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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音乐与舞蹈这两种艺术形式古已有之,它们都起源与人类的生产与生活之中,可以说是人类的劳动与生活需求创造出了音乐和舞蹈这两种艺术形式,同时也创造出了一切其它类型的艺术形式。而在人们的生活之中,音乐与舞蹈之间时常被结合在一起。从古代的歌舞到现代的演唱会,无论是古典音乐还是流行音乐都有着舞蹈的身影。音乐具有对情感表达的概括性,这点特征和舞蹈基本相同。同时,音乐在艺术表现方面也具有着非可视性,而舞蹈则刚好能填补音乐在这一特点上的缺失,进而能形成相互补充。本文将对音乐与舞蹈之间的相互关心进行研究,希望给人们带来一些启发。
【关键词】:音乐;舞蹈;相互关系
艺术是多种多样的,它由不同的门类组成,不同的门类有着不同的特点与表现形式,但同时它们之间也存在着很多共同点,这些相似处使得它们之间往往是能够互相融合的,进而会形成某种新的艺术形式,或者生成出一种综合性的艺术形式。在对于任何一种艺术门类的区分方法上都具有着某种相通的规律,这也使得很多艺术门类之间存在着更为紧密的联系,并且这些艺术会随着时间的不断发展而在相互之间的联系上变得更为密切。我们每个人在生活中接触得较多的两种艺术形式——音乐和舞蹈,它们之间的联系就极具代表性。本文要探讨音乐与舞蹈之间的相互关系,則先得从两者之间的概念说起。
一、音乐与舞蹈的概念与特征
音乐作为一门艺术表现形式在人类的生活中有着悠久的历史,从远古时期到近现代,音乐的种类一直在增加,也有一些音乐种类随着人们在审美上的改变而逐渐的退出主流视线。音乐是将乐音通过有组织性的排列组合于时光的流动之中创造出审美情境的艺术,这种艺术是具有表现性的,它能够将人们的情感与思想通过音符进行表达。音乐对于人们的审美情感的表达主要是通过节奏、旋律等作为其基本手段,它在情感表现力方面极为强烈。音乐作品的主要构成元素是音符,不同的排列组合方式创造出了不同的音乐作品。在我国古代,音符分为“五音”和“七音”,“七音”近似于我们现代所通用的“哆、来、咪、发、嗦、拉、西、哆”七音符,事实上在我们所有现存的音乐作品中都存在着七个基本的音符,而音符排列组合的变化便是旋律和节奏。
舞蹈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也有着悠久的历史,也可以说舞蹈是人类历史上最为古老的一种艺术表现形式。舞蹈的主要表现手段是以有节奏、有组织的人体动作为主的,其次是表情、造型甚至语言等,其主要构成要素是节奏。舞蹈是通过肢体动作的节奏来创造艺术形象和表达情感的艺术。舞蹈早在产生之初就与音乐之间形成了密不可分的关系,人类历史上最早的舞蹈艺术形式通常也是“歌、舞、乐”三合一的综合表现形式。而随着人类历史的不断发展,舞蹈也随着历史的发展不断的成长着,它越往前发展,其与音乐之间相结合的关系就会变得越为密切。舞蹈这种艺术形式主要是视觉艺术,其次它也是一种听觉艺术。当然,舞蹈的听觉艺术是依靠音乐艺术来体现的。
二、音乐与舞蹈的关系
(一)音乐是舞蹈的指引
