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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的“白马王子”是人夫?
2012年1月下旬,何宁正在世纪佳缘征婚网站上闲逛,一个名叫“春风化雨”的会员引起她的注意。“春风化雨”的资料写着:“男,29岁,来自福建厦门,身高175厘米,硕士学历,未婚,月薪2万元以上,有房有车,望寻觅温柔贤惠、会理家的女孩为另一半。”
26岁的何宁是一个活泼开朗的东北姑娘,大学毕业后在厦门打拼,现已是厦门一家外企的运营总监,事业顺利,感情却没着落。
何宁当即给“春风化雨”留言,很快,对方便回复,两人热火朝天地聊了起来。“春风化雨”称,他本名叫林明,是一家网络公司程序员。林明性格风趣爽朗,谈吐间进退有度,很快便赢得何宁的好感。
此后,俩人联系的次数渐渐多起来。2012年2月5日,何宁在QQ上问林明:“你个人条件不错,为什么一直没有女朋友呢?”
“前女友出国后,我就一直都没想感情的事,直到遇见你。”林明很快回复,这让何宁既高兴又欣喜,俩人约定两天后见面。
见面那晚,他们先共进烛光晚餐,又去夜场玩了一圈,之后,林明开车将何宁送回家中,在林明的要求下,两人发生了关系。
接下来的日子,他们每天短信、电话,交往越来越频繁,幸福得如同初恋中的男女。2012年2月14日,他们共度了相识后的第一个情人节。可正当何宁满心沉溺在爱情的甜蜜中时,一个电话将她从天堂拉到地狱。
2012年3月10日,何宁接到一个电话:“你是何宁吗?你和我老公什么关系?为什么给他的手机上发那么多暧昧短信?”
电话那端,一个女人一连串的问题让何宁发晕,她疑惑地问对方:“你是谁啊?我不认识你老公。”
“不认识?你最近认识的男朋友是不是叫林明?”
不好的感觉涌上何宁心头:“你怎么知道?你是他什么人?”
“呵,我该说你天真呢还是说你蠢呢?我告诉你,你男朋友早和我结婚了,我们的儿子都快两岁了!他也不叫林明,叫赵家伟,今年35岁,他和你只是玩玩,你以后别再找他了。”
对方的话让何宁呆在原地,原来自己被骗了,男友不仅已婚,和自己交往时也用的是假名。她立刻拨打男友的电话,打不通。
浑浑噩噩地熬过了一天,何宁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家的,她特别想找人倾诉一下,可这种事怎么和身边的人开口呢?呆坐许久,她便在网上倾诉。
网络掐架互曝隐私
2012年3月10日晚,何宁在厦门某论坛上发题为《遇到极品骗子,前车之鉴小心上当》的帖子。帖子里诉说自己被已婚男欺骗失身的遭遇,并在末尾公布了“男友”的真实姓名、QQ号、手机号、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顿时引来许多网友围观。
第二天,何宁刚走进办公室,同事都怪异地打量她。她一头雾水,这时,同学小莫打来电话,问她:“你怎么和有妇之夫扯上关系?网上说你是第三者!”
