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轰动全国的幼儿争夺战

来源 :周末文汇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mx520ht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婴儿的泣血啼唤
  
  1998年5月7日凌晨3时30分,广西钦州市第一医院妇产科,一位年轻的少妇躺在产床上,经过分娩前的一阵阵剧烈的痉挛挣扎疼痛之后,一个男婴呱呱坠地。
  这个小生命的降临,并没有给亲生父母带来幸福与自豪,他们像是遇上了妖魔鬼怪,决定给他“宣判死刑”。
  产妇名叫吕锦英,33岁,系广西钦州市某中学教师。丈夫是本市一家工厂的干部。吕怀孕31周便早产。正如她所担心的那样,婴儿出生时重度窒息,体重仅为1100克。吕的丈夫一见到畸形婴儿丑陋的面容,不禁打了一个寒颤;婴儿瘦小怪异,头似卵石,手如鸟爪,身子像矿泉水瓶般大小。他飞快地将这个消息告诉妻子。吕锦英惊慌失措地问在场的医护人员:这么小的婴儿能否养活?医生说有可能。并列举了《健康报》曾报道过某医院成功救活了一个一斤多重的新生婴儿的例证。吕锦英借故将丈夫支走,悄悄问:“假若这孩子养活后,有无后遗症?”
  吕锦英所说的“后遗症”,是指与自己有关的一个秘密。医护人员直言不讳地回答她:“这事我们无法预料。”几分钟后,吕锦英将丈夫从门外叫进来商议,最终决定放弃对婴儿的抚养,叫医护人员将婴儿“处理掉”。这一要求当场遭到医护人员的断然拒绝。吕锦英死缠硬磨乞求医生“帮忙”,并塞给医生50元“红包”,要求将婴儿扔进厕所。再次碰鼻后,吕锦英干脆耍赖:“反正孩子我不要,怎么处理是你们医院的事。”在反复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医生只好将婴儿放置在治疗室的温床内继续保养,然后愤然而去。
  当天夜里,“呱哇……呱哇……”,婴儿凄惨的啼哭声在医院里回荡,一声紧似一声,慢慢由强到弱,最后归于平静。第二天一大早,有人在医院的粪桶里,发现一个浑身沾满了粪便的婴儿在痛苦地挣扎,好心人将婴儿拾起,放在妇产科厕所的一个角落。当天下午3时许,该医院清洁女工黄作珍走进厕所,看到一名婴儿躺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四肢发软,皮肤冻得乌紫,已经奄奄一息。黄作珍二话没说脱下外套,将婴儿紧紧包住。好心人私下里劝黄作珍别“犯傻”,说一个被亲生父母“判处死刑”的畸形弃婴,肯定养不活;就算将孩子抚养成人,长大了也可能是一个残疾人,后患无穷。
  “但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孩子死去啊!”黄作珍说这话时,心里酸酸的。她不是不懂这些道理,然而,当她看到这个可怜的小生命的嘴巴还在微微蠕动时,泪水就在眼圈里直打转。
  
  “只要妈还有一口气,也要将你抚养成人。”
  
  黄作珍一开始没有将婴儿直接带回家,而是把孩子悄悄放在邻居家,先去做通家婆(广西方言,即婆婆。)的思想工作。
  家婆是一个典型的农村妇女,听说儿媳从外面捡回一个男孩,喜不自禁。黄作珍抓住婆婆重男轻女想续“香火”的心理,说:“妈,男孩长得细小难看一点没啥要紧的,小病小灾看看医生就行了,等娃儿长大了,还不是你的孙子么?”
