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高校法学特色教育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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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地方高校是大学法学教育的重要基地之一。在培养法律人才方面,嘉兴学院注重提升法学专业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探索法学本科专业学生“应用型、融通性、开放式”培养模式,针对不同职业面向设置卓法人才项目试验班、商事法务和法务会计三个专业方向,同时分类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改革教学方式方法、强化法律职业技能培养,探索了一条地方高校的法学特色教育之路。
  关键词 地方高校 法学教育 人才培养
  基金项目:2014年嘉兴学院教学改革重点项目《嘉兴学院法学本科专业特色培育的探索与实践》阶段成果。
  作者简介:杨永磊,嘉兴学院文法学院,讲师。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2-234-02
  培养法律人才是大学法学教育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如何适应中国社会发展特别是法治国家建设需要,培养优秀法律人才是法学教育面临的课题。为进一步明确我国法学人才培养目标、方向和规格,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决定联合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旨在深化我国高等教育法学教学改革,提高我国法学人才质量,培养具有高素质法律职业伦理道德和高水平法律职业技能的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卓越法律人才。在此进程中,各法律院系十分注重特色意识和特色规划、特色优势和特色亮点、特色举措和特色路径的彰显与探索。作为地处长三角有百年办学历史但本科教育只有十多年的地方性综合型本科院校,嘉兴学院在法学本科教育中如何进行办学定位、走什么样的特色办学之路,是法学专业建设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为此而进行研究和实践探索具有较强的理论探讨价值和重大的实践指导意义。
  嘉兴学院根据地方应用型大学办学定位,按照“立足嘉兴、服务浙江、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服务方向,坚持学校办学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人才培养以教育质量为中心、教育质量以育德育才为目标的教育理念,实施“内涵发展、特色取胜、开放办学”发展战略,探索“教学与生产实践相结合,科研与教学实践相结合”特色办学路径,着力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与应用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嘉兴学院文法学院法学本科教育贯彻学校的办学理念,适应当今社会对法律人才的多元化需求,满足地方(特别是浙江省以及嘉兴地区)社会法治建设对各种复合型、实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着力培养知识面宽、知识结构合理、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科学创新精神的高层次法学人才。嘉兴学院法学本科特色教育的探索和实践主要体现在:
  一、提升法学专业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
  (一)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探索法学本科专业学生“应用型、融通性、开放式”培养模式
  法治中国的建设和地方综合法律服务体系的完善正稳步推进,地方综合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需要大批新型的实用型法律服务人才。为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对法治人才的需求,文法学院从应用型、融通性、开放式三个方面探索法学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应用型”,主要体现在根据法律职业需要,对学生“实践、运用和操作”能力和技能进行培养和训练。“融通性”,主要体现在“融会、贯通和创新”能力培养上,即通过不同学科之间、教学与科研之间、理论与实践之间、学校与社会之间的融通,促进学生形成以融会贯通、触类旁通为核心的发散型知识结构,使学生具有解决疑难、复杂法律问题的知识结构和思维能力。“开放式”,主要体现在对学生的“适应、创造和发展”能力培养上,即通过合作办学包括校内外合作办学、学校与实际部门合作办学和国际合作办学,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等途径,使学生形成开放性的知识结构及国际化的视野,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发展潜力。
  (二)针对不同职业面向设置卓法人才项目试验班、商事法务和法务会计三个专业方向
  针对以典型法律职业(律师、法官、检察官)为基础、法律公共服务职业(党政机关、政法部门、公益组织)和新型法律职业(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组织、城乡社区的专门法务人员)为两翼的职业面向,设置卓法人才项目试验班、商事法务和法务会计三个专业方向。法学专业的学生进入第二学期后,通过选拔,组织20-30人进入卓法人才项目,按照卓法人才项目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专项培养。其他未能进入“司法实务”项目的学生在第五学期选择商事法务方向或会计法务方向进入专业模块课的学习。卓法人才项目试验班面向典型法律职业,立足于培养毕业后具备能够直接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技能要求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素质法治职业人才;商事法务专业方向面向新型法律职业,立足于培养学生具备法律知识、一定经济管理知识和技能的复合型法治实用人才;法务会计专业方向满足对法律人才有会计知识的特殊需求,立足于培养既具有法学知识和能力,又具有基本会计知识和能力的“双师”(律师、会计师)型复合型法治实用人才。
