相应的设备购买合同和租赁分合同,发生上述之任何一项,乙方应将已从甲方收取的资金全额退还甲方,并向甲方支付相应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息。”
  此后,由于铁通与信德在SPL协议的谈判一直在进行中,双方又两度签署了关于委托代理协议的修改协议,将这笔1000万元垫资的还款日期推延到2002年12月31日。
  信德方面表示,之所以破例为中铁网络垫付款项和给予延期,正是出于对SPL项目能够成功的信心和对其大股东铁道部的信任。有了彭朋的支持,加上铁通的承诺,信德全力以赴开始了融资的步伐。为了吸引境外投资者,甚至先期支付了600万美元用于项目开发。
  
  一盘没有下完的棋
  
  对于一直全力支持与信德进行SPL协议谈判的铁通总经理彭朋,谷威廉的评价是:“他就像炉子中的火,燃烧着整个团队。”但谷威廉无论如何没有料到,纵使有彭朋这样的“一团火”,铁通特有的铁道部“基因”在带来吸引力的同时,犹如一把双刃剑,最终还是让双方从合作变成了对簿公堂。
  2002年9月,在经过至少20个回合的谈判和修改之后,就在信德与铁通终于在SPL协议内容上取得一致的节骨眼上,9月7日,铁通董事会在北京召开临时会议,作出了解聘彭朋铁通公司总经理职务,聘任乔金洲担任铁通公司总经理的决定。“彭朋之火”瞬间熄灭,加之随后铁通内部人事的频繁更迭,最终使SPL协议搁置至今。
  其实,铁通在成立伊始早已被戴上了一副看不见的枷锁——为了通过国家审批,铁通名义上是股份制公司,但实际上仍是一个由大股东铁道部说了算的“机构”。一切重大决策都需报铁道部审批,领导班子也大多来自铁路系统。
  谷威廉告诉《财经》,当信德把已经签署的SPL协议交给铁通董事会时,“铁道部副部长兼铁通董事长蔡庆华拒绝了一切关于该项目的任何批示。”
  一个早已为业内人士熟知的事实是,在铁通高层一直存在“专网”与“公网”两个路线之争:董事长蔡庆华认为铁通应首先专心为铁路运输通信服务再谈发展,而彭朋则希望建立一个具备明晰股权和便利融资渠道的公司,把铁通的公共业务尽快展开。
  由于信德与中铁网络的这个合作项目是由彭朋直接领导和发起的,引入SPL协议无疑被“专网”支持者看做是与自己意图背道而驰的做法。
  信德电信国际合作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姜仲勤在接受《财经》采访时也表示,不但外方总裁,就连中方也没有遇到过铁道部这样“内部矛盾重重,内部意见极其多,风险特别大”的合作伙伴,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体制造成的”。
  实际上,在彭朋离职之后,信德花费大量心血设计的SPL协议就已成泡影。同样无法完成的项目还有很多。在彭朋任职期间引入中铁网络的新产业投资公司以及其他一些小公司,在承诺无法兑现的情况下要求铁通归还投资。
  在彭朋离职后的几天,担任中铁网络总经理的李齐才也被调离。
  
  不拒绝也不批准
  
  但令人费解的是,至今铁通公司并没有“拒绝”信德提出的SPL协议,也没有“批准”这个协议。信德公司的员工告诉记者,自从彭朋和下属李齐才先后离职后,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从铁通高层到中铁网络的经理人员的更换就像是“走马灯似的”。李齐才的继任者李大来虽然也到过信德公司数次,但每次谈到SPL协议时,只是表示正与董事会商讨;到了现在任上的总经理周明霞,干脆采取对信德询问合作前景的信件和来电采取不予回复和推脱的方式。《财经》曾就此采访周明霞,她表示“不能回答有关信德的问题”。
  信德认为,既然中铁网络未根据完全签署的SPL合同签署和执行设备购买合同和租赁分合同,理应根据2000年8月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偿还信德垫付的1000万元款项。
  姜仲勤在接受《财经》采访时表示,考虑到铁通背后的铁道部,他们也不想把事情闹大,可铁通非但不见信德的任何高层人员,而且对于信德要求偿还欠款的要求和是否继续SPL的询问也无任何回复。
  对于信德的责难,铁通方面的律师在法庭答辩状中表示,因为公司与信德没有签署也没有执行SPL协议,因此没有理由归还1000万元的垫付款。
  就在彭朋去年9月去职后,铁通的创业人物蔡庆华也于今年6月4日辞别铁通,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一职。但情况对于信德来说并没有任何进展。2003年6月被正式任命为铁通董事和董事长的王兆成依旧和他的前任一样,没有对信德公司的SPL协议有过任何批复和回应。
  当《财经》就信德诉讼一案采访铁通公司发言人董斌峰时,他表示自己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案件,而对于信德公司与铁通先前的合作也不清楚。
  但是,为了这个SPL项目,信德公司曾专门招聘了数十人的队伍,仅设计协议的高峰期就有60多人的团队在一起办公,而最终拟就的协议文件的重量也达数十公斤。因为项目停滞,信德现在不仅把原先整层租赁的楼层出租,还不得不大量裁员,整个公司现在只剩下六个人,每天“全忙着打官司”。
  已在中国生活了七年的公司总裁谷威廉告诉记者,“铁通事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外国投资者在中国投资的信心。“也许铁通的董事长作为一个政府官员还不具备管理商业化公司的能力,一方面他们想让投资者把公司做成一个商业化和国际化标准的公司,但更多的还是以行政和政治眼光考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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