  攻下婆婆这一关,黄作珍将孩子抱回了家。对于丈夫她决定先斩后奏,到时候木已成舟,老公想反对也来不及了。
  然而,黄作珍低估了丈夫对收养畸形弃婴的反应。丈夫冯发峰回家见妻子捡回一个“丑八怪”,勃然大怒,下令将婴儿扔出去。黄作珍好说歹说,老公态度坚决,没有丝毫的回旋余地。
  由于种种原因,黄作珍和丈夫结婚后一直没有生育。1994年她在市区内大榕树下,捡回一个被人遗弃的刚刚出生的私生女婴儿,现已抚养成了一个漂亮听话的小女孩。
  当天晚上,丈夫不准黄作珍和婴儿与自己同床睡觉,不准睡在家里。黄作珍没有办法,只好和婴儿在一间简陋破旧的小屋里睡。
  第二天夜里,婴儿发高烧,口鼻冒黄水,全身抽筋,屁股变黑,像一只患上瘟疫的鸡。黄作珍一人将他抱到医院,挂了三个多小时的吊针。孩子没满月,再次旧病复发,以后每逢天阴潮湿,孩子就全身长出痘点,吊针每个疗程7天,一挂就是几个疗程,一个疗程就是两千多元的医疗费用。
  从抱回婴儿的第一天开始,黄作珍就为孩子的“吃饭”问题犯愁。为了给孩子充足的营养,她将每包160多元的“爱儿乐”进口奶粉,成箱成箱地往家里搬。她为了不耽误工作,早晨5点就起床,洗尿布,煮牛奶。由于婴儿太小,黄作珍只能用棉签一点一滴地将牛奶滴在孩子嘴里,一口一口地将孩子喂饱,而后自己顾不得吃早餐,匆匆忙忙赶往医院。每天回到家,又当爹又当妈,忙完照料孩子后,累得精疲力竭,浑身散架。
  黄作珍在医院打零工,每月只有400元的工资。收养婴儿后还不到一年,家里17000元的积蓄花了个精光。和老公分居后,更是入不敷出,很快揭不开锅了。为了保证孩子的奶粉和医疗费用,两年多来,她从没吃过一次鱼肉,下班后跑到农贸菜市场,捡上一些发黄的菜叶回家煮着吃。没有衣服,黄作珍将旧衣缝缝补补,就连针线也是向人讨的。1999年农历腊月二十九,黄作珍的厨房里连半斤猪肉也没有。她的姐姐实在看不下去了,就给她送了两只鸭。腊月三十早晨,黄作珍又将这两只鸭提到街上卖了二十八元七角六分钱,花了十五元给孩子做了一套新衣,又花了9元给孩子买了一套玩具。
  贫苦不怕,疾病不怕,黄作珍就怕孩子闭上双眼后不再睁开。有次孩子患了伤寒,鼻涕流个不停,眼皮睁不开,呼吸急促,浑身冰凉打哆嗦。身无分文的黄作珍以为孩子“不行了”,她解开上身的内衣,将孩子紧紧地贴在胸部,只披了一件外套,也顾不了羞涩,一边往医院狂奔一边号啕:“孩子啊!你不能死啊!只要妈还有一口气,也要将你抚养成人!”
  就在黄作珍走投无路时,她的丈夫突然来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那是在孩子一岁零九个月的时候,冯发峰因在外跑运输与人发生摩擦,回家后闷闷不乐。烟瘾很大的冯发峰翻遍口袋却找不出一支香烟。孩子不声不响地从外面的地上给他捡回一根“刘三姐”,在他跟前奶声奶气地叫了一声“爸爸,给你烟”。那一刻,冯发峰一股热流传遍全身。“我冯发峰没喂过孩子一米一粒,凭什么享受爸爸的称呼啊!”当天他就将黄作珍母子接回家中。第二天他又把自己用四万元买的农用运输车以两万元的低价出售,将卖车款全数交给妻子:“不能让咱娃儿受苦受罪。”
  孩子在黄作珍和丈夫精心呵护下一天天长大,昔日那个细小畸形的弃婴已变成了一个白白胖胖、健康聪明的小男孩。善良的黄作珍怎么也不会想到,那个当年用50元“小费”乞求医生将自己的亲生骨肉扔进粪桶的女人,一纸诉状将她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
  
  2000年1月2日,黄作珍一家人正围着小桌吃午餐,门口突然走过来一女二男三个陌生人。面对不速之额,黄作珍很礼貌地上前打招呼,并让孩子称呼女客人“阿姨”。
  这个“阿姨”不是别人,正是小孩子的亲生母亲吕锦英。