  (三)结合学校办学定位,提升法学本科学生就业竞争力
  作为地方性高等院校的法学院系,文法学院法学专业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需求,以提升法学学生就业竞争力为导向,立足于培养复合知识丰富(通识课知识为基础、专业核心课知识为支撑、方向模块选修课知识为拓展)、综合素质较高(“良知、铁嘴、硬笔”的职业形象、人文素养、科学素质)、专业技能较强(知识传承与创新能力、知识运用与实践能力、人际交往与沟通能力)的能够适应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技能要求和企业法务、会计法务要求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素质法治人才。
  二、分类优化人才培养方案
  在现有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以“卓越法律人才”为指向、以“专业方向模块”为特色,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分类优化。
  (一)优化“司法实务”项目方案
  主要体现为:
  1.与“司法实务”相配套的实践教学环节设计方案。重点是优化模拟审判、法律论辩等实践教学课程的设计方案。   2.联合培养实训基地建设方案。在市本级和下属县市建立20个实训基地,其中,法院系统5个,检察院系统5个,律师事务所7个,其他行政事业单位3个。确定与实训基地联合培养法律人才的工作机制,就实训周期、实训内容、实训阶段性目标、实训评估体系等内容建构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实训培养工作机制。
  3.“双导师”制建设方案。在“司法实务”项目中推行“双导师”制,即给“司法实务”项目中的每一名学生配备校内导师1名,校外导师(由法官、检察官或律师担任)1名。“双导师”制的建设方案包括双导师的遴选、双导师的分工与协作机制、双导师的实训与研究指导等内容。
  (二)优化法务会计方向的人才培养方案
  主要体现为:
  1.对原先的法务会计方向的基础课程进行优化。主要是结合会计法务方向教学的实际需要,特别是考虑到法学专业学生选择该方向的实际情况,对课程结构进行了优化,将取消原先开设的“企业会计准则专题”、“审计案例分析”、“财务报表分析”、“公司法与企业法”四门课程,增加“会计学原理与实训”、“财务会计学”、“财务管理”、“税法”四门课程的课时。
  2.加强会计法务方向实践技能的训练。除课程教学过程中的实践训练外,在短学期集中进行会计实训环节的训练。
  (三)优化商事法务方向的人才培养方案
  主要体现为:
  1.对原先的商事法务方向的基础课程进行优化。主要是结合商事法务方向教学的实际需要,特别是考虑到法学专业学生选择该方向的实际情况,对课程结构进行优化,设置“市场经济”、“企业管理”、“资本运作”、“市场营销”等课程。
  2.加强商事法务方向实践技能的训练。除课程教学过程中的实践训练外,在短学期集中进行企业经营管理实训环节的训练。
  三、改革教学方式方法
  (一)开展课堂教学改革
  以“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实施为平台,对传统教学方法方式进行改革。拓展传统法学教学内容,引入一些实践性技能培养为导向的实务或实践性课程。实现教学方式多样化,除传统课堂讲授教学方法外,大力提倡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教学以及各种新型的教学手段和方法。抓好司法考试相关课程的教学训练工作,提高其质量和效率。以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与实施为核心,最终形成有特色的课堂教学改革模式。
  (二)重视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与实施
  注重各种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的实践、总结、提升、推广,促进教学研究成果上数量、上档次。以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与实施,推动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
  四、强化法律职业技能培养
  法律职业技能既包括运用系统性法学知识定位、分析、解决现实法律问题的法律思维能力,也包括具体操作层面的行为能力。我们既注重法学核心专业知识的传授,夯实学生的法学专业知识基础,同时多渠道培养、锻炼学生的具体操作层面的行为能力,取得较好的结果。近几年司考一次性通过率维持在较高水平,2014年达到52%,2015年全国司考最高分花落我院。
  启动法科学生学科竞赛教学。充分利用好法律演讲、法律论辩、法律文书写作、模拟法庭比赛等能力培养形式,充分发挥好竞赛在实践技能培养中的作用。2014年参加浙江省法科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取得较好成绩,法律演讲比赛获得个人一等奖一名、三等奖五名,模拟法庭比赛获得团体奖第三名。2015年浙江省第二届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征文类竞赛取得了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的号成绩。
  五、结语
  嘉兴学院文法学院法学本科特色教育的探索与实践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发展过程中也难以避免地面临一定的挑战,包括生师比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学校教学任务繁重,影响了教师的培养和提高;教师的科研激励机制还不够完善,出现急功近利倾向和学术浮躁风气;司法考试对日常教学产生了一定冲击等。上述问题,既有学院发展特殊阶段的特性问题,也有法学本科教育的共性问题,面对问题与挑战,嘉兴学院在法学本科教育方面将继续探索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地方高校法学特色教育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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