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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森林资源是林业生产的物质基础,是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保证。加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是实现林业战略转变、巩固林业生态工程各项成果的重要保证。新的形势赋予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新的内涵和任务。从我国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来看,加强对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经营管理森林资源若干思考
一、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在现代林业建设中的地位。
森林资源是林业发展的基础,是建设生态文明的载体,而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是林业一切工作的核心。现代林业建设,第一要务就是保护、恢复和发展森林资源。林业建设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森林资源的总量是否增加、质量是否提高、生态功能是否增强等方面,只有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才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因此,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对巩固和扩大林业建设成果,构建完备的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至关重要。
二、森林资源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 森林资源经营管理范围产生了变化。长期以来,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工作主要是围绕木材生产为中心,这表现在森林资源调查、监测、森林经营方案编制、资源管理等各个环节。随着林业从木材生产为中心向生态建设为中心的战略转变,传统的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工作已不能满足林业战略转变和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需求。如今的森林资源经营管理不仅涉及林地和林木资源的经营管理,而且涉及林内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森林环境的经营管理。各项林业生态工程的实施,使得森林经营的对象发生了新的变化,以往只重视人工纯林用材林经营,而现在既涉及人工林、又涉及天然林,在林种上既涉及商品林、又涉及公益林;生物质能源、生物质材料等林业新兴产业的出现,也给森林经营提出新的问题和要求。森林经营不仅注重物质产品的产出,而且注重生态产品的产出。森林经营的对象不同、目的不同,森林调查内容、调查方法、经营技术措施也不同,这就要求森林经营者根据不同的经营对象和经营目的,设计不同的森林资源调查内容、方法和经营技术。
2. 林权改革的进展不顺。林权改革是这几年林业的热点话题,各地都在进行林权改革试点,开展林权确认,明晰产权等。林权改革的目的是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让经营者有其山,植树者受其益,务林者得其利,充分调动各方面的造林积极性,提高林业的集约经营水平。但林权改革也给森林资源管理提出新要求,如放活经营与资源保护的关系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则会重新走到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一统就死、一放就乱”的老路。因此,放活经营要有度,要加大森林资源管理的工作力度。
3. 森林资源管理的难度大。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深入,各地都在谋求经济发展,不可回避的是森林资源保护与地方经济建设的矛盾冲突时有发生,表现在有些地方政府为了经济建设、招商引资,不按程序乱占林地、乱砍林木,这造成了处在政府领导下的林业部门对森林资源的管理难度加大,呈现左右为难的局面。
三、加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措施
1. 加强森林可持续经营技术研究。
应对森林经营对象(林种、树种)的不同,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技术的系统研究,如造林、抚育、改造、更新等。开展能源林、经济林和特种工业原料林三大商品林种主要树种的集约化定向培育技术研究;针对国家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的技术需求,围绕用材林培育,研究主要速丰林树种的定向、高效栽培技术,重点解决速丰林工程建设结构优化、集约经营等关键技术问题,提高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的质量和效益。要深刻理解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实质,建立和完善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标准体系。近自然林业是当今欧美等林业发达国家普遍接受的森林经营思想,它兼顾了环境、自然保护及其他社会效益,其任务就是促进发展与森林生态有关的“森林保健”,这一经营思想对我国林业发展具有借鉴意义,就我国林业目前的实际条件来说,生态公益林更适合近自然经营。因此,应开展生态公益林近自然森林经营技术研究。
2. 抓好林地林权管理
林地是林业发展的根基,保护林地是保护林业发展空间、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长远大计。“皮之不存,毛将焉附”,采取最为严格的措施,加强对林地的保护管理,建立“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合理供地、节约用地、占补平衡”的林地管理机制。林业资源管理部门守土有责,要坚持不占或者少占的原则,要严格林地的征占用管理,要全力抓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的试点工作。通过科学合理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实施,逐步实现林地征占用的定额管理。要注重与国土资源部门搞好协调和沟通。林权管理是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工作的核心,为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的进程,我们要切实加强林权制度改革。
3. 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强化林地管理。
通过对重大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实行“部门管理,分级负责”的新机制,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维护林农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建立林地管理制度,推动林地管理工作向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方向发展。加强廉政建设,保证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和廉洁高效。建立植被恢复工程管理制度,规范占用征收林地森林植被恢复工程管理,保征林地“占补平衡”,做到林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为林业建设开拓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4. 结合实际,分类实施,确保森林资源增长。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杜绝超限额采伐林木和超计划生产木材的问题;加强林木采伐管理,优先解决并满足农村集体(个人)、非公有制林业单位、森林病虫害防治及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所需的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大力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重点工程建设,充分调动社会各界造林营林积极性;建立“伐一栽三”和预收更新造林保证金制度,改革农田防护林更新采伐造林模式,采取营造主要防护树种杨树以及沙枣、枸杞等生态经济型兼用树种等乔灌草相结合的办法更新造林,有效保护好水土流失等重点区域农田防护林体系。
5. 强化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
在建设现代林业的新阶段,森林资源监督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为了加强森林资源监督工作,必须强化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监督的职能作用。加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制度建设和林业行政执法力度,促进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系统化,各监督机构要不断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素质、提高能力,廉洁自律,从严治办,牢固树立森林资源监督队伍的良好形象。
在全面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地位更加突出,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为全面推进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新时期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貢献。以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优化森林资源结构为主线,以构建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为宗旨,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水平和成效,为现代林业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参考文献