音乐是具有抽象性的,并且它无法停留,它是在艺术中属于听觉范畴,它是没有形体的。而舞蹈在空间的占有方面则比较具备具象性,它属于视觉艺术范畴,是一种表演性与自娱性共存的艺术形式,它通过表演者的形体动作进行艺术表现,是生活中较为常见的艺术表现形式之一。音乐在舞蹈中有着极高的地位,大多数的舞蹈表演都依赖于音乐旋律与节奏的指引,否则很难完成正确的艺术表达过程。舞蹈编排动作需要按照一定的节奏来进行组合,才能体现出舞蹈编排动作的优美性以及诠释出某种情感,进而让观众接受并产生情感上的共鸣。而在舞蹈中,编排动作要遵循一定的韵律才能体现艺术的美感,这种韵律通常是根据音乐节奏来确定的,甚至完全照搬音乐的节奏与旋律,将声音的韵律转换为动作的节奏。因此,音乐的节奏与旋律是舞蹈动作的基础。在一个舞蹈作品之中,音乐作品有着重要的作用,一个成功的舞蹈作品必定是建立在正确的音乐选材之上的,音乐的旋律与节奏正是其与舞蹈之间结合的重要纽带。舞蹈动作的韵律美体现主要是建立在节奏基础上的,但其节奏基本上遵循当前所选的音乐旋律特征,同时音乐的旋律与节奏又得依靠舞蹈的肢体动作表现出来,舞蹈可以将音乐的旋律具象化的呈现于观众面前。
(二)舞蹈是音乐的形体
舞蹈是具象化的艺术,或者可以将其划分为视觉艺术当中的一类,而音乐具有非可视化特征,纯粹依靠人们的听觉感知其中的艺术魅力,但它们有具有对受众(观众或听众)精神与情感上的感染能力,这是它们之间共同点之一。舞蹈是音乐的形体表现,它能够让音乐获得具象化特性,让受众获得视觉印象,能用舞者的肢体动作对音乐所蕴含的情感、思想等进行可视化诠释,将音乐作品所包含的内涵与情感更加生动的展示在受众面前。因此,舞蹈是音乐的形体表现形式。
(三)舞蹈对音乐具有单项依耐性
舞蹈和音乐之间的互通关系还体现在合作性上,但舞蹈对音乐的依耐性更高。可以说一部音乐作品离开了舞蹈还是完整的、独立的艺术形式,只不过离开了舞蹈的音乐不能给听众带来视觉上的享受,听众仅能通过听觉感知、心理理解以及想象来接受音乐作品中的情感。离开了舞蹈的音乐只不过未得到视觉上的升华。而对于舞蹈而言,它对于音乐的依赖程度更高,如果舞蹈离开了音乐,大部分的舞者就无法完全做出复合韵律的肢体动作,就算舞者的个人素质能完成脱离音乐进行舞蹈表演,对于观众而言则得不到更为良好的观看体验,舞蹈表演也就变得索然无味。一旦观众没有获得听觉上的感知,那么也就无法正确读懂舞者肢体成套动作所包含的情感。因此,音乐虽然和舞蹈之间具有相互性,但舞蹈对于音乐的依耐性更高。脱离了音乐的舞蹈,将不可能成为被大众所接受的艺术形式。
(四)音乐与舞蹈之间相互依存
在音乐与舞蹈的发展过程中,音乐能够独立成为一套艺术体系,但舞蹈艺术则需要借助音乐的发展而向前迈进。虽然,音乐与舞蹈这两种艺术形式谁先产生的问题在学术界内存在着不同的声音,但从这一点来看,舞蹈应该是随着音乐的而产生的一种艺术形式。音乐与舞蹈之间的关心非常密切,虽然舞蹈对于音乐的依赖性更高,但由于没有舞蹈的音乐在表现方式上还是缺少了一项视觉表达的特性,让人们在对音乐进行欣赏的过程中失去了一项独特的体验,因此两者之间依旧算得上是牵一发而动全身。舞蹈失去了音乐就像一个团体失去了领导者一样,会变得散乱,做事毫无章法可循,音乐对舞蹈的情感表达方面起到促进的作用,这种作用甚至可以成为一种主导作用。所以,无论是音乐还是舞蹈都在对方的艺术体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它们之间在相互依赖性上虽然有着一定的多少之分,但它们只有相互依存才能给艺术受众带去更加完美的艺术享受,这种享受是集合了听觉、视觉、情感为一体的,由于军事上的海陆空三军,可以对艺术受众形成三位一体的立体化“打击”。