  原来,吕锦英自从放弃对婴儿的抚养后,对此事一直不闻不问。前不久听一同事讲,她的弃婴后来被医院的一个清洁女工抱养,现在已抚养成一个健康活泼可爱的小男孩。吕锦英动心了,几经打探寻访,今日便和丈夫、哥哥等三人前来“讨还孩子”。
  仿佛晴天霹雳,黄作珍呆住了。当她清醒过来,当即拒绝了吕锦英的要求。而后吕锦英又几次上门交涉,并提出给黄作珍一笔经济补偿,黄作珍态度坚决如一:“就是给我100万元,也别想从我怀里夺走咱的娃。”
  2000年1月7日,吕锦英一纸诉状正式将黄作珍夫妇告上法庭。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于2000年6月1日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吕锦英来势凶猛,聘请了本市最著名的律师为诉讼代理人。黄作珍没有钱请不起律师,只好委托在大直镇屯品村小学任教的父亲出庭。
  吕锦英在法庭上理直气壮地诉称:1998年5月7日凌晨3点30分,我在钦州市某人民医院妇产科分娩一男婴,经医院诊断为早产,婴儿重度窒息,体重1100克。当时值班医生认为可能养不活,在医生的建议下,放弃了该男婴,以后一直认为已死亡。后来得知我所生的男婴被该医院一女清洁工抱回抚养,并且一直对外承认她抱养的孩子是我所生,我对亲生的独生子依法享有抚养权。被告未经我们原告的同意,擅自抱养我们的孩子,侵害了我们原告对自己亲生子的合法抚养权。依法应认定被告的收养行为无效,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将我们的亲生子交还我们抚养。
  黄作珍在法庭上声泪俱下地答辩说:我在医院抱养一男婴是事实,但这婴儿已被吕锦英遗弃,起诉书中原告已承认“放弃婴儿”的事实。原告已放弃抚养权利长达两年,父母与子关系情义已断,吕锦英无任何理由和法律依据再要回抚养。该孩子自他降生后,就与我们朝夕相伴,在患难与共中建立了深厚的父母子感情,并付出了难以估价的物质和精神代价。我们收养不幸弃婴,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符合社会公德,实行了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而吕锦英把自己的亲生骨肉遗弃,构成了犯罪,应追究其弃婴的违法责任。
  法庭上,吕锦英还出示了她的同事莫某某写的“证明材料”。莫在材料中称1998年5月7日上午到医院探望吕锦英时,“得知在医生反复建议下”吕锦英才决定放弃亲生儿的。法庭当庭出示了法院依照职权调查取证的多份笔录,推翻了莫某某的谎言,认定莫某某的证明材料是一份伪证。
  2000年6月30日,钦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黄作珍于1998年5月7日抱养的男孩,是吕锦英所生的,事实清楚确实,法庭应予认定。该男孩出生后,在有生命的情况下,吕锦英提出“处理掉”,而放弃抚养是违法的。黄作珍在抱养时,吕锦英还在医院住院,黄作珍只听他人说原告放弃抚养就将小孩抱走,没有征求吕锦英是否同意;抱养后两年多时间不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同时,在已经收养了一个孩子的情况下,又抱养一个孩子。这些行为违反了我国《收养法》的有关规定。因此,黄作珍收养该男孩是不合法的。吕锦英依法负有抚育自己亲生孩子的义务。本案原告的诉讼请求,法庭应予支持。
  法院判决:被告黄作珍于一九九八年五月七日抱养的男孩归还给原告吕锦英抚养。吕锦英补偿给黄作珍抚育费人民币五万元整。
  黄作珍接到判决书后,一天没有吃饭,搂着孩子失声痛哭,哭得肝肠寸断。她喊道:“苍天啊,我有什么错啊?!”
