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 天水市只有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及公共租赁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住房保障体系,才能有效解决住房保障的矛盾。
[关键词] 天水 住房保障 问题 对策
天水市在住房保障方面初步形成了廉租住房补贴和实物配租保障、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等多层次、多方位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但城镇住房保障面仍相对狭窄,一个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仍未形成,特别是中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买房难、住房难的问题仍然突出。
一、天水市住房保障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住房保障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是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机制不完善。从各县区反馈情况来看,有些县区尚未建立跨部门的住房保障联席会议制度,甚至还存在住房保障部门机构不明确、人员不到位等问题。二是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机制不完善。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收入状况及住房需求等个人信息的搜集、核实和动态管理等还缺乏一套比较客观、科学的体系和实施细则。三是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机制不完善。廉租房的进入与退出机制有待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存在建筑面积超标,没有严格控制销售对象售房,致使许多年收入不足3.2万元的中低收入家庭买不到或买不起经济适用房,而大多数政府官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居住经济适用房的现象。
(二)住房保障的建设和消费模式不合理
天水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与住房供应的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主要表现为保障性住房套型比例不够合理,二手房交易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不健全,面向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创业人员的公共租赁型住房发展缓慢,农民工公寓、科技人员公寓建设严重滞后等问题。从住房保障的消费角度来看,天水市城镇居民住房消费模式不尽合理。有些住房困难家庭存在购房要求一步到位,以及重买轻租的情形;有些居民的住房消费还存在住房投资以及相互攀比的心理。
(三)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不大
天水市属经济欠发达地区,两山夹一沟,东西两头是水源地,秦州麦积两区中间地带是机场,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可利用面积小、居住用地紧缺。在政府经营城市理念的指导下,市县区各级政府将大量交通条件便利、区位优势好的国有土地收储,专门向房地产开发商挂牌竞价出让拍卖,以求得高额的利润和巨额财政收入,而无暇顾及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和项目,致使天水市经济适用房建设力度不大,进度缓慢,县区之间发展不均。
(四)地方配套资金不足,住房保障惠及面不宽
1、从天水市的财政收入状况看,天水市所辖五县两区中的五县和麦积区均为国家扶贫重点县区,经济相对落后,薄弱的地方财力显然超出了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的承受能力,致使地方配套资金难以足额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进度缓慢,进而影响着廉租住房政策的有效贯彻和城市最低收入群体、低收入群体住房的保障。
2、从天水市的住房保障覆盖面看,住房保障的供需矛盾比较突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限价商品房的投放总量和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住房保障的需求还有明显的的差距。廉租房建设起步晚、房源匮缺,已经建成有限数量的部分廉租房安置了原来租住直管公房的拆迁户,少量的新建廉租房无法满足大多数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需要。
(五)保障性住房布局不合理,低收入群体生活不便利
天水市保障性住房选址大多地段较偏,距离市区较远,如:秦州区七里墩的的天河小区、暖和湾及曹家埂的安居小区,麦积区的渭水家园等,这些小区缺乏对周边市政公共建设配套设施的系统考虑,交通不便,没有配套建设医疗、教育、蔬菜市场、购物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给低收入群体入住、出行、购物以及孩子上学带来一定不便。
二、加强天水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对策
(一)逐步完善住房保障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
1、完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机制。首先,各级政府要统一领导,由发改、国土、建设、房管、规划等部门建立跨部门的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其次,各级政府要尽快组建住房保障办公室、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等住房保障工作的专职机构,配足人员、落实编制和经费保障。第三,建立严格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行、管理、监管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2、健全和完善低收入家庭的调查机制。在摸清全市范围内低收入群体的住房状况后,建立以电子数据库为基础的住房档案,搭建全市统一、动态的房屋数据管理平台,实现数据的动态更新。
3、不断完善保障性住房的管理机制。建立比较合理的廉租住房的进入和退出机制,以及经济适用房的分配机制。严格按照经济适用房保障标准确定保障对象,防止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对住房保障工作造成负面影响。
(二)建立和完善覆盖低中收入及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体系
制定科学的住房保障规划,不断完善满足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需要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解决房源。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建设力度,千方百计增加房源。尤其要加大廉租住房的建设和筹集廉租住房房源力度,不断增加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数量。要将经济适用住房与廉租住房、中低价商品房、二手房的买卖与房屋租售结合起来,并配合相关的税费优惠、金融贷款制度来形成一个完整的、低成本、高效率的社会住房供给体系。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增加住房有效供应。
