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高校学生管理过程中教育与管理之间的传统悖论导致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建设薄弱,这种高校管理法治化薄弱与现在学生法律维权意识强化之间的矛盾导致高校与学生之间矛盾愈加尖锐,解决这种矛盾有效途径就是建立情理基础上的学生管理法治化,通过厘清高校教育与管理之间关系、加强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建设、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来建立高校学生管理模式的新范式。
关键词:高校学生管理 情理 法治化
任何组织或者群体都需要运用其强大的规范机制来约束其成员,以便达成相应的管理目标,因此,“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是组织管理的基本特征之一。法治化是对社会组织管理的“立规矩”在国家层面更科学更理智的重大政策措施。从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后,2014年,党的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多年来,法治化在中国社会各层面取得了突出的成效,人们法治意识也有了显著提高,但在教育领域,特别是在高等教育领域,在高校学生管理问题上,法治的脚步却显得极为缓慢,这可能与高校学生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教育思想与管理思想之间矛盾有关。
一、高校学生管理过程中教育与管理之间的传统悖论
学校自诞生以来,教与育是其存在的基本依据,也是其主要目标,教育与管理不同,教育更多的强调对人的引导、更多的强调因材施教和人文关怀。管理更多强调遵守规矩,达成目标。这种教育与管理思想基本悖论决定了学校更强调教育而忽视管理。但学校特别是大学又确实形成了一个不小的组织,要使得组织有秩序必须要对组织成员进行管理,学校的教育本质决定了其更注重前者而忽视后者,甚至这种思想直接影响着学生管理,导致学生管理过程中更注重人性化教育一面而忽视法治化的管理一面。
二、高校学生管理面临的现实矛盾
高校学生管理在长期的过程中,形成的重教轻管,重人轻法的模式导致高校学生管理出现了两个问题,一是管理制度不严密,相关的规章制度缺乏,即使有的学校出台了相关规章制度,具体执行情况也堪忧,所谓的“有章可依、有章必依”没有做到;二是高校管理人员长期形成了人性化的管理习惯,缺乏法治的管理理念,导致其在具体管理行为中重人轻法。高校管理这种法制化薄弱的现状在现实中越来越不适应其管理对象--学生,我国经过长期的法治化思想教育,进入高校的90后学生法制观念很强,维权意识很重,这与高校的管理现状形成突出矛盾,这种矛盾导致近年来高校学生维权案件不断增加,发达的互联网体系给了学生更多的发言权,导致高校对于学生的相关舆论发言战战兢兢;同时也导致学生对于高校管理的及其不信任,面对任何一个管理突发事件,学生总是以怀疑、抵触的态度对待高校管理。
三、高校学生管理中充分情理基础上的法治化
高校学生管理出现的新矛盾,要求高校学生管理必须加强其法治化,我们可以在情理基础上加强高校学生法治化管理。
1.正确处理教育与管理之间的传统悖论。由于教育对象的特殊性,要求充分发挥教育的引导作用,但这针对的是教育内容与目标,与学生管理并不矛盾。我们只需要厘清学生教育与学生管理之间的区别,在具体的学生思想、人格、知识教育时充分发挥教育的引导作用,在具体的学生组织日常管理时充分发挥组织的Y中,改变长期的教育引导思想,增加法治化管理理念。法治化的学生管理更有利于高校学生教育,一方面这与学生接受的社会法治思想相吻合,另一方面也是学生人格教育的一种方式。
2.加强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建设。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建设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制度层面,一是管理者思想意识方面。首先我们应该健全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在评奖评优、违章处罚、助学金评定、党员发展等各个方面建立完善的体制,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做到有章可依、有章必依。其次,高校学生管理者要加强法治意识,在学生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程序合法、合理。同时,高校学生管理者还应该摒弃长期人性管理思想下衍生出的人为管理,随心随性而行,制度朝令夕改,这些都是要注意的。
3.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新一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维权意识都很强,这种维权意识遇到高校现有学生管理体制时,往往导致的现象就是学生对高校学生管理的不信任,这种不信任导致学生在面对高校管理过程中,在维护自己应有权利时出现两种态度,一种是无奈服从或者漠视;一种是极端的维权行为。无奈服从或者漠视导致学生无法正当维护自己应有权利,正常诉求得不到应有解决,极端的维权行为导致学生面对高校管理者时常常出现维权过当的现象,比如不按照正常程序反应情况,往往通过网络或者在部分群体中通过煽动给高校管理造成被动,还有的学生在维权过程中以偏概全,不全面考虑问题陷入自我权利中心,提出一些过分的不合理要求,给高校管理带来难度。为此我们需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首先,通过健全相关制度及有效的沟通让学生对高校管理者、对高校管理行为产生信任感;其次在教育学生树立法治观念同时,还要加强对其正确维权途径、合理的维权意识进行教育,以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学生管理的法治化并不意味着学生管理过程中不可以用教育引导方式,相反,通过提前的教育引导,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引导学生遵守规章制度、引导学生充分理解信任学校管理,更有利于高校管理过程中学生管理法治化建设,因此,建立情理基础上的学生管理法治化既符合新时期学校管理的要求,也符合高校教育本质的特点,是新时期高校学生管理的新模式。
参考文献:
[1]白元儒.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问题研究[D].兰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
[2]约翰.杜威.道德教育原理[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3.
[3]周志文,董秀丽.论学校管理的伦理基础[J].当代教育科学,2010, (13).
[4]張建栋,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硕士论文,2013.