(五)音乐与舞蹈之间相互促进
音乐与舞蹈之间有着相互促进的关系,音乐的发展能够带动新式舞蹈的创造,同时舞蹈的发展也能够对音乐起到促进作用。音乐和舞蹈在表达形式上可以各自成为一个独立体,但如果上升到艺术层面而言,它们之间是不可能进行分割的。因此,音乐与舞蹈之间不光有着相互依存的关系特点,它也存在着互相促进的关系。音乐可以促进表演者对舞蹈动作的诠释,让表演者在音乐的旋律中更为准确的把握舞蹈动作,进而将舞蹈作品所表达的情感正确地传递给观众。并且,舞蹈作品大多是围绕音乐作品来进行编排的,可以说音乐作品和其相应的舞蹈作品所表达的思想与情感是共同的。舞蹈同样也能在表演过程中更好的促进音乐作品的思想与情感,它可以让音乐作品所要传达给听众的情感变得更易于理解,更利于接受。所以,音乐与舞蹈之间具有相互促进的关系。
三、结语
总而言之,任何一类艺术都是相通的,它们之间都或多或少有着一些互通之处。音乐和舞蹈之间也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虽然舞蹈在某些地方上表现得更加依赖与音乐,但它们之间还是具有相互制约的特征,任何一方的发展都将对另一方起到影响。音乐是舞蹈的指引,而舞蹈能给音乐带去具象化的形体表达方式,这点正是音乐这种艺术形式本身所不具备的短板。音乐能给听众带来听觉享受,而舞蹈能给观众带来视觉享受,但唯有两种艺术形式相互结合,才能给受众带去最高的艺术享受。
参考文献:
[1]蔡霞.试论舞蹈与音乐的关系[J].艺术科技,2013 (11)
[2]宋洋慧.柏拉图的音乐美学思想浅谈[J].艺海,2014 (12)
[3]吕威,张宏.浅谈我国戏曲音乐的发展[J].辽宁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06)
[4]郑洁,赵燕霏.试论舞蹈音乐中的“艺术形象”[J].商,2014,(08).
[5]付艳彬.论舞蹈与音乐间的和谐统一关系[J].北方音乐,2014 (04)..
【关键词】:音乐;舞蹈;相互关系
艺术是多种多样的,它由不同的门类组成,不同的门类有着不同的特点与表现形式,但同时它们之间也存在着很多共同点,这些相似处使得它们之间往往是能够互相融合的,进而会形成某种新的艺术形式,或者生成出一种综合性的艺术形式。在对于任何一种艺术门类的区分方法上都具有着某种相通的规律,这也使得很多艺术门类之间存在着更为紧密的联系,并且这些艺术会随着时间的不断发展而在相互之间的联系上变得更为密切。我们每个人在生活中接触得较多的两种艺术形式——音乐和舞蹈,它们之间的联系就极具代表性。本文要探讨音乐与舞蹈之间的相互关系,則先得从两者之间的概念说起。
一、音乐与舞蹈的概念与特征
音乐作为一门艺术表现形式在人类的生活中有着悠久的历史,从远古时期到近现代,音乐的种类一直在增加,也有一些音乐种类随着人们在审美上的改变而逐渐的退出主流视线。音乐是将乐音通过有组织性的排列组合于时光的流动之中创造出审美情境的艺术,这种艺术是具有表现性的,它能够将人们的情感与思想通过音符进行表达。音乐对于人们的审美情感的表达主要是通过节奏、旋律等作为其基本手段,它在情感表现力方面极为强烈。音乐作品的主要构成元素是音符,不同的排列组合方式创造出了不同的音乐作品。在我国古代,音符分为“五音”和“七音”,“七音”近似于我们现代所通用的“哆、来、咪、发、嗦、拉、西、哆”七音符,事实上在我们所有现存的音乐作品中都存在着七个基本的音符,而音符排列组合的变化便是旋律和节奏。