(三)落实好优惠政策,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首先,在用地问题上,要按照国务院文件精神,将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切实保证供应。 其次,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利用政策性贷款利率低的优势,进一步扩大保障性住房的金融业务。第三,落实有关规定,适当降低中低收入家庭购房首付款比例,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第四,发挥税收政策调节分配作用,对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及低收入家庭购买、公共租赁住房的税费按有关规定给予减免优惠。第五,市县区各级政府要将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安排在财力可以承受的范围内,不能要求太快、太急、盲目乱铺摊子。要确保规划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使用一批,使低中低收入群体切实感受到住房保障项目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利益。
(四)加大筹集资金的力度,增加保障性住房的惠及面
1、加强建设资金的筹集。一是做好保障性住房的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保障性住房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落实省、市、县(区)各级政府的地方配套资金,加大对保证性住房建设的投入。二是确保土地出让净收益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确保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后余额全部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上述两项资金不足的,财政应予以安排补足。三是实行“租售并举”的廉租住房出售制度,加大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制度实施力度,加快回笼资金。四是制定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办法和监管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五是是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托基金,委托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管理,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2、鼓励开发商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设。对开发商在商品房建设中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应在土地和项目立项、审批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在相关政策上给予优惠,鼓励他们建立以“贫富混居”、“插花式建设”为核心的住房建设规划,避免保障性住房集中建设,引发“贫民窟”隐患,增加管理难度。
(五)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为低收入群体提供便捷的保障性房源
市、县区各级政府在今后公开拍卖交通便利,区位优势好的储备土地时,要把适量比例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用地规划进去,让房产商在开发商品房的同时,建设一定数量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充分挖掘闲置房产特别是闲置公房的潜力,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从社会收购交通便利、配套设施比较齐全、小户型的二手住房和普通商品房、闲置公房,用来补充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解决保障性住房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低收入群体出行难、购物难、就医难、上学难的问题。
[关键词] 天水 住房保障 问题 对策
天水市在住房保障方面初步形成了廉租住房补贴和实物配租保障、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等多层次、多方位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但城镇住房保障面仍相对狭窄,一个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仍未形成,特别是中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买房难、住房难的问题仍然突出。
一、天水市住房保障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住房保障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是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机制不完善。从各县区反馈情况来看,有些县区尚未建立跨部门的住房保障联席会议制度,甚至还存在住房保障部门机构不明确、人员不到位等问题。二是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机制不完善。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收入状况及住房需求等个人信息的搜集、核实和动态管理等还缺乏一套比较客观、科学的体系和实施细则。三是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机制不完善。廉租房的进入与退出机制有待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存在建筑面积超标,没有严格控制销售对象售房,致使许多年收入不足3.2万元的中低收入家庭买不到或买不起经济适用房,而大多数政府官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居住经济适用房的现象。
(二)住房保障的建设和消费模式不合理
天水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与住房供应的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主要表现为保障性住房套型比例不够合理,二手房交易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不健全,面向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创业人员的公共租赁型住房发展缓慢,农民工公寓、科技人员公寓建设严重滞后等问题。从住房保障的消费角度来看,天水市城镇居民住房消费模式不尽合理。有些住房困难家庭存在购房要求一步到位,以及重买轻租的情形;有些居民的住房消费还存在住房投资以及相互攀比的心理。
(三)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不大
天水市属经济欠发达地区,两山夹一沟,东西两头是水源地,秦州麦积两区中间地带是机场,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可利用面积小、居住用地紧缺。在政府经营城市理念的指导下,市县区各级政府将大量交通条件便利、区位优势好的国有土地收储,专门向房地产开发商挂牌竞价出让拍卖,以求得高额的利润和巨额财政收入,而无暇顾及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和项目,致使天水市经济适用房建设力度不大,进度缓慢,县区之间发展不均。
(四)地方配套资金不足,住房保障惠及面不宽
1、从天水市的财政收入状况看,天水市所辖五县两区中的五县和麦积区均为国家扶贫重点县区,经济相对落后,薄弱的地方财力显然超出了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的承受能力,致使地方配套资金难以足额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进度缓慢,进而影响着廉租住房政策的有效贯彻和城市最低收入群体、低收入群体住房的保障。