挂了电话,何宁赶紧登录论坛,发现在自己的帖子下面,有一则网名为“晴天”的评论:“老公出去找一夜情被我发现,现在已经认错回归家庭。没想到被这个女人缠上了!”评论下方,附了一张何宁的照片。而且,很多网友留言辱骂自己。
“晴天”就是赵家伟的妻子苏婷的网名。没想到,她把自己说成是不顾廉耻的“小三”,何宁愤恨不已,她立刻从QQ里找出与赵家伟的聊天记录,截图公布到网上。
此举一出,形势顿时发生逆转,网友看到聊天记录后,纷纷力挺何宁,并辱骂“晴天”和赵家伟。“晴天”继续在论坛发帖,称何宁的聊天记录是一面之词,并坚持己方与何宁均是寻“一夜情”,并非男女朋友关系。
“晴天”的言论引来网友围攻,连曾经声援“晴天”的网友,也遭到攻击。战事升级,帖子的浏览量暴涨,一跃成为高居榜首的热帖。
而何宁的生活受到严重干扰。白天上班时,同事对她指指点点,到了晚上,手机总接到一些寻找“一夜情”的电话……久而久之,她的精神状态越来越差,无法专心工作。
2002年3月26日,公司以“多次出现工作失误”为由,将她由运营总监降为普通职员。降职后,何宁倍受打击,整天在座位上发呆。2002年4月10日,她腹痛难忍,去医院检查。医生告诉她,患上了急性尿道炎、重度抑郁症和焦虑症,需药物治疗和静养。这无异于雪上加霜,4月23日,她被迫向公司递交辞呈。
在家休养几天后,何宁精神状态渐渐有所好转,她决定不再逃避,要给自己讨一个说法,便登录论坛发帖道:“我决定不再逃避,要为自己讨一个公道,去他单位找他。”
她的帖子刚发布,网友“小花猫”就留言:“力挺你!我陪你一起去!”
在赵家伟公司楼下,何宁见到“小花猫”和其他几名网友。“小花猫”本名叫林晓,了解何宁的遭遇后,一直在网上旗帜鲜明地支持她。
有人陪伴,何宁安心许多,一行人在赵家伟公司楼下等他下班。可始终不见他出来,何宁正要让网友们先回去,便接到苏婷的电话。苏婷诚恳地表示,会给她一个交代,但现在双方都不够冷静,不适合见面,会找一个适当时机双方面谈。
何宁想了想便同意了。可正当她以为事情终于了结时,却再生波澜。当晚,“晴天”在论坛上发新帖:“聚众闹事算不算违法?我应该报警抓你!”
网友“小花猫”迅速回复:“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你下午在电话里怎么说的?扭头的工夫就不认了是吧!果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随后,“晴天”在网上发布留言:“受够了无休无止的攻击和谩骂,我要把你们都告上法庭!”之后退出论坛。
这一场网络恶斗两败俱伤,何宁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簿公堂讨说法
2012年4月末,何宁以侵犯隐私权、名誉权为由将赵家伟夫妇告上法庭。可她没想到,赵家伟夫妇已先一步将她和网友“小花猫”及网站主办单位和管理单位一同告上了法庭。 何宁决定找律师替自己维权,可她既没有资金,也没有人脉,怎么办呢?无奈之下,她便挨个给各大法律咨询网站上律师发邮件,详述自己的经历。
她的邮件引起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郑志宁律师的注意,关于“被骗色”的案例,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他决定以法律援助的形式为何宁打官司。
和律师讨论案情时,何宁强烈要求,让对方为“骗色”付出代价,维护自己的贞操权。经过几番考量,郑志宁律师在何宁的诉求中加上一项:侵害性行为纯洁性。要求赵家伟就其隐瞒已婚事实而欺骗何宁感情,并侵害何宁性行为纯洁性的合法权益向何宁进行书面道歉,同时向何宁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钱。之所以索赔1元钱,不是为钱,为的是自身的权益和公道。
2013年2月16日,赵家伟夫妇状告何宁、“小花猫”及论坛管理单位一案及何宁状告赵家伟夫妇侵权一案在厦门市思明区法院莲前法庭开庭。
