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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实践教育法是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一种基本的方法,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实践教育法自身的特殊性,使得实践教育法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中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为之提供了一些相应的解决策略。
关键词:实践教育法 思想政治教育
一、实践教育法及其特点
1.实践教育的概念。实践教育法,就是通过组织人们积极参加各种种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认识能力的方法,即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同时改造自己主观世界的方法,也叫做实践锻炼法,是思想政治教育中必不可少的方法。实践教育的实施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当今社会的科技发展与技术的进步为实践教育提供了更多的机会与可能性。因此,实践教育法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运用使得思想政治教育与社会实践结合的内容、方法都不断有新的发展。
2.实践教育法的特点。
2.1实践教育法实施的制约性。它不仅受到教育主体的制约,而且受教育客体的制约。在实施过程中,教育客体的认知水平、身心发展、思维能力、实践能力都会制约着实践教育法实施方式的选择。不仅如此,实践教育法对于实施的条件也有一定的要求,不仅要符合教育客体的兴趣和操作能力,而且要确保安全性。
2.2实践教育法实施途径富有变化性。教育客体在不同的成长和发展阶段,心智和思想都在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这将必然导致实践教育法实施途径随之变化。除此之外,实践教育法的实施时间和地点的变化也会要求实施途径与之向匹配,因此,实践教育法的实施途径要不断创新来突破制约。
2.3实践教育法实施的复杂性。实践教育法以实践活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践活动的复杂性受多种因素制约,教育主体和客体等主观因素具有动态性,二者在实践活动中思想发展和能力提升是一个动态生成的过程,正是这种不可操纵性导致实践教育法实施相对复杂,因此,要求实践活动的领导者要具有更高的驾驭能力才能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实践教育法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地位与作用
1.实践教育法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地位。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方法主要包括理论教育法、实践教育法、批评与自我批评方法等三种。其中理论教育法占主体地位,通过学习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可以让受教育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而实践教育法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方法之一同样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人只有通过实践这一途径才能认识客观事物与社会环境,也唯独通过实践才能发现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也是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之上的。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不仅为了让受教育者能够树立远大理想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更为了指导人们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能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总之,人的思想从出现到发展,到回归检验都不能脱离社会实践,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将实践教育法作为其必不可少的一种基本方法。
2.实践教育法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
2.1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一根本目的。思想政治教育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一个不可或缺的主要途径。人的全面发展只用通过提升人的整体素质才能实现,而素质的提升不能光靠理论教育,它需要在社会实践中培养和锻炼。实践教育法恰能够提供各种形式的实践活动,让受教育者能够走出课堂、走向社会。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受教育者可以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更能更好理解所学理论知识的精髓,同时自身的心里素质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也得得到了很好的锻炼。总之,实践教育法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应用有利于实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一根本目的。
2.2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需要。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不仅需要学校教育,更离不开社会教育的大力支持。实践教育法突破了传统思想政治教育拘于学校教育和理论教育的局限,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让家庭、学校、社会三管齐下,为了受教育者接受正确的思想政治教育创设了良好的環境。随着社会的进步、时代的发展,实践教育法更能培养出适合社会发展的的人才。
三、实践教育法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1.实践教育法重形式忽视了本质。实践教育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流于形式,设置的实践教学目标只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实践教育活动缺乏专门的管理者,造成实践教学活动的组织也是简单走流程,不能让受教育者深入其中;实践教育的结果考核也是简单的盖章证明,导致很多盖章不实践的现象发生。类似上述中的不同程度的形式主义都严重影响了实践教育法在思想教育中的作用发挥。
