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把青梅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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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倩女卿卿如晤:
  给六年后的你。
  我和你的故事,在很早以前就开始了。
  多早呢?嗯……用言情小说中泛滥到人神共愤的两个词儿来说就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七八岁左右的年纪,摇着蒲扇的夜晚,星光黯淡。电视里正在播张国荣那一版的《倩女幽魂》,笼罩着阴森森的气氛,以为现在电视播着的是恐怖片,我的神经绷得紧紧的。当看到王祖贤那一袭美得不像话的白衣,纤纤玉指在琴上轻抚的时候,七岁的我,好像明白了什么叫做倾国倾城。最后也都清楚地知道,感人至深的,是人鬼之间至死不渝的爱情。
  当时我们不知道的是,深情即是一桩悲剧,必得以死来句读。
  过不了几天,附近的小孩儿们便开始玩起了《倩女幽魂》的角色扮演。男生们都抢着要当降妖除魔、威风凛凛的侠士燕赤霞,而宁采臣虽说是男主角,但对当时心目中只有大英雄的男孩们来说,这角色文质彬彬胆怯懦弱,简直是个娘娘腔,没多少男生肯要。
  而那时候的我,细胳膊细腿儿的,也不敢像他们那样为了一个角色动拳脚,于是便自然而然成了扮演这个吃力不讨好的角儿的炮灰。
  说到聂小倩的扮演者,这可让大家头疼了。那些女孩们使出了浑身解数来争这个美艳的角色,又是偷着涂妈妈口红又是披家里床单的,可惜的是,这不但没有为她们增添像王祖贤那般凄然的美感,反而有了几分滑稽的味道。
  这时候,男生们把目光投向了你。
  对,你。
  那时的你,总是远远地看着我们玩游戏,想靠近却又只会缩在角落里。你的头发又细又长,你的皮肤很白,我不知道该不该用苍白来形容。你总是穿着一身白裙子,裙摆镶有蕾丝边,像是经过长年累月的清洗,已经旧得泛黄。
  你的眼角还有一颗痣。
  这些细节我都记得清清楚楚。
  那时的你,很自然地让人联想到女鬼。特别是你眼神里还有一抹略微神经质的忧伤。你不愿说出你的名字,大家都只好叫你聂小倩。
  扮演宁采臣的我,和扮演聂小倩的你,是否在那一刻,就注定了我们的结局?
  我到现在也记得你跟我说第一句话时的模样。
  你拨弄了一下头发,怯生生地瞥了我一眼,然后立马低下头,细细的声音挠得我心痒痒:“我叫小倩,你叫什么?”
  我刚要说话,旁边的女生马上吐槽道:“不对!聂小倩不是这个样子的!你没看过《倩女幽魂》么?”
  有男生立刻跳出来打圆场:“算啦算啦,她有她自己风格的小倩嘛。”
  后来也越演越不是回事,各种抢戏和混乱,还跑出了假小倩,不幸的是被燕赤霞一棒子打得灰飞烟灭了。说到燕赤霞,扮演他的是我们当中块头最大的男生,跟哆啦A梦中的胖虎长得挺像,最后他竟然逼小倩跟他拜堂成亲。
  “宁采臣!上啊!把小倩抢回来!”他们在一旁兴高采烈地喊着。
  我呆呆地站在原地,完全不知所措,要说拼拳头,我是绝对拼不过燕赤霞的。可是当我看到你被燕赤霞扯住手腕,想挣脱又挣脱不掉,委屈得快要哭出来的模样,不知道从哪里生出了勇气,冲上去就狠狠踢了燕赤霞的要害部位……
  “于途你个王八蛋!”他疼得在地上打滚,还不忘暴跳如雷地骂着我。趁着这间隙,我马上拉起你就跑,遗落身后一片叫好声。
  耳边掠过呼呼风声,周围的景色急速倒退,带你跑过矮矮的居民楼,跑过人群熙攘的闹市,你的手心起初冰凉,后来变得汗津津,我握着你的手,满心欢喜。
  看来,我还是能够保护你的。
  带你跑到池塘边,恰巧夕阳西下,你气喘吁吁地倒在草地上,笑得豪爽又欢快,余晖漫过你的脖颈,我看着你清亮亮的眼睛,突然红了脸。
  再次见到你。是个奇妙的夜晚。
  当时我在阳台纳凉,温和的夜风蹭着我的脸,我张开手臂伸出栏杆,想给它一个拥抱,却猝不及防地接到一滴冰凉的水珠。
  下雨了么?