赵家伟一方表示,何宁及赵家伟均是自愿发生关系,双方是寻找“一夜情”,不存在性行为纯洁性;何宁率先将赵家伟的真实信息公布在网上,赵家伟一方为澄清事实才公布了何宁的信息,如其因此名誉受损,亦是自己造成的结果;何宁在网上公布赵家伟的信息,已是侵犯了赵家伟的隐私权,其后又发帖进行辱骂,造成恶劣的影响;网友“小花猫”多次发帖攻击谩骂赵家伟,论坛管理公司作为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对网帖疏于审查,并放任攻击性网帖流传,也存在过错,故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责任赔偿精神损失费50万元,并赔礼道歉。
法院查明后认为,世纪佳缘网站系婚恋交友网站,其网站描述、声明等内容均体现为单身人士提供婚恋交友的平台,并非赵家伟所主张的寻找“一夜情”的场所,赵家伟隐瞒真实姓名、年龄和已婚身份在网站上登记注册并发布交友信息,存在欺骗他人的恶意。其在和何宁的交往中,一直未告知其真实身份,却以男女朋友的身份与何宁发生性行为,存在故意骗取何宁感情和侵害其身体情节。何宁所主张的性行为纯洁性之权益,系属建立在一定社会和法律基础上有关女子的性的不可侵犯性之贞操利益,该人格利益具有私法权利、对世性以及可救济性等民事权益的基本特征,属于侵权责任法所保护的民事权益范畴。因此,赵家伟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此外,贞操利益与名誉权、隐私权同属公民的一般人格权益,何宁在诉讼中一并主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无程序不当。
另外,何宁及“小花猫”在网络上公布赵家伟的信息并对其进行辱骂,已构成对赵家伟名誉权、隐私权的侵犯。
最终,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判决已婚男赵家伟就其骗色行为,向何宁书面道歉并赔偿何宁精神抚慰金1元;赵家伟夫妇就其侵犯何宁隐私权、名誉权的行为在厦门某知名网站论坛上公开向何宁道歉并置顶10天,同时赔偿何宁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与此同时,法庭判处网站删除侵权帖子并向赵家伟夫妇道歉、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500元;何宁、网民“小花猫”在厦门某知名网站论坛上公开向赵家伟夫妇道歉并置顶5天。其中,网民“小花猫”必须赔偿赵家伟夫妇精神损害赔偿金500元。
拿到判决书,何宁没有异议,她说:“法律充分否定了不诚信的‘骗色’行为,这不仅仅是我个人的胜利,也是所有和我一样受过伤害的女性的胜利。”(为涉及隐私,文中主要人物为化名。未经作者同意,本文禁止转载,上网)!
2012年1月下旬,何宁正在世纪佳缘征婚网站上闲逛,一个名叫“春风化雨”的会员引起她的注意。“春风化雨”的资料写着:“男,29岁,来自福建厦门,身高175厘米,硕士学历,未婚,月薪2万元以上,有房有车,望寻觅温柔贤惠、会理家的女孩为另一半。”
26岁的何宁是一个活泼开朗的东北姑娘,大学毕业后在厦门打拼,现已是厦门一家外企的运营总监,事业顺利,感情却没着落。
何宁当即给“春风化雨”留言,很快,对方便回复,两人热火朝天地聊了起来。“春风化雨”称,他本名叫林明,是一家网络公司程序员。林明性格风趣爽朗,谈吐间进退有度,很快便赢得何宁的好感。
此后,俩人联系的次数渐渐多起来。2012年2月5日,何宁在QQ上问林明:“你个人条件不错,为什么一直没有女朋友呢?”
“前女友出国后,我就一直都没想感情的事,直到遇见你。”林明很快回复,这让何宁既高兴又欣喜,俩人约定两天后见面。
见面那晚,他们先共进烛光晚餐,又去夜场玩了一圈,之后,林明开车将何宁送回家中,在林明的要求下,两人发生了关系。
接下来的日子,他们每天短信、电话,交往越来越频繁,幸福得如同初恋中的男女。2012年2月14日,他们共度了相识后的第一个情人节。可正当何宁满心沉溺在爱情的甜蜜中时,一个电话将她从天堂拉到地狱。
2012年3月10日,何宁接到一个电话:“你是何宁吗?你和我老公什么关系?为什么给他的手机上发那么多暧昧短信?”
电话那端,一个女人一连串的问题让何宁发晕,她疑惑地问对方:“你是谁啊?我不认识你老公。”
“不认识?你最近认识的男朋友是不是叫林明?”
不好的感觉涌上何宁心头:“你怎么知道?你是他什么人?”
