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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环境污染物问题进入人们视野,环境的负外部性给经济带来巨大损失,各国都致力于寻找环境污染的治理方法。当前,中国环境治理处于相对落后阶段,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与环境污染的矛盾日益凸显。从经济学角度出发,通过对中国和西方近年来环境污染治理理论的对比分析,探索我国环境负外部性的解决方法。
关键词:环境负外部性庇古税;科斯负外部性的内部化;循环经济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9.20.070
1 环境负外部性
环境负外部性又称外部不经济,本质上是指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给他人及生态环境造成损失,而其他人却不能得到补偿。在考虑自身利益的情况下,厂商忽视社会伦理和社会道德,给他人和环境造成了损害,而自身却不需要承担这种“外部成本”,从而导致社会边际成本大于个人边际成本。
2 西方主流理论
纵观历史,工业化过程中产生的环境的负外部性是不可避免的。
参考发达国家的工业化进程,他们对环境污染的治理秉持着先污染后治理的观点,这种传统的观念来自于西方环境治理主要流派的转变,即从格鲁斯曼和克鲁格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EKC)到庇古的外部性内部化理论、科斯的产权理论、再到现在的诺德豪斯的碳税理论的演变。
上世纪90年代,针对北美自由贸易区谈判中,美国人担心自由贸易恶化墨西哥环境并影响美国本土环境的问题,美国经济学家格鲁斯曼和克鲁格首次提出了环境的库兹涅茨曲线,即人均收入与环境污染程度成倒U型曲线关系。当人均收入达到某个临界点的时候,随着人均收入的进一步增加,环境污染程度逐渐下降。因此,很长一段时间西方一直采用先污染后治理的方法,直到库兹涅茨曲线的高治理成本使人们负担不起。
西方经济学家致力于寻找环境治理的“低门槛”,而后英国福利经济学家庇古提出“庇古税”。庇古将环境污染看成是一种厂商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公共“厌恶品”,这种厌恶品需要整个社会承担,因此社会边际成本就等于私人边际成本和外部边际成本之和。付诸实践即政府规定:谁排污谁治理。这种方式采取边污染便治理得方法,以征收排污税的方式将治理成本分摊到各环节,减轻政府负担。但公共产权的不明晰使外部性内部化过程受到了限制。
针对产权不明晰问题,科斯提出环境的产权界定,科斯提出:只要产权界区不清,交易成本为零,市场机制就能得到最有效的配置。但其严格的交易成本为零的假设使该理论受到质疑。经过后来学者的补充完善,产权理论逐步演化,各学者提出制定相应的法律措施、完善体制、推行政策以降低成本,降低了环境外部性内部化的适用“门槛”。
20世纪90年代末至21世纪初,西方国家的环境治理主要采用减量、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3R”原则。其要求生产过程中资源要综合利用,循环利用,替代使用,再生利用;在产业间形成产业链,降低工业系统中的能耗与污染,提高利用率,使生产过程与环境协调发展;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一个产品再生系统,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而今年,诺德豪斯为解决全球二氧化碳排放超标、球气候变暖的问题提出的“碳税”,使“庇古税”再次进入人们视野。
3 中国主流理论
中国的污染治理曾直接引入国外的理论,但效果却不尽人意。
新中國成立以来,“经济发展优于一切”的指导思想和改革开放以重工业为主导的发展战略使我国面临着较为严峻的环境问题。我国针对环境治理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方针。20世纪以来,刑针对环境治理问题,我国主要试行了“庇古税”、科斯产权界定理论、循环经济理论。
最先使用的是“庇古税”。国家规定,违法排污的企业上缴排污税,以抑制滥排、滥放的现象,但当时污染并未得到有效控制。究其原因在于当时我国采取经济优先发展的战略,国家对于环境污染的惩罚措施较轻,因此很多企业愿意交税,因为缴税的成本比自己治理的成本要低,加之利益使然,污染水平直线上升。尽管当时配合了一定程度的制度性措施――例如2007年9月《“十一五”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试行)》规定对于违法排污行为罚款或者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执行成本高和监控困难导致效果甚微。
