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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追求效益是管理的永恒主题。与传统的社会或经济视角不同,本文以主客体管理理论为依据,结合主客体管理四定律,对主客体管理系统的成本与效益及其互动关系展开初步的探讨。
[关键词]主客体管理 管理成本 效益
主客体管理系统以人群、组织、或非生物资源为管理对象,是一个开放的、远离平衡态的、并不断与外界交换信息、能量、物质而生存的有序的耗散结构系统。任何组织的管理都是为了获得某种效益,管理本身即是对效益的不断追求。对主客体管理系统而言,效益的高低则直接影响到主客体管理系统的生存和发展。
一、对管理成本与效益的理解
任何一个完整的系统从无序到有序,从平衡到非平衡状态都是一个非自发过程,需要不断地从外界吸入能量、质量和信息才能得以实现,这就意味着主客体管理系统的生存和发展需要吸进负熵流,需要外界对其作功,这是一个不可逆过程。热力学第一定律告诉我们自然界的能量是守恒的,热力学第二定律说明作功的效率不能达到100%,并不是所有的功都是有价值的,必定有一部分作为“无用功”被消耗掉。这里的“有用功”即可以看作是管理效益,而“无用功”和“有用功”总和则构成管理成本。所以主客体管理系统同外界正负熵流交换的过程,即可以看作是不断追求管理效益的过程。
有学者将管理效益定义为管理者在一个管理过程中,朝着某一个“有价值”的目标所实际完成的“有效的”工作量。这里所谓“有效的”工作量,我们同样可以理解为,为实现“有价值”的目标即“有用功”所付出的劳动,不包括消耗在与“有价值”目标无关的事务上的工作量,即不包括“无用功”。
二、正确处理管理效益与成本的关系
传统管理学认为,效益反映的是有效产出与其投入之间的一种比例关系,通常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这两个角度来考察、评价。经济效益可以运用若干经济指标通过建立数学模型等方法来计算和考核,社会效益则难以量化,还需借助其他形式来间接考核,如市场经济体制下,伴随激烈市场竞争而来的不正当竞争、假冒伪劣产品泛滥等现象,我们则是从其负面效应的影响程度同其产生的正面效应两相对比来评判的。然而并非所有的管理效益都能用线性模型来解决,同样地,社会效益的评价方式又过于模糊、宽泛,尤其对于一个动态的、非线性的主客体管理系统来讲,如小到铁路运输系统,大到生物循环系统,都是典型的非线性复杂系统。
主客体关系学认为,生存发展是人的第一本性。这是一条不需证明的公理。人的生存发展要遵从“得大于失”的“效率定律”、“需求增长质的无限性与量的有限性统一”的“需求定律”、“整体趋利避害效果大于局部趋利避害效果之和”的“合作定律”和“永不满足的欲望激发创造”的“创新定律”。这一条公理和四大定律支配着人的一切活动,同时也是主客体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由于主客体管理本身具有复杂性、模糊性、混沌性等特点,主客体管理所遵循四定律同样可以作为其成本与效益管理的可操作性较强的评价原则。
三、主客体管理四定律指导下的成本与效益管理
(一)效率定律是正确处理管理成本与效益关系的前提
效率是指单位时间内所取得的效果的数量,反映了劳动时间的利用状况,在实践中,与效益并不总是一致的,高效率并不意味着高效益。例如企业通过引进新的设备,提高了生产效率,但由于产品缺乏市场潜力,造成大量产品滞销,这时成本反而要高于收益,高效率造成了低效益。因此我们提出要遵循“得大于失”的效率定律,即注重成效比。
当效益大于成本时,我们称成本与效益管理是有效的,即花小的成本,取得较大的收益;当效益等于成本时,产生的则是零效率。以上两种情况从能量的角度来看似乎不成立,因为“无用功”是不可避免的,之所以在管理上可以实现,是因为在具体评估成本时我们往往倾向于将其量化,像时间、人力、物力、财力等,但无形成本的消耗则容易被忽略,如创新过程中人类所运用的智慧等等,所以这里与前面所提观点并不矛盾。
当效益小于成本时,产生的是负效率。所以片面追求高效率并非明智之举,管理系统要克服传统管理体制下“以生产为中心”的管理思想,要以需求为导向。
(二)需求定律是正確处理管理成本与效益关系的必要条件
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主客体管理系统则是需要不断追求效益才能生存发展,这本身就是一种需求,一种欲望,然而在追求过程中管理主体却往往只注重如何最大程度地满足自身的各种需求,即质的无限,而忽略了量的有限性的特点。例如人们为了满足自己耕种的需要,滥砍滥伐,造成大量森林资源流失,当我们在遭受沙尘暴、洪水肆虐、水土流失等大自然无情的报复后,我们才意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然而这一过程是不可逆的,即便是再怎样退耕还林,也不可能弥补我们所遭受的损失。
广西北海的“泡沫经济”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十几年前的北海可说是中国最“狂热”的土地之一,事实证明,当初“超常规、超想象、超规模”开发造成的却是“泡沫经济”。经过10年的盘整消化,截至2003年,北海还有闲置土地28659亩,积压空置房109.9万平米,半截子工程121.55万平方米,沉淀资金200亿元以上。“烂尾楼”成了北海的标志性建筑。北海,也被许多经济学家称为中国的“泡沫经济博物馆”。然而,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随着房地产投资热消退,迪拜、三亚……的“泡沫经济”又再一次在世人面前上演。