[5]“情理”兼“治理”范式的大学生管理伦理研究[D]西南大学博士论文,2013.
※基金项目:本文是南铁院党建重点课题《高校学生教育管理法制化问题研究》Y150033阶段性研究成果.
关键词:高校学生管理 情理 法治化
任何组织或者群体都需要运用其强大的规范机制来约束其成员,以便达成相应的管理目标,因此,“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是组织管理的基本特征之一。法治化是对社会组织管理的“立规矩”在国家层面更科学更理智的重大政策措施。从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后,2014年,党的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多年来,法治化在中国社会各层面取得了突出的成效,人们法治意识也有了显著提高,但在教育领域,特别是在高等教育领域,在高校学生管理问题上,法治的脚步却显得极为缓慢,这可能与高校学生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教育思想与管理思想之间矛盾有关。
一、高校学生管理过程中教育与管理之间的传统悖论
学校自诞生以来,教与育是其存在的基本依据,也是其主要目标,教育与管理不同,教育更多的强调对人的引导、更多的强调因材施教和人文关怀。管理更多强调遵守规矩,达成目标。这种教育与管理思想基本悖论决定了学校更强调教育而忽视管理。但学校特别是大学又确实形成了一个不小的组织,要使得组织有秩序必须要对组织成员进行管理,学校的教育本质决定了其更注重前者而忽视后者,甚至这种思想直接影响着学生管理,导致学生管理过程中更注重人性化教育一面而忽视法治化的管理一面。
二、高校学生管理面临的现实矛盾
高校学生管理在长期的过程中,形成的重教轻管,重人轻法的模式导致高校学生管理出现了两个问题,一是管理制度不严密,相关的规章制度缺乏,即使有的学校出台了相关规章制度,具体执行情况也堪忧,所谓的“有章可依、有章必依”没有做到;二是高校管理人员长期形成了人性化的管理习惯,缺乏法治的管理理念,导致其在具体管理行为中重人轻法。高校管理这种法制化薄弱的现状在现实中越来越不适应其管理对象--学生,我国经过长期的法治化思想教育,进入高校的90后学生法制观念很强,维权意识很重,这与高校的管理现状形成突出矛盾,这种矛盾导致近年来高校学生维权案件不断增加,发达的互联网体系给了学生更多的发言权,导致高校对于学生的相关舆论发言战战兢兢;同时也导致学生对于高校管理的及其不信任,面对任何一个管理突发事件,学生总是以怀疑、抵触的态度对待高校管理。
三、高校学生管理中充分情理基础上的法治化
高校学生管理出现的新矛盾,要求高校学生管理必须加强其法治化,我们可以在情理基础上加强高校学生法治化管理。
1.正确处理教育与管理之间的传统悖论。由于教育对象的特殊性,要求充分发挥教育的引导作用,但这针对的是教育内容与目标,与学生管理并不矛盾。我们只需要厘清学生教育与学生管理之间的区别,在具体的学生思想、人格、知识教育时充分发挥教育的引导作用,在具体的学生组织日常管理时充分发挥组织的Y中,改变长期的教育引导思想,增加法治化管理理念。法治化的学生管理更有利于高校学生教育,一方面这与学生接受的社会法治思想相吻合,另一方面也是学生人格教育的一种方式。
2.加强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建设。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建设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制度层面,一是管理者思想意识方面。首先我们应该健全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在评奖评优、违章处罚、助学金评定、党员发展等各个方面建立完善的体制,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做到有章可依、有章必依。其次,高校学生管理者要加强法治意识,在学生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程序合法、合理。同时,高校学生管理者还应该摒弃长期人性管理思想下衍生出的人为管理,随心随性而行,制度朝令夕改,这些都是要注意的。
3.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新一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维权意识都很强,这种维权意识遇到高校现有学生管理体制时,往往导致的现象就是学生对高校学生管理的不信任,这种不信任导致学生在面对高校管理过程中,在维护自己应有权利时出现两种态度,一种是无奈服从或者漠视;一种是极端的维权行为。无奈服从或者漠视导致学生无法正当维护自己应有权利,正常诉求得不到应有解决,极端的维权行为导致学生面对高校管理者时常常出现维权过当的现象,比如不按照正常程序反应情况,往往通过网络或者在部分群体中通过煽动给高校管理造成被动,还有的学生在维权过程中以偏概全,不全面考虑问题陷入自我权利中心,提出一些过分的不合理要求,给高校管理带来难度。为此我们需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首先,通过健全相关制度及有效的沟通让学生对高校管理者、对高校管理行为产生信任感;其次在教育学生树立法治观念同时,还要加强对其正确维权途径、合理的维权意识进行教育,以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学生管理的法治化并不意味着学生管理过程中不可以用教育引导方式,相反,通过提前的教育引导,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引导学生遵守规章制度、引导学生充分理解信任学校管理,更有利于高校管理过程中学生管理法治化建设,因此,建立情理基础上的学生管理法治化既符合新时期学校管理的要求,也符合高校教育本质的特点,是新时期高校学生管理的新模式。
参考文献:
[1]白元儒.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问题研究[D].兰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
[2]约翰.杜威.道德教育原理[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3.
[3]周志文,董秀丽.论学校管理的伦理基础[J].当代教育科学,2010, (13).
[4]張建栋,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硕士论文,2013.
[5]“情理”兼“治理”范式的大学生管理伦理研究[D]西南大学博士论文,2013.
※基金项目:本文是南铁院党建重点课题《高校学生教育管理法制化问题研究》Y150033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