  接着我就听到你的哭声。
  你的哭声没有歇斯底里,只是断断续续的,如同针头那般尖细,让人听了都发怵。
  我探出半个身子,抬头望了望,看见你就在上一层的阳台抹眼泪。当然,我没有立刻认出你,只是觉得那头长发有点眼熟。
  “聂小倩?!”我情不自禁地喊出声。
  你怔了怔,下意识地往下望,看到一脸不可置信的我。
  我是从不知道我家楼上住着你这号人物的。你说这可能是你不经常出门的原因。你还说你父母很少回来,即使是最让小孩害怕的晚上,他们也会把你扔在家,说是工作忙。于是——那一晚,你在阳台上哭,自然也是因为害怕,或委屈。
  重点是,自此以后,每个你父母不回家的夜晚,你都会来找我。好吧,你根本不是怯懦又害羞的女孩,相反的,你淘气又鬼机灵。记得你第一次进我的房间,就带着一副好奇的表情左摸摸右翻翻,还大呼小叫着让我上饮料,问及你为什么对我那么不客气,你笑嘻嘻地戳我的酒窝,说我看起来很好欺负。
  我语塞。
  你来找我的时候通常都会带一张VCD,你说你家别的没有,就是这些光碟多。有时候我们甚至会通宵看电影,那是我最喜爱的时光,打开影碟机,在电视机前盘腿而坐,最好有一包薯片或一碟煎饼果子,就可以认认真真地吸纳那些或悲或喜的情节。
  有一次我不小心睡着了,朦朦胧胧地醒来时,听见了你抽泣的声音。
  那时正在播的是刘德华的《天若有情》,屏幕上的刘德华骑着摩托,载着身着婚纱的吴倩莲飞驰在公路边,他不断擦着鼻血,可鼻血还是滴落在了吴倩莲洁白的婚纱上。
  电视机屏幕发出幽幽的光,映照着我俩单薄的身躯。你转过头沉默地盯着我,眼里闪烁着泪光,璀璨如星。我被你盯得心寒,赶紧别过身假装困了。
  时隔多年之后,我想起这个夜晚,总是奇怪当时还是孩子的你,怎么会为了一部文艺片哭得这么让人心碎。后来我不止一次把《天若有情》翻出来看,故事情节很简单,古惑仔和富家女的爱情故事,老港片的路线,刘德华当时只是一个青涩的帅哥,演一个黑道混混,拐走了一脸无辜的纯真少女吴倩莲,两人互生情愫,可惜千金的家里人反对,华仔又遭到黑道老大的追杀,两人亡命天涯。影片的最后,刘德华砸开婚纱店的橱窗,给吴倩莲换上婚纱,载着她到教堂,而后独自去找黑道老大报仇……   盯着我的时候你会不会在想,如果我是华仔,愿意为你去砸婚纱店夺取一套婚纱,那该多好?
  我始终不明白。
  你长开以后,眉目清秀了许多,喜欢穿白背心和棉布裙子,经常换各式各样的发箍,最喜欢吃街对面餐厅的榴莲酥。
  而我最喜欢的,是你的发香。童年时决定看一整夜电影,但更多时候我们都会犯困,不知不觉就倒下了,你的头发经常蹭到我的鼻子,害我半夜起来打喷嚏。
  那么多年了,你的发香依旧没有变,你捋了捋头发,笑眯眯地说这是山茶花的味道。
  中考后的暑假像一只懒洋洋的猫,在阳光奔放的午后四肢朝天地睡了一个饱觉,睁开眼睛时还不愿清醒过来。
  你在家做好糖炒栗子,下楼送给我一包,顺便告诉我今天是放榜日。
  “我上网查了哦,本女侠自然是能进A中的啦,至于你……唉,祝你好运吧。”你扶着额头,作垂首叹气状。
  “喂喂,有点口德好吧……不过你是在哪儿查的?我怎么查不到。”我掰开你抵住额头的手。
  “才不告诉你,自己去学校看。”
  “你不去?”