鉴于此,成本与效益管理必须要遵循“需求增长质的无限性与量的有限性统一”,我们提倡“尽力而为,但要量力而行”。另外,讲需求时,我们还应注意物品的价值与质量成正比、与数量成反比的“价值规律”,要注意“边际递减”效应。
(三)合作定律是正确处理管理成本与效益关系的有效手段
趋利避害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本质属性,主客体趋利避害关系的确立与调节称为主客体管理。成本与效益管理同样也要符合“整体趋利避害效果大于局部趋利避害效果之和”的合作定律。除要求在主客体管理系统内部的协调过程中注重分工、分配的公平原则外,还要注重合作式竞争和“1+1>2”原则。
趋利避害是任何一个管理系统的本能,但并不意味着主客体之间的利害关系彼此不能共存。主客体的成本与效益管理,同样可以趋大利放小利,取小害而避大害。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无论是在政治、经济、文化还是军事领域,跨区域合作、双边合作和多边合作已经成为一种趋势,特别是面对金融危机,这种合作则显得尤为重要。我国一贯主张“求同存异”的外交策略,这更是“合作定律”有力体现。
(四)创新定律是正确处理管理成本与效益关系的有力保障
人是具有智能的生物,是有创造性的。主客体管理的“需求定律”中已经指出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而这种“永不满足的欲望”正是激发创造的源泉。主客体管理系统要想永葆生机,必须注入新的活力,即需要创新。可以说,主客体管理系统在不断追求管理效益的同时,必然要经历创新这一环节。这里的创新可以是技术创新、经济创新、制度创新、组织创新等等。
主客体管理系统所追求的应该是长期稳定的高效益,如果管理主体缺乏应有的远见卓识和改革创新的精神,只顾眼前利益,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下则很有可能落伍甚至是被淘汰。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巨人集团就是典型的一例。
总之,当主客体管理系统的成本与效益管理符合这一条公理和四大定律时,我们可以认为该项管理是行之有效的。简言之,“降低成本、开发需求,协调一致,不断创新、增加动力”可以看作是成本与效益管理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目的。
[参考文献]
[1][4][5]陈光旨,管理的主客体关系[J]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黄健群,论管理效益的衡量与提高,中国科技信息,2005(16)
[3]吴宗璜,主客体关系学纲要[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
[关键词]主客体管理 管理成本 效益
主客体管理系统以人群、组织、或非生物资源为管理对象,是一个开放的、远离平衡态的、并不断与外界交换信息、能量、物质而生存的有序的耗散结构系统。任何组织的管理都是为了获得某种效益,管理本身即是对效益的不断追求。对主客体管理系统而言,效益的高低则直接影响到主客体管理系统的生存和发展。
一、对管理成本与效益的理解
任何一个完整的系统从无序到有序,从平衡到非平衡状态都是一个非自发过程,需要不断地从外界吸入能量、质量和信息才能得以实现,这就意味着主客体管理系统的生存和发展需要吸进负熵流,需要外界对其作功,这是一个不可逆过程。热力学第一定律告诉我们自然界的能量是守恒的,热力学第二定律说明作功的效率不能达到100%,并不是所有的功都是有价值的,必定有一部分作为“无用功”被消耗掉。这里的“有用功”即可以看作是管理效益,而“无用功”和“有用功”总和则构成管理成本。所以主客体管理系统同外界正负熵流交换的过程,即可以看作是不断追求管理效益的过程。
有学者将管理效益定义为管理者在一个管理过程中,朝着某一个“有价值”的目标所实际完成的“有效的”工作量。这里所谓“有效的”工作量,我们同样可以理解为,为实现“有价值”的目标即“有用功”所付出的劳动,不包括消耗在与“有价值”目标无关的事务上的工作量,即不包括“无用功”。
二、正确处理管理效益与成本的关系
传统管理学认为,效益反映的是有效产出与其投入之间的一种比例关系,通常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这两个角度来考察、评价。经济效益可以运用若干经济指标通过建立数学模型等方法来计算和考核,社会效益则难以量化,还需借助其他形式来间接考核,如市场经济体制下,伴随激烈市场竞争而来的不正当竞争、假冒伪劣产品泛滥等现象,我们则是从其负面效应的影响程度同其产生的正面效应两相对比来评判的。然而并非所有的管理效益都能用线性模型来解决,同样地,社会效益的评价方式又过于模糊、宽泛,尤其对于一个动态的、非线性的主客体管理系统来讲,如小到铁路运输系统,大到生物循环系统,都是典型的非线性复杂系统。
主客体关系学认为,生存发展是人的第一本性。这是一条不需证明的公理。人的生存发展要遵从“得大于失”的“效率定律”、“需求增长质的无限性与量的有限性统一”的“需求定律”、“整体趋利避害效果大于局部趋利避害效果之和”的“合作定律”和“永不满足的欲望激发创造”的“创新定律”。这一条公理和四大定律支配着人的一切活动,同时也是主客体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由于主客体管理本身具有复杂性、模糊性、混沌性等特点,主客体管理所遵循四定律同样可以作为其成本与效益管理的可操作性较强的评价原则。