舞蹈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也有着悠久的历史,也可以说舞蹈是人类历史上最为古老的一种艺术表现形式。舞蹈的主要表现手段是以有节奏、有组织的人体动作为主的,其次是表情、造型甚至语言等,其主要构成要素是节奏。舞蹈是通过肢体动作的节奏来创造艺术形象和表达情感的艺术。舞蹈早在产生之初就与音乐之间形成了密不可分的关系,人类历史上最早的舞蹈艺术形式通常也是“歌、舞、乐”三合一的综合表现形式。而随着人类历史的不断发展,舞蹈也随着历史的发展不断的成长着,它越往前发展,其与音乐之间相结合的关系就会变得越为密切。舞蹈这种艺术形式主要是视觉艺术,其次它也是一种听觉艺术。当然,舞蹈的听觉艺术是依靠音乐艺术来体现的。
二、音乐与舞蹈的关系
(一)音乐是舞蹈的指引
音乐是具有抽象性的,并且它无法停留,它是在艺术中属于听觉范畴,它是没有形体的。而舞蹈在空间的占有方面则比较具备具象性,它属于视觉艺术范畴,是一种表演性与自娱性共存的艺术形式,它通过表演者的形体动作进行艺术表现,是生活中较为常见的艺术表现形式之一。音乐在舞蹈中有着极高的地位,大多数的舞蹈表演都依赖于音乐旋律与节奏的指引,否则很难完成正确的艺术表达过程。舞蹈编排动作需要按照一定的节奏来进行组合,才能体现出舞蹈编排动作的优美性以及诠释出某种情感,进而让观众接受并产生情感上的共鸣。而在舞蹈中,编排动作要遵循一定的韵律才能体现艺术的美感,这种韵律通常是根据音乐节奏来确定的,甚至完全照搬音乐的节奏与旋律,将声音的韵律转换为动作的节奏。因此,音乐的节奏与旋律是舞蹈动作的基础。在一个舞蹈作品之中,音乐作品有着重要的作用,一个成功的舞蹈作品必定是建立在正确的音乐选材之上的,音乐的旋律与节奏正是其与舞蹈之间结合的重要纽带。舞蹈动作的韵律美体现主要是建立在节奏基础上的,但其节奏基本上遵循当前所选的音乐旋律特征,同时音乐的旋律与节奏又得依靠舞蹈的肢体动作表现出来,舞蹈可以将音乐的旋律具象化的呈现于观众面前。
(二)舞蹈是音乐的形体
舞蹈是具象化的艺术,或者可以将其划分为视觉艺术当中的一类,而音乐具有非可视化特征,纯粹依靠人们的听觉感知其中的艺术魅力,但它们有具有对受众(观众或听众)精神与情感上的感染能力,这是它们之间共同点之一。舞蹈是音乐的形体表现,它能够让音乐获得具象化特性,让受众获得视觉印象,能用舞者的肢体动作对音乐所蕴含的情感、思想等进行可视化诠释,将音乐作品所包含的内涵与情感更加生动的展示在受众面前。因此,舞蹈是音乐的形体表现形式。
(三)舞蹈对音乐具有单项依耐性
舞蹈和音乐之间的互通关系还体现在合作性上,但舞蹈对音乐的依耐性更高。可以说一部音乐作品离开了舞蹈还是完整的、独立的艺术形式,只不过离开了舞蹈的音乐不能给听众带来视觉上的享受,听众仅能通过听觉感知、心理理解以及想象来接受音乐作品中的情感。离开了舞蹈的音乐只不过未得到视觉上的升华。而对于舞蹈而言,它对于音乐的依赖程度更高,如果舞蹈离开了音乐,大部分的舞者就无法完全做出复合韵律的肢体动作,就算舞者的个人素质能完成脱离音乐进行舞蹈表演,对于观众而言则得不到更为良好的观看体验,舞蹈表演也就变得索然无味。一旦观众没有获得听觉上的感知,那么也就无法正确读懂舞者肢体成套动作所包含的情感。因此,音乐虽然和舞蹈之间具有相互性,但舞蹈对于音乐的依耐性更高。脱离了音乐的舞蹈,将不可能成为被大众所接受的艺术形式。