  “嗯……去呀,看看哪些人会跟我有缘。不过我现在有点事儿,你先过去吧。”由不得我回答,你挥挥手,三步并作两步跳上了楼。
  尝了几口你做的糖炒栗子,一边暗暗感叹你的手艺进步挺大一边换上出门的衣服,到达学校时已是半个多小时以后。
  果然有很多学生挤在榜前,汗水、辣椒粉以及烈日的味道扩散到空气中,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挤进去,扫了几行便发现我的名字,被分在重点班。我偷偷一笑,这会儿用不着被你奚落了吧。再看看被分在同一个班的人,找到几个认识的同学,却没有你,我有点儿失望。
  好不容易又挤出来后,我伸长脖子望了望街头,没有发现你的身影。
  真是的,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肯改改这磨磨蹭蹭的性格。
  我转身走进一间小卖部,买了两支雪糕,边解着暑边在校门口等你,心想你再不来可就没雪糕吃了啊,到时候你肯定又会埋怨起我来。想到这里我情不自禁地笑了。
  又等了一会儿,人群渐渐有些散开了,手头上的一支雪糕也解决了。无聊得紧,干脆去瞧榜上的名单,看看你被分在哪个班。
  我马马虎虎全部扫了一遍。没有你的名字。
  咦?
  我又倒着看了一遍,从你的姓开始仔细找,可是——
  还是没有。
  我有点紧张起来,打起十二分精神又从头到尾搜了一遍,结果仍是那样。
  雪糕有些化了,我发现心跳得异常的快。
  下意识地拔腿冲回家,我已经勒令自己不要去想那个可能性了,当我找到你时,你还会像以前那样笑眯眯地说,唉呀又被我骗了。你没有考上A中,也没事儿呀,只要、只要——
  我推开你家的门,已是人走楼空。
  那一瞬间我突然想起你说过,王祖贤,在最后的最后,不配有白娘子的儿孙满堂,只能魂飞魄散,因为她是小倩。
  ——只要,你在就好。
  曾经看岩井俊二的《情书》,上面有这么一段话:博子在东京长大,对她而言,神户的全部生活都是他——和他一起度过的日日夜夜,长相厮守的日日夜夜,偶尔一个人的日日夜夜,以及满心满脑全是他的日日夜夜,有他陪伴着的日日夜夜,宁愿时间停止的日日夜夜,还有——永远失去他的日日夜夜。
  读到最后一句,又不可遏制地想起了你,巨大的无望感从胸腔中升腾起来,轰击我的眼睛,让它盛满泪水。
  时至今日,你已离开整整六年。六年中,我遇见许多喜欢的女孩,也与其中几个有过交往。可是,对于她们,我却始终无法找到替代你的感觉。因为和你在一起时我时常感受到的那种可以说是油然而生的亲密,在我同她们之间无论怎样也没法产生,而总有一层类似透明薄纱样的东西。程度虽若隐若现,但无疑是一层阻隔。由于这个缘故,两人话题十分有限,见面或告别时也不知说什么才好。
  偶尔午夜梦回,梦到在看你日记里最近的生活状态,拿起手机跟你聊电话,从混沌的睡眠中茫然睁开眼,以为左手握着一只手机,动了动手指却发现没有,失落便缠上呼吸。也只有在这时候,我才发现,自己是多么需要你。我不想相信你就是聂小倩,会悄然消失,像烟雾一般,也带走了我的一部分灵魂,让我成为不完整的我。
  高中毕业后,我留在本地读了大学,还在奢望有一天你会带着熟悉又陌生的气息风尘仆仆地归来,发香依然如旧。
  可是后来,大学已读了一半,那间屋子也已经有了新主人,你还是仿佛从来不存在一样,毫无音讯。而我放假回家时,都会不死心地上楼敲敲你家的门。
  直到有一天。
  那天我在寝室上网,看见了一段传得很火的视频,那是一支乐队在翻唱经典老歌,四个乐手长得棱角分明,看起来豪放不羁,而站在中间的主唱——那个闭着眼为自己打着拍子的女孩,有着细软的长发、婉转的唱腔,和熟悉的眉眼。
  我的脑袋霎时一片空白,仿佛有人在我耳边按下了忙音,思维失去了弹性,快要绷断。
  我不敢相信,一遍又一遍地看那个视频,直到我发现女孩眼角的那颗痣。
  没错,这是你。就是那个,我日夜思念的你。或许时光会模糊熟悉的轮廓,但它抠不掉细节,有些细节会固执地黏附在记忆壁上,日复一日,闪闪发光。
  我欣喜若狂,打开了乐队的主页,最新资讯上写着几天后会在×市的某间酒吧演出。