  
  终审败诉,黄作珍酝酿“逃亡”计划
  
  为了捍卫自己的抚养权,打赢这场跨世纪的“母权保卫战”。黄作珍节衣缩食,东拼西凑,筹集了一笔钱,聘请金湾律师事务所章太春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向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法院确认自己抱养弃婴的行为合法有效,并享有抚养权。
  令黄作珍吃惊的是,孩子的生母吕锦英居然也提出上诉:第一,请求撤销一审让其支付给养母黄作珍50000元抚养费的判决;第二,纠正原判决中自己遗弃“处理掉”婴儿是违法的认定;第三,生母对孩子享有抚养权。一方面,养母坚守阵地,决不放弃对孩子的抚养;另一方面,生母不仅咄咄逼人横刀夺爱,而且拒不执行支付给养母50000元抚养费的判决,同时想在二审中洗清自己遗弃婴儿的罪名。双方当事人剑拔弩张,再一次狭路相逢,在法庭上短兵相接。
  2000年12月22日,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此案。
  黄作珍在法庭辩论中说:吕锦英当初向医生提出“不想养”早产的婴儿,要求放弃对该婴儿的抢救治疗,使婴儿的生命和健康受到严重威胁与损害,其行为是违法的。在吕锦英违法弃婴的情况下,我出于同情,收养了这个奄奄一息的幼小生命,我根本没有义务也无必要征求违法弃婴的生母的“意见”。孩子出生时属早产,重度窒息,存在先天不足有缺陷,属有残疾的婴儿,当时生还的希望极小。我费尽心思,倾其所有,才把孩子救活过来。我的抱养与一般收养不同,没有违反社会利益,应当受到法律保护。黄作珍向法庭提交了对知情人王忠珍、陈春莲、邓维秀等三人的调查记录,三份证据相互吻合,均证实吕锦英违法弃婴的事实。法院予以确认。
  然而,由于双方当事人围绕“抚养权”寸土不让,法庭调解失败。依据查明的事实,法院认为:吕锦英“处理掉”婴儿的行为成立,一审判令其支付给养母50000元抚育费正确;黄作珍提出抱养残疾婴儿不受《收养法》关于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的限制的主张,其理由不能成立。
  庭审结束后,在度日如年的等待中,2001年1月5日,黄作珍终于收到了二审法院的终审裁判。她日日夜夜担惊受怕最不愿看到的事终于还是发生了:钦州中院驳回了双方当事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黄作珍用颤抖的双手捧着终审判决书,顿感天晕地转,还有一阵阵撕心裂肺的疼痛。她的眼泪扑簌簌地滴落在法院鲜红的大印上。“不……不……不要抢走我的儿子啊!”黄作珍“扑通”一声跪在法官面前,声泪俱下……
  就在当天,孩子的亲生母亲吕锦英迫不及待地向法院递交了“申请执行书”,要求法院将孩子“物归原主”。
  黄作珍和丈夫抱头痛哭之后,打算再次申诉。如果申诉失败,她决意和丈夫双双辞职,带着孩子逃亡异乡,就算流落街头沦为乞丐,也绝不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
  就在黄作珍悄悄酝酿着“逃亡生涯”计划的时候,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那晚她下班回到家中,孩子神秘地失踪了!婆婆也同时不翼而飞。
  黄作珍呼天抢地,发疯般地寻遍了大街小巷,问遍了婆婆家所有的亲朋好友,才从有关亲友中获得线索:为了防止孩子被强行夺走,婆婆偷偷带着孩子躲起来了。他们白天不敢见人,夜晚摸黑转移,见到生人草木皆兵。半个月后,黄作珍才在一个车库中将祖孙俩找到。只见孩子又冻又饿,颤抖地紧紧依偎在奶奶怀里。孩子见到黄作珍,大叫一声“妈”,一头扑进黄作珍的怀里。黄作珍的心顿时像刀割一样,搂着孩子泪雨滂沱:“乖乖别怕,乖乖别怕,都是妈不好……”
  这次“逃难事件”给了黄作珍前所未有的震撼。她横下一条心,对婆婆说:“妈,你和孩子不要躲了,天塌下来我一人扛着。要是有人夺走咱的娃儿,我就撞死在法院门口。”
  
  “夺子”案在网上传播开来,读者全都站在黄作珍一边
  
  很快,这件奇特的“夺子”案就在网上传播开来。成百上千的读者纷纷给法院和黄作珍来电、来信、传真,在网上发帖子。为她声援、呐喊。
  广大读者与网友义愤填膺地谴责生母遗弃婴儿的行为。辽宁大连市西岗区民权街17号的王蕾读者写信质问法官:“如果法律连正义和弱者也不保护,我们还要法律干什么”?中国第一拖拉机厂的“一群热心群众”说:“如果非要讨还婴儿,先应追究生母的刑事责任。吕锦英早已丧失了监护人的资格,孩子判归她只会成废人一个。”上海市的黄水元撰文:“我们对吕锦英遗弃亲生骨肉感到愤慨和强烈谴责!”。南京读者黄群松全家发表《公开信》:“谁有资格做母亲?”黄先生说:“我们全家人在流着泪对黄作珍声援、呐喊的同时,向法律提出质疑:为什么不追究吕锦英遗弃婴儿的刑事责任?向苍白无力的舆论监督提出质疑:媒体的道德良知到哪儿去了?社会还有没有公道?”