2.实践教育法的实施条件得不到保障。实践教育法与理论教育法不同,对客观环境和相应的物质条件要求较高,社会实践的场所可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实践基地的基础设施也有待完善;社会实践的经费也得不到相应的保障,这一系列因素都限制了社会实践的顺利开展。
3.实践教育法的活动内容不具体。实践活动内容是否具体有针对性直接决定了思想政治教育目标能否顺利实现。社会实践的内容如果过于强调社会本位论会会忽视受教育者自身的思想发展状况和身心发展水平,导致社会实践活动与受教育者距离过远,不能正真满足受教育者成长及服务社会的双重需要。
4.实践教育法的考评机制不健全。科学合理的考评是社会实践活动有效运行的保障。目前考评的标准和方式都有待完善,模棱两可的考评指标干扰考评的精准度和科学性,会影响对受教育者的客观考量。单一的书面考评方式也不能够体现出实践活动的过程性,会导致部分受教育者在活动过程“搭便车”的现象。
四、实践教育法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应用探索
1.转变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教育理念。只有正确的教学理念的指引下,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才能顺利展开。实践教育法的全面实施离不开领导者的大力支持,要想避免社会实践活动流于形式的现象,就必须强化领导者的实践教育观念,只有领导者的高度重视才能从源头避免形式主义。除此之外,也要培养受教育者实践教育的理念,作为实践教育活动的主体,受教育者的观念是否彻底转变直接决定其能不能积极参与到实践活动中来。
2.开发利用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活动资源。建立稳定的实践教育基地,这样不仅保证了社会实践活动能够长期顺利开展,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有利于受教育者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而且能够有保证社会实践活动开展的阶段性和完整性结合。除此之外,建立实践教育基地够明确权责,降低安全隐患。
3.明确具体的实施路径和活动内容。结合具体的社会实践的目的明确社会实践的内容是什么,在此基础上,选择与之向匹配的实施路径,结合社会考察、社会服务、社会体验等不同的实施路径制定具体的实践方式。例如:做社会调查、访问、参观等。
4.制定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评价指标应当清晰明确,具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可操作性强,能够客观有效的评价活动主体的行为的同时避免主观片面性。采用多种评价方式向结合,单一的书面评价不足以反映出现象的本质,可以让过程评价参与其中,来平衡结果评价可能带来的偏差。
参考文献:
[1]张锡生. 中华传统道德修养概论[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
[2]沈千帆.青春行——北京大学学生社会实践的历程与探索[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
[3]毛泽东.毛泽东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6.
[4]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5]唐静、连勇.《和谐实践教育模式研究》[J].江苏工业学院学报,2008 ( 3 ).
关键词:实践教育法 思想政治教育
一、实践教育法及其特点
1.实践教育的概念。实践教育法,就是通过组织人们积极参加各种种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认识能力的方法,即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同时改造自己主观世界的方法,也叫做实践锻炼法,是思想政治教育中必不可少的方法。实践教育的实施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当今社会的科技发展与技术的进步为实践教育提供了更多的机会与可能性。因此,实践教育法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运用使得思想政治教育与社会实践结合的内容、方法都不断有新的发展。
2.实践教育法的特点。
2.1实践教育法实施的制约性。它不仅受到教育主体的制约,而且受教育客体的制约。在实施过程中,教育客体的认知水平、身心发展、思维能力、实践能力都会制约着实践教育法实施方式的选择。不仅如此,实践教育法对于实施的条件也有一定的要求,不仅要符合教育客体的兴趣和操作能力,而且要确保安全性。
2.2实践教育法实施途径富有变化性。教育客体在不同的成长和发展阶段,心智和思想都在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这将必然导致实践教育法实施途径随之变化。除此之外,实践教育法的实施时间和地点的变化也会要求实施途径与之向匹配,因此,实践教育法的实施途径要不断创新来突破制约。
2.3实践教育法实施的复杂性。实践教育法以实践活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践活动的复杂性受多种因素制约,教育主体和客体等主观因素具有动态性,二者在实践活动中思想发展和能力提升是一个动态生成的过程,正是这种不可操纵性导致实践教育法实施相对复杂,因此,要求实践活动的领导者要具有更高的驾驭能力才能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实践教育法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地位与作用
1.实践教育法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地位。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方法主要包括理论教育法、实践教育法、批评与自我批评方法等三种。其中理论教育法占主体地位,通过学习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可以让受教育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而实践教育法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方法之一同样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人只有通过实践这一途径才能认识客观事物与社会环境,也唯独通过实践才能发现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也是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之上的。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不仅为了让受教育者能够树立远大理想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更为了指导人们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能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总之,人的思想从出现到发展,到回归检验都不能脱离社会实践,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将实践教育法作为其必不可少的一种基本方法。