  要相见了吗?终于……要相见了吗?我怀着说不清是兴奋还是忐忑的心情,匆匆向学校请了假,买了张前往X市的车票,便踏上寻找你的路途。
  X市离我有几城之遥,夜晚我睡在火车的卧铺上,掀开颜色暗沉的窗帘,此时列车在夜幕下驶过无边荒野,远处闪烁着农舍的小小灯火,但一瞬之间便被身后的黑暗吞噬了。合上眼睛,那光点仍在我的视网膜上淡淡停留。脑海中又浮起你六年前的模样,像一只温暖的手,给予我无比温存的抚慰。   到达X市时已是清晨七点,我穿过车站薄薄的雾,找到了一家旅馆落脚。冲了澡之后又昏昏沉沉地睡去,醒来时周围一片漆黑,似乎停了电,闷热的气息挥之不去。
  一番整理过后,我便搭上出租车前往你所在的酒吧。
  当时的气氛正high,五彩炫目的灯光跳个不停,台下的观众热切地发出浪潮般的呼声。我挤到最前面,此刻,你就站在舞台中央,清晰无比,举手投足间已然有了些成熟的味道。你活力十足地摆动着肢体,正在唱一首李克勤的《红日》。
  周围的热闹渐渐隐去,一切都如不在场般遥远。只剩下你。你真实的影像映在我的瞳孔里,把我的眼眶裹得温热。
  我憋足气,大声地喊了你的名字,我看见你火热的目光轻轻落在我身上,四目相接的瞬间,像饱含了无尽的言语,犹如道路般蜿蜒至远方。
  我来到×市的时候,刚好赶上当地的烟火大会。
  这种节日我只在书中看到过,家住的小镇没有太多浪漫情怀,顶多会在过年的时候放放鞭炮。所以,当你睁着微醺的眼睛,吵着要带我去看烟花的时候,我是着实吓了一跳的。
  你说你来X市也才两年,却对这里的风土人情十分着迷。
  是的,这里拥有太多你我都曾经向往的东西。栽满鲜花的小道,别具一格的房屋,还有一座很像白娘子与许仙相会的那座西湖断桥的桥。只不过,在这里重逢的,是宁采臣与聂小倩。
  说来也奇妙,你见到我的第一眼,自然认不得我是谁。毕竟弹指过去六年,足以让一个乳臭未干的小毛孩变成在情场里泥足深陷的待业青年;又或许是一对夫妻短命婚姻的年龄;还有,奥运会都可以举办两届了。可是当我锁住你的眼睛,说出我是宁采臣时,你立刻便给了我一个恍然大悟的眼神。
  暌违许久后,触摸到你新鲜的生活,梦想与热情在里边活蹦乱跳,你把你的乐队介绍给我,他们喜爱把经典演绎出自己的味道。
  那天夜晚,你结束了酒吧的演出后,就带着我兴高采烈地下馆子,乐队的四个伙伴即兴合奏了一曲民谣,他们就着沙哑的嗓子唱道,今夜我只有美丽的戈壁,月亮从不躲着我,今夜我不关心人类,我只想你。
  街边的大排档热闹非凡,锅灶在幽幽的夜里燃起熊熊火光,油烟味和翻炒声窜进空气,所有东西都好像踏着轻快的步子,愉悦地吹起口哨。你双手撑在长条桌上,脑袋一晃一晃,依旧是那熟稔的、清亮亮的目光。
  新鲜热辣的小炒端上来后,你很快便来了兴致,拿着筷子敲着瓷碗,叮叮当,叮叮当,敲出了六年来清脆又心酸的时光。凉爽的夜风扑面,你举着啤酒瓶,昏黄的灯光在酒瓶上跳跃,你高呼年轻万岁,不一会儿我们都热泪盈眶。
  我是否应该庆幸,我们之间的默契,不是说打败就可以打败的。即使中间隔着漫长的六年。
  剩下的假日里,你像个来逛游乐园的小孩,一大早就把我叫起来,带着我大街小巷地乱窜,一会儿指指街边枪打气球的游戏,一会儿又跑到断桥那边赤脚踩着石子路喊疼。恍惚中,鼻尖充盈着你的发香,很好闻的味道,可惜不再是山茶花香。
  而我们。终究也没再说起当年你突然消失的事。
  最后一次在断桥边散步的时候,你跟我说起烟火大会的事。
  “小时候看小丸子,真羡慕他们可以看满天的烟花。”
  “一定很壮丽。”
  “于途,你要陪我一起啊。”
  我掐指算了算,烟火大会刚好在假期的最后一日,这么说来,还是有时间陪你疯一把,给我这短途旅行来个灿烂结尾的。
  可惜,天不从人愿,还没到最后一天,导师便打电话催我回去。挂掉手机,转过身望着一脸失望的你,心情糟糕到极点。
  后来,我还是没看成烟花。节日当天,我便踏上回程的列车,没人相送。你这时候一定是在忙活着晚上看烟花的事情了。这次躺在卧铺上,心情也与几天前大不相同,明了你习惯赌气的性格,把你从茫茫人海中找回来,已然万幸。火车上关了灯,我在浓重的黑暗中闭上眼,就要睡去时,手边的笔记本电脑突然发出声响。