  此案在司法界也引起了广泛关注。奉化市的陈铭律师从六个方面剖析此案,“对法院的判决不能苟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兼湖北正苑律师事务所律师熊正刚先生认为:由于没有办理收养手续,黄作珍和孩子之间的母子关系在法定程度上是不成立的,但是并不能认定她抱养第二个孩子的行为无效。因为《收养法》规定,收养弃婴不在名额限制以内。吕锦英夫妻将婴儿“处理掉”有故意杀人嫌疑,法院应将正在审理的民事案件终止,将有关线索和证据移交给公安机关侦查,以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基于吕锦英1998年5月7日有实施遗弃新生婴儿的主观意图与客观行为,并且其遺弃行为持续了两年之久,其事后主张抚养权是一种事后反悔的行为,不能因此而否定当初的主观心理状态。如果追究吕锦英遗弃婴儿的刑事责任,则可责令黄作珍补办收养登记手续。
  更多的热心读者对黄作珍给予道义上的支持和精神上的安慰。兰州市石油公司七十岁的离休干部白振中老人在大年初三给黄作珍写信拜年:“你是一位伟大的母亲,你和孩子的处境牵动着我们全家人的心。我们给你拜年了!”河北省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的郭伟来信说:“看了关于你的报道,泪暗涌,心难平,你一定要挺住啊!在你身后有无数的人支持你,请你相信人间自有真情在,天理昭彰显公道。”天津市的贯宏写道:“我是一个佛教徒,佛理中讲善恶终有得报时,我为黄作珍女士夫妇及孩子向佛祈告,保佑他们一家人一生幸福平安!”
  整个春节期间,黄作珍一方面强忍着爱子将被夺走的痛苦,一方面又感受到人世间的真情与温暖。
  黄作珍在激动、感恩之余,突然决定给孩子起个名字。孩子三岁了,连个名字也没有。她和丈夫想了几天几夜,给孩子取名为“洪伟生”。在黄作珍心里,这个孩子既是苦命的也是幸福的,孩子已不再是仅属于她一个人的孩子了,有千百万的好心人关爱着他。
  
  面对吕锦英的“求和”,黄作珍心软了
  
  在这场情与法大碰撞、利益与良知相冲突的“夺子”之战中,吕锦英能否如愿以偿?法院是否会采取强制措施从黄作珍怀中“夺”走孩子?
  黄作珍已作好准备变卖家产逃离家乡“避难”。就在“夺子”大战演绎到这一白热化的关键时刻,此案因一事陡然急转直下,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
  契机缘于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的采访。央视记者赵妍与编导要求生母、养母和孩子走到一起,走上电视荧屏面对全国观众。两个誓不两立的女人异口同声地拒绝他们。
  吕锦英不是不想去,而是怕功亏一篑。自从第一次走上法庭,她无时无刻不在牵挂着自己的亲生骨肉,梦中都在盼望着做母亲那份神圣而幸福的时刻。她曾到过黄作珍家,那是一间不足十平方米的出租房,阴暗潮湿,凌乱杂芜,住着一家四口人。惟一值钱的家具是两张木板床。为了孩子,黄作珍耗尽了全部家财。吕锦英不得不在内心里承认和感激黄作珍对她和孩子有再生之恩。但要她和“对手”一起上电视,她心里犯难。她害怕在那一刻心会变软,不忍再夺回孩子。
  黄作珍听说要和“冤家对头”相见,就也断然加以拒绝。在黄作珍看来,自己倾家荡产,含辛茹苦救活孩子,却被生母告上法庭。一年多来自己一家人被搞得精疲力竭,一直生活在恐惧与绝望之中。现在“敌人”硬的不行来软的,要上门“求和”,她心里特别“别扭”。更令黄作珍无法接受的是,有关方面欲借此机会,想让吕锦英来“瓜分”孩子。原来终审虽然判孩子归生母所养,但此案的情况特殊,人是有感情的,不能“强制执行”。钦南区法院副院长吴长河抓住这次机会,策划了一个让两个女人共享“母亲资源”的妙计。
