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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实施《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提出了若干深化改革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在《意见》的引导下,地方政府、大型国企、民营企业发展通航的热情空前高涨,大把的资金迅速向通航领域聚集。然而,很多人没有注意到的是,《意见》中提到的绝大部分任务和措施没有时间表,唯一一项有时间限制的是:2010年年底前,空军会同民航局共同印制发行低空航图。
如今,3年过去了,就连唯一一项有时间限制的任务也未能完成,今后恐怕仍将延误。而那些没有时间限制的任务和措施,进程更是缓慢。截至2013年年底,“低空空域划设办法”仍存在争议,“低空空域管理使用规定”仍无法颁布,“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仍未完成修订工作,配套设施建设停滞不前,服务保障体系几乎空白。
由于改革进程缓慢,各类规划、政策、标准迟迟不能出台,导致目前整个产业出现了盲目发展之风,恶性竞争之风,大部分通航企业陷入持续亏损,各类安全事故频发,通航业务量较往年相比徘徊不前,增长速度连年下滑。如果这样的形势持续下去,终有一天会严重打击从业者的士气。
那么,为什么一项利国利民的改革,推进起来,如此缓慢,以致阻碍了产业的发展?
笔者认为,根本原因在于这项改革缺乏法律基础。仅以“意见”的形式推动,不辅以时间表,没有配套法规约束,也就无法形成足够的驱动力。
2013年年底,美国国会也通过了一项复兴通用飞机制造业的改革意见,并形成了法案,称之为《2013小飞机复兴法案》,法案根据改革任务,明确要求美国联邦航空局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台相关政策,否则就要遭到质询和问责。
相比之下,美国式的改革,更有约束力和效率。而中国通航的改革要想真正如《意见》所述一般“深化“下去,步上快车道,恐怕还是要先从法律层面解决问题。
如今,3年过去了,就连唯一一项有时间限制的任务也未能完成,今后恐怕仍将延误。而那些没有时间限制的任务和措施,进程更是缓慢。截至2013年年底,“低空空域划设办法”仍存在争议,“低空空域管理使用规定”仍无法颁布,“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仍未完成修订工作,配套设施建设停滞不前,服务保障体系几乎空白。
由于改革进程缓慢,各类规划、政策、标准迟迟不能出台,导致目前整个产业出现了盲目发展之风,恶性竞争之风,大部分通航企业陷入持续亏损,各类安全事故频发,通航业务量较往年相比徘徊不前,增长速度连年下滑。如果这样的形势持续下去,终有一天会严重打击从业者的士气。
那么,为什么一项利国利民的改革,推进起来,如此缓慢,以致阻碍了产业的发展?
笔者认为,根本原因在于这项改革缺乏法律基础。仅以“意见”的形式推动,不辅以时间表,没有配套法规约束,也就无法形成足够的驱动力。
2013年年底,美国国会也通过了一项复兴通用飞机制造业的改革意见,并形成了法案,称之为《2013小飞机复兴法案》,法案根据改革任务,明确要求美国联邦航空局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台相关政策,否则就要遭到质询和问责。
相比之下,美国式的改革,更有约束力和效率。而中国通航的改革要想真正如《意见》所述一般“深化“下去,步上快车道,恐怕还是要先从法律层面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