  我眯着眼睛去适应屏幕上刺眼的光,却听到一连串爆破声和模糊的欢声笑语,我揉揉眼睛,看到有一个弹出的窗口,你出现在画面中。你背后是一片花里胡哨的夜空,五光十色的烟花在夜幕下划出美丽的弧度,冰蓝色的似箭雨,荧绿色的似魔法棒,你面对着镜头开怀大笑。
  “于途,后悔了吧!哈哈哈,本小姐对你多好啊,知道你旅途寂寞,还特地给你现场直播。怎么样,烟花好看吧!”你笑得眼睛都眯成一条缝了,可我注意到,你旁边还有一张脸,我认得他,他是你乐队的队长,是个成熟稳重的人。
  队长也凑过来,似笑非笑地说道:“放心,我会照顾好她的。”
  我不自觉地勾起嘴角,却觉得心口有无可名状的寂寥在飘浮,突然就想起安妮宝贝的句子:烟花飞腾的时候,火焰掉入大海。
  后面一句,我不想说。
  你的QQ签名很久没更新,上面写着一句李清照的词: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
  情窦初开的少女在花园嬉戏,遇见如意郎君,羞涩得急急入房,却按捺不下涌动的情意,倚着门想回头再看一眼,只好低下头装作在嗅着青梅。
  习惯了揣摩你的心思,不放过你写过的每个字句,深奥一些的,就算查古汉语词典也要弄懂你要表达的意思。我明白,这是一种近乎疯狂的偏执。刹不住车,只能等它自行毁灭。
  回到学校后,依然希望时刻与你保持联系。生怕一个不仔细,你又会从我身边溜开。只是你太忙的时候,往往不会回我短信或电话。这些难捱的夜里,我就在床上辗转反侧,想起张爱玲曾经写道,想着她,就像心里有一个飘忽着的小小火焰,仿佛在大风里的两只手护着这一个小火焰,怕它吹灭了,而那火舌头乱溜乱窜,却把掌心烫得很痛。
  我的小火焰,活在我眺望不到的远方。
  你跟我聊QQ,几乎不会谈及自己的生活,反倒是我一个劲地跟你抱怨论文太难写,这时候你就会给我发一首你们乐队最新的作品,贴上一个加油的表情,让我一边听你唱歌一边写,还说什么你的歌声绝对会激发灵感。   印象最深的,是你翻唱民谣天后Joan Baez的《钻石与铁锈》,光是第一句歌词“噢,真见鬼了,你的魅影又重现眼前”就使人泪眼汪汪。
  你说这首歌是Baez写给她爱人的,她与民谣之父Dylan邂逅在美丽的格林尼治村,默契十足地合唱民谣,却又因误会与隔阂一别十年,十年后,在一个月圆的夜里,Dylan钻进一个电话亭,给Baez打了一通电话。
  尽管Baez对Dylan还存在念想,但她明白,两人在音乐道路上的分歧太大了,不得不做最后的分别。而后来,Baez与Dylan终于也有了各自的伴侣,在世人的眼中,Baez只能被称作Dylan的红颜知己而已。歌名中的钻石,象征着他们在一起时闪闪发亮的日子,而铁锈,却代表着质变和时间的印痕。
  令人难过的故事,像是再深的感情也敌不过不合拍带来的威胁。
  时间稳稳步入秋季,冷空气蠢蠢欲动,天黑得很快。最近经常卷起大风,吹得疲惫的树叶躁动不安,我算了算日子,你有一个星期没有消息了,QQ上头像灰着,打电话也不通,让我好生担心。
  闲暇时候,我就去图书馆找书看,但任凭我怎么努力,那些黑体小字都挤不进我的眼睛,焦躁的心始终无法平复。
  我想念你,恨不得背上行囊立刻去找你,可是我不敢,怕我一脸急切地出现在你面前时,只会被你嘲笑。抱着这种心情过了几天,一天深夜,突然接到陌生的来电。
  那是一个无声电话,夹杂着隐隐约约的抽泣声,我直觉是你,着急地唤了几声你的名字,听到的却是越来越清晰的抽泣。你肯定遇到什么难以过去的坎。以你的性子。是绝对不会说出来的。
  我心急如焚,不顾当时夜有多深,也没办请假的手续,就跳上前往×市的列车,两手空空。我望着车窗外,是黑暗,只是黑暗,我心中的焦虑快把这黑暗烧起来,月亮若无其事地挂在天空一角,我闭上眼,希望它朝我抡过来。
  我彻夜未眠。到达X市时只觉得脚步虚浮。我找到你们的工作室,布局与几个月前的相差无几,你的房间却空了出来。队长伏在电脑桌前,像是操劳了一整夜。
  他听到声响,很快醒来,揉揉睡眼惊讶地望着我。
  “小倩呢?”