(四)音乐与舞蹈之间相互依存
在音乐与舞蹈的发展过程中,音乐能够独立成为一套艺术体系,但舞蹈艺术则需要借助音乐的发展而向前迈进。虽然,音乐与舞蹈这两种艺术形式谁先产生的问题在学术界内存在着不同的声音,但从这一点来看,舞蹈应该是随着音乐的而产生的一种艺术形式。音乐与舞蹈之间的关心非常密切,虽然舞蹈对于音乐的依赖性更高,但由于没有舞蹈的音乐在表现方式上还是缺少了一项视觉表达的特性,让人们在对音乐进行欣赏的过程中失去了一项独特的体验,因此两者之间依旧算得上是牵一发而动全身。舞蹈失去了音乐就像一个团体失去了领导者一样,会变得散乱,做事毫无章法可循,音乐对舞蹈的情感表达方面起到促进的作用,这种作用甚至可以成为一种主导作用。所以,无论是音乐还是舞蹈都在对方的艺术体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它们之间在相互依赖性上虽然有着一定的多少之分,但它们只有相互依存才能给艺术受众带去更加完美的艺术享受,这种享受是集合了听觉、视觉、情感为一体的,由于军事上的海陆空三军,可以对艺术受众形成三位一体的立体化“打击”。
(五)音乐与舞蹈之间相互促进
音乐与舞蹈之间有着相互促进的关系,音乐的发展能够带动新式舞蹈的创造,同时舞蹈的发展也能够对音乐起到促进作用。音乐和舞蹈在表达形式上可以各自成为一个独立体,但如果上升到艺术层面而言,它们之间是不可能进行分割的。因此,音乐与舞蹈之间不光有着相互依存的关系特点,它也存在着互相促进的关系。音乐可以促进表演者对舞蹈动作的诠释,让表演者在音乐的旋律中更为准确的把握舞蹈动作,进而将舞蹈作品所表达的情感正确地传递给观众。并且,舞蹈作品大多是围绕音乐作品来进行编排的,可以说音乐作品和其相应的舞蹈作品所表达的思想与情感是共同的。舞蹈同样也能在表演过程中更好的促进音乐作品的思想与情感,它可以让音乐作品所要传达给听众的情感变得更易于理解,更利于接受。所以,音乐与舞蹈之间具有相互促进的关系。
三、结语
总而言之,任何一类艺术都是相通的,它们之间都或多或少有着一些互通之处。音乐和舞蹈之间也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虽然舞蹈在某些地方上表现得更加依赖与音乐,但它们之间还是具有相互制约的特征,任何一方的发展都将对另一方起到影响。音乐是舞蹈的指引,而舞蹈能给音乐带去具象化的形体表达方式,这点正是音乐这种艺术形式本身所不具备的短板。音乐能给听众带来听觉享受,而舞蹈能给观众带来视觉享受,但唯有两种艺术形式相互结合,才能给受众带去最高的艺术享受。
参考文献:
[1]蔡霞.试论舞蹈与音乐的关系[J].艺术科技,2013 (11)
[2]宋洋慧.柏拉图的音乐美学思想浅谈[J].艺海,2014 (12)
[3]吕威,张宏.浅谈我国戏曲音乐的发展[J].辽宁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06)
[4]郑洁,赵燕霏.试论舞蹈音乐中的“艺术形象”[J].商,2014,(08).
[5]付艳彬.论舞蹈与音乐间的和谐统一关系[J].北方音乐,2014 (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