1999年,我国引入排污权交易举措,本质上是科斯产权界定的后续发展。排污权交易允许企业购买排污权,此种状况下,排污成本高的企业购买排污权,成本低的企业可以卖出排污权。但由于当时大部分企业的污染物单位治理成本小于单位排污权价格,于是在利润驱使下,大部分企业宁愿选择购买排污权,也不愿意自己治理污染物。因而环境污染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
20世纪80年代的可持续发展与2017年10月中共十九大提出的绿色发展中不乏可循环经济的影子。可以说,循环经济是我国现下环境保护与治理的主流理论。
正如2018年5月习近平主席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提到的,现下我们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秉持绿色发展的原则,在环境保护攻坚战中,我们需要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恢复为主的方针;要调节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要普惠民生;要统筹兼顾;要依法严治;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
4 中外对比的启示
理论上,我国的环境手段与西方国家的主流学派基本保持一致,“庇古税”、科斯外部性的内部化、循环经济理论与中国的环境治理方法并不能完全契合,但也给了我们很大的启发。结合主流理论,走中国“特色”治理之路是我们当下的目标。为完善“庇古税”、科斯定理、循环经济在中国的实用性,并且发展自己的特色治理道路,我提出以下意见。
(1)针对“庇古税”和科斯产权界定理论在应用中的问题,环境治理应当明确政府及各主体的责任,以权利制约,治理方式多元化。
政府的角色应该从参与者转变成为环境治理的引导者,主要任务在于引导、鼓励、监督社会公众和企业参与到环境治理的工作中。将外部成本分散到生产和消费中,做到从源头或者在生产过程中控制污染的产生。 同时,以“庇古税”和科斯理论在中国首次实行的经验来看,环境治理还需要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制定合理的税收金额,严格依法执行法律程序。使法律手段与经济、政治、伦理手段有机结合,完善污染监测、污染警示、违法处罚等监督机制。
在治理方式方面,应当采用多种方式。例如,结合互联网的作用,使监督机制更加透明化、公众化;发挥群众的主体地位,使其主动参与到环境保护和治理中。
(2)针对可持续发展的长久考虑应当提高资源利用率,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鼓励节能减排。
加大环境治理和节能材料等方面的科研力度。引进先进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从源头控制污染排放;引进技术型人才,在既定的产出下,减少投入,从而节约资源、降低外部成本、提高社会福利;在工业生产中开发低污染排放的原材料、能源和工艺流程、回收利用技术、污染的疏散工艺流程等。
推动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要从空间和时间上优化资源配置,降低交易成本,消灭“僵尸企业”,清理落后产能,鼓励过生产过程的循环利用和再生,提高企业产品的附加值。以科技创新促进产业的转型升级。
在节能减排方面,加大对清洁能源的研发和利用,鼓励公众和企业优先使用绿色清洁能源,在生活中绿色出行,节能减排,减少垃圾污染物的生产和使用。
(3)走中国“特色”治理之路应当重视民主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注重伦理与公平。
全国生态文明保护大会提出,要用習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坚决答应环境污染治理攻坚战,推动生态文明健身迈上新台阶。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生态观文明思想的精髓,是马克思主义思想中国化的最新体现。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区别于西方国家的根本体现,减刑社会主义制度,要强调民主原则在全民治理中的作用。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明确个主题的权利与义务,积极发挥民众的自觉保护环境和监督作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主体的权利和地位受到保障。以伦理和公平为导向,激发公众的道德感与正义感,注重榜样的示范引导作用,并对违法行为依法严惩,从教育上树立个人生存与环境发展辩证统一的思想。
参考文献
[1]孙钰.外部性的经济分析及对策[J].南开经济研究,1999,(3).
[2]刘友芝.论负的外部性内在化的一般途径[J].经济评论,2001,(3).