  “嗯?”
  “她人呢?”
  “哦,她……走了。”队长别开头,随即又犹豫地瞥了我一眼,“于途,对不起,没来得及跟你说。小倩离开乐队了。”
  我当头棒喝,冲上去揪住他的领子,“你再说一次试试看!”。
  “于途,我们已经跟很多家公司谈过了,他们都要求换掉主唱,不然就签不成约……”
  仿佛有季风刮起,耳膜嗡嗡作响。我无法压住内心蹿起的怒火,往他脸上就是一拳。
  队长倒在地上,嘴角淌血。他低着头沉默不语,就在我想冲上去再给他一拳时,他突然轻轻地笑了出来,擦掉嘴边的血,轻蔑地望着我,“你以为打我就能解决问题吗?主唱还是得换。于途,你知道那些公司对我们这些以翻唱谋生的人有多么不屑吗?你不懂我们是吃着怎样的苦才走到这一步的。机会太渺茫了,对我们这一行来说,就是救命稻草。我们不能为了小倩一个人放弃前途,这就是现实。”
  我当时什么也没想。什么狗屁现实,我不想懂也不想管。我只知道,他们把你当成箭靶,只让你承受伤害,却又隔岸观火似的从你身边跑开。
  我所有的肢体动作都比理智快一步,我把他压在身下,一拳接着一拳。怒火拼了命似的要从我肌肤的毛孔中钻出来。世界骤然失去声音,周围不断有人试图拉开我,都被我一把推开了。直到你的哭声像莽撞的犀牛似的闯进耳蜗。
  青筋突起的拳头凝在空中,理智归位,我扭过头,望着一脸乱糟糟的眼泪的你。
  那时的你,怎么说呢,两只眼睛像被摇得很厉害后扯开拉环的罐装可乐,汩汩地往外涌动着泪水。唉,你别哭呀,女孩的眼泪可是钻石。
  我又望了望躺在地上早已不省人事的队长,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砭骨的寒冷。
  我做了什么?我不知道。
  他们把我拉开,对队长进行急救,我倒在一旁,仿佛在看一场事不关己的闹剧,戏里你手贴着他的脸撕心裂肺地哭泣,有人背起他,急急朝门外走去。而你仍然瘫坐在原地,掩面哭泣,我说不出话,只能陪你这么坐着,不知过了多久,你摇摇晃晃地站起身,踉踉跄跄地走了出去。我也连忙起身,想过去扶住你,可是你周围好像有一股令人窒息的气流,我始终不能靠近你。
  你走进地铁站,我也走进地铁站。你六神无主地等着地铁,我也陪着你等。深夜的地铁里早已空无一人,你挑了个位置坐下,我就坐在你斜对面。时光好像被拉长了,不清楚它终将驶向何方。幸好还有鸣笛的声音,让此时沉默的空气不会太难过,你低垂着眼,像是睡着了。
  你的身影融入夜色中,路灯昏黄的光线惨兮兮地盈满整条马路。我就这么跟在你身后,有夜风吹过来,双颊冰凉又刺痛,才发现脸上不知什么时候有了被风吹冻的泪。
  你拐进一条寂静的小巷,走进一间出租屋,声控灯亮起来,你在一个房门前停下,开锁,“嘭”地关上门,决绝地,把孤零零的我抛在门外。
  灯灭了,我才想起你始终没有跟我说过话,我贴着房门缓缓坐下,黑暗将我吞没。那个夜晚,我颠颠倒倒地想了许多事,想到你儿时的白裙子,你的发香,你说你叫聂小倩,还有一起看《天若有情》的时候,你璀璨如星的泪光。
  说来可笑,此时,我却也明白了你为什么哭泣,你需要的,是一份安全感。是当你在那个人身边时,不管他带着你做什么,哪怕下一秒是去赴死,都能安心地随他而去。而你需要的,华仔能给,队长能给,我,不能。
  我只是宁采臣。
  小倩。
  故事到这里,也差不多要结束了。
  我们并不是没奇缘,只是,心事终将虚化。后来你有打一通电话给我,就如Dylan在那个月圆的夜里打给Baez一样。你说你得离开X市了,重新出发,学习贝多芬扼住命运的喉咙,我轻轻地笑着说好。   小倩,那天我去听Baez现场版的《钻石与铁锈》,原来有一句歌词是“是的,我深深地爱着你”,Baez却唱成了“我曾经深深地爱着你”。
  你看,宁采臣与聂小倩本来就人鬼殊途,他无缚鸡之力,连小倩灰飞烟灭也不能阻止。哪怕他们真是那般相爱。
  事实上,时光的褶皱中,还隐藏着另一个故事。
  大概还在我们念初中的时候,我遇到过一个醉酒的男人。
  那会儿已是隆冬,雪花漫天。我从补习班回来,刚摘掉满是雪水的帽子,就听到楼上一阵喧哗。我上楼一探究竟,却看到一个脸颊潮红的男人不断地踢着门,过一会儿他有些累了,就坐在门前给自己灌酒。他一扭头便看到我,拍拍身边的地板招呼我过去,“小伙子啊,这酒都冻成冰了,能帮我拿去热热吗?”
  我顺从地接过他的酒壶,热完酒回来时,他已经昏睡过去。我把热乎乎的酒壶塞进他的手里,又跑下楼给他拿了一张毛毯。
  之后的一段时间,我也遇见过他几次。只是,他永远都处于醉酒状态,要么像初见他时倒在门口,要么直接就躺在楼梯上。
  唯一一次见到他清醒的时候,他坐在台阶上弹吉他,头发虽然乱糟糟的,但眼神却温柔深情。