  终于,这天上午,吕锦英随法院与电视台一行向黄作珍家走去。吕锦英的家与黄作珍住处只隔几条街。但吕锦英的脚步像灌了铅一样沉重。她觉得几条小街像汪洋大海,把她和儿子分隔在两岸。
  来到了黄作珍简陋的出租屋里,看着自己的亲生儿子,环顾养母贫苦的生活环境,吕锦英突然放声大哭。她全然忘了摄像机的镜头和满屋子的记者,哭得肝肠寸断。
  据事后吕锦英讲:这些天来,她一直沉浸在自责之中,每当看到媒体的报道,她的心像被刀割一般难受。有一种无形的东西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她内心的良知被唤醒,她决定放弃“执行”,并承诺每月付给孩子部分抚养费。
  面对吕锦英的“求和”,街坊邻居将小房子围得水泄不通。许多热心人当场谴责吕锦英恬不知耻想“摘桃子”,也有人劝阻黄作珍要冷静,千万不要和吕锦英往来,不要让孩子“认亲”,以防生母通过“和平演变”达到抢夺孩子的目的。
  小屋子的气氛凝固了,僵持了十几分钟后,谁也没有想到,黄作珍竟说了一句令在场所有人非常惊讶的话:“只要孩子愿意,就让她母子相认吧!”说罢,她将头痛苦地扭到一边,再也说不出一句话来。
  那是怎样的一种场面啊!面对此情此景,旁观者哭了,法官哭了,记者哭了……人们分不清是悲还是喜,泪水流进嘴角,咸咸的涩涩的……
  按照黄作珍对吕锦英的口头承诺,孩子可以叫她“妈妈”,她随时可以看望孩子,等孩子长大了,可以由孩子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跟随哪方父母生活。
  两个月来,吕锦英每周都要去看望孩子,带些玩具和零食。孩子始终不肯叫她一声“妈妈”。尽管吕锦英至今没有给过孩子一分钱抚养费,黄作珍仍然对她以诚相待。2001年3月8日,笔者带着礼物去采访并看望孩子时,黄作珍千恩万谢,说了这样一席话:
  “我是一个没有多少文化、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平凡的女人。谢谢素不相识的热心朋友!谢谢所有善良的人们!我和孩子一辈子都会记住这个社会上的人间真情!”
  (《周末》2001年4月13日、20日 高 良 乔云鹏 张志军荐)
其他文献
一、选工作就是选择一种生活方式    说到找工作,几乎每个人都有故事好讲,从十年寒窗苦读到在招聘会上一次次推销自己,很多人都是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里完成了从前十几年都没有完成的跨越,真正开始面对社会。然而无论是初次找工作的人还是已经工作过的人,似乎并不太明白工作到底是什么,只是为了找工作而找工作。在“树挪死,人挪活”的口号下,跳槽几乎成了一种时尚。  在人们判断是否接受一份新工作时,首先需要弄明白的
期刊
我绝不做平庸之辈    在张末回国度假期间,本刊记者采访了她。她第一句话便是:“我想写一本《我的父亲母亲》的书,向人们展示我眼中父亲母亲平静、朴实生活的一面。”张末现在美国读高中,功课极度繁忙,而她又给自己定下了一定要考上美国大学前十名的美好愿望,这本她在闲暇已经写了一半的书,才迟迟没有同读者见面。问起写这本书的初衷,她回答:“我深爱我的父亲母亲。从小我在妈妈身边长大,她给了我无微不至的关怀,我时
期刊