“呵,我该说你天真呢还是说你蠢呢?我告诉你,你男朋友早和我结婚了,我们的儿子都快两岁了!他也不叫林明,叫赵家伟,今年35岁,他和你只是玩玩,你以后别再找他了。”
对方的话让何宁呆在原地,原来自己被骗了,男友不仅已婚,和自己交往时也用的是假名。她立刻拨打男友的电话,打不通。
浑浑噩噩地熬过了一天,何宁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家的,她特别想找人倾诉一下,可这种事怎么和身边的人开口呢?呆坐许久,她便在网上倾诉。
网络掐架互曝隐私
2012年3月10日晚,何宁在厦门某论坛上发题为《遇到极品骗子,前车之鉴小心上当》的帖子。帖子里诉说自己被已婚男欺骗失身的遭遇,并在末尾公布了“男友”的真实姓名、QQ号、手机号、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顿时引来许多网友围观。
第二天,何宁刚走进办公室,同事都怪异地打量她。她一头雾水,这时,同学小莫打来电话,问她:“你怎么和有妇之夫扯上关系?网上说你是第三者!”
挂了电话,何宁赶紧登录论坛,发现在自己的帖子下面,有一则网名为“晴天”的评论:“老公出去找一夜情被我发现,现在已经认错回归家庭。没想到被这个女人缠上了!”评论下方,附了一张何宁的照片。而且,很多网友留言辱骂自己。
“晴天”就是赵家伟的妻子苏婷的网名。没想到,她把自己说成是不顾廉耻的“小三”,何宁愤恨不已,她立刻从QQ里找出与赵家伟的聊天记录,截图公布到网上。
此举一出,形势顿时发生逆转,网友看到聊天记录后,纷纷力挺何宁,并辱骂“晴天”和赵家伟。“晴天”继续在论坛发帖,称何宁的聊天记录是一面之词,并坚持己方与何宁均是寻“一夜情”,并非男女朋友关系。
“晴天”的言论引来网友围攻,连曾经声援“晴天”的网友,也遭到攻击。战事升级,帖子的浏览量暴涨,一跃成为高居榜首的热帖。
而何宁的生活受到严重干扰。白天上班时,同事对她指指点点,到了晚上,手机总接到一些寻找“一夜情”的电话……久而久之,她的精神状态越来越差,无法专心工作。
2002年3月26日,公司以“多次出现工作失误”为由,将她由运营总监降为普通职员。降职后,何宁倍受打击,整天在座位上发呆。2002年4月10日,她腹痛难忍,去医院检查。医生告诉她,患上了急性尿道炎、重度抑郁症和焦虑症,需药物治疗和静养。这无异于雪上加霜,4月23日,她被迫向公司递交辞呈。
在家休养几天后,何宁精神状态渐渐有所好转,她决定不再逃避,要给自己讨一个说法,便登录论坛发帖道:“我决定不再逃避,要为自己讨一个公道,去他单位找他。”
她的帖子刚发布,网友“小花猫”就留言:“力挺你!我陪你一起去!”
在赵家伟公司楼下,何宁见到“小花猫”和其他几名网友。“小花猫”本名叫林晓,了解何宁的遭遇后,一直在网上旗帜鲜明地支持她。
有人陪伴,何宁安心许多,一行人在赵家伟公司楼下等他下班。可始终不见他出来,何宁正要让网友们先回去,便接到苏婷的电话。苏婷诚恳地表示,会给她一个交代,但现在双方都不够冷静,不适合见面,会找一个适当时机双方面谈。
何宁想了想便同意了。可正当她以为事情终于了结时,却再生波澜。当晚,“晴天”在论坛上发新帖:“聚众闹事算不算违法?我应该报警抓你!”