  于是也了解到,男人年轻时是一支乐队的吉他手,在当时也算得上是远近闻名,只是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渐渐销声匿迹。
  而我在照顾醉酒男人时,听过他颠颠倒倒地说过一些事,才知道他的妻子是当年那支乐队的主唱,后来却因为一场大病烧了嗓子。
  不幸的是,这场大病不仅烧了她的嗓子,还燃烧完了她对生命的所有热情。男人的妻子患上了抑郁症,在苦痛与压抑的折磨中渐渐死去。而此时,他们还有个四岁半的女儿。
  升高中过后,我便再也没见过这个男人。有人说他猝死在了路边,也有人说他卷着最后一点钱去过好日子了,我也始终无法得到答案。我只知道,他扔下了还年幼的你。
  是的,我一直假装不知道,男人是你那所谓的工作很忙的爸爸。
  我也可以假装不知道,当年我们玩《倩女幽魂》的角色扮演,是你把攒下钱买来的一盒奶糖给了那些男生,让他们找你演的聂小倩。
  我甚至假装不知道你的真实名字。
  倚门回首,嗅着青梅,却错过故人。
  小倩,有一句话,我想我终于可以坦然地说出来。烟花飞腾的时候,火焰掉入大海,遗忘和记得一样,是送给彼此最好的礼物。
  毕竟,倚门回首,不止会有青梅和故人,还有时光碾过后留下的斑斑锈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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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车队接近皓雪关的时候天上飘起了雪,苏长信勒住缰绳,回头冲着马车笑,“您看,故国的雪在欢迎您回家呢。”  一只手掀开帘幕,从马车里伸出来,那是一只很漂亮的手,指尖细细,让苏长信想起家里佛堂供着的白玉观音,只可惜香火熏染流年无眷。那只手摊开掌心,接了一片雪花,瑟缩一下又收了回去。  半天,才从车里传来一声叹息:“当年我离开的时候,也在下雪。”  何止。初雪公主的一生都与雪有关,四十年前在故国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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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当上了外婆,才晓得人世间她其实还有一个妹妹,是她父亲的私生女。  她家族是地方豪绅,世代经商。她父亲是做烟土生意的,有一个好友姓邵,开了百货公司,两家指腹为婚,为长女和次子订下婚约。  邵殷商患了重病,没几年就过世了。接下来的六年里,他父母又先后亡故,家道从此中落,遗下四个儿子加起来不满十二岁,其中,次子才六岁。商人的妻子操劳过度,几年后也辞世,次子十二岁就给人当了长工。  她父亲在外面有了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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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姨坐在一把小椅子上,肘弯里搭满了碎布,她正低头不停地缝缝补补,想把它们变成一把拖把。在她前方,许多年轻靓丽的女大学生的大腿,胳膊,脚踝下五颜六色的凉鞋,不停地走来走去。其中有几个停下脚步说:“阿姨!”“哎——”她急急回应。声音扎实,饱满。女孩“咯噔咯噔”的脚步声走远后,阿姨的笑容还在走廊里飘荡。我从未见过那样的笑容,像草,秋收后疯长的麦穗,像山窑子里贴在炕上的毛主席画像,日晒雨淋,可怎么也撕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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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了一件事的往往不是事情本身,而是发怒的人。然而,“愤怒总比绝望来得有效。”  我有一个定期组织的成长小组,那天不知为何,大家纷纷谈起自己的不善争执。F回忆最早在发现自己无法面对愤怒时,是中学时率领同学抗议,结果未出声自己先哭了,她已经是带着百来人团队担任副总经理,却为此羞耻至今。另一个女朋友直言不讳:“我就是不敢生气,不敢和人吵架。”  还曾有来咨询的女孩子,被人起了侮辱性绰号。