[1] 陈节江,简述我国现代林业发展的内涵[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8(3)。
[2] 张绍文.浅谈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的现状及对策[J].China's ForeignTrade,2011(14)。
关键词:经营管理森林资源若干思考
一、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在现代林业建设中的地位。
森林资源是林业发展的基础,是建设生态文明的载体,而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是林业一切工作的核心。现代林业建设,第一要务就是保护、恢复和发展森林资源。林业建设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森林资源的总量是否增加、质量是否提高、生态功能是否增强等方面,只有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才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因此,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对巩固和扩大林业建设成果,构建完备的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至关重要。
二、森林资源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 森林资源经营管理范围产生了变化。长期以来,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工作主要是围绕木材生产为中心,这表现在森林资源调查、监测、森林经营方案编制、资源管理等各个环节。随着林业从木材生产为中心向生态建设为中心的战略转变,传统的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工作已不能满足林业战略转变和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需求。如今的森林资源经营管理不仅涉及林地和林木资源的经营管理,而且涉及林内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森林环境的经营管理。各项林业生态工程的实施,使得森林经营的对象发生了新的变化,以往只重视人工纯林用材林经营,而现在既涉及人工林、又涉及天然林,在林种上既涉及商品林、又涉及公益林;生物质能源、生物质材料等林业新兴产业的出现,也给森林经营提出新的问题和要求。森林经营不仅注重物质产品的产出,而且注重生态产品的产出。森林经营的对象不同、目的不同,森林调查内容、调查方法、经营技术措施也不同,这就要求森林经营者根据不同的经营对象和经营目的,设计不同的森林资源调查内容、方法和经营技术。
2. 林权改革的进展不顺。林权改革是这几年林业的热点话题,各地都在进行林权改革试点,开展林权确认,明晰产权等。林权改革的目的是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让经营者有其山,植树者受其益,务林者得其利,充分调动各方面的造林积极性,提高林业的集约经营水平。但林权改革也给森林资源管理提出新要求,如放活经营与资源保护的关系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则会重新走到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一统就死、一放就乱”的老路。因此,放活经营要有度,要加大森林资源管理的工作力度。
3. 森林资源管理的难度大。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深入,各地都在谋求经济发展,不可回避的是森林资源保护与地方经济建设的矛盾冲突时有发生,表现在有些地方政府为了经济建设、招商引资,不按程序乱占林地、乱砍林木,这造成了处在政府领导下的林业部门对森林资源的管理难度加大,呈现左右为难的局面。
三、加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措施
1. 加强森林可持续经营技术研究。
应对森林经营对象(林种、树种)的不同,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技术的系统研究,如造林、抚育、改造、更新等。开展能源林、经济林和特种工业原料林三大商品林种主要树种的集约化定向培育技术研究;针对国家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的技术需求,围绕用材林培育,研究主要速丰林树种的定向、高效栽培技术,重点解决速丰林工程建设结构优化、集约经营等关键技术问题,提高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的质量和效益。要深刻理解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实质,建立和完善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标准体系。近自然林业是当今欧美等林业发达国家普遍接受的森林经营思想,它兼顾了环境、自然保护及其他社会效益,其任务就是促进发展与森林生态有关的“森林保健”,这一经营思想对我国林业发展具有借鉴意义,就我国林业目前的实际条件来说,生态公益林更适合近自然经营。因此,应开展生态公益林近自然森林经营技术研究。
2. 抓好林地林权管理
林地是林业发展的根基,保护林地是保护林业发展空间、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长远大计。“皮之不存,毛将焉附”,采取最为严格的措施,加强对林地的保护管理,建立“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合理供地、节约用地、占补平衡”的林地管理机制。林业资源管理部门守土有责,要坚持不占或者少占的原则,要严格林地的征占用管理,要全力抓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的试点工作。通过科学合理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实施,逐步实现林地征占用的定额管理。要注重与国土资源部门搞好协调和沟通。林权管理是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工作的核心,为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的进程,我们要切实加强林权制度改革。
3. 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强化林地管理。
通过对重大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实行“部门管理,分级负责”的新机制,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维护林农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建立林地管理制度,推动林地管理工作向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方向发展。加强廉政建设,保证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和廉洁高效。建立植被恢复工程管理制度,规范占用征收林地森林植被恢复工程管理,保征林地“占补平衡”,做到林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为林业建设开拓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4. 结合实际,分类实施,确保森林资源增长。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杜绝超限额采伐林木和超计划生产木材的问题;加强林木采伐管理,优先解决并满足农村集体(个人)、非公有制林业单位、森林病虫害防治及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所需的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大力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重点工程建设,充分调动社会各界造林营林积极性;建立“伐一栽三”和预收更新造林保证金制度,改革农田防护林更新采伐造林模式,采取营造主要防护树种杨树以及沙枣、枸杞等生态经济型兼用树种等乔灌草相结合的办法更新造林,有效保护好水土流失等重点区域农田防护林体系。
5. 强化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
在建设现代林业的新阶段,森林资源监督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为了加强森林资源监督工作,必须强化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监督的职能作用。加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制度建设和林业行政执法力度,促进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系统化,各监督机构要不断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素质、提高能力,廉洁自律,从严治办,牢固树立森林资源监督队伍的良好形象。
在全面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地位更加突出,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为全面推进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新时期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貢献。以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优化森林资源结构为主线,以构建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为宗旨,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水平和成效,为现代林业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参考文献
[1] 陈节江,简述我国现代林业发展的内涵[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8(3)。
[2] 张绍文.浅谈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的现状及对策[J].China's ForeignTrade,20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