2.实践教育法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
2.1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一根本目的。思想政治教育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一个不可或缺的主要途径。人的全面发展只用通过提升人的整体素质才能实现,而素质的提升不能光靠理论教育,它需要在社会实践中培养和锻炼。实践教育法恰能够提供各种形式的实践活动,让受教育者能够走出课堂、走向社会。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受教育者可以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更能更好理解所学理论知识的精髓,同时自身的心里素质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也得得到了很好的锻炼。总之,实践教育法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应用有利于实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一根本目的。
2.2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需要。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不仅需要学校教育,更离不开社会教育的大力支持。实践教育法突破了传统思想政治教育拘于学校教育和理论教育的局限,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让家庭、学校、社会三管齐下,为了受教育者接受正确的思想政治教育创设了良好的環境。随着社会的进步、时代的发展,实践教育法更能培养出适合社会发展的的人才。
三、实践教育法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1.实践教育法重形式忽视了本质。实践教育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流于形式,设置的实践教学目标只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实践教育活动缺乏专门的管理者,造成实践教学活动的组织也是简单走流程,不能让受教育者深入其中;实践教育的结果考核也是简单的盖章证明,导致很多盖章不实践的现象发生。类似上述中的不同程度的形式主义都严重影响了实践教育法在思想教育中的作用发挥。
2.实践教育法的实施条件得不到保障。实践教育法与理论教育法不同,对客观环境和相应的物质条件要求较高,社会实践的场所可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实践基地的基础设施也有待完善;社会实践的经费也得不到相应的保障,这一系列因素都限制了社会实践的顺利开展。
3.实践教育法的活动内容不具体。实践活动内容是否具体有针对性直接决定了思想政治教育目标能否顺利实现。社会实践的内容如果过于强调社会本位论会会忽视受教育者自身的思想发展状况和身心发展水平,导致社会实践活动与受教育者距离过远,不能正真满足受教育者成长及服务社会的双重需要。
4.实践教育法的考评机制不健全。科学合理的考评是社会实践活动有效运行的保障。目前考评的标准和方式都有待完善,模棱两可的考评指标干扰考评的精准度和科学性,会影响对受教育者的客观考量。单一的书面考评方式也不能够体现出实践活动的过程性,会导致部分受教育者在活动过程“搭便车”的现象。
四、实践教育法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应用探索
1.转变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教育理念。只有正确的教学理念的指引下,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才能顺利展开。实践教育法的全面实施离不开领导者的大力支持,要想避免社会实践活动流于形式的现象,就必须强化领导者的实践教育观念,只有领导者的高度重视才能从源头避免形式主义。除此之外,也要培养受教育者实践教育的理念,作为实践教育活动的主体,受教育者的观念是否彻底转变直接决定其能不能积极参与到实践活动中来。
2.开发利用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活动资源。建立稳定的实践教育基地,这样不仅保证了社会实践活动能够长期顺利开展,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有利于受教育者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而且能够有保证社会实践活动开展的阶段性和完整性结合。除此之外,建立实践教育基地够明确权责,降低安全隐患。
3.明确具体的实施路径和活动内容。结合具体的社会实践的目的明确社会实践的内容是什么,在此基础上,选择与之向匹配的实施路径,结合社会考察、社会服务、社会体验等不同的实施路径制定具体的实践方式。例如:做社会调查、访问、参观等。
4.制定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评价指标应当清晰明确,具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可操作性强,能够客观有效的评价活动主体的行为的同时避免主观片面性。采用多种评价方式向结合,单一的书面评价不足以反映出现象的本质,可以让过程评价参与其中,来平衡结果评价可能带来的偏差。
参考文献:
[1]张锡生. 中华传统道德修养概论[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
[2]沈千帆.青春行——北京大学学生社会实践的历程与探索[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
[3]毛泽东.毛泽东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6.
[4]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5]唐静、连勇.《和谐实践教育模式研究》[J].江苏工业学院学报,2008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