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视角下的黑社会犯罪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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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黑社会组织的形成和发展有深刻的社会经济原因。对黑社会组织的治理应该奉行标本兼治的方针,不仅需要采取严厉的刑罚手段进行打击,而且还要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在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寻求解决之道,全面清除黑社会组织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土壤,预防和减少黑社会犯罪。
  【关键词】黑社会犯罪 治理 机制
  
  黑社会问题无疑是当今时代令世界各国普遍感到头痛的问题。自去年重庆打黑风暴开展以来,黑社会组织性质犯罪的严重后果开始为国人所认知。近日,公安部下发通知,要求在今年下半年展开打黑专项整治活动,反映了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条件下个别地区黑恶势力猖獗的严峻形势。
  从法律意义上讲,黑社会是置身于合法社会之外的高效组织犯罪结构。他们集暴力和经济犯罪于一身,具有严密的组织性和较强的经济实力,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与现行法律制度抗衡。当前,虽然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已经具备了黑社会犯罪的部分特征,黑恶势力与资本和权力互相勾结的局面已经隐约成型,但是尚未形成黑社会的规模,而是表现为向黑社会过渡的雏形状态。尽管如此,对于改革开放后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脆弱的社会平衡,黑社会的危害和威胁显然不容小觑。如果不及早遏制,一旦容其做大成势,则不免酿成社会的痈疽,势必遗患无穷。在这方面,许多发达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教训值得记取。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是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他们往往称霸一方,巧取豪夺,为非作歹,欺压群众,破坏社会经济生活秩序。黑社会性质组织以追逐经济利益为终极目的,过程中往往具有明确的经营内容和对象,依靠犯罪手段攫取经济利益。黑社会是与市场经济伴生的畸形怪胎,其形成和发展有深刻的社会经济原因。对黑社会的治理应该奉行标本兼治的方针,不仅需要采取严厉的刑罚手段进行打击,而且还要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全面清除黑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土壤,预防和减少黑社会犯罪。
  
  市场经济的诱惑和无序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鼓励自由、平等前提下的公平竞争。与之相适应的是民主与法治的制度体系。既然市场是自由的,目标是经济的,主体是平等的,那么竞争也必须是规范有序的。从市场经济的价值立场出发,凡是经过经济过程,即投资、生产、分配、交换的过程而获得的利益被认为是合乎商业道德的利益,应该受到社会的鼓励和法律的保护。与之相反,凡是超越经济过程、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得的经济利益则被认为是不道德的,或属于超经济的掠夺。市场经济的展开无疑为各色人种提供了一个追逐经济利益的平台,人们在实现自己经济目标的过程中,在功利主义心理的驱动下,往往会选择最捷径、最便宜的方式去实现目标。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和政府的使命就是要制定并实施公平合理的竞争规则,将每一个参与者的行为都纳入到制度规范的框架中,禁止任何越轨行为,使爱财者取之有道。而黑社会的急功近利使之完全枉顾市场竞争规则的要求而采取超经济的掠夺方式,从而为其行为印上了非道德的标签。
  
  资源分配的不公和无理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将发展经济、增强国力作为发展的直接目标,将关注的重点主要集中在经济建设方面,而在社会财富的分配方面却未能建立一套相对公平和公正的机制。在目前社会环境中普遍存在着分配方式混乱、公共服务匮乏和管理机制不善的状况,致使蛋糕被做大之后,却在如何分配的环节上出了问题。社会弱势群体不断地被推到贫困的边缘,贫富差距被不断拉大,经济利益矛盾不可避免地演变为社会群体的冲突。发达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经验表明,黑社会组织通常与社会两极分化相伴而生,黑社会组织的主体通常由失业、半失业的人群组成的游民阶层构成。例如,印度黑社会产生于“贱民”阶层;日本的暴力团起源于失意的武士集团;意大利、美国等地区的黑手党的最初来源是西西里岛上一些充当打手、保镖等贫苦农民组成的秘密组织。黑社会产生于社会下层有其深刻的原因:一方面,社会下层成员长期受到压抑和歧视,犯罪率必然有所上升,而单个犯罪人为了提高犯罪能力和效率,形成犯罪的规模相应,犯罪必然朝着组织化、集团化方向发展;另一方面,在剧烈变动和秩序混乱的社会之中,社会下层人员很难依靠公权力维护自己的利益,那么他们就需寻找公权力的替代品,即为了自身安全而形成独立于公权的暴力团体,这个为了自卫而产生暴力团体的进一步演变就会形成黑社会。
  