三、主客体管理四定律指导下的成本与效益管理
(一)效率定律是正确处理管理成本与效益关系的前提
效率是指单位时间内所取得的效果的数量,反映了劳动时间的利用状况,在实践中,与效益并不总是一致的,高效率并不意味着高效益。例如企业通过引进新的设备,提高了生产效率,但由于产品缺乏市场潜力,造成大量产品滞销,这时成本反而要高于收益,高效率造成了低效益。因此我们提出要遵循“得大于失”的效率定律,即注重成效比。
当效益大于成本时,我们称成本与效益管理是有效的,即花小的成本,取得较大的收益;当效益等于成本时,产生的则是零效率。以上两种情况从能量的角度来看似乎不成立,因为“无用功”是不可避免的,之所以在管理上可以实现,是因为在具体评估成本时我们往往倾向于将其量化,像时间、人力、物力、财力等,但无形成本的消耗则容易被忽略,如创新过程中人类所运用的智慧等等,所以这里与前面所提观点并不矛盾。
当效益小于成本时,产生的是负效率。所以片面追求高效率并非明智之举,管理系统要克服传统管理体制下“以生产为中心”的管理思想,要以需求为导向。
(二)需求定律是正確处理管理成本与效益关系的必要条件
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主客体管理系统则是需要不断追求效益才能生存发展,这本身就是一种需求,一种欲望,然而在追求过程中管理主体却往往只注重如何最大程度地满足自身的各种需求,即质的无限,而忽略了量的有限性的特点。例如人们为了满足自己耕种的需要,滥砍滥伐,造成大量森林资源流失,当我们在遭受沙尘暴、洪水肆虐、水土流失等大自然无情的报复后,我们才意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然而这一过程是不可逆的,即便是再怎样退耕还林,也不可能弥补我们所遭受的损失。
广西北海的“泡沫经济”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十几年前的北海可说是中国最“狂热”的土地之一,事实证明,当初“超常规、超想象、超规模”开发造成的却是“泡沫经济”。经过10年的盘整消化,截至2003年,北海还有闲置土地28659亩,积压空置房109.9万平米,半截子工程121.55万平方米,沉淀资金200亿元以上。“烂尾楼”成了北海的标志性建筑。北海,也被许多经济学家称为中国的“泡沫经济博物馆”。然而,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随着房地产投资热消退,迪拜、三亚……的“泡沫经济”又再一次在世人面前上演。
鉴于此,成本与效益管理必须要遵循“需求增长质的无限性与量的有限性统一”,我们提倡“尽力而为,但要量力而行”。另外,讲需求时,我们还应注意物品的价值与质量成正比、与数量成反比的“价值规律”,要注意“边际递减”效应。
(三)合作定律是正确处理管理成本与效益关系的有效手段
趋利避害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本质属性,主客体趋利避害关系的确立与调节称为主客体管理。成本与效益管理同样也要符合“整体趋利避害效果大于局部趋利避害效果之和”的合作定律。除要求在主客体管理系统内部的协调过程中注重分工、分配的公平原则外,还要注重合作式竞争和“1+1>2”原则。
趋利避害是任何一个管理系统的本能,但并不意味着主客体之间的利害关系彼此不能共存。主客体的成本与效益管理,同样可以趋大利放小利,取小害而避大害。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无论是在政治、经济、文化还是军事领域,跨区域合作、双边合作和多边合作已经成为一种趋势,特别是面对金融危机,这种合作则显得尤为重要。我国一贯主张“求同存异”的外交策略,这更是“合作定律”有力体现。
(四)创新定律是正确处理管理成本与效益关系的有力保障
人是具有智能的生物,是有创造性的。主客体管理的“需求定律”中已经指出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而这种“永不满足的欲望”正是激发创造的源泉。主客体管理系统要想永葆生机,必须注入新的活力,即需要创新。可以说,主客体管理系统在不断追求管理效益的同时,必然要经历创新这一环节。这里的创新可以是技术创新、经济创新、制度创新、组织创新等等。
主客体管理系统所追求的应该是长期稳定的高效益,如果管理主体缺乏应有的远见卓识和改革创新的精神,只顾眼前利益,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下则很有可能落伍甚至是被淘汰。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巨人集团就是典型的一例。
总之,当主客体管理系统的成本与效益管理符合这一条公理和四大定律时,我们可以认为该项管理是行之有效的。简言之,“降低成本、开发需求,协调一致,不断创新、增加动力”可以看作是成本与效益管理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目的。
[参考文献]
[1][4][5]陈光旨,管理的主客体关系[J]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黄健群,论管理效益的衡量与提高,中国科技信息,2005(16)
[3]吴宗璜,主客体关系学纲要[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