网友“小花猫”迅速回复:“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你下午在电话里怎么说的?扭头的工夫就不认了是吧!果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随后,“晴天”在网上发布留言:“受够了无休无止的攻击和谩骂,我要把你们都告上法庭!”之后退出论坛。
这一场网络恶斗两败俱伤,何宁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簿公堂讨说法
2012年4月末,何宁以侵犯隐私权、名誉权为由将赵家伟夫妇告上法庭。可她没想到,赵家伟夫妇已先一步将她和网友“小花猫”及网站主办单位和管理单位一同告上了法庭。 何宁决定找律师替自己维权,可她既没有资金,也没有人脉,怎么办呢?无奈之下,她便挨个给各大法律咨询网站上律师发邮件,详述自己的经历。
她的邮件引起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郑志宁律师的注意,关于“被骗色”的案例,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他决定以法律援助的形式为何宁打官司。
和律师讨论案情时,何宁强烈要求,让对方为“骗色”付出代价,维护自己的贞操权。经过几番考量,郑志宁律师在何宁的诉求中加上一项:侵害性行为纯洁性。要求赵家伟就其隐瞒已婚事实而欺骗何宁感情,并侵害何宁性行为纯洁性的合法权益向何宁进行书面道歉,同时向何宁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钱。之所以索赔1元钱,不是为钱,为的是自身的权益和公道。
2013年2月16日,赵家伟夫妇状告何宁、“小花猫”及论坛管理单位一案及何宁状告赵家伟夫妇侵权一案在厦门市思明区法院莲前法庭开庭。
赵家伟一方表示,何宁及赵家伟均是自愿发生关系,双方是寻找“一夜情”,不存在性行为纯洁性;何宁率先将赵家伟的真实信息公布在网上,赵家伟一方为澄清事实才公布了何宁的信息,如其因此名誉受损,亦是自己造成的结果;何宁在网上公布赵家伟的信息,已是侵犯了赵家伟的隐私权,其后又发帖进行辱骂,造成恶劣的影响;网友“小花猫”多次发帖攻击谩骂赵家伟,论坛管理公司作为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对网帖疏于审查,并放任攻击性网帖流传,也存在过错,故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责任赔偿精神损失费50万元,并赔礼道歉。
法院查明后认为,世纪佳缘网站系婚恋交友网站,其网站描述、声明等内容均体现为单身人士提供婚恋交友的平台,并非赵家伟所主张的寻找“一夜情”的场所,赵家伟隐瞒真实姓名、年龄和已婚身份在网站上登记注册并发布交友信息,存在欺骗他人的恶意。其在和何宁的交往中,一直未告知其真实身份,却以男女朋友的身份与何宁发生性行为,存在故意骗取何宁感情和侵害其身体情节。何宁所主张的性行为纯洁性之权益,系属建立在一定社会和法律基础上有关女子的性的不可侵犯性之贞操利益,该人格利益具有私法权利、对世性以及可救济性等民事权益的基本特征,属于侵权责任法所保护的民事权益范畴。因此,赵家伟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此外,贞操利益与名誉权、隐私权同属公民的一般人格权益,何宁在诉讼中一并主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无程序不当。
另外,何宁及“小花猫”在网络上公布赵家伟的信息并对其进行辱骂,已构成对赵家伟名誉权、隐私权的侵犯。
最终,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判决已婚男赵家伟就其骗色行为,向何宁书面道歉并赔偿何宁精神抚慰金1元;赵家伟夫妇就其侵犯何宁隐私权、名誉权的行为在厦门某知名网站论坛上公开向何宁道歉并置顶10天,同时赔偿何宁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与此同时,法庭判处网站删除侵权帖子并向赵家伟夫妇道歉、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500元;何宁、网民“小花猫”在厦门某知名网站论坛上公开向赵家伟夫妇道歉并置顶5天。其中,网民“小花猫”必须赔偿赵家伟夫妇精神损害赔偿金500元。
拿到判决书,何宁没有异议,她说:“法律充分否定了不诚信的‘骗色’行为,这不仅仅是我个人的胜利,也是所有和我一样受过伤害的女性的胜利。”(为涉及隐私,文中主要人物为化名。未经作者同意,本文禁止转载,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