  道德评判的失范和扭曲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监管活动和司法的审查活动都必须有充分的道德理由支撑,由此而建立起来的制度规范才具有说服力和感召力,才能赢得顺应民意的社会支持。如果一个社会的行为评价体系失范甚至被扭曲,市场便失去了价值判断的共同标准。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监管活动和司法的审查活动都会丧失其应有的权威,并由此为黑社会组织犯罪提供了道德诡辩的理由。目前,社会上存在的官员腐败、司法黑暗等现象确实已经引起了民众的强烈不满。社会普遍存在的怀疑态度和缺乏信任的心理,将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执政党和政府的威信,也会使司法机构的权威性大打折扣。在这种状况下,即使政府的决策是正确的,官员的行为是正当的,司法机关的判决是公正的,也仍然会引起疑虑和不信任。黑恶势力往往会利用这一点为其存在和发展制造舆论上的借口。
  
  制度机制的缺失和无力
  
  按市场经济的本性要求,政府不得作为经济活动的参与者,而只能充当经济活动的监管者。而现实情况是,政府在退出大部分市场的同时,与市场经济配套的习惯规则和法律制度却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并由此形成了大片的真空地带和灰色领域,许多犯罪组织正是利用了这种转型期间留下的漏洞,采取非法手段来攫取经济利益。黑社会奉行的是赤裸裸的强权法则和利益法则。当前黑社会组织犯罪的一个重要特点就通过公司、企业等合法形式掩盖违法犯罪行为,这种黑社会组织不仅具有很大的欺骗性,而且还具有严重的危害性。
  在治理黑社会组织犯罪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揭开具有黑社会性质的公司、企业的面纱,做到精准打击。首先,要根据行业特点,对容易涉黑行业的公司、企业进行重点监控。由于采矿、采砂、物流、宾馆、饭店、歌厅、舞厅、游戏厅、影剧院、美容美发、洗浴按摩等行业具有低成本、低技术、高利润等特点,因此,其也是黑社会组织重点涉足的领域。所以,有关部门需加强对这些行业的公司、企业的监督和管理,防止涉黑公司的形成。其次,要防患于未然,对有涉黑苗头的公司、企业及早发现,及时打击,防止其长期发展,不断做大,最后形成黑社会组织。黑社会组织的形成通常有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再次,要区别对待,防止出现打击上的偏差。由于涉黑的公司、企业要以合法的业务掩护其违法犯罪行为,因此,也经常雇佣职员从事合法的业务。在对涉黑公司、企业进行打击时,就需要认真区分公司里哪些人属于黑社会组织成员,哪些人属于合法人员,既要不放过犯罪分子,又要不冤枉好人。
  
  打防并举,深化改革
  
  由于黑社会组织的主要目的就是获取巨额非法利润,所以必须通过加大对黑社会组织的经济处罚力度,使黑社会组织成员无利可图,才能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目前,在打黑工作中,司法机关为了从经济上彻底消除黑社会组织的犯罪能力,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为了有效预防黑社会的发生,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消除黑社会滋生的土壤:首先,只有遏制住收入分配差距明显扩大的趋势,才能有效地防止黑社会的滋生。据统计,1997~2007年劳动者报酬在GDP中的比重从53.4%陡降至39.74%,贫富差距已经成为黑社会组织产生的社会根源。其次,建立公平、公正、透明的分配机制,要把公平正义的理念贯穿于社会经济生活的全过程,无论是资源的分配,还是成果的分配,莫不如此。第三,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用经济的手段安排社会生活,减少政府权力对市场不必要的人为干扰,将经济要素交还给市场。第四,整肃吏治,树立清明廉洁的司法形象,重拾信心,建立司法终极审查的绝对权威。第五,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和民生救济措施,提供尽可能多的就业和创业机会,努力做到社会的充分就业。第六,要切实解决流动人口的住房与教育保障问题,防止流动人员及其子弟因住房或教育问题而被黑社会组织利用。
  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运动式的严打和专项斗争只能解燃眉之急,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想彻底根治黑社会组织的问题,就必须在保持高压政策的同时,在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寻求解决之道,营造公平、公正、自由、透明的市场经济环境,建立公权力制衡的体制结构,通过法律手段消除贫富的不合理差距,利用财政、税收杠杆促进国民收入二次分配的公平与合理,努力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唯其如此,才能完善法治社会的运作能力,将包括黑社会组织性质犯罪在内的所有犯罪消除在萌芽状态。(作者分别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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