她非常难过,但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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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蕾杂志:http://weibo.com/cfstory  #广州的春天真美丽#大家都去哪里春游?玩什么?预算呢?跟谁去?  3月14日 13:19来自××微博 |转发(3)|收藏|评论(8)  新蕾编辑众在微博下纷纷留言——  小意达V  #春游是什么可以吃么#天真的少年们!春游这种东西难道你以为是春天一定会发生的么!下班回家就在床上秒睡这种事我会随便说么!周末的日出是什么样子我才不知道呢!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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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问问你敢不敢  十年前,白港城被人们称为最美的海滨之城。阳光海浪沙滩绿岛,还有每到夏季满城馥郁的黄桷兰,我打从心底无以言表地热爱着这座城市。那个时候,白港城的人都很喜欢在黄桷兰盛开的季节把花用白线串几朵,绕在衣服的纽扣上面挂着,花香随风,人就跟喷了香水似的。  那年的初夏,我站在卖花的阿姨面前跟她讨价还价,“一块钱六朵好吗?”阿姨说:“不行不行,最多四朵!”你忽然从我背后冒出来,“唉,几朵花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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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22℃,晴,西南风4~5级,湿度56%。  昨晚一场雨过后,城市的温度变得舒适起来。荷叶脱去穿了三个多月的砍袖短裤装束,换上淡蓝色牛仔衬衫,姜黄纯棉铅笔裤和米色小皮鞋。她知道每天碰键盘和书籍的人与长指甲无缘,所以把手指甲剪得秃秃的,涂上红色的甲油。  一个戴着鸭舌帽的男子在自动取款机前点钱,荷叶就站在那里等。荷叶是一个喜欢攒钱存钱的女孩,因为她喜欢把它们从卡里一同取出来的快感。由于写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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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数学高考的命题已经越来越多地来源于教科书,有些命题是教科书例题或习题的变式,有些命题能运用教科书中例题或拓展性内容的结论简化解题过程.因此,在教学中,教师应以教科书为蓝本,让学生把教科书中的问题彻底学懂、学透,不仅要会解、会证明,还要能举一反三、灵活运用.本文,笔者以人教A版高中《数学(选修2-1)》为例来谈谈拓展性内容的结论在解题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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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探究教学是指在教师的引导下,学生主动参与到发现问题、寻找答案的过程中,以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的教学活动.随着新课程改革在全国范围内的全面推行和不断深入,数学的教学课堂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仅教授方式变成了以学生为主体,而且连课桌椅的摆放也从整齐的一排排变成了一团团.学生被分成几个小组,面对面地围坐在一起,在课堂上可以尽情地探究和讨论.数学课堂也从教师传授模式变成了师生、生生的交互模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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