秋天里的第一个童话    刚进大学,我就夸下海口:毕业之前,我不会爱上任何人。可万万没想到,这个被我信守了2年零1个月又23天的信条,竟然会在1秒之内被击得粉碎。  那时我正在北京一所名校专攻英语。1994年秋的一天,上欧美文学课,一位年轻男老师走上讲台,他微笑着扫视整个课堂,然后问候道:Hello,Every boby(大家好)!于是,我看见了一张英气逼人的脸,我感觉教室里的温度在一点点上升。 
期刊
我七岁那年上了小学一年级,妈妈对我说:“从今以后是大女孩了,要乖,不可惹事,不要和同学吵架,听老师的话……”从那以后我一直很乖,就连有次被一个调皮的男同学打破了鼻子也没有去骂他一句,只是流着眼泪回到了家。  爸爸见了直责备:“真笨,他打你你不会打他?看被打成什么样子……”从那以后总觉得做个女孩实在难。  上高二那年,一个男同学写了一封五页纸的情书给我,我捧着情书的双手抖个不停,心里怕得不得了,战战
期刊
當我乘坐的飞机降落在美国纽约肯尼迪国际机场时,我朋友的朋友已经举着牌子在门口等了一个多小时了。由于这次出差的预算特别苛刻,我只好辗转托人在纽约皇后区的华人聚居地找了一家便宜的家庭旅馆,两人一个房间,每人每天25美元。这是我第一次来美国,我计划等我在纽约开完会,就去芝加哥看我的亲戚方也,然后呢,也许去尼亚加拉大瀑布,或者贝佛利山庄什么的。当然,后面的行程全部自费。为此,我还特意在国内高价换了不少美元
期刊
邓丽君的身后遗产与香港的赤柱别墅    邓丽君的房产地处香港的赤柱,是一幢位于海边高级别墅区的三层小洋楼。小楼上下共有16间大小房间,其中楼下有一座大客厅和游艺室。顶楼上有一间大型练声间,二楼是她的卧室、书房、琴房和浴室。这在寸土寸金的香港来说,堪称是一流的豪宅了。  邓丽君于1988年正式买下这幢小白楼的时候,出价700万港元,完全与她当年如日中天的大歌星身份相符。由于赤柱的高级别墅区建在维多利
期刊
如果将散步称做运动,它对于身体无疑是最轻松的运动了,但它对于人的心灵与精神来讲,却经常是一种重大运动。读过些诗书的人都会知道,历史上无数杰出的思想、诗行、乐思、意境,甚至包括一些怪诞的恶念与幽绿的心火,都曾经静悄悄地缥缈在某处野郊、残隅、河畔、小径,而被某人某时某次散步拾进心胸,再在纸页或者琴弦上展示出来,当然也可能用刀锋与枪口展示出来。  我觉得散步者行走时的那种从容与孤独,那种远离尘嚣,那种随
期刊
在我16岁生日那天,我和朋友莲第一次去“皇宫”跳舞,里面人很多,不少女人穿着高跟鞋和漂亮裙子,在暗暗的灯光里晃来晃去。已经没有位置,我们只好与别人拼座,就这样我认识了这个叫培的男孩子。他坐在我旁边,穿深蓝休闲服,高大漂亮,一声不吭。莲恰好与拼座的另一个男孩子认识,大家开始聊起天来。  我感到手足无措,这种灯红酒绿的气氛是我不习惯的。培问我跳不跳舞,“我不会跳。”“跳吧跳吧!”他说着站起来,但他的一
期刊
在女儿刚开始上高三的时候,有了一个去美国的机会。我当然知道,在高考之年脱离中国教育是一个极大的冒险——-以女儿的成绩,考上国内一个不错的大学还是可以的;可去美国,骤然进入一个完全陌生的英语教育体系,命运难以逆料。反复权衡之后,我说明种种利弊,让女儿自己选择。她毫不犹豫地选择“走”。  决心“走”,我和女儿其实各怀鬼胎,女儿是为了“减负”,说美国学生多轻松呀;而我是为了让女儿能得到所谓“创造性教育”
期刊
一份家教带来一场爱情    我的大学生活是在一所美丽的海滨城市度过的。那时候,来自农村的我常常感到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卑微和矮小,很难将自己融入这片充满前卫思想的现代文明里去。直到有一天,我不期然遇到了童楚玲。  很偶然的一天,我很兴奋地得到一份利用自身特长挣钱的好工作——教一名小男孩拉手风琴。  小男孩的妈妈叫童楚玲,她长发披肩,皮肤很白,成熟中透出一种女性特有的温柔,这让我顿生好感。见到她,我竟然
期刊