2、从天水市的住房保障覆盖面看,住房保障的供需矛盾比较突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限价商品房的投放总量和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住房保障的需求还有明显的的差距。廉租房建设起步晚、房源匮缺,已经建成有限数量的部分廉租房安置了原来租住直管公房的拆迁户,少量的新建廉租房无法满足大多数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需要。
(五)保障性住房布局不合理,低收入群体生活不便利
天水市保障性住房选址大多地段较偏,距离市区较远,如:秦州区七里墩的的天河小区、暖和湾及曹家埂的安居小区,麦积区的渭水家园等,这些小区缺乏对周边市政公共建设配套设施的系统考虑,交通不便,没有配套建设医疗、教育、蔬菜市场、购物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给低收入群体入住、出行、购物以及孩子上学带来一定不便。
二、加强天水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对策
(一)逐步完善住房保障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
1、完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机制。首先,各级政府要统一领导,由发改、国土、建设、房管、规划等部门建立跨部门的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其次,各级政府要尽快组建住房保障办公室、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等住房保障工作的专职机构,配足人员、落实编制和经费保障。第三,建立严格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行、管理、监管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2、健全和完善低收入家庭的调查机制。在摸清全市范围内低收入群体的住房状况后,建立以电子数据库为基础的住房档案,搭建全市统一、动态的房屋数据管理平台,实现数据的动态更新。
3、不断完善保障性住房的管理机制。建立比较合理的廉租住房的进入和退出机制,以及经济适用房的分配机制。严格按照经济适用房保障标准确定保障对象,防止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对住房保障工作造成负面影响。
(二)建立和完善覆盖低中收入及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体系
制定科学的住房保障规划,不断完善满足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需要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解决房源。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建设力度,千方百计增加房源。尤其要加大廉租住房的建设和筹集廉租住房房源力度,不断增加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数量。要将经济适用住房与廉租住房、中低价商品房、二手房的买卖与房屋租售结合起来,并配合相关的税费优惠、金融贷款制度来形成一个完整的、低成本、高效率的社会住房供给体系。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增加住房有效供应。
(三)落实好优惠政策,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首先,在用地问题上,要按照国务院文件精神,将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切实保证供应。 其次,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利用政策性贷款利率低的优势,进一步扩大保障性住房的金融业务。第三,落实有关规定,适当降低中低收入家庭购房首付款比例,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第四,发挥税收政策调节分配作用,对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及低收入家庭购买、公共租赁住房的税费按有关规定给予减免优惠。第五,市县区各级政府要将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安排在财力可以承受的范围内,不能要求太快、太急、盲目乱铺摊子。要确保规划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使用一批,使低中低收入群体切实感受到住房保障项目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利益。
(四)加大筹集资金的力度,增加保障性住房的惠及面
1、加强建设资金的筹集。一是做好保障性住房的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保障性住房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落实省、市、县(区)各级政府的地方配套资金,加大对保证性住房建设的投入。二是确保土地出让净收益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确保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后余额全部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上述两项资金不足的,财政应予以安排补足。三是实行“租售并举”的廉租住房出售制度,加大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制度实施力度,加快回笼资金。四是制定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办法和监管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五是是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托基金,委托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管理,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2、鼓励开发商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设。对开发商在商品房建设中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应在土地和项目立项、审批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在相关政策上给予优惠,鼓励他们建立以“贫富混居”、“插花式建设”为核心的住房建设规划,避免保障性住房集中建设,引发“贫民窟”隐患,增加管理难度。
(五)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为低收入群体提供便捷的保障性房源
市、县区各级政府在今后公开拍卖交通便利,区位优势好的储备土地时,要把适量比例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用地规划进去,让房产商在开发商品房的同时,建设一定数量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充分挖掘闲置房产特别是闲置公房的潜力,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从社会收购交通便利、配套设施比较齐全、小户型的二手住房和普通商品房、闲置公房,用来补充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解决保障性住房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低收入群体出行难、购物难、就医难、上学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