[3]王荣敏.试论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与政府作用[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06:12-14.
[4]陈德湖.排污权交易理论及其研究综述[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4,(5).
关键词:环境负外部性庇古税;科斯负外部性的内部化;循环经济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9.20.070
1 环境负外部性
环境负外部性又称外部不经济,本质上是指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给他人及生态环境造成损失,而其他人却不能得到补偿。在考虑自身利益的情况下,厂商忽视社会伦理和社会道德,给他人和环境造成了损害,而自身却不需要承担这种“外部成本”,从而导致社会边际成本大于个人边际成本。
2 西方主流理论
纵观历史,工业化过程中产生的环境的负外部性是不可避免的。
参考发达国家的工业化进程,他们对环境污染的治理秉持着先污染后治理的观点,这种传统的观念来自于西方环境治理主要流派的转变,即从格鲁斯曼和克鲁格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EKC)到庇古的外部性内部化理论、科斯的产权理论、再到现在的诺德豪斯的碳税理论的演变。
上世纪90年代,针对北美自由贸易区谈判中,美国人担心自由贸易恶化墨西哥环境并影响美国本土环境的问题,美国经济学家格鲁斯曼和克鲁格首次提出了环境的库兹涅茨曲线,即人均收入与环境污染程度成倒U型曲线关系。当人均收入达到某个临界点的时候,随着人均收入的进一步增加,环境污染程度逐渐下降。因此,很长一段时间西方一直采用先污染后治理的方法,直到库兹涅茨曲线的高治理成本使人们负担不起。
西方经济学家致力于寻找环境治理的“低门槛”,而后英国福利经济学家庇古提出“庇古税”。庇古将环境污染看成是一种厂商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公共“厌恶品”,这种厌恶品需要整个社会承担,因此社会边际成本就等于私人边际成本和外部边际成本之和。付诸实践即政府规定:谁排污谁治理。这种方式采取边污染便治理得方法,以征收排污税的方式将治理成本分摊到各环节,减轻政府负担。但公共产权的不明晰使外部性内部化过程受到了限制。
针对产权不明晰问题,科斯提出环境的产权界定,科斯提出:只要产权界区不清,交易成本为零,市场机制就能得到最有效的配置。但其严格的交易成本为零的假设使该理论受到质疑。经过后来学者的补充完善,产权理论逐步演化,各学者提出制定相应的法律措施、完善体制、推行政策以降低成本,降低了环境外部性内部化的适用“门槛”。
20世纪90年代末至21世纪初,西方国家的环境治理主要采用减量、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3R”原则。其要求生产过程中资源要综合利用,循环利用,替代使用,再生利用;在产业间形成产业链,降低工业系统中的能耗与污染,提高利用率,使生产过程与环境协调发展;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一个产品再生系统,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而今年,诺德豪斯为解决全球二氧化碳排放超标、球气候变暖的问题提出的“碳税”,使“庇古税”再次进入人们视野。
3 中国主流理论
中国的污染治理曾直接引入国外的理论,但效果却不尽人意。
新中國成立以来,“经济发展优于一切”的指导思想和改革开放以重工业为主导的发展战略使我国面临着较为严峻的环境问题。我国针对环境治理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方针。20世纪以来,刑针对环境治理问题,我国主要试行了“庇古税”、科斯产权界定理论、循环经济理论。
最先使用的是“庇古税”。国家规定,违法排污的企业上缴排污税,以抑制滥排、滥放的现象,但当时污染并未得到有效控制。究其原因在于当时我国采取经济优先发展的战略,国家对于环境污染的惩罚措施较轻,因此很多企业愿意交税,因为缴税的成本比自己治理的成本要低,加之利益使然,污染水平直线上升。尽管当时配合了一定程度的制度性措施――例如2007年9月《“十一五”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试行)》规定对于违法排污行为罚款或者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执行成本高和监控困难导致效果甚微。
1999年,我国引入排污权交易举措,本质上是科斯产权界定的后续发展。排污权交易允许企业购买排污权,此种状况下,排污成本高的企业购买排污权,成本低的企业可以卖出排污权。但由于当时大部分企业的污染物单位治理成本小于单位排污权价格,于是在利润驱使下,大部分企业宁愿选择购买排污权,也不愿意自己治理污染物。因而环境污染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
20世纪80年代的可持续发展与2017年10月中共十九大提出的绿色发展中不乏可循环经济的影子。可以说,循环经济是我国现下环境保护与治理的主流理论。
正如2018年5月习近平主席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提到的,现下我们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秉持绿色发展的原则,在环境保护攻坚战中,我们需要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恢复为主的方针;要调节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要普惠民生;要统筹兼顾;要依法严治;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
4 中外对比的启示
理论上,我国的环境手段与西方国家的主流学派基本保持一致,“庇古税”、科斯外部性的内部化、循环经济理论与中国的环境治理方法并不能完全契合,但也给了我们很大的启发。结合主流理论,走中国“特色”治理之路是我们当下的目标。为完善“庇古税”、科斯定理、循环经济在中国的实用性,并且发展自己的特色治理道路,我提出以下意见。
(1)针对“庇古税”和科斯产权界定理论在应用中的问题,环境治理应当明确政府及各主体的责任,以权利制约,治理方式多元化。
政府的角色应该从参与者转变成为环境治理的引导者,主要任务在于引导、鼓励、监督社会公众和企业参与到环境治理的工作中。将外部成本分散到生产和消费中,做到从源头或者在生产过程中控制污染的产生。 同时,以“庇古税”和科斯理论在中国首次实行的经验来看,环境治理还需要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制定合理的税收金额,严格依法执行法律程序。使法律手段与经济、政治、伦理手段有机结合,完善污染监测、污染警示、违法处罚等监督机制。
在治理方式方面,应当采用多种方式。例如,结合互联网的作用,使监督机制更加透明化、公众化;发挥群众的主体地位,使其主动参与到环境保护和治理中。
(2)针对可持续发展的长久考虑应当提高资源利用率,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鼓励节能减排。
加大环境治理和节能材料等方面的科研力度。引进先进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从源头控制污染排放;引进技术型人才,在既定的产出下,减少投入,从而节约资源、降低外部成本、提高社会福利;在工业生产中开发低污染排放的原材料、能源和工艺流程、回收利用技术、污染的疏散工艺流程等。
推动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要从空间和时间上优化资源配置,降低交易成本,消灭“僵尸企业”,清理落后产能,鼓励过生产过程的循环利用和再生,提高企业产品的附加值。以科技创新促进产业的转型升级。
在节能减排方面,加大对清洁能源的研发和利用,鼓励公众和企业优先使用绿色清洁能源,在生活中绿色出行,节能减排,减少垃圾污染物的生产和使用。
(3)走中国“特色”治理之路应当重视民主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注重伦理与公平。
全国生态文明保护大会提出,要用習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坚决答应环境污染治理攻坚战,推动生态文明健身迈上新台阶。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生态观文明思想的精髓,是马克思主义思想中国化的最新体现。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区别于西方国家的根本体现,减刑社会主义制度,要强调民主原则在全民治理中的作用。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明确个主题的权利与义务,积极发挥民众的自觉保护环境和监督作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主体的权利和地位受到保障。以伦理和公平为导向,激发公众的道德感与正义感,注重榜样的示范引导作用,并对违法行为依法严惩,从教育上树立个人生存与环境发展辩证统一的思想。
参考文献
[1]孙钰.外部性的经济分析及对策[J].南开经济研究,1999,(3).
[2]刘友芝.论负的外部性内在化的一般途径[J].经济评论,2001,(3).
[3]王荣敏.试论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与政府作用[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06:12-14.
[4]陈德湖.排污权交易理论及其研究综述[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